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鴻外貿公司末位淘汰待崗員工工資待遇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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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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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奇鴻外貿公司末位淘汰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一、實施目的為實現公司內部員工動態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用人機制,優化員工隊伍結構,提升員工整體素質,促進員工合理流動,結合公司實際,經公司討論決定,在公司員工中實行末位淘汰制度,特制訂本辦法。二、實施范圍除公司領導及中層管理人員(另行考核)外,公司所有已經轉正的在職員工。三、組織領導成立末位淘汰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此項工作進行組織領導。1、組長:總經理。負責最終決策工作。2、副組長:副總經理。負責領導組織工作。3、成員: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綜合考核工作。四、末位淘汰的比例職工末位淘汰比例:公司生產、管理在職員工總數的3%。五2、末位淘汰考核的程序1、辦公室根據公司的末位淘汰比例和在職員工總數,擬定公司的末位淘汰名額。2、辦公室根據公司當月各部門績效考核分值進行綜合末位排名,擬選出2倍于末位淘汰名額的預淘汰人員名單。對各部門嚴重違章違紀的直接進入淘汰名額。3、由主管副總經理、班組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本部門員工(隨機選擇2-5人)根據預淘汰員工的日常表現按照末位淘汰考核項目(見附件)進行綜合打分。 第一評定人(占總分15%):由本部員工進行評定。 第二評定人(占總分25%):第一評定人評定后,由班組負責人進行評定。 第三評定人(占總分30%):第二評定人評定后,由部門負責人進行評定。 第四評定人(占總分30%):第三評3、定人評定后,由副總經理進行最終評定。4、辦公室根據上述打分匯總后得出的平均分,報總經理審核決裁后,按照事先設定的淘汰名額,從末位開始淘汰。5、辦公室以書面形式向所在部門或員工本人送達末位淘汰通知書(見附件1)。6、當選出的預淘汰名額由于并列等原因而超過2倍時,按最小并列數確定預淘汰名單。7、當打分出現并列時,由考核小組及部門負責人確認淘汰人員。六、淘汰措施凡被確定為末位的人員視個人表現,公司將對其采取留崗察看、降薪、待崗、辭退等處理方式。1、留崗察看。第一次被確定為末位的,留崗察看1個月,本人要寫出書面檢查材料,分析落后原因,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但符合公司待崗規定范圍的,不論是否被確定為末4、位,直接進入待崗。2、降薪。連續二次作為末位淘汰對象的,降低技能工資的20-30%。由部門負責人與其進行誡勉談話,指出存在的問題,限期改正,必要時調整工作崗位。3、待崗。連續三次作為末位淘汰對象的,或符合公司待崗規定范圍的,進行待崗處理。待崗管理辦法參見公司待崗管理制度(見附件2)。4、辭退。在待崗期間,期滿考核不合格未能上崗、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本人申請辭職等的末位淘汰對象,符合公司待崗管理制度有關辭職辭退條件的,按規定進行辭職辭退處理。5、提前退休。連續三次作為末位淘汰對象且符合提前退休條件、本人又自愿申請退休的,公司可以批準提前退休。批準提前退休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6、部門員工不服5、從領導和指揮,工作中玩忽職守,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屢次違反勞動紀律,部門領導建議公司另行安置崗位。公司對其進行待崗處理并進行崗位培訓3個月,工資按80%發給;仍不能應聘上崗的,繼續進行崗位培訓3個月,工資按50%發給,仍不能應聘上崗的自主擇業。七、其他1、待崗期間或處于試用期的員工不參與末位淘汰考核。2、評議人要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在評議過程中不準拉幫結伙、打擊報復、人為劃線。3、回避制度:當預淘汰人員有與考評人有親屬關系時,考評人員應主動進行回避。八、附則1、本辦法由公司監管部負責解釋、修訂。2、本辦法自公司批準發布之日起執行。