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龍公館工程塔吊檢查維護保養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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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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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塔吊檢查及維護保養管理制度為保證東方龍公館工程上的塔吊安全順利地運行,針對本工程及各塔吊的特點,我公司對本工程的塔吊檢查及維護保養管理制度提出如下要求:一、日常檢查及保養:1、駕駛員應檢查塔吊與腳手架之間最上面的通道,確保通道安全;所經過爬梯的連接部位應無松動;塔帽與回轉之間的連接銷、連接螺絲及前后臂與塔帽之間的連接銷等應確保無松動;檢查上班駕駛員的運轉記錄是否有故障需要處理;進行試運轉。2、指揮應檢查捆縛鋼絲繩及卸扣的完好情況,應確保基礎無積水。3、每臺塔吊的操作人員應對各自的對講系統進行檢查,確保無串臺、聲音應清楚。二、每十天根據塔吊檢查圖進行維保及檢查(由每臺塔吊的司機完成)。三、一級保2、養(每隔300工作小時,由塔吊司機配合設備組長完成)。1、進行以上二項工作的全部工作。2、檢查配電箱,導線及電纜:各接線端子及熔斷器接頭的連接應牢固可靠。電纜如有擦傷,應用絕緣膠布包扎處理。用試電筆檢查機體是否帶電,儀表上電壓波動是否超過額定電壓5%。3、檢查各安全保護裝置:檢查起升、變幅、行走、力矩、重量、回轉等限制器和防脫繩裝置。上述各限位器和安全保護裝置的動作,必須靈敏可靠準確,如有失靈立即排除。接地裝置必須連接可靠。鉤頭保險卡完好有效。4、檢查聯動臺和各種開關:操作手柄應靈活,各種按鈕、指示燈應觸發靈敏,各線頭連接牢固,線路絕緣良好。5、檢查電氣設備:當主令開關接通后,所有控制器、接觸3、器均應操作自如,靈敏可靠。6、檢查所有螺栓和鐵銷:檢查連接螺栓和鐵銷(含開口銷)有無松動和短缺,必須確保完整無缺、緊固可靠。7、檢查鋼絲繩:鋼絲繩纏繞排列應整齊。檢查鋼絲繩磨損和斷絲情況,并按報廢標準處理。鋼絲繩兩端應固定牢靠,如有松動應立即緊固。8、檢查制動器:制動器必須作用良好,無沖擊、阻滯和發熱現象,否則應立即排除。9、工作中檢查和察聽:各工作機構在運行中有無異響,電動機、制動器和接觸器有無雜音,各軸承、制動電磁鐵、電阻片等是否溫升過高。變速機構變速換檔必須靈敏可靠,嚙合和運轉均無異響,如有不良現象應立即查明原因,予以排除。渦流制動器功能應符合工作要求,并無異響和過熱現象,否則應查明原因4、,予以排除。10、檢查附著裝置:附著框與塔身之間的楔鐵不得松動,附墻桿與預埋鐵之間的焊縫無開裂、銹蝕不嚴重現象,連接軸銷完好齊全。11、做好清潔工作:工作后清掃駕駛室,保持門窗玻璃干凈明亮。清除機身下部、電動機及各傳動機構外面灰塵和油污。12、按潤滑規定對各部分進行潤滑。四、二級保養(每隔900工作小時進行,由本公司專門維護保養小組完成)。1、進行一級保養的全部工作。2、檢查地基:地基應堅實平整,排水暢通,無沉陷現象。3、檢查鋼結構:標準節連接螺栓應在塔身某一側受壓時檢查松緊度,回轉支承裝置與上、下支座間的連接螺栓必須齊全完好和緊固;檢查底座、回轉平臺、塔身、塔帽、起重臂、平衡臂等結構部件組成5、的桿件有無扭曲、變形或焊縫開裂等情況,必要時予以修復;變幅小車的滾輪應活動自如,與臂架下弦均勻接觸,牽引時無阻卡或三條腿的現象,否則應予以調整或修復。4、檢查聯動臺:揭開封蓋,清除內部積塵,接線端子及各部觸頭如有嚴重氧化物和燒蝕以及弧坑時應清除磨光。5、檢查各工作機構減速器的油量:油量不足應添加,如有滲漏應予排除。6、檢查回轉機構:檢查緊固旋轉與固定部位的連接螺栓,涮洗開式齒輪,檢查齒輪嚙合情況,重新涂抹新油脂。檢查蝸輪箱中極限力矩聯軸節的工作情況,必要時調整其松緊程度。檢查彈簧(橡膠)緩沖器,如有彈性不足或破損,應予調整或更換,檢查液力聯軸節的油量,不足時添加,如有滲漏現象應予排除。7、檢查6、制動器:制動器的彈簧、拉桿、銷軸和開口銷等均應完好無缺。磁鐵的活動銜鐵不應與線圈鐵芯相磨擦,制動瓦的磨擦片如有過度磨損和接觸不均勻的現象,應修整或更換。調整拉桿行程和制動器間隙(0305)。8、檢查電氣設備:檢查集電器,清除碳刷與滑環上的灰塵和臟物,如碳刷磨損過甚或接觸面積過小時應予修整或更換。檢查接觸器、控制器,清除黑灰和銅屑。燒蝕或磨損的接觸子及接觸片(觸頭)應修整或更換,使之接觸可靠,壓力均勻,間隙合適,手輪動作靈活可靠。清除銜鐵上的塵土及污垢,檢查線圈絕緣,緊固接線端子。