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農村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8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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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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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額貸款公司人事行政財務管理制度
1、江蘇省農村小額貸款公司財務制度(試行)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農村小額貸款公司(以下簡稱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規范小額貸款公司財務行為,防范小額貸款公司財務風險,促進小額貸款公司法人 治理結構的建立和完善,保護小額貸款公司及其相關方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 序,根據金融企業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42號)、財政部關于小額貸款公司 執行V金融企業財務規則的通知(財金2008 185號)及國家有關法規、規 章等相關規定,制定木制度。第二條在江蘇省內依法設立的小額貸款公司適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稱小額貸款公司,是指在江蘇省轄區內由金業法人、口然人和具他社 會組織依法出資設立的,不吸收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專2、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 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以全部財產對其 債務承擔民事責任。第三條 小額貸款公司應執行國家金融方針和政策,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 圍內開展業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擔風險,其合法的經營活動受 法律保護,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第四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根據本制度的規定,以及自身發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置財務管理職能部門,配備專業財務管理人員,運用預 測、計劃、預算、控制、監督、考核、評價和分析等方法,籌集資金,營運資產, 控制成木,分配收益,配置資源,反映經營狀況,防范和化解財務風險,實現持續 經營和價值最大化。第3、五條 各市、縣(含縣級市、市轄區,下同)財政部門(以F簡稱財政部 N)依法指導、管理和監督本級小額貸款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第六條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須依冇關規定經省政府冇關部門批準,并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第七條小額貸款公司在完成工商登記后30日內,應當向同級財政部門提交設立批準證書、營業執照、驗資證明、章程等文件的復印件。小額貸款公司發生分立、合并、設立分支機構,以及主要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 更時,在依法完成丁商變更登記后3()日內,應當向同級財政部門提交有關變更文件 復印件。第八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依法繳納各類稅費。小額貸款公司財務處理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一致的,納稅時應當依4、法進行調整。第二章 職責、職權第九條 小額貸款公司在堅持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原則下口 主選擇貸款對象,重點面向農村屮小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個體工商戶和個人 創業者提供貸款服務。小額貸款的資金運用必須符合以下規定:(一)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 公司資本凈額的10%,單戶小額貸款(標準分別為:蘇南50萬元以下、蘇屮30萬 元以下、蘇北20萬元以下)的余額或筆數Z和占全部貸款總量的比重不低于70%; 此貸款發放和四收主耍通過轉賬或銀行卡等結算渠道,減少現金交易。(-)在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卜貸款利率山借貸雙方白主約定。第十條財政部門履行下5、列財務管理職責:(-)監督小額貸款公司執行本制度以及其他的財務管理規定,指導、督促小額貸款公司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指導、督促小額貸款公司建立健全財務風險控制體系,監測小額貸款公司財務風險及其營運狀況,監替小額貸款公司財務行為;(三)加強小額貸款公司財務信息管理,實施小額貸款公司財務評價;(四)監督小額貸款公司接受社會審計和資產評佔;(五)制定并實施促進小額貸款公司改革和發展的財政、財務政策,組織小額 貸款公司財務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六)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財務管理職責。第十一條小額貸款公司的投資者(以下簡稱投資者)應通過股東會、董事會或其他形式的治理機構行使下列財務管理職6、權:(-)執行并督促經營者執行國家有關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的規定;(-)決定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明確經營者的財務管理權限;(三)決定財務管理職能部門的設置;(四)決定財務計劃和財務預算,決定籌資、處置重人資產、經營者報酬、利 潤分配等重大財務事項;(五)對經營者實施財務監督和財務考核,決泄聘任或者解聘財務負責人;(六)決定曙用或者解聘承辦社會審計和資產評佔等業務的社會屮介機構;(七)按照章程的規定,行使其他財務管理職權。投資者可以通過制度規范、章程約定等方式,將投資者財務管理職權全部或者 部分授予經營者。第十二條 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者(以下簡稱經營者)按照規定行使下列財 務管理職權:(-)執行國7、家有關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的規定;(二)擬訂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財務控制制度及貸款管理制度,經投資者議定 后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并具體組織實施;(三)組織財務預測,編制財務計劃和財務預算草案,實施財務控制、分析和 考核;組織實施利潤分配等財務管理方案;組織財務事項審批;(四)組織繳納各類稅費;(五)執行國家冇關職工勞動報酬和勞動保護的規定,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等,保障職工合法權益;(六)歸集財務信息,依法組織編制和報送財務會計報告;(七)提請聘任或者解聘財務負責人;(八)配合有關機構依法實施的審計、評佔和監督檢查;(九)按照章程的規定,以及股東會或者董事會的要求,行使其他財務管理職 8、權。