附件1:待崗管理辦法2:員工末位淘汰考核表3:末位淘汰通6、知書有限公司 2012年2月3日公司員工待崗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公司末位淘汰管理辦法,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待崗員工是指與企業有勞動合同關系,但因考試考核,或者因違規違紀等原因受到處罰而短期內離開工作崗位的員工。第二條 待崗管理工作中應堅持以下基本原則:(一)公開、公平、公正,優勝劣汰的原則。(二)以工作業績和考核結果為主要依據的原則。(三)淘汰與激勵相結合的原則。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與公司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正式員工(以下稱員工)。第二章 待崗員工的范圍 第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員工,可列入待崗范圍: 1、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上崗考試連續三次不合格的員工;2、在7、企業績效考核周期中,連續三次不合格(個人系數1)的職工;3、工作不盡職盡責、不勝任工作要求的員工;4、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導致嚴重后果或造成惡劣影響的;5、連續三次列為末位淘汰對象的員工;6、因其他原因被企業確定的待崗員工。第三章 待崗員工的管理 第五條 待崗員工應服從公司管理,積極參加公司舉辦的待崗培訓,服從公司的工作分配。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公司舉辦的待崗培訓的,按曠工處理。不服從企業安排上崗的待崗員工,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其勞動關系。第六條 員工待崗管理程序:1、員工待崗的,所在部門以書面形式報告公司辦公室,并詳細說明員工待崗理由。2、公司辦公室對相關報告情況進行核實,報公司批準后8、向所在部門和員工本人送達待崗通知書(見附件)。3、所在部門接到通知書后,即通知待崗員工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4、待崗員工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公司辦公室報到。5、公司辦公室根據公司工作需要臨時安排工作,并根據公司制定的培訓計劃,對待崗人員進行安全意識、規程規范、標準化作業水平、實際操作技能以及職業道德教育、法紀法規教育等綜合素質方面的培訓。第七條 待崗員工待崗期限自通知書發出之日起計算,最長不超過6個月。待崗期滿經考核不合格仍不能上崗的,公司按照有關規定解除其勞動關系。第八條 員工待崗期間,違反企業規章制度的,公司按相關規定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解除其勞動關系。第九條 待崗培訓期結束,在上9、崗條件具備時,經考核合格的,方可重新上崗或轉崗工作。第十條 待崗期間,待崗員工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可按規定辦理辭職或調動手續。第十一條 待崗員工在待崗期間,如遇有公司內部招聘活動,且符合崗位招聘條件,可參加相應的競聘,同等條件下,公司優先考慮待崗員工。第四章 待崗員工工資待遇第十二條 待崗員工待崗期間執行待崗工資,待崗工資標準為:當地政府最低工資標準(450元/月)。待崗期間公司停發待崗員工各類績效工資和各種津貼。第十三條 待崗員工轉崗執行試崗期,試崗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執行崗位工資,不享受技能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待崗員工恢復原崗位的不實行試崗期。重新上崗按規定執行相應的工資待遇。第十四條 待10、崗期間員工的各類社會保險按現行社會保險相關規定執行。第五章 附則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公司監管部負責解釋、修訂。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公司批準發布之日起執行。員工末位淘汰考核表被考核人姓名: 所屬部門: 考 核 指 標標準分考評得分員工評分(15%)班組負責人評分(25%)部門負責人評分(30%)副總經理評分(30%)專業技術(業務)水平10崗位工作數量、工作完成質量10動手能力與務實精神10團隊協作意識10執行上級(部門)指令及時性10遵守公司各項勞動紀律、規章制度10上下級、同事之間關系相處融洽10合理化建議10工作持續改進能力10廉潔自律10合計100得分100附件:公司員工末位淘汰通知書 同志:根據-有限公司末位淘汰管理辦法,從 年 月 日起公司對您實行 管理,請于 年 月 日前持本通知書到公司辦公室報到。特此通知。 公司辦公室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