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煤礦防治水設備儀器、工具使用、管理、發放及報廢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地**
編號:1280673
2024-12-16
7頁
17KB
該文檔所屬資源包:
大型煤礦地測防治水害工作管理審批制度手冊
1、LS大型煤礦防治水設備儀器、工具使用、管理、發放及報廢制度一、為確保本礦井防治水工作真正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探水鉆:1、探水鉆由探放水工專職使用。2、探水工在使用探水鉆前,必須了解該設備的結構、性能,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3、探水鉆由探放水工進行定期保養、維修(每半年一次)使用出井后應對有關部件清洗、上油、妥善保管。4、探水鉆運輸過程中探放水工必須親臨一線,指揮運輸,嚴防運輸過程中損壞。5、探水鉆由技術礦長簽字后方可使用。6、探水鉆未經礦長批準,任何人不得借給外單位使用。7、探水鉆因年久磨損嚴重,經維修后無法正常使用滿足礦井正常探放水作業時,必須提前三個月報技術礦長,由生技科做出采購2、計劃,新設備到礦驗收合格后,原探水鉆報請礦長批準,方可報廢、注銷。二、水泵、水管:1、主、備水泵每年請有資格的單位進行一次測試,每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護。2、防治水使用(備用)的水泵、水管統一放在井下消防材料材料庫內,由機電隊統一保管;3、防治水專用水泵、水管不得用于正常生產中的工作面排放水,特殊情況下(滅火)需使用時,必須經技術礦長批準。4、防治水水泵由機電隊負責保養、檢修(每季保養一次,每使用一次后進行一次全面的檢修),水管需進行防腐處理,內涂防銹漆,外刷銀粉;5、防治水水泵、水管需使用時,由探放水工提出申請,經技術礦長批準后,由機電隊長負責安裝使用;6、水泵、水管需報廢時,應提前三個月做3、出計劃,新設備到礦驗收合格入井后,升井報廢。三、開關、電纜:1、防治水所使用的開關、電纜根據水泵型號、規格、功率進行選型,設備存放于消防材料庫,由機電隊保管。2、防治水所使用的開關、電纜不得挪用正常生產中,為專用設備存放。3、防治水專用開關、電纜需使用時經技術礦長批準簽字后,由機電隊負責安裝。4、開關必須定期保養、檢修(每季度保養一次,每使用一次后進行一次檢修)。5、開關、電纜經檢修無法正常使用時,應提前三個月做出采購計劃,設備到礦入井后舊設備出井報廢。四、料石、砂、水泥等:1、用于防治水紅做的料石清砂整齊的存放于副井口附近,便于入井使用,水泥鐵楸等材料、工具存放于庫房內,由礦保管員統一保管。4、2、用于防治水工作中的料石、砂、水泥等不得用于生產,但砂、水泥應根據材料存放情況進行更換,嚴防變質,原有材料使用后,新材料必須入場。3、用于防治水工作中的料石、砂、水泥等材料,尤其是水泥必須具有產品合格證。五、用于防治水中的設備、材料、工具、儀器,礦安委會在每月必須做為一項主要內容進行一次檢查,確保設備使用正常,材料數量充足,滿足礦井防治水工作的需要。六、其它技術設備:1、個人使用的儀器由個人保管,無故丟失、損壞,應予賠償。2、集體使用的儀器指派專人保管,建立設備儀器、工具臺帳或卡片,并按規程規定進行校檢,使設備始終保持完好狀態,保證生產需要。3、儀器、設備、工具的發放、歸還要按規定進行登記并5、做好記錄。4、任何人都要愛護其使用的儀器、設備、工具,用后按有關規定進行擦洗,并及時歸還。5、設備、工具在使用過程中損壞或丟失,必須及時向領導書面匯報,并視情況按規定進行處理。