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樂文化公司員工出勤入職及離職例會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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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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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XXX有限公司管理條例員工管理條例(一)出勤制度 1、公司考勤采用刷卡考勤與點名考勤相結合的方式,全體員工須按照公司規定時間刷卡上、下班,遲到、早退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款5元,三次及三次以上扣除當日工資,當月累計遲到、早退三次記曠工一次。員工須本人親自刷卡,嚴禁代刷卡,發現代刷卡現象雙方每次罰款50元。2、員工請假須填寫請假單,請假單必須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后方可生效。請假超過兩小時(包括兩小時)不滿半天的按半天計算。員工出差須填寫出差申請單,無出差申請單以曠工處理, 出差費用不予報銷。3、員工因特殊情況未能填寫請假單或出差申請單而沒到公司上班者,須在回公司后一個工作日內補填。 4、員工未2、辦理任何手續而缺勤按曠工處理。員工曠工一次扣罰三天工資(計件員工按月平均工資計),當月累計曠工三次、連續曠工三天者扣除當月工資并予以開除處理。 5、員工上班期間外出,須憑部門負責人簽批的出門證外出,否則按曠工論處。6、員工當月實際出勤天數為滿勤者可獲得全勤獎勵30元。滿勤天數為大月30天,小月29天,二月份27天。(二)例會管理制度 1、每星期一為生產部門例會,由車間主任主持,全體生產人員參加。主要宣導公司下發的文件、總結上周生產情況,需要解決的問題及下達日常生產管理要求和工作安排等。 2、每星期五為管理部門例會,由總經理主持,各部門匯報本周工作情況、經營狀況、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解決辦法及下周3、工作目標等。 3、每月下旬為經理辦公會,有總經理、管理顧問、副總經理、相關的部門領導參加,總經理主持。主要內容為討論和解決公司運作和發展上存在的重大問題,規劃和制定相關的戰略目標等。4、與會人員須嚴格遵守會議時間,不得遲到、早退(特殊情況除外),遲到、早退每次罰款10元。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須在行政人事部請假,無故不參加者,按曠工處理。(三)勞動紀律 1、員工上班須穿工作服。 2、工作時間不得閑聊,如看小說、雜志、上網或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 3、工作時間不得離崗、串崗、睡崗、打鬧、干擾他人工作。 4、工作時間不得消極怠工,無正當理由要服從工作安排,服從指揮或上級指示。 5、員工須嚴格按操作4、規程工作,須遵守崗位職責。6、嚴禁利用職務之便在外兼職或私自加工物件。7、嚴禁在明示禁止吸煙及明火區域吸煙或明火行為。 違反上述規定者,第一次給予書面警告,第二次或第一次情節惡劣者給予罰款50元并記錄在案;第三次給予開除。(四)關于文明生產的處罰條例 1、工作區域必須按期打掃,保持清潔、干凈、衛生。 2、對使用的設備、工具必須按規定進行清洗或保養。3、員工之間應互相尊敬、禮貌待人、不講粗話、不相互吵嘴。4、維護公司形象,不做有損公司形象和信譽的事。 5、嚴禁糾纏領導,影響領導正常工作。6、嚴禁故意破壞或抹煞他人工作業績。7、上級布置的非異常任務,下級必須無條件服從,不允許推三阻四,借故推脫。85、各工序之間必須建立建全交接手續,以便出現不合格品時及時準確的落實責任,形成跨工序的質量問題,則由這幾道工序聯合承擔損失及處罰。9、任何物料在計算成本時均須實事求是,不可隨意加價,如工藝、材料或圖紙改動,須由新產品開發部負責人通知,生產部、采購部、財務部如有人為造成的虛報、謊報、錯報、漏報現象,追究責任人并處以100元罰款,直接上級處以200元罰款。