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業物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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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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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寫字樓步行街物業員工管理制度
1、文件編號:JZY-WY-HR- GL-ZD-007頒布日期:2012-2-1公示日期:負責部門:物業管理中心行政及人力資源部編制:賀俊蓉審核: 綦海生 張晗卉 劉江龍審批:金志剛 佳兆業物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目的為規范公司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物業管理中心及下屬物業分公司全體員工。3、職責3.1集團物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職能部門職責3.1.1制訂、發布并不斷完善考勤管理制度。3.1.2監督考勤管理制度的執行。3.1.3管理物業管理中心全體員工的考勤。3.2分公司人力資源職能部門職責3.2.1執行考勤管理制度。3.2.2反饋現行考勤管理制度的使用情況。2、4、主要內容4.1 考勤規定:員工考勤實行打卡和部門考勤相結合的考勤制度4.1.1出勤時間職能部門:實行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為雙休日。各分公司/物業服務中心/各項目:部門主任級(含)以上人員實行五天工作制,同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人員值班輪休;其他崗位人員出勤時間根據實際工作性質適當安排出勤時間或采取輪班工作制。各部門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進行排班。4.1.2 作息時間:職能部門:上午 8:30-12:30 下午13:30-17:30 各物業服務中心/各項目:上午 8:30-12:30 下午14:00-18:004.1.3 加班 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可按照加班管理制度執行,且必須按實際出勤打卡。4.3、1.4 打卡管理規定4.1.4.1員工每天需按出勤時間至少打兩次卡(即上班與下班各一次打卡)。4.1.4.2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或忘記打卡者,須在2個工作日內填報考勤異常申請表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報人力資源職能部門備案;部門負責人以上人員由分管高管簽字確認,報人力資源職能部門備案;公司高管考勤異常須填寫考勤異常表,報人力資源職能部門備案。凡未打卡,又無考勤異常申請表者按曠工處理;每月忘打卡不得超過三次,超過一次按曠工半天處理。4.1.5 遲到/早退4.1.5.1遲到(早退)30分鐘(含)以內,按遲到(早退)處理。4.1.5.2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1小時(含)以內,按曠工半天處理。4.1.4、5.3遲到1小時以上,按曠工1天處理。4.1.6 曠工4.1.6.1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崗者,按曠工處理。4.1.6.2遲到(早退)一次超過30分鐘至60分鐘(含),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60分鐘按曠工一天處理。4.1.6.3 無打卡記錄或未及時填寫考勤異常申請表者按曠工處理。4.2 處罰4.2.1嚴禁代打卡,一經發現,每次扣罰雙方各200元并通報批評。4.2.2 考勤異常申請表須如實填寫,不得作偽證,一經發現,每次扣罰雙方各200元并通報批評。4.2.3 員工遲到(早退),每次罰款人民幣20元;月累計遲到(早退)達10次以上者,予以辭退。4.2.4 員工曠工半天,每次罰款扣其工資總額的5%5、。4.2.5 員工曠工一天,每次罰款扣其工資總額的10%。4.2.6 員工月累計曠工二天,每次罰款扣其工資總額的20%。4.2.7 員工月累計曠工三天,每次罰款扣其工資總額的30%。4.2.8 員工月連續曠工三天、月累計曠工達五天以及年累計曠工達七天以上者,予以辭退。4.3 借調、短期外派人員考勤管理4.3.1 短期借調、外派的員工日常行為歸屬調往或派往公司部門負責人管理。4.3.2 短期借調、外派的員工,在報到當天首先到人力資源職能部門登記報到日期,并領取臨時工牌。4.3.3 短期借調、外派的員工,在借調、外派期間由借調、外派所在地記錄考勤,并作為發放工資的依據。4.4 假期管理規定4.4.6、1 事假:必須有合理的理由,經公司批準后的員工事假應先抵銷加班時間或年休假,不能抵銷的事假扣減日平均工資。請休事假須提前一天申請,特殊情況不能提前申請的,須向部門/項目第一負責人口頭申請同意后方可休假,并于返崗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內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4.4.2 病假: 4.4.2.1 因工傷休假者按照國家工傷管理辦法執行。4.4.2.2員工患病或非因工傷的病假期按照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傷醫療期規定執行。4.4.2.3員工患病或非因工傷的病假期在國家規定醫療期范圍內者,病(傷)假工資按照佳兆業物業管理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執行。4.5假期審批流程:4.5.1物業管理中心職級請假天數最終審批備案7、總經理1天以上董事長集團及物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職能部門備案管理層(不含總經理)1-5天(含)總經理人力資源職能部門備案5天以上董事長集團及物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職能部門部門負責人1-5天分管高管人力資源職能部門5天以上總經理人力資源職能部門A系列員工(部門負責人以下)1-5天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職能部門5-10天分管高管人力資源職能部門10天以上總經理人力資源職能部門4.5.2物業分公司職級請假天數最終審批備案總經理/副總經理1-10天(含)物業管理中心總經理物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職能部門10天以上物業管理中心董事長集團及物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職能部門總經理助理/總監1-5天(含)物業分公司總經理物業8、管理中心人力資源職能部門5天以上物業管理中心總經理物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職能部門部門負責人1-3天(含)分管高管人力資源職能部門3天以上總經理人力資源職能部門A系列員工(部門負責人以下)1-2天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職能部門3-5天分管高管人力資源職能部門5天以上總經理人力資源職能部門B系列員工1-3天部門負責人項目人力資源崗位4-7天分管高管項目人力資源崗位7天以上總經理項目人力資源崗位4.6.8因工作需要,不能執行公司正常作息時間者,須將輪休作息時間表報人力資源職能部門備案。5、 附則本制度由物業管理中心行政及人力資源部擬定,解釋權歸物業管理中心行政及人力資源部所有,自頒布之日起即時執行。6、附件6.1員工排班表6.2考勤異常申請表6.3請假審批表 第6頁,共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