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榮食品公司竄貨預防舉報及調查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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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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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違規違紀投訴舉報管理制度
1、竄貨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一、為嚴肅市場營銷紀律,維護市場秩序,加強銷售渠道管理,保護各市場經銷商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適用于港榮食品公司的所有客戶及銷售人員。三、 竄貨定義、類型及查處部門1、竄貨是指未經本公司許可,經銷商或下屬分銷商跨規定區域銷售或從其他市場返貨的行為。2、竄貨按照竄貨數量及性質分為如下幾種類型:貨物流向管理不善問題、一般性竄貨及惡性竄貨:(1)貨物流向管理不善問題是指收貨數量不足20件(10-19件)的行為;(2)一般性竄貨是指一個月內收貨數量在20件以上、50件以下(含20、50件)的行為;(3)惡性竄貨是指經銷商故意涂改防竄標識,20件以上且低于公司指導價(低于2、被竄貨市場同等批發價格),或收貨數量較多(50件以上),又或是在短時期內(三月內達兩次及以上)經常性的批量的、屢教不改的竄貨行為。3、竄貨事件由銷售部督查管理部負責處理。第二章 竄貨預防一、各地經銷商、銷售商要慎重選擇銷售渠道,嚴把發貨關,嚴格把握好價格和數量關,控制好銷售渠道,防止貨物外流,要求各地經銷商、銷售商做好發貨登記,并對其發出的每批貨物做好識別標記,營銷經理和城市主管監督執行;銷售部督察管理部不定期進行抽查、檢核。二、經銷商、銷售商收到每批貨物或發出的每批貨(5件及以上)都要求作詳細記錄,并及時收集整理,以有效分析、控制和管理本經銷區域內的貨物流向。三、銷售部督察管理部根據各市場反3、饋回來的信息對竄貨情況做出深入研究,根據需要及時更新預防方法,并以不定期、不通知等抽查形式對各市場貨物流向情況進行了解和檢核。第三章舉報及調查一、竄貨舉報:1、經銷商、銷售商或營銷經理、城市主管、銷售代表凡是發現本市場或區域有竄貨情況發生都可舉報。2、本公司產品的竄貨處理采取誰舉報誰舉證的原則進行,若遇特殊情況,銷售部督查管理部將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相應措施協助調查取證。一般性竄貨被竄方市場或區域必須購買貨物至少20件作為物證(要求附收貨單據憑證),惡性竄貨必須收購至少20件(涂改防竄標識)或51件(未涂改防竄標識)作為物證(要求附收貨單據憑證)。3、收貨標準:(1)收貨價格原則上不應高于當地市場4、正常渠道價格;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征得銷售部督查管理部同意后才可采取收貨措施;未經銷售部督查管理部同意而高價收貨,公司可不予受理。(2)若在屬于本市場供貨的跨地區連鎖超市、賣場等發現外地貨物且低價銷售情況,營銷經理應首先將情況反饋給銷售部渠道管理部,按照渠道管理部要求采取相應措施;禁止各市場在未經渠道管理部同意時擅自采取收貨措施,否則公司將不予受理。4、舉報流程:(1)被竄市場的經銷商將購買品種、購買數量、生產日期、公司所做防竄標識、當地批發價格、竄貨處批發價格、對竄貨數量的估計、發現竄貨的最早時間、持續時間和竄貨造成的影響等詳細情況說明及購物憑證一并提供給被竄方片區經理;(2)被竄方片區經理對經5、銷商所報告的竄貨情況和危害程度等必須前往竄貨現場予以確認,同時附上全面、詳實、客觀的資料和有關憑證,以竄貨舉報單(見附件一)的形式上報銷售部督查管理部,以便公司及時查詢處理。二、竄貨調查及回購貨物1、調查方式由銷售部督查管理部對市場所反饋的竄貨舉報信息進行調查、核實,并查出該批貨所發市場及批次、品種、數量、發貨日期;如有必要,銷售部督查管理部將派專員到市場核實(調查所發生費用由竄貨方承擔)。2、通知竄貨方由銷售部督查管理部將竄貨的情況通知雙方片區經理、再由雙方片區經理將竄貨的情況告知各自區域經銷商及辦事處,同時銷售部督查管理部負責督促各辦事處查實和反饋結果。3、購回所竄貨物及規范竄貨方經銷商在6、接到銷售部督查管理部通知后,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前往被竄市場核實、購回所竄貨物,同時查出竄貨的源頭,并就竄貨認識和后期規范措施等詳細情況說明,片區經理在收貨后一個工作日內以竄貨調查報告(見附件二)形式提交銷售部督查管理部;竄貨調查報告要求竄貨方經銷商、片區經理簽字蓋章確認;銷售部督查管理部收到竄貨調查報告,向雙方市場確認竄貨方經銷商是否將貨物購回,處理方法是否得當,是否將損失降到最低。4、如竄貨方無故延期收貨將視為態度不積極,在處理時予以加重處罰。第四章竄貨處理一、處罰及補償標準1、對竄貨經銷商的處罰金額將按照竄貨處罰標準表(見附件三)所列項目綜合評定所得分數及竄貨性質進行度量。2、省級經理:對7、于不同辦事處管轄區域發生竄貨事件按照上述標準執行;對于同一辦事處管轄區域內經營年度內發生竄貨事件不多于三起不做處罰,從第四起竄貨事件開始按不同辦事處管轄區域發生竄貨事件的處罰標準進行處罰。3、由于相鄰經銷區域市場價格差異等特殊原因誘發的竄貨事件,銷售部督查管理部視市場危害程度綜合處理。4、對銷售部督查管理部查實為市場惡意收貨、謊報或動機不純的竄貨舉報行為,由舉報市場的經銷商、營銷經理承擔查實費用,并對該市場經銷商及營銷經理予以重罰。5、若由于被竄市場終端建設與渠道、價格管理嚴重不符公司要求,或因與當地銷售商、渠道商、零售商關系惡劣等情況,導致區域部分終端主動從其它地方進貨,則由被竄方承擔主要責8、任,竄貨方收回所竄貨物即可,公司不作為竄貨事件處理;同時,由營銷中心各銷售部對該市場以函告的形式要求限期整改。6、在市場特殊時期(公司調價期間、營銷人員集訓或休假期間等)發生的竄貨事件,將按照處罰標準加重處罰。7、處于考察期的經銷商若發生竄貨行為,將按照處罰標準加重處罰。相關文件:竄貨舉報單竄貨調查報告竄貨處罰標準表竄貨舉報單舉報方名稱聯系方式地 址竄貨方名稱聯系方式地 址竄貨單價竄貨數量竄貨金額竄貨產品及條碼(附上相關證據,便于我司快速解決竄貨問題)舉報內容簡述處理意見(營銷中心)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竄貨處罰標準表行為分類違規類別處罰標準代理商/分銷商員工代理商經銷商銷售經理大區經理一般竄貨A類:竄貨 件B類:竄貨 件惡意竄貨C類:竄貨 件D類:竄貨 件D類:竄貨 件說明:1.在合同期內,代理商/經銷商3次受到“全省通告”則解除代理/分銷協議;2.以上“竄貨處罰標準表”是針對直接竄貨的代理商/分銷商而言。如屬間接竄貨,則公司無權、也不可能處罰間接竄貨的代理商/分銷商;則只對代理商/分銷商進行處罰,處罰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