投資管理公司基金銷售業務內部控制管理制度15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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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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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銷售業務內部控制制度目錄第一章總則3第二章內部環境控制5第三章業務流程控制9第一節銷售決策流程控制9第二節銷售業務執行流程控制10第四章會計系統內部控制14第五章技術內部控制15第六章監察稽核控制16第七章附則17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內部控制,有效防范和化解風險,促進誠 信、合法、有效開展基金銷售業務,保障基金投資人利益,依據中 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 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內部控制指導意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第二條基金銷售內部控制的目標(一)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監管規則,自覺形成守 法經營、規范運作的經營思想和經營理念。2、(二)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提高經營管理效益,確保經營業務 的穩健運行和客戶資金的安全,實現基金銷售機構的持續、穩定、健 康發展。(三)確?;痄N售業務中的業務記錄、財務信息和其他必要信 息真實、準確、及時和完整。第三條開放式基金代理銷售風險控制應遵循:健全、有效、獨 立、相互制約及審慎的原則。內部控制體系完整有效,包含內部環境 控制、業務流程控制、會計系統內部控制、技術內部控制和監察稽核 控制。(一)健全性原則。開放式基金銷售業務的內部運作和管理實行 集中管理體制。公司技術部負責信息技術保障工作。運營部負責代銷 業務的交易管理、集中清算。具體辦理開放式基金的認購、申購與贖 回業務,涉及開放式基3、金認購、申購、贖回、開銷戶、查詢、凍結、 解凍、紅利發放、非交易過戶、轉托管和客戶資料更改等各項業務。 公司研究部負責基金的研究和增值服務的開發和提供。公司市場營銷 部負責整個公司基金銷售業務的策劃、宣傳和客服相關業務。監察稽 核部涵蓋了開放式基金交易和管理的各個部門、崗位和環節的監督和 稽核。(二)有效性原則。嚴格執行開放式基金交易各項風險防范制度, 規范各交易操作環節,強化各項風險防范措施的落實,提高風險抵御 能力,保證開放式基金交易業務的健康、有序發展。(三)獨立性原則。公司內各部門和崗位職責保持相對獨立,確 ?;痄N售資產及自有資產獨立管控。(四)相互制約原則。公司內各部門和崗位嚴格履4、行各項規章制 度,采取授權審批與具體經辦相分離。差錯確認與具體處理相分離。 技術人員與業務經辦人員相分離。數據生成與應用人員相分離。軟件 開發與操作人員相分離的措施,保持各部門、崗位之間相對獨立,權 責分明,相互制衡。(五)審慎性原則。充分認識嚴格執行制度所帶來的現實效益和 潛在效益、違規操作可能帶來的風險和損失,謹慎對待每一個操作環 節,確保開放式基金交易的正常進行。第二章內部環境控制第四條銷售決策委員會對基金銷售業務進行科學、透明的決 策,高效、嚴謹的執行各項業務規定,對基金銷售業務進行健全、有 效的內部監督和反饋。第五條針對基金產品、投資人風險承受能力、運營操作等建立 科學嚴密的風險評估5、體系,對機構內外部風險進行識別、評估和分析, 及時防范和化解風險,保證銷售適用性原則的有效貫徹和投資人資金 的安全。我司專門制定了基金銷售適用性管理辦法,定量分析與 定性分析相結合,對基金產品的風險進行分析;對于到我公司進行基 金投資的客戶,我司進行專項問卷調查,充分評估投資人風險承受能 力;專門制定基金銷售業務操作流程,對業務操作等工作流程作 了詳細規定,還建立了科學的銷售決策機制,可以有效防范和規避可 能存在的風險。第六條公司建立科學的授權批準制度和崗位分離制度。各業務 部門在適當的授權基礎上實行恰當的責任分離制度,直接的操作部門 或經辦人員和直接的管理部門或控制人員必須相互獨立、相互牽制6、。 在明確不同崗位的工作任務基礎上,賦予各崗位相應的責任和職權, 建立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相互促進的工作關系。對已獲授權的部門 和人員進行有效的評價和反饋,對已不適用的授權及時修改或取消授 權。公司授權控制主要內容包括:(一)公司各業務部門在其規定的業務、財務、人事等授權范圍 內行使相應的經營管理職能。