第三章財務風險第十三條 小額貸款公司應按照公司法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明 確股東、董事、監事和經理之問的權責關系,制定穩健有效的議事規則、決策程序 和內審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第十四條 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健全貸款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明確貸 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后檢查的業務流程和操作規范,建立審慎規范的資產分類和 撥備制度,準確進行資產分類,充分計提減值準備金,確保資產損失準備充足率保 持在100%以上。小額貸款公司呆賬核銷工作應嚴格執行國家冇關規定,對于符合呆賬認定條件 的債權,經股東會或董事會批準后予以核銷。第十五條小額貸款公司應按照國家冇關規定建立健全企業財務會計制度,并9、定期聘請具有相應業務資格的中介機構開展外部宙計。各級財政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聘請專業的中介機構,對小額貸款公司進行專 項審計或稽核。第十六條 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按期向冇關部門提交財務報 表和業務經營情況報告等,并定期向公司股東、為其提供融資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和 有關捐贈機構披露上述信息,必要時應向社會披露。笫十七條 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根據本制度的規定及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要求, 建立健全財務風險控制體系,明確財務風險管理的權限、程序、應急方案和具體措 施,以及財務風險形成當事人應承擔的責任,防范和化解財務風險。第十八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建立規范有效的資本補充機制,保持業務規模與資本規模相10、適應,在資本充足率、償付能力等方面滿足有關法律、法規的耍求。第十九條 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保障相關各方利益、保證支付能力、實現 持續經營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控制資產負債比例,足額提留用于 清償債務的資金。第二十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定期或至少于每年年終對各類資產進行評價,按照規定進行風險分類,對可收冋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部分,按照國家冇關規定計 提資產減值準備。小額貸款公司應按以下比例按季計提貸款損失準備:對于關注類貸款,計提比 例為2%;對丁次級類貸款,計提比例為25%;對丁可疑類貸款,計提比例為50%; 對于損失類貸款,計提比例為10()%。其中:次級和可疑貸款的損失準備,計提比例11、 可以上下浮動20%o第二十一條 小額貸款公司對計提減值準備的資產,應當落實監管責任。對 能夠收冋或者繼續使用的,應當收冋或者使用;對已經損失的,應當按照規定的程 序核銷;對已經核銷的,應當實行賬銷案存管理。第二十二條 經有權部門批準可從事擔保業務小額貸款公司,對外提供擔保 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根據被擔保對象的資信及償債能力,采収相應的 風險控制措施,并設立備查賬簿登記,及時跟蹤監督。上述小額貸款公司提供除主營業務范圍以外的拒保,應當rti股東會或董事會決 定;為小額貸款公司投資者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應當由股東會決議。小額 貸款公司對外提供擔保,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分別按照年末12、擔保費收入5()%的比 例計提未到期責任準備和按當年年末擔保余額1 %的比例計提擔保賠償準備。第四章資金籌集第二十三條小額貸款公司籌集資本金,應當符合國家冇關資木金管理的規 定,根據發展戰略和經營規劃擬定籌資方案,履行規定的程序。第二十四條 小額貸款公司組織形式為冇限責任公司的,其最低注冊資本金, 蘇南地區為5000萬元人民幣,蘇中地區為3000萬元人民幣,蘇北地區為2000萬元 人民幣。注冊資本金為實繳資本,以貨幣形式出資。第二十五條小額貸款公司出資人為法人企業的,應符合以下條件:(-)具冇良好的法人治理結構和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二)入股資金來源真實合法;(三)上年末凈資產不低于5000萬13、元且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四)近三年連續贏利且三年凈利潤累計總額不低于15()()萬元;(五)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和誠信記錄,近3年在業務經營、財務管理、稅收 管理等方面無違法行為;(六)其他條件。小額貸款公司出資人為自然人的,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犯罪記錄和 不良信用記錄;收入狀況良好,有較強的抗風險能力。出資人為其他企業或社會組織的,必須合法設立且出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無不 良信用記錄或犯罪記錄;近三年的財務狀況良好,有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和資金實 力。第二十六條小額貸款公司籌集資本金,應當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驗資。辦理匚商登記后,應當向出資人出具出資證明書。第二十七條小額貸款公司籌集的資14、本金,在持續經營期間,投資者除依法進行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小額貸款公司在籌集資本金活動中,投資者繳付的出資額超出資本金的差額, 計入資本公積;經投資者決議后,資本公積用于轉增資本金。第二十八條 小額貸款公司以借款等方式籌集資金,應當符合國家冇關規定, 明確籌資目的,考慮資金需求和債務風險,簽訂書面合同,不得擅B提高或變相提 高利率和付費標準,并應適時合理調整負債結構,降低籌資成本。笫五章 資產營運第二十九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統一管理資金賬戶,明確資金調度的條件、權限和程序。調度資金應當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依據有效合同和合法憑證辦理 于續,不得私存私放資金。第三十條小額貸款公司管理庫存現15、金及其他形式的現金資產,應當滿足流動性要求,并控制現金資產總量。