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與外包業務管理制度10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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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XX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與外包業務管理制度基金托管與外包業務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規范XX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基金托管與運營外包業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基金業務外包服務指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法律文件及相關監管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及其旗下所有子公司。第三條 公司風控合規部負責基金托管機構的選擇、評定、確認與監督管理。第四條 公司風控合規部負責運營外包機構的選擇、評定、確認與監督管理。第五條 基金托管機構是指依法設立的具有托管資質的商業銀行或者其他具備托2、管資格的金融機構。商業銀行擔任基金托管機構的,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會同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核準;其他金融機構擔任基金托管機構的,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第六條 外包服務機構是指基金業務外包服務機構(以下簡稱“外包機構”)為基金管理人提供銷售、銷售支付、份額登記、估值核算、信息技術系統等業務的服務。第七條 外包機構包括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募集服務的在中國證監會注冊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且成為中國基金業協會會員的機構(簡稱基金銷售機構),為私募基金募集機構提供支付結算服務、私募基金募集結算資金監督、份額登記等與私募基金募集業務相關服務的機構。第二章托管機構遴選與管理第八條 公司所管理的3、產品原則上都應選定托管機構進行托管,如不進行托管的,應在基金合同中進行約定,并建立獨立的保障私募基金財產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糾紛解決機制。第九條 公司風控合規部負責托管機構遴選工作,遴選工作應主要核查以下內容:(一)屬地經營:原則上應當滿足基金的托管機構、托管賬戶與基金注冊地需保持一致。(二)資質管理:托管機構需具備托管資質,托管機構的凈資產和風險控制指標應當符合相關規定。(三)費率合理:托管機構的費率不得高于同期市場平均水平。(五) 協議合規:管理人和托管機構必須簽訂標準的托管協議。(六)內控規范:托管機構具有完善的內控機制與操作規范,有完善的內部稽核監控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六) 托管機構需要滿4、足我方劃款對于時效性的要求。(七)系統支持:托管機構須有相應的IT系統滿足管理人的業務需求。托管機構需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統。(八)團隊配備:托管機構需設有專門基金托管部門,并配備專業的托管團隊,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達到法定人數。(九)資金安全:托管機構需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的條件。(十)場地安全:托管機構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范設施和與基金托管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第十條 公司托管機構的評定流程如下:(一)篩選:必須在具有托管資質的商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中進行選擇,前期需對托管機構進行全面了解和溝通,綜合比較確定托管機構。(二)反饋:向擬合作的托管機構提供托管機構評估問題清單,由5、托管機構按要求列明資質和相關條件,在2個工作日內反饋給公司。(三)評估:根據托管機構提供的問題清單反饋中提及的費率等關鍵因素以及前期溝通了解掌握的信息進行綜合評估。(四)選定:根據綜合評估情況,選定托管機構。第十一條 托管機構選定后,相關部門(運營管理與合規部門)應負責托管協議的起草、審定工作,協議中應明確托管機構的如下義務:(一)托管機構應當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向投資者提供基金信息。托管機構的固有財產應當獨立于基金財產,托管機構因基金財產的管理、運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和收益,歸入基金財產;(二)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四)按照規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6、和證券賬戶;(五)對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確保基金財產的完整與獨立;(六)保存基金托管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七)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八)辦理與基金托管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九)對基金財務會計報告、中期和年度基金報告出具意見;(十)復核、審查基金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資產凈值和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十一)按照規定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十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職責。