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葉二級電廠安全生產獎勵考核制度及目標保證金管理規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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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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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產獎勵與考核制度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使全方位、全員、全過程的搞好安全文明生產,提高全廠職工的安全風險意識,加大安全風險度保證人身、設備安全,促進全員安全責任到位,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依據安全生產法、華電公司(安全工作規定并結合我廠的實際特指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包括:長周期安全獎勵及風險抵押、安全目標責任書獎勵考核、安全目標保證金管理、安全穩發無故障無人傷競賽、專(兼)職安全員考核管理。第二章長周期安全獎勵及風險抵押規定第三條 全員風險抵押:(一)抵押范圍:電廠所屬各單位、多經各公司的在冊在崗職工均屬風險抵押獎勵對象;(二)風險抵押周期:一年(1月1日-12月31日):(2、三)風險類別及抵押金額:1一類:廠領導、副總、安生處安監人員交抵押金600元;2二類:其他專責、專職駕駛員人員交抵押金400元;3三類:除上列外的其余人員交抵押金200元。第四條 獎勵考核標準: (一)電廠完成公司下達的年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全年無考核事故。按風險抵押金兩倍進行獎勵 (二)全年發電設備事故率05次臺年、交通車輛事故率006次輛,年內實現了3個100天長周期安全記錄。按風險抵押金15倍進行獎勵。 (三)在周期內未發生安全考核情況風險抵押本金轉入下一周期。 (四)在周期內發生人身死亡、重大設備事故、重大火災事故,取消全廠獎勵,全廠所有人員的風險抵押金劃入電廠安全獎勵基金;(五)在周3、期內發生公司考核事故廠領導、副總、安監人員風險抵押金劃入電廠安全獎勵基金: (六)在周期內發生公司考核事故負主要責任的單位或發生了2次廠內考核事故、3次人身輕傷或4人次人身輕傷事故、2次性質相同的一類責任障礙、損失6萬元及以上負同等及以上責任的交通事故的責任單位取消年度獎勵,其風險抵押金劃入電廠安全獎勵基金。 (七)在周期內發生公司考核事故負次要責任的單位或發生,1次廠內考核事故、2次人身輕傷事故、2次一類責任障礙、損失3萬元及以上至6萬元內負同等及以上責任的交通事故的責任單位年度獎勵獎勵按50額度發放,其風險抵押金50劃入電廠安全獎勵基金。 (八)在周期內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及以上的責任人員取4、消獎勵,其風險抵押金劃入電廠安全獎勵基金;責任班組其余人員年度獎勵槳勵按50額度發放,其風險抵押金50劃入電廠安全獎勵基金。 1廠內考核事故負次要責任。 2一類責任障礙負主要責任。 3人身輕傷事故負主要責任。 4直接損失在1萬元及以上至3萬元內負同等及以上責任的交通事故。 (九)在周期內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責任人員風險抵押金50劃入劃入電廠安全獎勵基金。電廠責任班班長、副班長扣減風險抵押金20 1一類責任障礙負次要責任、 2二類責任障礙負主要責任。 3人身輕傷事故負次要責任的。 4直接損失在5千元及以上至1萬元內負同等及以上責任的交通事故。第三章 安全目標責任獎勵考核規定第五條 為有效保證電廠5、年度安全目標的順利完成,按照分級管理原則,電廠每年與各部門簽定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對各部門完成電廠安全目標的情況進行考核。第六條 每年元月全廠職工與電廠廠長簽訂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明確雙方應履行的責任和義務。“責任書”一式三份,分別及 第七條 簽訂單位根據本單位特點將年度目標分解到班組或個人并與班組簽訂書面的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安全生產處每年一季度檢查考核各單位執行情況。 第八條 考核周期:半年(16月和7-12月)。簽訂單位根據“責任書”確定的安全管理目標,每半年為一時段由安全第一責任人組織自查自評,負責填寫自查申報表。自查申報表于次月(7月、次年元月)的五日內向安全生產處申報。6、 第九條 安全生產處在收到自查申報表后十日內對申報內容進行考評,報電廠領導審批,根據審批結果兌付獎勵金。 