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玉陶瓷制品公司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評估分級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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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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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潤玉陶瓷制品有限公司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評估分級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對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的綜合治理,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區域內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以下簡稱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條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或者2、不能當日(不過夜)整改排除的隱患。 第四條重大事故隱患按照其風險類型和可能造成的人員傷害程度劃分為三個等級: (一)一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二級重大事故隱患可能造成30人以上傷害的重大事故隱患。 (二)二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 1、重大危險源的重大事故隱患; 2、危險物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夠危及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的物品)的儲存、運輸和民爆物品、劇毒化學品使用的重大事故隱患; 3、金屬和非金屬礦山的重大事故隱患; 4、危壩,國道、省道或城市中心區域危橋及橫水渡口的重大事故隱患; 5、三級重大事故隱患范圍中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傷害的重大事故隱患。 (三)三級重大事3、故隱患是指除一、二級重大事故隱患范圍之外的其他重大事故隱患。 第五條 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實行分級督辦: 第六條重大事故隱患治理責任制按屬地管理責任、綜合監管責任、行業(領域)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等責任體系落實。 對本轄區內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管理負領導責任;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綜合監督管理責任;生產經營單位作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對本單位的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負責。 第七條 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單位負責本轄區、本行業(領域)、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發現工作。通過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巡查制度,組織開展安全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4、日檢查、要害部位檢查、日常檢查、跟蹤檢查,開辟隱患投訴舉報渠道等活動,排查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對排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隱患單位應及時登記建檔、及時實施監控治理,及時向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 (一)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二)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三)隱患的治理方案。方案的內容包括: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各級政府或相關職能部門(機構)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應下達整改指令書,建立信息管理臺帳,并按分級掛牌督辦規定落實掛牌督辦。 第八條 負責督辦5、的重大事故隱患,應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六項內容,明確整改任務、整改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整改期限,并對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查。第九條 負責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責任單位,在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對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第十條 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結束后,負責事故隱患整改責任單位應當及時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上報整改內容、項目和安全評價報告,申請驗收,應當在10日6、內組織現場審查。審查合格的,對事故隱患進行核銷;審查不合格的,責令重新制定整改方案,直至整改完成;對整改過程中違反有關法規標準或隱患單位拒不執行整改指令的,應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應依法予以關閉。 第十一條 建立重大事故隱患分級管理工作跟蹤檢查月報表制度。各級重大事故隱患統計數填寫到市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月報表上報同級安委辦和上一級主管部門。 第十二條 重大事故隱患分級管理工作績效實施相應的獎懲措施。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單位要認真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治理責任制,及時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及時組織重大事故隱患分級掛牌督辦和核銷,按時上報市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月報表,確保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7、患分級管理制度的落實。對工作成績突出的,將納入安全生產考核評先活動中給予表彰。對漏查、漏報重大事故隱患或掛牌督辦工作不落實,整改不力等失責行為,甚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紀律或法律責任。公司主要采用LEC法進行風險評價,LEC法即:DLEC式中: D 風險值; L 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 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C 發生事故產生的后果。發生危險情況的可能性(L值) 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E值)發生危險的可能性分數值頻繁程度分數值完全預料到10連續暴露危險環境中10相當可能6每天工作時間在暴露危險環境中6不經常但可能3每周一次出現于危險的環境中3完全意外極少可能1每月一次28、可以設想但高度不可能0.5每年一次1極不可能0.2幾年一次出現在危險環境中0.5實際上不可能0.1公司于危險情況的時間分數值事故發生后的危害程度(C值) 風險值D(LEC)可能結果分數值危險性程度分數值大災難許多人死亡100極其危險 停產整改320災難數人死亡40高度危險 立即整改320-160非常嚴重1人死亡15很危險 及時整改159-70嚴重傷害7可能危險 需要注意69-20重大手足致殘5稍有危險20較大受傷較重3引人注目輕傷1D值風險程度D值風險程度320極其危險,不能繼續作業 A級2070一般危險,需要注意 D 級160320高度危險,需立即整改 B級20稍有危險,可以接受 E 級70160顯著危險,需要整改 C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