檢查電阻器,清除電阻片上的積塵和臟物,更換已破損的電阻片和絕緣墊,緊固各部螺栓。檢查各工作機構的限位開關,修磨觸頭,7、使之閉合可靠,調整撞桿及碰輪的位置,緊固固定螺栓。警鈴、指示燈、照明燈均應完好齊全,否則應予修復或更換。9、按規定進行潤滑。10、對力矩限位進行試驗并認真填寫好詳細記錄。五、潤滑規定:1、各減速器加齒輪油:2001000小時(由本公司專門維護保養小組完成)。2、起升、回轉、變幅、行走機構開式齒輪,排繩機構蝸桿傳動加潤滑脂:50小時;鋼絲繩潤滑:100小時;各部連接螺栓、銷軸安裝前涂抹;回轉支承座圈滾道,滾輪,行走輪軸承,卷筒軸套等50小時加潤滑油一次;齒輪傳動,蝸輪蝸桿傳動及行星傳動等的軸承500小時加潤滑油一次;吊鉤軸承、鋼絲繩滑輪軸承、小車行走輪軸承1000小時加注一次。3、制動器鉸點,限8、位開關及接觸器的活動鉸點,50小時根據需要用油壺滴入機械油一次。六、主要結構件及零部件銹蝕或磨損嚴重,達到以下報廢標準時,必須進行報廢,進行更換:1、主要結構件腐蝕深度達原厚度的10%時。2、吊鉤禁止補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用20倍放大鏡觀察表面有裂紋及破口;(2)、鉤尾和螺紋部分等危險斷面及鉤筋有永久性變形;(3)、掛繩處斷面磨損量超過原高的10%;(4)、心軸磨損量超過其直徑的5%;(5)、開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3、卷筒和滑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裂紋或輪緣磨損;(2)、卷筒壁磨損量達原壁厚的10%;(3)、滑輪繩槽壁厚磨損達原壁厚的20%;(4)、滑輪槽底的磨損量超過相應9、鋼絲繩直徑的25%。4、制動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裂紋;(2)、制動塊磨擦襯墊磨損量達原襯厚度50%;(3)、制動輪表面磨損量達152mm(大直徑取大值,小直徑取小值);(4)、彈簧出現塑性變形;(5)、電磁鐵杠桿系統空行程超過其額定行程的10%。塔吊安全操作規程AQ3.4.2.1 (1) 塔吊的軌道基礎或混凝土基礎必須經過設計驗算,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礎周圍應修筑邊坡和排水設施,并與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離。(2) 塔吊基礎土壤承載能力必須嚴格按原廠使用規定或符合:中型塔為812t/、重型塔為1216t/。(3) 塔吊的拆裝必須由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拆裝資質證書的專業隊進行,拆裝時10、應有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監護。(4) 拆裝人員應穿戴安全保護用品,高處作業時應系好安全帶,熟悉并認真執行拆裝工藝和操作規程。(5) 風力達到四級以上時不得進行頂升、安裝、拆卸作業。頂升前必須檢查液壓頂升系統各部件連接情況。頂升時嚴禁回轉臂桿和其他作業。(6) 塔吊安裝后,應進行整機技術檢驗和調整,經分階段及整機檢驗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無載荷情況下,塔身與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過4/1000。塔吊的電動機和液壓裝置部分,應按關于電動機和液壓裝置的有關規定執行。(7) 塔吊的金屬結構、軌道及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有可靠的接地裝置,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并應設立避雷裝置。(8) 每道附著裝置的撐桿11、布置方式、相互間隔和附墻距離應按原廠規定,自制撐桿應有設計計算書或廠方證明。(9) 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輸電線路作業,如限于現場條件,必須在線路旁作業時,必須采取安全保護措施。塔吊與架空輸電導線的安全距離應符合規定。(10) 塔吊作業時,應有足夠的工作場地,塔吊起重臂桿起落及回轉半徑內無障礙物。(11) 作業前,必須對工作現場周圍環境、行駛道路、架空電線、建筑物以及構件重量和分布等情況進行全面了解。(12) 在進行塔吊回轉、變幅、行走和吊鉤升降等動作前,操作人員應鳴聲示意。