第十條獎勵標準: 范 圍 獎 勵發電部、檢修廠行政正職 1000 水工廠、修配廠、車隊行政正職發電部和檢修廠支部書記、行政副職 700都,卜公司經理、總務正職水工廠、修配廠、車隊支部書記及其余副職運行值守長(工程師) 500都川公司副職、總務副職發電部、檢修廠專工 400水工廠、修配廠、車隊、總務、都川公司專工、車隊專工 300檢修廠、發電部其余人員 200水工廠、修配廠、車隊、總務、都川公司其余人員 160第十一條總分 目標考核分項計分標準扣分標準(分項次) 第一責任人親自閱簽傳達安全文7、件或記錄,3分。 B未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時,4分。 C未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和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4分。項3B項4項4 25 凡發生不安全事件,當日組織分析,三日內 報出分析結果, (過期一天扣1分)3分。 B認真落實安全職責,3分。 C支持安監人員行使監督職責,3分。項3B項3C項3完成季節性安全大檢查并及時整改,5分。B積極參加月度生產會、網務會,不缺席,2分(缺一次扣1分)。行政領導每月參加2次班組安全活動、班組按規定開展安全活動 和班前班后會,2分(不按規定1次扣1分)。項5B項2C項2 75 無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包括生產與非生產),23分。 B不發生一般性事故,負同等及以上責任直8、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的交通事故,22分。 無設備材料等直接經濟損失達1萬元(主責)和生產區域火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1萬元、無中斷記錄的設備事故、負同等及以上責任直接經濟損失達05萬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交通事故,12分。 Da:無責任障礙(主責)、負同等及以上責任直接經濟損失達02萬元以上一05萬元以下的交通事故,6分。 b:無同類性質設備障礙,頻發性異常、未遂發生,5分。 Ea:無輕傷、負同等及以上責任直接經濟損失01萬元以上02萬元以下的交通事故,4分。 b:無異常、不安全現象,無集體違章和班長以上人員帶頭違章、負同等及以上責任直接經濟損失01萬元以下的交通事故,2分。(發生問題負次責者按主責9、扣減1312)項-23B項22項-12Da項6Db項5Ea項4巳b項3備 注 1電廠安全目標控制未完成(發生人身傷亡和性質嚴重的群傷,重大設備事故, 設備事故率超過規定的05次臺年,一個考核周期應為02次臺半年),全廠 取消受獎資格,事故責任單位下周期按實得獎級的50額度受獎 2發生問題負次責者按主責扣減1312第十二條 獎勵辦法: (一)單位考評分92分,按獎勵標準100獎勵; (二)單位考評分86分91分,按獎勵標準80獎勵; (三)單位考評分78分85分,按獎勵標準60獎勵; (四)單位考評分02次臺半年(一個考核周期);(五) 本企業責任的交通車輛事故率003次輛半年(一個考核周期)。10、第二十二條 保證金分類及交納額度:根據各部門(人員)承擔安全責任的大小,按三類交納保證金。(一) 一類:發電部廠領導、副總、安生處安監人員交抵押金1200元; (二)二類;其他專責、全廠專職駕駛員人員交抵押金00元;(三)三類:除上述人員外的其余人員交保證金100元。 第二十三條 考核標準: 項目 目標考核分項計分標準 職能管理部門 未完成項扣分標準第一責任人親自閱簽傳達安全文件或記錄 未完全達到扣5分 安全 基礎 管理 25丸認真落實安全職責。 B各單位上報職能部門的問題未及時解決辦理,工作錯誤、違章指揮使安全生產受到影響 A未落實扣10分 B安全生產受到影響扣10分積極參加月度安全生產會、11、網務會,不缺席 : 扣1分次 完成季節性安全大檢查、安全性評價并及時整改 未完成扣5分 生產現場無“三違”行為 扣3分次人項目 目標考核分項計分標準 連帶扣分 直接扣分安全指標管理75生產安全 無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含生產與非生產性) 扣11分次(廠領導連帶) 扣26分次不發生一般性事故(含廠內考核事故、造成影響的工作失誤) 扣6分次 扣22分次 不發生誤操作(含不論是否造成后果的,按調規分析)扣8分次 無生產設備、廠區建筑發生火災,經濟損失達到1萬元扣6分次 無設備材料等直接經濟損失達1萬元、無中斷記錄的設備事故扣4分次扣12分次無責任障礙及人身輕傷扣2分次扣4分次交通安全無交通事故無直接經12、濟損失達3萬元及以上扣2分次(分管廠領導連帶) ,扣22分次直接經濟損失達23萬元以下扣1分次扣12分次 直接經濟損失達12萬元以下 扣05分次 扣6分次直接經濟損失達5000元1萬元扣4分次第五章 專(兼)職安全員考核管理第二十八條 各專(兼)職安全員,在業務上受廠安全生產處的指導和考核。安全專責上崗條件和崗位變動要征得電廠安全生產處同意。 