(二)基金銷售業務和管理程序必須遵從公司制定的操作規程, 經辦人員的每一項工作必須在其業務授權范圍內進行,授權分為一般 授權和特別授權。一般授權: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應以公司下達給各部門的崗位職 責和工作任務書為限,在各自崗位、職責范圍內開展工作。特別授權:部門(崗位)的行為需超越一般授權范圍內的7、必須得 到享有相應權限的上級主管人員的特別授權后方可進行。特別授權應 以書面形式逐級下達,并妥善保存備查。(三)銷售業務和管理程序必須遵從管理層制定的操作規程,經 辦人員的每一項工作必須在其業務授權范圍內進行。(四)對已獲授權的部門和人員應建立有效的評價和反饋機制, 對已不適用的授權應及時修改或取消授權。(五)銷售業務前臺的宣傳推介和柜面操作崗位應當相互分離, 銷售業務后臺的信息處理和資金處理崗位應當相互分離、相互制約, 各主要環節應當分別由不同的部門(或崗位)負責,負責風險監控和 業務稽核的部門(或崗位)應當獨立于其他部門(或崗位)。第七條對公司的管理,有效控制公司的業務風險,具體控制內 容8、如下:(一)嚴格執行基金銷售業務操作流程,確保公司業務范圍 和業務授權按照規定執行;(二)公司嚴格執行公司統一的標準化服務規程,制定基金銷 售業務客戶服務標準,提高服務質量,避免差錯事故的發生。(三)各部門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基金銷售業務賬戶管理制 度,按照業務流程和相應授權辦理各項業務,確??蛻粜畔⒌挠行?管理和客戶資金的安全。(四)在基金銷售各項業務操作過程中,根據公司制定的信息技 術系統和平臺管理方面的相應制度和操作規程,嚴格權限控制,按照 制度要求進行各項工作,確保信息管理的安全有效。(五)基金銷售業務由公司統一管理,研究部依據基金產品風 險評價方法負責確定基金產品的風險等級,運營部依據9、基金銷售 業務操作流程、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調查問卷確定投資人風險承 受能力,輔助投資者進行基金投資,清算中心依據基金銷售業務資 金清算流程負責資金清算,監察稽核部依據內部控制制度、基 金銷售業務稽核實施細則進行風險評估,各業務部門依據做好業務 留痕、定期核對等工作,通過部門之間的協調工作,有效控制公司的 風險。同時,各部門建立有效的報告系統。(六)加強對公司的監督和管理,采取業務留痕、定期核對,由 監察稽核部采取現場檢查、風險評估等方式完成公司對公司的有效風 險控制。第八條根據從事基金銷售業務的人員配備情況及培訓情況,由 人事部負責基金代理銷售工作中的人員聘用、培訓、晉升、淘汰等工 作,確?;?0、金銷售人員具備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職業操守和專業勝任 (一)應完善銷售人員招聘程序,明確資格條件,審慎考察應聘人員。(二)應當建立員工培訓制度,通過培訓、考試等方式,確保員 工理解和掌握相關法律和規章制度。員工培訓應當符合基金行業自律 機構的相關要求,培訓情況應當記錄并存檔。(三)應當加強對銷售人員的日常管理,建立管理檔案,對銷售 人員行為、誠信、獎懲等方面進行記錄。(四)銷售機構應當建立科學合理的銷售績效評價體系,健全激 勵約束機制。第九條公司應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防止商業賄賂、不正當交 易行為和洗錢行為的發生。第十條公司各部門應根據基金銷售業務應急處理措施組織 應急計劃的學習和演練,保證發生11、異常的情況下盡快恢復到正常工作 狀態,避免損失。具體措施和計劃如下:(一)代銷業務清算交收應急措施;(二)清算系統突發事件的應急措施;(三)系統運行異常而造成客戶經濟損失應急措施;(四)通信線路、通信設備和通信軟件出現故障時的應急計 劃;(五)開放式基金銷售系統通信服務器出現故障時的應急計 劃; (六)開放式基金銷售系統柜面工作站出現故障時的應急計 劃;(七)UPS系統和電源系統出現故障時的應急計劃時的應急計 劃;(八)數據庫系統出現故障時的應急計劃時的應急計劃;(九)網絡設備出現故障時的應急計劃。第十一條公司定期評價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根據市場環境、新 的技術應用和新的法律法規等情況,適時改進12、。第三章業務流程控制 第一節銷售決策流程控制第十二條由公司銷售決策委員會依據相關規定在現有組織結 構的基礎上,科學、客觀地研究評價公司選擇的銷售策略、基金產品、 合作對象并做出決策。對銷售公司的整體布局、規模發展和技術更新 等進行統一規劃,對公司的選址、投入與產出進行嚴密的可行性論證, 適時改進,不斷適應基金代理銷售中各項業務的發展,實現效益最大 化。公司及銷售人員嚴格執行銷售決策。第十三條研究部依據基金產品風險評價方法負責建立科學 的基金產品評價體系,審慎選擇所銷售的基金產品,對基金產品的基 本情況進行持續的跟蹤和關注。第十四條選擇基金銷售業務合作服務提供商符合監管部門的資質要求,基金銷售支13、付結算機構具有有效資格的第三方支付結算機構 或商業銀行,監督銀行具有證監會認可的監督銀行資格,基金銷售資 金賬戶在監督銀行開立。