檢查電源電壓應達到380V,其變動范圍不得超過+20V、-10V,送電前啟動控制開關應在零位,接通電源,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無漏電12、方可上機。(13) 塔吊的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時應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操作人員也必須持證上崗,作業時應嚴格執行指揮人員的信號,如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應拒絕執行。如果由于指揮失誤而造成事故,應由指揮人員負責。(14) 操縱室遠離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揮發生困難時,可設高空、地面兩個指揮人員,或采用對講機等有效聯系辦法進行指揮。(15) 塔吊的小車變幅和動臂變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鉤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完整、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和拆除。嚴禁用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16) 塔吊作業時,起重臂和重物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過。重物吊運時,嚴13、禁從人上方通過。嚴禁用塔吊載運人員。(17) 塔吊機械必須按規定的塔吊起重性能作業,不得超載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況下需超載荷使用時,必須經過驗算,有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經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有專人在現場監護,方可起吊,但不得超過限載的10%。(18) 嚴禁起吊重物長時間懸掛在空中,作業中遇突發故障,應采取措施將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關閉電機或切斷電源后進行檢修。在突然停電時,應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撥到零位,斷開電源總開關,并采取措施將重物安全降到地面。(19) 嚴禁使用塔吊進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設或凝結在地面上的重物。現場澆筑的混凝土構件或模板,必須全部松動后方可起吊。(20) 起14、吊重物時應綁扎平穩、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綁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標有綁扎位置或記號的物件,應按標明位置綁扎。綁扎鋼絲繩與物件的夾角不得小于30。(21) 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塔吊露天作業。在雨雪過后或雨雪中作業時,應先經過試吊,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22) 在起吊載荷達到塔吊額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時,應先將重物吊起離地面2050cm停止提升進行下列檢查:起重機的穩定性、制動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穩性、綁扎的牢固性。確認無誤后方可繼續起吊。對于有可能晃動的重物,必須拴拉繩。(23) 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15、要均勻,嚴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動。左右回轉動作要平穩,當回轉未停穩前不得作反向動作。非重力下降式塔吊,嚴禁帶載自由下降。(24) 塔吊吊鉤裝置頂部至小車架下端最小距離:上回轉式2倍率時1000mm,4倍率時為700mm;下回轉式2倍率時為800mm。4倍率時為400mm,此時應能立即停止起吊。(25) 作業中,操作人員臨時離開操制室時,必須切斷電源,鎖緊夾軌器。