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員工守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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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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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額貸款公司人事行政財務管理制度
1、XX小貸公司 員工守則 XXX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員工守則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規范XXX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員工(以下簡稱公司員工)的行為,明確員工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增強公司員工的自律意識和團隊協作精神,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培養和形成員工與公司發展的共同愿景,促進公司與員工共同成長,特制定本守則。第二條 公司員工均應認真學習、掌握、遵守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技能,自覺維護公司聲譽和形象,為公司可持續、有效發展而努力工作。第三條 公司文化與價值理念:經營理念:“求實、穩健、誠信、效率”。經營原則:“依法合規、誠實守信、扶優助強、合作雙贏”。經營目標:“穩健經營、效益優良、行業一流、持續發展2、”。企業精神:“團結拚搏、堅韌不撥、自強不息、開拓進取”。企業文化:“注重細節、追求完美、厚德載物、共同成長”。第二章 基本責任與義務第四條 公司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合理組織員工工作,明確任務、加強管理,關心員工,開展培訓,及時給付員工應得的報酬和福利。第五條:公司員工應遵守以下基本準則:1、愛崗敬業,恪盡職守,忠誠企業,榮辱與共; 2、嚴守法紀,遵守規章,廉潔自律,誠實守信; 3、富于激情,自動自發,規范操作,提高效率; 4、主動溝通,加強協調,互相幫助,團結友愛; 5、顧全大局,服從安排,積極工作,勤奮努力; 6、愛護公物、保護環境、開源節流,增收節支; 7、不斷學習、提高素質、薦言獻策,3、參與管理; 8、鉆研業務,提高技能,防范風險,確保安全; 9、講求衛生,衣著整潔,禮貌待客,周到熱情;10、自加壓力、奮力拼搏、與時俱進,開拓發展。第六條 公司員工應做到以下十個不準:1、不準利用職務、權錢交易、目無法紀;2、不準任人唯親、拉幫結派、對抗組織;3、不準玩弄手段、欺上瞞下、弄虛作假;4、不準越權辦事、收受錢物、索取回扣;5、不準利用職權、高檔消費、吃喝玩樂;6、不準巧立名目、假公濟私、徇私舞弊;7、不準吸收存款、非法集資、挪用資金;8、不準擅離崗位、不在狀態、得過且過;9、不準消極怠工、減化程序、違規操作;10、不準泄漏機密、搬弄是非、惡語傷人。第七條 公司員工禁止出現以下行為:4、以公司的名義在外招搖撞騙;、從事第二職業或經營與公司相關的業務;3、利用職權或公司名義,進行個人的營利活動;4、內外勾結,損害公司合法權益。第八條 公司員工應遵守社會公德,孝敬父母,家庭和睦,鄰里和諧。第九條 認真履行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堅持原則,自覺抵制不良風氣和違規、違紀行為。第十條 妥善保管公司和客戶的資料、文件,不得泄露、遺失;非本職范圍的工作以及他人薪酬等,應做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傳播。第十一條 以下情況,員工應及時向公司反映或報告:1、對改善公司經營管理的建議、意見;2、發現或察覺他人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3、入職表中的內容發生變化以及換領身份證;4、應向公司報告的其他重要情況,包5、括治安處罰、留置盤查、交通肇事等。第三章 勞動管理第十二條 公司為員工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組織員工學習,不斷提高思想覺悟和業務技術水平。第十三條 公司對新招聘或新錄用員工,根據學歷、專業等情況,先行試用,以檢驗其實際工作能力。試用時間最短不得少于一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試用期間,按照擬確定職級的80%,給付基本工資;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方可轉為正式員工。第十四條 員工工作作息時間、考勤等,按公司有關勞動紀律的管理的規定執行。第十五條 公司對員工勞動管理,分別采用合同制、聘用制的管理方式。1、合同制是指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員工試用期滿,經考試或考核合格、或符合公司勞動技能的員工,繼續按約執6、行勞動合同,明確載明雙方的權責利等相關內容,以相對穩定雙方互利合作關系的一種勞動管理制度。2、聘用制是指公司由于特殊需要,對公司所需人才采取聘用形式,為公司工作或服務的一種勞動管理制度。第十六條 保持辦公場所的整潔、有序,不得吃零食、串崗閑談、高聲喧嘩以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包括上網游戲、聊天等。第十七條 員工異動管理:1、公司對各崗位、職位,實行動態管理,為員工健康成長、施展才干,提供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平臺。2、員工因故辭職,須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按勞動合同約定,結清相關福利、承擔相關責任和完清工作交接、財產移交等相關手續后,方可辦理社保轉移手續。3、員工因違紀、違規等情況,由公司作開除、7、除名或辭退處理的,除扣除相應工資、福利外,造成損失的須按規定賠償,同時承擔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并在完清相關手續后離開公司。4、員工無論因何種情況離開公司,均應遵守勞動合同競業限制的約定。否則,公司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5、公司提出解聘的,在完清相關手續后,按本守則規定給予經濟補償(因違規、違紀等情況,被公司開除、除名的除外)。其中,未滿勞動合同年限的,應按約定退賠公司支付的各類培訓費用。第十八條 各類假日、節日及員工請假、休假,均按公司有關勞動紀律管理的規定執行。