(十三)基金托管機構不得從事內幕交易、操縱交易價格及其他不正當的交易活動。第十二條 托管協議正式簽署后,公司運營管理部應負責7、后續對接工作,包括不限于:根據托管機構提供的資料清單,進行托管賬戶的開立或委托托管機構進行托管賬戶的開立;負責開戶資料及印鑒卡片等重要憑證的保管;督促托管機構按照托管協議要求履行托管職責。第三章外包機構的遴選與管理第十三條 公司開展業務外包應根據審慎經營原則制定業務外包實施規劃,外包活動范圍應與公司經營水平相適宜。第十四條 公司可委托外包機構辦理基金份額(權益)登記。辦理基金份額登記業務的機構應保證登記數據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可開立注冊登記賬戶,用于基金投資人認(申)購資金、贖回資金和分紅資金的歸集、存放與交收,并設置有效機制,切實保障投資人資金安全。第十五條 公司可委托外包機構辦理估值核算,8、辦理估值核算業務的機構應按照合同或協議的要求,保證估值核算的準確性和及時性。第十六條 公司運營管理部負責外包遴選工作,遴選工作應主要核查以下內容: (一)品牌影響力:外包機構應品牌信譽良好,無不良記錄。(二)外包資質:外包機構應為按照基金業務外包服務指引(試行)的要求到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并加入基金業協會成為會員的機構(三)運營團隊:外包機構應擁有穩定、專業的運營團隊。外包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及合同或協議的規定,誠實信用、勤勉盡責、恪盡職守,防止利益沖突,不得從事侵占基金資產和客戶資產、利用基金未公開信息進行交易等違法違規活動。外包機構在開展外包業務的同時,提供托管服務的9、,應設立專門的團隊,外包業務與基金托管業務團隊之間應建立必要的業務隔離,有效防范潛在的利益沖突。(四)IT系統:外包機構應擁有穩定、專業的系統開發和運維團隊,系統配置完善,并且有持續優化的意愿,做好風險隔離,并定期向管理人提供數據。(五)風控機制:外包機構應風控機制完備,并與托管業務進行辦公場所與團隊隔離。外包機構應具備開展外包業務的能力和風險控制能力,審慎評估外包服務的潛在風險與利益沖突,建立嚴格的防火墻制度與業務隔離制度,有效執行信息隔離等內部控制制度,切實防范利益輸送。(六)資源源投入:費率合理,并有意愿加大資源投入力度開展長期業務合作。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包的評定流程如下:(一)盡職調查10、:公司在委托外包機構開展外包活動前,應根據備選外包機構的范圍,對其人員配備、防火墻制度、業務隔離措施、利益輸送防范措施、軟硬件設施、專業能力、誠信狀況、過往業績、按時定期向基金業協會報送外包業務情況表和外包運營情況報告等情況進行全面、現場調查。(二)業務談判:公司運營管理部部與運營外包機構成員洽談詳細業務操作流程、費率及協議等重要因素,并達成一致意向。(三)選定:根據實際考察結果進行綜合評估,確定運營外包機構,并經合規部門審定后簽訂書面外包服務合同及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協議條款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1.外包服務所涉及的基金資產和客戶資產應獨立于外包機構的自有財產。外包機構破產或者清11、算時,外包服務所涉及的基金資產和客戶資產不屬于其破產財產或清算財產。2.外包機構應對提供外包業務所涉及的基金資產和客戶資產實行嚴格的分賬管理,保證提供外包業務的不同基金資產和客戶資產之間、外包業務所涉基金資產和客戶資產與外包機構其他業務之間的賬戶設置相互獨立,確保基金資產和客戶資產的安全、獨立,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基金資產和客戶資產。3.外包機構在開展外包業務的同時,提供托管服務的,應設立專門的團隊與業務系統,外包業務與基金托管業務團隊之間建立必要的業務隔離,有效防范潛在的利益沖突。4.辦理私募基金銷售、銷售支付業務的機構開立銷售結算資金歸集賬戶的,應由監督機構負責實施有效監督,12、在監督協議中明確保障投資者資金安全的連帶責任條款。5.開展基金銷售業務的各參與方應簽署書面協議明確各方權責。協議內容應包括對基金持有人的持續服務責任、反洗錢義務履職及責任劃分、基金銷售信息交換及資金交收權利義務等。第十八條 外包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及合同或協議的規定,誠實信用、勤勉盡責、恪盡職守,防止利益沖突,不得從事侵占基金資產和客戶資產、利用基金未公開信息進行交易等違法違規活動。第十九條 外包合同簽訂后,公司運營管理部部負責已雙方根據項目運營實際情況,確認基金涉及的相關外包業務流程。第二十條 在開展業務外包的各階段,公司應關注外包機構是否存在與外包服務相沖突的業務,以及外包機13、構是否采取有效隔離措施,每年開展一次全面的外包業務風險評估。第四章 監督管理第二十一條 公司風控合規部應定期與托管機構和運營外包機構召開例會,定期溝通,了解托管機構是否合規運作,同時托管機構應定期向管理人提供托管報告;了解運營外包機構的人員配備情況、業務操作的專業能力、業務隔離措施、軟硬件設施等基本運作情況,保證滿足業務發展的實際需求。第二十二條 公司風控合規部應根據簽訂的托管協議及外包服務協議,不定期考察托管機構及運營外包機構是否嚴格按合同履行其義務和職責,如若發現未履行或履行不嚴格,可對其發出口頭或書面的警告,情節嚴重的,可發送公函或律師函。第二十三條 公司風控合規部應對外包業務報送情況進行監督。根據基金業務外包服務指引,外包機構應在規定時間內內向基金業協會報送外包業務情況表和外包運營情況報告。第五章附則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由公司風控合規部負責制定、修訂與解釋。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于2016年3月1日發布施行。2016年3月1日上海XX資產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