作業完畢后,塔吊應停放在軌道中間位置,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松開回轉制動器,小車及平衡重應置于非工作狀態,吊鉤宜升到離起重臂頂端23m處。塔吊司機安全操作規程AQ3.4.1.19 一、操作人員應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后,憑16、操作證操作,嚴禁無證開機,嚴禁非駕駛人員進入駕駛室內。二、開機前應認真檢查鋼絲繩、吊鉤、吊具有無磨損裂紋和損壞現象,傳動聯接部位螺絲是否松動,各部電器元件是否良好,線路連接是否安全可靠,傳動部分潤滑部位是否正常,并進行空運轉,待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行走式塔吊作業前,檢查軌道應平直、無沉陷,軌道螺栓無松動,排除軌道上的障礙物。三、工作時應服從指揮,堅持崗位,集中精力,精心操作,嚴禁吊鉤有重物時離開駕駛室,操作中做到二慢一快,即:起吊、下落慢,中間快。四、下降吊鉤或起吊物件時,如遇信號不明,發現下面有人或吊鉤前面有障礙物時應立即發出信號,服從指揮人員信號指揮。五、吊運重物應高于前進方向所有障礙物217、m。六、塔機操作應遵守下列規定:1吊運物件時平,衡重必須移動至規定位置。2在頂升中,必須有專人指揮。看管電源、操縱液壓系統和堅固螺栓。頂升時必須放松電纜,放松長度應略大于總的頂升高度,并固定好電纜卷筒。3頂升時,應把起重小車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將旋轉部分剎住,嚴禁塔帽旋轉。七、操作時發現塔吊工作不正常、安全裝置失靈應立即停止操作,切斷電源,匯報主管部門組織檢修,待正常后使用。在高空修理必須戴好安全帶。八、下班前將吊勾提升到離臂桿頂端2m3m處,松開回旋機構制動裝置,使其順風源自由擺動。九、下班前各操作處于斷開位置,切斷電源,離開駕駛室必須加鎖。塔吊指揮安全操作規程一、指揮應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18、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后,憑操作證操作,嚴禁無證操作。二、指揮應由技術熟練、懂得起重機械性能的人員擔任。指揮時應站在能夠照顧到全面工作的地點,所發信號應事先統一,并做到準確、宏亮和清楚。三、風力達六級時應停止吊裝。四、所有人員嚴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五、使用卡環應使長度方向受力,抽銷卡環應預防銷子滑脫,有缺陷的卡環嚴禁使用。六、起吊物件應使用交互捻制的鋼絲繩(安全系數見下表1)。鋼絲繩如有扭結、變形、斷絲、銹蝕等異常現象,應及時降低使用標準或報廢(見下表2)。鋼 絲 繩 的 安 全 系 數 表1鋼 絲 繩 的 用 途安 全 系 數纜風繩纜索起重機承重繩手動起重設備機動起重設備作吊索無19、彎曲作捆綁吊索用于載人的升降機3.53.754.5566781014鋼絲繩斷絲折減或報廢標準(一個節距內) 表2折減或報廢鋼 絲 繩 種 類(交互捻制)619+1624+1637+1661+11.000.900.80報 廢05610111616以上07814152020以上0101120213030以上0151625264040以上七、編結繩扣(千斤)應使各股松緊一致,編結部分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0倍,并且不得短于300mm。用卡子連成繩套時,卡子不得少于三個。八、指揮應嚴格遵循“十不吊”規定,對超重、情況不明的物件堅決不準起吊。九、使用繩卡,應將有壓板的放在長頭一面。其應用范圍應符合20、下列規定(表3)繩 卡 應 用 范 圍 表3繩卡型號卡桿直徑(mm)允許承載力(t)適用于鋼絲繩直徑(mm)繩卡間距(mm)繩卡使用數量(個)Y1-6Y2-8Y3-10Y4-12Y5-15Y6-20Y7-22Y8-25Y9-28Y10-32Y11-40Y12-45Y13-50M6M8M10M12M14M16M18M20M22M24M25M27M300.721.282.002.402.885.126.488.009.6811.5012.5014.8018.007.488.79.31112.5141517.518.52021.523.52426.5283132.5373944.546.550.5525660以上90909010010012014016018020025030030035033333445556667十、使用二根以上繩扣吊裝時,繩扣間的夾角如大于100,應采取防止滑鉤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