第三十一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對合同進行財務審核,跟蹤履約情況,明確債權,制定收賬政策,及時清收應收款項。第三十二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規定;定期清查核實各類固定資產,落實使用和管理責任。購建重要固定資產、實施重大技術改造,應當進行可行性論證,并落實決策和 執行責任。固定資產折舊可以依據產業發展態勢和技術進步的要求,結合固定資產經濟壽 命及其使用狀況,確定折舊年限,選用折舊方法,按季(月)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政策一 經選用,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經股東會或者董事會決議后執行。 有關法律、行政16、法規規定必須披露變更理由的,應當及時披露。已交付使用而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在建工程項R,應當比照固定資產進行管理。第三十三條小額貸款公司發生的資產損失,應當及時核實,查清責任,追償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小額貸款公司以出售、出租、抵押、置換、報廢等方式處置資產的,應當根據 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相應程序。小額貸款公司對外捐贈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捐贈的范圍和條 件,落實執行責任,嚴格辦理捐贈資產的交接于續。第六章成本、費用笫三十四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結合自身特點,按照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強化成木費用預算約束,實行成木費用全員管理和全過程控制。小額貸款公司的成木費用支出應當按照17、有關規定納入賬內核算,不得違反規定 進行調整。第三十五條小額貸款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與經營有關的支出,包括各項利息支出(含貼息)扣除允許資木化的部分、手續費支出、傭金支出、應計入損 益的各種準備金和其他有關支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入當期損益。第三十六條小額貸款公司的成本核算,應當嚴格區分本期成木與下期成本的界限、成本支出與營業外支出的界限、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界限。小額貸款公司的成本核算,應當以季(月)、年為計算期。同一計算期內,核 算成本和營業收入的起止日期、計算范圍和口徑應當一致。第三十七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注重費用支出與經濟效益的配比,實行費用預算控制,確定必耍的費用支出范圍、標18、準和報銷審批程序。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強化費用支出約束,對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羞旅費、 會議費、通訊費、維修費、董事會經費等實行垂點臨控。小額貸款公司的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一律按規定據實列支,不得預提。第三十八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以及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核定和計發職工薪酬。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養老保險且按時足額繳費的小額貸款公司,具有持續 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職工建立補充醫療保 險和補充養老保險(金業年金)制度,相關費用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泄列支。小額貸款公司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股東會或者董事會決議, 可以對經營者和核心管理人19、員實行與其他職工不同的薪酬辦法。小額貸款公司經股東會或者董事會決議,可以在工資計劃中安排一定數額,對 作出突出貢獻的職工給予獎勵O第三十九條 小額貸款公司根據冇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為職工繳納 的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費用,應當據實 列入成本(費用)。第四十條 小額貸款公司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 執行;工會經費按照職丁丁資總額的2%計提;職工教育經費按照不超過職工工資 總額的25%的比例提取,用于職工教育和職業培訓。第四十一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依法繳納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以及使用或者占用國有資源的費用等。小額貸款公司有權拒絕沒有法20、律、法規和規章依據,或者超過法律、法規和規 章規定范雨和標準的收費。第四十二條小額貸款公司根據經營情況支付必要的傭金、于續費等支出,應當簽訂合同,明確支出標準和執行責任。除對個人代理人外,不得以現金支付。第七章 收益、分配第四十三條 小額貸款公司經營業務范I韋I內的各項收入和其他營業收入、營 業外收入,應當在依法設置的會計賬簿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統一登記、核算,不得 存放其他單位,或者以任何理由坐支。投資者、經營者及其他職工履行本單位職務所得收入,全部屬于小額貸款公司, 應當納入賬內核算,不得隱匿、轉移、私存私放、坐支或者擅自用于職工福利。第四十四條 小額貸款公司發牛年度虧損的,可以用下一年度的21、稅前利潤彌 補;下一年度的稅前利潤不足以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延續彌補期超過法定 稅前彌補期限的,可以用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彌補。第四十五條 小額貸款公司本年實現的凈利潤(減彌補虧損,下同),應當 按照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提取一般(風險)準備金、向投資者分配利潤的順序進 行分配。法律、行政法規另冇規定的從其規定。法定盈余公積金按照本年實現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累計達到注 冊資木的5()%時,可不再提取。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金融企業呆賬提取管理辦法(財金2005 49號) 及財政部關于呆賬準備提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金2005 90號)有關規定, 于每年年終根據承擔風險和損失的資產余22、額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準備金(-般準備 金年末余額不低丁年末貸款余額1 %),用于彌補訓未識別的潛在損失。