6、儀器經校核后,技術指標出現問題或維修部門保證不了維修質量時,申請報廢。7、儀器報廢應經過企業管理部、審計部、財務資產部等單位簽字同意方可報廢。8、本制度由總工程師、生產技術科科長監督執行。一、為確保本礦井防治水工作真正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探水鉆:1、探水鉆由探放水工專職使用。2、探水工在使用探水鉆前,必須了解該設備的結構、性能,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3、探水鉆由探放水工進行定期保養、維修(每半年一次)使用出6、井后應對有關部件清洗、上油、妥善保管。4、探水鉆運輸過程中探放水工必須親臨一線,指揮運輸,嚴防運輸過程中損壞。5、探水鉆由技術礦長簽字后方可使用。6、探水鉆未經礦長批準,任何人不得借給外單位使用。7、探水鉆因年久磨損嚴重,經維修后無法正常使用滿足礦井正常探放水作業時,必須提前三個月報技術礦長,由生技科做出采購計劃,新設備到礦驗收合格后,原探水鉆報請礦長批準,方可報廢、注銷。二、水泵、水管:1、主、備水泵每年請有資格的單位進行一次測試,每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護。2、防治水使用(備用)的水泵、水管統一放在井下消防材料材料庫內,由機電隊統一保管;3、防治水專用水泵、水管不得用于正常生產中的工作面排放7、水,特殊情況下(滅火)需使用時,必須經技術礦長批準。4、防治水水泵由機電隊負責保養、檢修(每季保養一次,每使用一次后進行一次全面的檢修),水管需進行防腐處理,內涂防銹漆,外刷銀粉;5、防治水水泵、水管需使用時,由探放水工提出申請,經技術礦長批準后,由機電隊長負責安裝使用;6、水泵、水管需報廢時,應提前三個月做出計劃,新設備到礦驗收合格入井后,升井報廢。三、開關、電纜:1、防治水所使用的開關、電纜根據水泵型號、規格、功率進行選型,設備存放于消防材料庫,由機電隊保管。2、防治水所使用的開關、電纜不得挪用正常生產中,為專用設備存放。3、防治水專用開關、電纜需使用時經技術礦長批準簽字后,由機電隊負責安8、裝。4、開關必須定期保養、檢修(每季度保養一次,每使用一次后進行一次檢修)。5、開關、電纜經檢修無法正常使用時,應提前三個月做出采購計劃,設備到礦入井后舊設備出井報廢。四、料石、砂、水泥等:1、用于防治水紅做的料石清砂整齊的存放于副井口附近,便于入井使用,水泥鐵楸等材料、工具存放于庫房內,由礦保管員統一保管。2、用于防治水工作中的料石、砂、水泥等不得用于生產,但砂、水泥應根據材料存放情況進行更換,嚴防變質,原有材料使用后,新材料必須入場。3、用于防治水工作中的料石、砂、水泥等材料,尤其是水泥必須具有產品合格證。五、用于防治水中的設備、材料、工具、儀器,礦安委會在每月必須做為一項主要內容進行一次9、檢查,確保設備使用正常,材料數量充足,滿足礦井防治水工作的需要。六、其它技術設備:1、個人使用的儀器由個人保管,無故丟失、損壞,應予賠償。2、集體使用的儀器指派專人保管,建立設備儀器、工具臺帳或卡片,并按規程規定進行校檢,使設備始終保持完好狀態,保證生產需要。3、儀器、設備、工具的發放、歸還要按規定進行登記并做好記錄。4、任何人都要愛護其使用的儀器、設備、工具,用后按有關規定進行擦洗,并及時歸還。5、設備、工具在使用過程中損壞或丟失,必須及時向領導書面匯報,并視情況按規定進行處理。6、儀器經校核后,技術指標出現問題或維修部門保證不了維修質量時,申請報廢。7、儀器報廢應經過企業管理部、審計部、財務資產部等單位簽字同意方可報廢。8、本制度由總工程師、生產技術科科長監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