其中:1、病假:除重特大疾病外,一般不超過10天(含雙休日,下同),在此期間,崗位工資照發,考核工資和相關補貼及績效工資8、不予計發(下同);超過1天至10天的,崗位工資發放80%;超過11天至20天以及遇重特大疾病,崗位工資發放50%。2、婚假:在符合規定的假期內,基本工資照發(含考核工資),但相關補貼及績效工資不予計發(下同);超過規定假期、非初次結婚,或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均按事假處理。3、產假、男員工護理假:在符合規定的假期內,基本工資照發(含考核工資),但相關補貼及績效工資不予計發;超過規定假期、非婚生育或多胎生育,均作為事假處理,若由此引起公司被處罰的,由責任人承擔。4、喪假:在規定的假期內,基本工資照發(含考核工資),但相關補貼及績效工資不予計發;超過的,均按事假處理。5、事假:員工請事假,一個月不9、得超過2天。員工請事假,按以下計算方式扣發基本工資。即:月基本工資總額(含考核工資)21.75天事假天數同時,各類補貼、績效工資不予計發。6、工傷假:經鑒定確認,員工因公受傷,三個月之內,基本工資(含考核工資,下同)全額發放,補貼及績效工資不予計發(下同);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基本工資按80%發放;六個月以上,基本工資按50%發放。7、國家法定假日、節日期間,員工基本工資照發、績效工資按考核計發,但按出勤計算的相關補貼不予計發。8、對公司做出重要貢獻的員工,公司決定給予療養假、帶薪休假獎勵的,在此期間,一切薪酬、待遇不變。以上各種假期,遇法定假日和雙休日,均應連續計算。第四章 員工職業道德10、與禮儀第十九條 提倡陽光心態,工作目的明確、態度端正、認真負責,自覺維護公司聲譽。第二十條 同事之間相互遵重,主動溝通,大事講原則,小事講風格,寬容和諧,服從領導和管理。第二十一條 保持辦公環境清潔、衛生和井然有序,不得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辦公桌面文件、資料、用具等擺放有序。第二十二條 待人接物說話和氣,禮貌謙遜,著裝得體、大方整潔,不得穿著奇裝異服。第二十三條 開展貸前調查、貸后管理等工作,應有良好的工作方法和交流方式,遵重客戶,不得接受客戶饋贈和晏請。第二十四條 愛護公司財物,正確使用辦公用品、用具;節約用水、用電;辦公區域撥接電話,應控制聲音,并簡明、扼要。第二十五條 保持良好的個人衛11、生和精神狀態,嚴禁蓬頭垢面、圾拖鞋、袒胸露背;男員工不得蓄怪異發式、長胡須,女員工不得涂抹濃妝、衣著過于暴露。第二十六條 保守公司和客戶的商業秘密,未經授權,不得發布、泄露公司和客戶的經營、管理、財務等信息;不得私下議論、傳播公司、客戶和他人的是與非。第五章 薪酬、福利管理第二十七條 公司視經營、效益等情況,對員工的薪酬、福利,按照“多勞多得、效率優先、績效考核、動態調整”的原則進行管理。第二十八條 員工薪酬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兩個部分組成;員工福利包括公司給予員工貨幣形式的補貼和非貨幣形式的待遇。第二十九條 員工基本工資根據崗位職能、職責等屬性、要求,實行職級管理;員工基本工資,應據其實際工12、作情況,經考核后,進行動態調整。基本工資中,包括崗位工資和考核工資兩個部分。第三十條 員工績效工資,由公司依據經營目標完成情況,按照考核辦法經考核后,向員工分配、兌現。第三十條 員工福利中的貨幣形式補貼,包括午餐補貼、交通補貼、通訊補貼;非貨幣形式的待遇,包括雙休假、婚喪假、節日假、帶薪休假、免費體檢、定向學習或培訓等。員工福利按公司規定計發或執行。第三十一條 公司按規定的基本標準,為合同制員工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等五險。第六章 獎懲及其他第三十二條 對具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員工或集體,經審計確認,公司將給予表彰、獎勵:1、工作勤奮、努力,管理效能突出或為公司發展貢獻突出的;2、保質、保13、量提前完成或超額完成目標任務,具有突出貢獻的;3、及時、果斷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化解重大信貸風險,或者減小公司財產、物資重大損失的;4、見義勇為或其他先進事跡,為公司贏得重大榮譽的;5、為公司加強和完善管理,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做出了突出貢獻,應當給予表彰或獎勵的。第三十三條 對員工的表彰、獎勵,包括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精神鼓勵包括以慶功會方式表揚、書面通報表揚等;物質獎勵包括一次性獎金、獎品、帶薪休假、進修學習等;表彰、獎勵,可以單項使用,也可合并使用。第三十四條 上班期間員工出現違規、違紀行為的,按公司有關勞動紀律的管理的規定執行。其中:1、工作不在狀態、懶散、辦事拖拉,推諉扯皮,14、不能及時完成本職工作或領導交辦的事項,或不與相關部門主動溝通,因此而影響其他工作開展的,對責任人進行誡免談話,經三次誡免談話仍未改正的,公司予以辭退或除名,并解除勞動合同。2、污言穢語、吵架、打架,無理取鬧,破壞辦公秩序或散布流言蜚語、搬弄是非,破壞同志間團結的,對責任人進行誡免談話,并處罰200元;情節嚴重或再次發生的,公司對責任人予以辭退或除名,并解除勞動合同。3、工作不盡職、不盡責,或發現問題不作為,對責任人進行誡免談話,并處罰50元至200元,若由此造成損失的,承擔5%至50%的賠償責任;情節嚴重或經三次誡免談話仍未改正的,公司對責任人予以辭退或除名,并解除勞動合同。4、隱瞞客戶真實情15、況,或與客戶勾結,或失職、瀆職,或收受客戶回扣及錢物等,誤導領導決策,或導致出現重大風險的,對責任人進行問責,并處罰500元至2000元;出現損失的,由責任人承擔10%至100%的賠償責任;情節嚴重或再次發生的,公司對責任人予以除名或開除,并解除勞動合同,同時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5、違反本守則其他相關規定,或出現其他違規、違紀行為,或因主觀原因,給公司利益、聲譽造成損害的,對責任人最多進行三次誡免談話,每次處以責任人2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責任人承擔10%至100%的賠償責任;情節嚴重或超過三次誡免談話仍未改正的,公司對責任人予以辭退或除名,并解除勞動合同。