第二十九條 安監人員在進行安全監察工作時,必須佩帶崗位標志,著裝規范,以身作則,嚴格履行安全監察職責。 第三十條考核標準:項目 考核項目 扣分標準 生 產 現 場 3 O 分 1重要操作、同一場所檢修多工種作業時,安全員到現場監督檢查。 未進行每次扣2分13、 2生產現場及時發現制止“三違行為”, 發現未制止。 發生每次扣2分。 3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報告本單位的有關負責人,檢查及處理情況有臺賬、有記錄。 未進行每次扣3分 其 他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3 O 分 1協助單位主要負責人落實安全生產法第17條所規定的職責。 單位負責人未落實職責扣2分 2準時參加電廠各種安全會議和活動。 無故不參加每次扣2分 3不發生責任事故,責任障礙。責任事故每次扣3分,責任障礙每次扣2分 4認真督促檢查本單位“兩票三制”的執行情況。 違反電廠規定每次扣1分 5發生不安全事件當班立即向安全生產處報告,214、日內組織分析,三日內報出事件的材料。 未按規定及時報告或未及時組織分析每次扣2分。 例 行 工 作 4 O 分 1每月3日前上報月度安全情況統計表。 未按時上報每次扣2分 2安全工器具按定額配置,定置擺放,臺賬、物相符,定期試驗,定期檢查。 不合格每項扣2分。 3定期安排督促本單位及班組的安全活動,按規定進行活動。 不合格按每次扣2分。 4督促本單位按電廠要求開展季節性安全大檢查活動。 未執行按每項扣2分。 5每年定期組織安規、技術規程考試。 未進行扣5分。第三十一條 考核獎勵辦法:(一)考核實行打分制,每月為100分,安全生產處按管理標準每年對各單位安全員進行一次考核、評分,年終累計分,作為15、一次性受獎依據; (二)安全第一責任人(行政正職)完成本單位責任目標與本單位安全專責同等受獎; (三)每月由行政負責人按表格對本單位安全專責打分,每月初5日前傳安全生產處,安全生產處進行打分和匯總存檔; (四)獎勵與處罰: 1累計扣分20分內,一類獎800元、二類獎600元 2累計扣分20分-50分內年終不得獎; 3累計扣分50分以上建議行政進行換崗處理。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涉及到的附件:紅葉二級電廠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附件紅葉二級電廠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 為確保總廠安全控制目標的全面完成,特簽訂本責任書。并承諾嚴格履行以下職責,切實完成本單位安全目標。 一、職責: 1、在工作中貫徹“安全第16、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的各項規定,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考核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考核安全工作。 2、凡發生不安全事件,相關單位行政領導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及時組織分析,不得拖延、隱瞞支持專(兼)職安全人員行使其監督職能。 3、按規定完成各項安全例行工作,組織開展季節性安全大檢查;參加總廠組織的月度安全生產例會;定期參加本單位班組安全活動,指導班組不斷提高安全活動的質量。 4、落實安全責任制,貫徹以人為本,認真開展標準化作業,組織職工參加安全生產技術教育和培訓,保證總廠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17、 二、單位安全目標: 1、控制輕傷和障礙,不發生重傷及以上人身傷亡事故(包括生產和非生產)。 2、不發生一般責任性事故,負同等及以上責任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的交通事故。 3、無設備材料等直接經濟損失達1萬元(主責)和生產區域火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1萬元、無中斷記錄的設備事故、負同等及以上責任直接經濟損失達05萬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交通事故。 4、無責任障礙(主責)、負同等及以上責任直接經濟損失達02萬元以上05萬元以下的交通事故。 無同類性質設備障礙,頻發性異常、未遂發生。 5、無輕傷、負同等及以上責任直接經濟損失01萬元以上02萬元以下的交通事故。 無異常、不安全現象、無集體違章和班長以上人員帶頭違章、負同等及以上責任直接經濟損失01萬元以下的交通事故 6、本責任書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責任期:自 年 月至 年 紅葉二級電廠(蓋章) 責任人(蓋章) 電廠廠長: 簽訂日期: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