與合作服務提供商簽訂相關服務協議、明確 雙方權利義務,明確每項業務操作的業務流程。第十五條銷售決策中的重大決策過程必須留有書面記錄,以備 監察稽核部及監管機構等單位核查。第二節銷售業務執行流程控制第十六條各部門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基金銷售業務操作流 程,根據基金業務交易規則、公司各部的業務操作進行各項工作, 對開戶、銷戶等賬戶類業務,認購、申購、贖回等交易類業務及質押、 繼承、司法強制措施等被動接受類業務嚴格按照規章制度執行。(一)業務基本規程應體現雙人雙崗的原則,對各14、業務環節實施 有效復核,確保各環節業務操作的準確性;(二)按照法律法規和招募說明書規定的時間辦理基金銷售業 務,基金交易時間為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或基金契約 規定的其他時間。對于投資者交易時間外的申請均作為下一交易日交 易處理。(三)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交易記錄,每日交易情況及時核對并存 檔保管。(四)對網上自助式銷售,建立完善的營銷管理和風險控制制度, 確保投資人獲得必要服務并保證銷售資金的安全。(五)在交易被拒絕或確認失敗時主動通知投資人。第十七條按照基金銷售業務客戶服務標準,公司嚴格執行 操作規程,不得超出制度對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程序等業務的 規定范圍。具體規定如下:(一)宣15、傳推介活動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得有欺詐、誤導 投資人的行為;(二)遵循銷售適用性原則,關注投資人的風險承受能力和基金 產品風險收益特征的匹配性;(三)及時準確地為投資人辦理各類基金銷售業務手續,有效識 別客戶身份,嚴格管理投資人賬戶。(四)向投資人提供證券投資基金投資人權益須知,保證投 資人了解相關權益;(五)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良好的持續服務,保障基金份額持 有人有效了解所投資基金的相關信息;(六)明確投資人投訴的受理、調查、處理程序。第十八條宣傳推介材料及證券投資基金投資人權益須知由 公司統一制作,公司各部門和合作對象未經批準不得自行制作和發放 宣傳推介材料。宣傳推介材料事先要經基金管16、理人的督察長檢查,并 報中國證監會審核。第十九條依據基金銷售業務客戶服務標準,信息披露由公 司統一組織、審核和發布。各部門、合作對象未經授權不得擅自進行 信息披露。第二十條公司依據所制定基金銷售業務客戶服務標準,可采 取以下方式接受客戶投訴:(一)網絡投訴;(二)電話投訴;(三)信函投訴;(四)當面投訴;客服中心負責處理客戶投訴。在交易場地內設置投訴意見箱,公 布投訴(咨詢)電話、網址及電子郵箱,必須定期查閱客戶投訴。對 投訴處理實行及時處理,做到件件有落實。對客戶的投訴要做到:(一)準確記錄客戶投訴的內容,所有客戶投訴應當留痕,投訴電 話應當錄音;(二)充分評估客戶投訴風險,采取適當措施,及17、時妥善處理客戶 投訴;(三)根據客戶投訴總結相關問題,及時發現業務風險,完善內控 制度。第二十一條各部門應嚴格按照基金銷售業務賬戶管理制度 進行賬戶管理,確保各類賬戶的開立和使用符合規定,保證基金銷售 資金的安全和賬戶的有序管理。第二十二條清算中心按照基金銷售業務資金清算流程進行 資金清算,清算人員認真執行資金清算流程,確保基金銷售資金清算 與交收的安全性、及時性和高效性,保證銷售資金的清算與交收工作 順利進行。(一)嚴格管理資金的劃付,將贖回、分紅款項直接劃入投資人 開戶時指定的賬戶。投資人申請贖回時要求變更資金賬戶 的,應對申請變更人的有效身份進行核實,并記錄申請變 更人的基本信息、時間、18、地點、賬戶信息,同時作為異常 交易處理。(二)嚴格按照約定的時間進行資金劃付,超過預定時間的資金 應當作為異常交易處理;(三)結算部應當將當日的全部基金銷售資金于同日劃入統一 的專門賬戶,實現日清日結。第二十三條建立嚴格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信息管理制度,及時維 護更新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信息,對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信息應當嚴格保 密,防范投資人資料被不當運用。基金份額持有人信息的維護和使用 按照基金銷售業務操作規程中的規定明確權限并留存相關記錄。第二十四條各部門必須根據基金銷售業務稽核實施細則等 規定,建立異常交易的監控、記錄和報告制度,并重點關注基金銷售 業務中的異常交易行為。具體異常行為如下:(一)反19、洗錢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異常交易;(二)投資人頻繁開立、撤銷賬戶的行為;(三)投資人短期交易行為;(四)基金份額持有人變更資金帳號的行為;(五)違反銷售適用性原則的交易;(六)超過約定時間進行資金劃付的行為;(七)其他應當關注的異常交易行為。