違犯上述規定者(已有明確處罰的除外),第一次給予書面警告并罰款50元,第二次或第一次情節惡劣者罰款100元,并記錄在案;第三次給予開除。(五)員工一般行為規范 1、節約。員工須節約用水,水盆里的水超過12時就得關閉水籠頭,不允許有常流水現象;須愛惜6、糧食,不允許亂扔饅頭(如因質量問題可向食堂負責人或其他有關負責人反映);須養成隨手關門、關電源開關、關水龍頭等的習慣,如有違犯,發現一次罰款50元。 2、嚴禁破壞公共設施,隨意涂改標語,在墻壁上亂寫亂畫等,一經發現,視其情節嚴重程度給予50元以上罰款,直至開除。 3、不允許在公共場合,休息時間大聲喧嘩,特別是午休和夜班休息時間。如發現一次罰款50元。 4、參加集體活動或公共場合,如上下班刷卡、餐廳就餐、開會、開支等3人或3人以上者須自覺排隊,遵守公共程序,不允許夾塞和起哄,發現一次處50元罰款。 5、注意公共衛生,不允許亂扔臟物、雜物,如:果皮、紙屑、煙頭、廢料等,路上發現垃圾時須撿起放入垃圾7、箱內;不允許隨地吐痰。 6、不允許便后不沖便池,更不允許向便池內或在廁所內亂扔雜物,衛生紙要放入紙簍。 第5、6條,如有故意違犯者,一次性罰款100元,并罰執勤至少一周,一周后抓住下一個違紀者方可解除處罰,第二次違反予以開除。 7、衣著須整齊、整潔,在公共場所男工不允許穿拖鞋、背心、光上身,不允許留長發;女工不允許穿拖鞋、超短褲、超短裙、化濃妝。否則給予50元罰款。 8、參加公司會議、培訓、講座等需記錄的集體活動時,不帶紙筆者,罰款5元。 9、任何人均不允許在上班前2小時內喝酒及酒后進入工作區,一經發現降10%的工資,執行三個月,表現良好者經相關領導批準后恢復;酗酒鬧事者,輕者罰款300,重者8、一律開除。10、擾亂工作秩序,妨礙執行公務,打擊報復執勤人員等行為者,處以500元以上罰款,直至開除或協送公安機關處理。(六)重大獎罰條例 有下列違章、違法行為,除進行教育外,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嚴重者給予除名直至追究刑事責任。知情不報者,依法論處,根據“一賠、二查、三處理”的原則,作出處罰決定。 1、員工盜竊公司財產盜竊產品、原材料、器材、包裝物等公共財產,除退回原物外,根據認識態度的好壞處以所盜財物5倍罰款,情節嚴重者(金額超過100元)或監守自盜者一律給予除名,直至送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注:拾到物品不交公也不交還本人的視為偷盜)。 2、員工發生爭吵打架,先由其所在部門調解處理9、,跨部門的由部門雙方調解處理,經調解無效或事態嚴重的報行政人事部調查處理。辱罵他人者,罰款50100元,并視其情節予以相應行政處罰。雙方打架,由行政人事部及部門負責人聯合處理,打架雙方為初犯者,處以50100元罰款,情節嚴重或重犯者,處以200300元罰款直至開除。單方或雙方毆打他人致傷,酗酒鬧事,調戲婦女者,參照、執行,并支付傷者誤工工資、一切醫療費用及其它費用,同時可追加500以上的罰款,并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圍攻、群毆者及協同犯加倍處罰。此三條中受害方如未曾還口、還手者,將全部罰金作為獎勵。 3、破壞公司機器設備等公共財產者,按事件性質和損失程度大小分別予以賠償損失、罰款、除10、名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4、無事生非、散布謠言、制造混亂、挑撥離間、破壞團結、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利用其它方法威脅他人安全或進行人身攻擊的,除教育外,令其寫出檢查,公開賠禮道歉,并給予200元以上處罰,嚴重者給予開除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5、員工違反防火防盜工作管理條例,導致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泄露公司機密、丟失機密文件、資料、合同等事故,除酌情賠償經濟損失外,處以罰款100200元或除名,造成重大損失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6、經濟責任落實辦法 由于丟款、丟貨給公司造成無法挽回的經濟損失,為防止套取工資的行為,特作如下規定:a. 