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潤,并入本年實現凈利潤向投資者分配。資本充足率、償付能力充足率、凈資本負債率未達到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標準的,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任意盈余公積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提取和使用。經股東會決議,小額貸款公司可以用法定盈余公積金和任意盈余公積金彌補虧損或 者轉增資本。法定盈余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轉增前小 額貸款公司注冊資木的25%。第八章 變更、清算第四十六條小額貸款公司發牛下列變更事項時,需向財政部門備案:(-)變更公司名稱、注冊地址或注冊資本23、;(二)改變公司組織形式;(三)修改公司章程;(四)變更公司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五)耍求備案的其他變更事項。第四十七條 小額貸款公司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通過分立、合 并等方式進行重組。實施重組應當進行可行性論證,履行規定程序,組織開展財產 淸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組織與債權人協 商,制訂債務處置或者承繼、股權設置、資本重組的實施方案。第四十八條小額貸款公司分立,應當按照資產相關性或者業務相關性原則分割財產、承擔債務,并明確分立后的產權關系。對不能分割的財產,在評估的基礎上,經各方協商,由擁有財產的一方給予其他方經濟補償。第四十九條小額貸款公司24、合并,應當山合并后存續的小額貸款公司或者新 設的小額貸款公司承繼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并明確合并后的產權關系。小額貸款公司合并凈資產超出注冊資本的部分,作為資本公積;少于注冊資本 的部分,應當變更注冊資本或者由投資者補足出資。第五十條 小額貸款公司進行重組時,對拖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 撫恤費用以及欠繳的基本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等,應當以小額貸款 公司現有資產優先清償。第五十一條 小額貸款公司被責令關閉、依法破產或者經營期限屆滿終止經 營或者解散的,應當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小額貸款公司章程的規定實施清算。 小額貸款公司口愿淸算的,由小額貸款公司股東會決議后執行。小額貸款25、公司依法進行淸算,應當對非貨幣財產進行資產評估。第五十二條小額貸款公司的淸算財產支付淸算費用后,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順序清償債務。第五十三條 小額貸款公司清算完畢,應當編制清算報告,聘用會計師事務 所審計,并將清算報告和審計報告報投資者決議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后,向和關部門、 債權人以及其他利益相關人通告。第五十四條小額貸款公司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第九章 財務信息第五十五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在會計電算化的基礎上,整合業務和信息流 程,推行財務管理信息化,逐步實現財務、業務相關信息一次性處理和實時共享。第五十六條 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根據冇關法律、行政法26、規的規定,以及財政 部的統一耍求編制中期財務會計報告和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并通過內部宙核,在規 定期限內向財政部門以及其他與小額貸款公司有關的使用者報送,不得拒絕、拖延 財務信息的披露。第五十七條小額貸款公司報送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小額貸款公司不得編制和對外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信息。小額貸款公司負責人對本企業財務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笫五十八條 財政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小額貸款公司財務評價制度,對小額貸 款公司資木充足狀況、償付能力狀況、資產質量狀況、盈利狀況和社會貢獻等進行 評價。評價結果作為制定有關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政策和考核有關小額貸款公司 的依據。小額27、貸款公司應當按財務評價制度的耍求;對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總結、 評價和考核。第五十九條 財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履行保密義務,謹慎、合法地保管、 使用小額貸款公司提供的財務信息,不得利用未公開的財務信息牟取利益或者損害 小額貸款公司利益。第十章 罰 貝IJ笫六十條小額貸款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 者予以通報批評:(-)不按規定提交設立、變更文件的;(二)財務風險控制未達到規定要求的;(三)籌集和運用資金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四)不按規定開設和管理資金賬戶的;(五)不按規定列支經營成本、費用的;(六)不按規定確認經營收益的;(七)不按規定計提減值準備、提留準備金、分配利潤28、的;(八)不按規定順序清償債務、處理財產的;(九)不按規定處理職工社會保險費、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十)其他違反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管理有關規定的。第六十一條 小額貸款公司有下列情形Z的,由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對小額貸款公司及其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不按照規定建立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二)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明顯與國家法律、法規和統一的財務管理規章制度相抵觸,H不按財政部門要求修改的;(三)不按照規定提供財務信息的;(四)拒絕、阻擾依法實施的財務監督的。第六十二條小額貸款公司違反本制度,冇關法律、法規另冇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理、處罰。財政部門在依法實施財務監督屮,對不屬于木部門職責范圍的違法違規事項, 應當依法移送相關管理部門。第六十三條財政部門工作人員在履行財務管理職責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商業秘密的,依法進行處理。第十一章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