第二十五條依據基金銷售業務資料擋案管理辦法建立檔案 管理制度,各部門應妥善保管相關業務資料。檔案管理保管期限:賬 戶類資料永久保存,交易類資料保存十五年。檔案管理的范圍包括: 基金賬戶開戶申請書、開戶憑條、身份證件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原件, 機構證件、經辦人證件復印件;交易業務憑條、交易申請書、特殊賬 戶業務相關文件以及其他業務所需的申請書、必要證件等。開放式20、基 金業務電子數據的備份與保存工作依據公司技術部的相關規定執行。第四章會計系統內部控制第二十六條公司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核算、項目控制、部門 監管”的財務管理體制。財務部統一管理公司各部門財務關系,制訂 公司的資金預算及日常開支計劃,并定期財務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第二十七條自有資產與基金投資人資產分別設賬管理,財務部 負責自有資產核算和管理,清算中心負責投資人資產的核算和管理。第二十八條執行基金銷售業務前必須與基金公司簽訂代銷協 議,協議中必須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確保各項費用報酬的收取符合 法律法規的規定及銷售合同、代銷協議或合作協議的約定,并對收取 的各項費用報酬開具相應的發票或支付確認。不得21、向基金管理人索取 銷售合同、代銷協議約定之外的費用或報酬。代銷協議中對向基金持 有人提供持續服務事宜作出明確約定,持有投資人聯系方式等資料信 息的一方應承擔持續服務責任。基金銷售機構至少應向基金注冊登記機構提供基金份額持有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基金賬號等資料。第二十九條清算中心必須嚴格按照基金銷售業務資金清算流 程進行清算,認真完成基金清算交收工作。在授權范圍內,及時準 確的完成資金清算,確保投資人資產的安全。第三十條清算中心每日內部完成基金申贖總量與資金往來的 對賬;外部完成與客戶、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和第三方支付機構的信息 與資金的對賬。第五章技術內部控制第三十一條技術部嚴格按照中國證監會關于基22、金銷售業務信 息管理平臺的技術指引建立信息技術內部控制制度,確保信息管理平 臺的安全高效運行。第三十二條技術部根據相關要求設置必要的信息管理崗位,信 息技術負責人和信息安全負責人不能由同一人兼任,對重要業務環節 應當實行雙人雙崗。第三十三條嚴格執行授權制度,按照崗位責任制度、門禁制度、 內外網分離制度等管理措施,確保系統安全運行。第三十四條信息技術開發、運營維護、業務操作等人員必須相 互分離,信息技術開發、運營維護等技術人員不得介入實際的業務操 作。第三十五條數據庫和操作系統的密碼口令應當分別由不同人 員保管,用戶使用的密碼口令要定期更換,不得向他人透露。第三十六條對信息數據實行嚴格的管理,保23、證信息數據的安 全、真實和完整,并能及時、準確地傳遞:嚴格計算機交易數據地授 權修改程序,并堅持電子信息數據的定期查驗制度。第三十七條建立電子信息數據的即時保存和備份制度,系統數 據逐日備份并異地存放,系統運行數據中涉及基金投資人信息和交易 記錄的備份應當在不可修改的介質上保存至少十五年。第三十八條對信息技術系統定期稽核檢查,完善業務數據保管 等安全措施,制定業務連續性計劃,進行排除故障、災難恢復的演習, 確保系統可靠、穩定、安全地運行。第六章監察稽核控制第三十九條監察稽核部依據基金銷售業務稽核實施細則, 就基金銷售業務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獨立的履行監察、評價、報 告、建議職能。第四十條監察稽核人員對于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異常交易情況 或者重大風險隱患依據及時向管理層報告。第四十一條遇有如下重大問題,監察稽核部負責人應及時向中 國證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報告,并依規定予以披露:(一)基金銷售機構違規使用基金銷售專戶;(二)基金銷售機構挪用投資人資金或基金資產;(三)基金銷售中出現的其他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第四十二條對客戶服務中心接受的重大客戶投訴及處理情況進行復查,并按照監管部門的要求進行報告。第七章附則第四十三條本制度由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負責制 定和解釋。第四十四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