直接責任人承擔損失金額140的處罰;b. 直接責任人11、的直接上級承擔損失金額30的處罰。由于沙發摔壞、碰壞、質量事故、火災等給公司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的:a. 損失額在200元(含200元)以下的,由責任人全額承擔;b. 損失額在200元以上的:損失額在200500元(含500元),由責任人全額承擔;損失額在500元以上的,責任人除全額承擔外,另追加承擔損失額的60%。以上損失在一萬元以上的,除按上述條款處理外,還另外追究相應領導責任:a. 10萬元以上(包括10萬元),總經理承擔損失額的0.25,責任人所在系統副總經理承擔0.5%,廠長經理承擔1,生產調度承擔2%,質檢經理承擔4,班組長承擔8;b.5萬元以上(包括5萬元)10萬以下(不包含10萬12、),責任追究至責任人所在系統副總經理,其承擔損失額的0.5%,往下按a條執行;c.1萬元以上(包括1萬元)5萬元以下(不包含5萬),責任追究至該部門負責人,廠長經理承擔1,往下按a條中規定執行;損失可以挽回者,對直接責任人處以損失金額10的罰款,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行政處罰。各部門如發生重大經濟責任事故,損失金額超過1000元的,必須由該部門負責人在事故發生后四小時內報行政人事部,5000元以上必須報總經理,如有拖延或隱瞞不報者,加倍處罰。公司領導責任落實規定:根據“員工犯錯,領導受罰”的基本原則,特制定本規定:凡因員工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員工違反規章制度受到處罰的,其上級按如下標準13、承擔處罰(只承擔罰金,經濟損失仍按相關規定執行):班組長級別承擔其被罰金額20,廠長經理(包括副職)級別承擔其被罰金額8。7、員工有下列行為表現者,分別給予表揚、獎勵、記功、升一檔工資。 員工在公司內抓獲重大盜竊或刑事犯罪分子、現行破壞分子,除報上級給予表揚外,并記功一次,獎勵100-1000元;抓獲一般刑事犯罪分子、現行破壞分子,給予500元以下的獎勵或精神獎勵。 奮不顧身搶救公司財產、國家財產,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使公司、國家和人民免遭重大損失者,獎勵5003000元。 對于檢舉犯罪分子,揭發壞人壞事和協同破案的有功人員,給予獎勵501000元人,并予以保密。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對公司有14、重大貢獻者,不可量化的給予獎勵501000元人,可量化的按節能增效總額(按一年計)的1%給予獎勵。對于拾金不昧者,視情況給予10-500元以上獎勵。(七)中、高級職員日常管理規定1、中、高級管理人員喝酒鬧事者一經發現給予降職處理(降職時間三個月,經相關領導考核批準后復職),并罰款500元,重者開除。2、中、高級管理人員離開辦公室須在自己的辦公桌上留下工作去向說明。3、中、高級管理人員每周必須至少匯報工作一次,提倡隨時匯報。4、公司報銷費用的手機必須按照公司規定使用。5、其他與員工同。違反2、3、4條規定者,每查出一次,罰款100元。(八)入職及離職1、新員工入職試用期為1至3個月(試用期時間期限:根據個人工作能力及適應工作時間而定),試用人員因品行不良、服務欠佳或無故曠工者,應隨時停止試用。2、員工辭職應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中層以上及設計、管理骨干須提前一個半月申請。3、員工離職,先到行政人事部索要工作交接單并按照內容規定到各部門辦理移交手續,辦妥后,再送行政人事部保存,工作交接單一式三份,一份存行政人事部存檔,一份財務部保存,一份離職人員保存。4、接任核對或盤查交案,發現虧短舞弊時應會同監交人員或單獨通報上級,倘有隱匿,除予以懲處外,應與前任負連帶賠償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