第16、三十五條 對違規、違紀的員工,除以上經濟處罰外,視其性質和情節,可同時給予通報批評、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觸犯法律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之一者,公司有權解除行為人的聘用關系,已簽訂勞動合同的,中止勞動合同,并且,不給予經濟補償:1、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情節嚴重,受到記大過、除名、開除處分的;2、違反公司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3、被公安機關勞動教養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4、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第三十七條 員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當事人中止聘用關系,并解除勞動合同:1、 生病或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或勝任17、原工作,或不能從事或勝任公司另外安排的工作的; 2、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工作,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公司發生重大困難,經營難以為繼,或公司瀕臨破產或轉讓的;4、公司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第三十八條 在公司連續工作滿十年的員工,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第三十九條 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的,可以中止聘用關系并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中止聘用關系、解除勞動合同的,按規定支付員工的經濟補償;由員工提出中止聘用關系、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的經濟補償。 第四十條 員工違反18、法律、法規,或公司規章,或勞動合同約定而中止聘用關系、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擔以下責任:1、應當賠償的經濟損失;2、應當承擔的經濟處罰3、應當賠償公司支付的培訓費用;4、勞動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的其他責任。第四十一條 非公司原因,員工提出中止聘用關系、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30個工作日書面報告公司;員工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未承擔經濟賠償等相關責任、自動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社保轉移等相關手續。第四十二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與員工的聘用關系和勞動合同終止:1、以虛假情況騙取公司錄用或轉正的;2、勞動合同期滿,公司考核不合格或雙方不再繼續簽訂的;3、勞動合同約定19、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已經出現的;4、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5、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被宣告撤銷的;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四十三條 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女員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長至醫療期或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期滿為止。但,屬于本守則第四十條規定的除外。第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的,應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續簽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應提前三天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勞動合同期滿后三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20、勞動合同相關手續。公司解除員工勞動合同關系的,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勞動合同解除后三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相關手續。第四十五條 依照本守則和其他規章,應當由責任人承擔的經濟賠償和經濟處罰或事假減發的工資,公司可以在其應發的薪酬、補貼中予以扣收,包括以下范圍,且不屬于克扣員工的工資:1、 代扣代繳員工的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應由員工承擔的各類社會保險金; 3、人民法院判決或裁定,要求代扣員工的撫養費、贍養費; 4、按規定應由員工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5、按規定應由員工承擔的經濟處罰;6、事假超期減發的事假工資;7、法律、法規規定其他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第四十六條 上述經濟補21、償,依照屬地勞動部門提供的最低生活費標準/月,按照員工在本企業的實際工作年限,每年補一個月的規定計發。第七章 附 則第四十七條 本守則和公司其他規章、制度的遵守、執行情況,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負責監督;各級負責人,對管轄人員違反本守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的情形隱瞞不報的,按其違規情形,承擔連帶處罰責任。第四十八條 本守則經公司員工代表會議審議通過、并向全體員工公示一周后,由公司董事長批準實施;修改、完善亦同。 第四十九條 本守則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二零一 年 月 日員工確認書我確認收到員工手冊(手冊編號_),并已在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前通讀,對其內容理解無誤,謹此聲明本人愿意遵守,并充分理解并同意此手冊作為勞動合同附件的法律效應。員工簽名:_ 日 期:_ 第 13 頁 共 13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