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常規新能源工程驗收管理規范試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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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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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常規新能源工程驗收管理規范(試行)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加強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常規新能源(指風電和光伏發電)工程驗收管理工作,規范建設工程驗收程序,確保項目建設質量和安全,確保工程安全、穩定轉入生產,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特制定本規范。第二條 編制依據(一)GB 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二)GB 50150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三)GB/T 20319 風力發電機組驗收規范(四)GB/T 31997 風力發電場項目建設工程驗收規程(五)GB/T 51121 風力發電工程施工與驗收規范(六)GB/T 2、50796 光伏發電工程驗收規范(七)GB 50794 光伏發電工程施工規范(八)DL 5190 電力建設施工技術規范(九)DL/T 666 風力發電場運行規程(十)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電力基建工程管理辦法第三條 常規新能源工程驗收分為單位工程完工驗收、工程啟動驗收、試運行驗收、工程移交生產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五個階段。第四條 常規新能源工程的五個階段驗收,必須以批準文件、設計圖紙、設備合同及國家、行業、集團公司頒發的有關電力建設的現行標準和法規等為依據。第五條 本規范適用于集團公司所屬全資、控股的所有新(擴)建常規新能源工程的驗收管理工作。第二章 組織結構及職責分工第六條 集團公司常規新能源工3、程驗收按照集團公司總部、二級單位、項目單位的層級,逐級實施對工程建設各個階段的驗收管理工作。第七條 集團公司總部負責建立集團公司常規新能源工程驗收管理制度,監督并檢查制度的執行落實情況。第八條 二級單位負責組織工程啟動驗收、工程移交生產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工作,監督、指導項目單位開展單位工程完工驗收和試運行驗收工作。第九條 項目單位負責常規新能源工程驗收的具體實施工作;負責組織單位工程完工驗收和試運行驗收工作。第十條 常規新能源工程各階段驗收均應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編制驗收實施大綱,詳細制定驗收計劃、驗收內容和目標要求,明確各階段驗收組織分工、實施措施等,并在完成相關驗收工作后出具驗收鑒定書。第4、三章 單位工程完工驗收管理第十一條 常規新能源工程驗收應按以下分類進行單位工程完工驗收。(一)風電工程1. 道路工程驗收2. 風力發電機組基礎土建工程驗收3. 風力發電機組安裝工程驗收4. 風力發電機組調試工程驗收5. 升壓站土建工程驗收6. 升壓站電氣安裝和調試工程驗收7. 場區配電工程驗收8. 送出工程驗收(二)光伏發電工程1. 土建工程驗收2. 安裝工程驗收3. 調試工程驗收4. 綠化工程驗收5. 安全防范工程驗收6. 消防工程驗收第十二條 單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應組織自檢并向監理單位提交預驗收申請;監理單位組織預驗收并提交工程質量評估報告,施工單位提交驗收申請;項目單位收到驗收申請后5、,組織包括設計、監理、質監、施工、安裝、調試等有關單位組成的單位工程完工驗收組,開展驗收工作。第十三條 單位工程完工驗收檢查的主要要求(一)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二)質量文件資料應完整;(三)工程中有關安全和功能的檢測資料應完整;(四)主要功能項目的抽查結果應符合相關專業質量驗收規程的規定;(五)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第十四條 單位工程完工驗收的檢查程序(一)施工單位匯報工程施工和自檢情況,監理單位匯報工程質量評估情況;(二)檢查工程的相關資料;(三)現場查看工程實體,抽查隱蔽工程,檢查工程質量情況。第十五條 在單位工程完工驗收時,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整改后組織復查6、,復查合格后簽署驗收意見(見附件C)。第四章 工程啟動驗收管理第十六條 在單位工程全部驗收合格,二級單位組織成立工程啟動驗收委員會(以下簡稱“啟委會”),負責工程啟動驗收工作。第十七條 啟委會由二級單位、項目單位、設計、施工、調試、監理、電網調度、質量監督等相關單位代表和專家組成。第十八條 啟委會的主要工作(一)審查工程啟動前檢查報告,確定升壓站是否具備啟動條件;(二)審查并確定工程啟動方案;(三)審查確定工程啟動應急預案,確定各相關單位在應急預案中的分工和職責;(四)協調工程啟動的外部條件;(五)確定工程啟動的時間、程序和其他關事項。第十九條 啟委會下設啟動前檢查組和啟動驗收指揮組。第二十條7、 啟委會任命啟動前檢查組,檢查組由項目單位、設計、監理、質量監督等單位代表和專家組成。第二十一條 啟動前檢查組的主要工作(一)檢查相關單位工程的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和驗收情況;(二)檢查電氣設備交接驗收試驗情況;(三)檢查生產準備情況;(四)檢查消防驗收或備案情況;(五)向啟委會提交工程啟動前檢查報告。第二十二條 啟委會任命啟動驗收指揮組,指揮組由二級單位和調試、施工、監理、電網調度等單位的代表和專家組成。第二十三條 啟動驗收指揮組主要工作(一) 組織編制工程啟動方案;(二) 組織編制工程啟動應急預案;(三) 在工程啟動試運期間,按照啟委會審定的啟動方案指揮工程啟動工作;(四) 在工程啟動試運后,8、檢查升壓站設備運行情況。(五) 根據試運行情況核定是否滿足要求。第五章 試運行驗收管理第二十四條 風電工程試運行驗收以一臺風力發電機組為考核單元;光伏發電工程試運行驗收以一個光伏發電單元為考核單元。工程試運行驗收全部完成后即確認項目投產。第二十五條 試運行前應具備的條件(一)風電工程1. 風電機組調試完畢并成功并網2. 各項功能檢測完整、各項試驗合格、實測數據滿足設計要求3. 當地電網的電能質量符合國家標準,電網電壓、頻率穩定,相應波動幅度不應大于設備規定值4. 風電機組各保護定值校核無誤5. 中央監控系統投運正常,能夠按照設計要求實現對風電機組的監控和操作,數據準確完整6. 風電機組監控系統9、接口開放,并具備遠傳功能7. 風電機組設備配置與合同約定一致8. 風電機組照明、消防、安全防護等裝置齊全完好9. 氣候條件(氣溫、風況等)滿足試運行技術要求10. 同批次或同規格風電機組未發生頻發性故障或多臺次同類故障,或者故障發生后,原因已查明、隱患已排除、問題已解決11. 同批次或同規格風電機組未發生倒塔、火災(不可抗力除外)、大部件損壞事件,或者事件發生后,原因已查明、隱患已排除、問題已解決)12. 風電機組未存在明顯的設計缺陷或性能缺陷(如功率曲線、潤滑、冷卻系統等缺陷13. 技術資料收集完整(1)風電機組及主要部件(風電機組葉片、主軸、主軸承、齒輪箱、發電機、變流器、主控系統、變槳系10、統、偏航系統)和系統相關技術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由制造商提供的有效產品認證證書,產品說明書,安裝、運行、維護和檢修手冊,操作手冊,故障手冊,圖紙,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及出廠檢驗和試驗報告等(2)相關單位工程驗收資料(二)光伏發電工程1. 光伏發電單元調試完畢并成功并網2. 氣候條件(氣溫、風況、光照強度等)滿足試運行技術要求3. 當地電網的電能質量符合國家標準,電網電壓、頻率穩定,相應波動幅度不應大于設備規定值4. 光伏發電工程主要設備(光伏組件、逆變器和變壓器等)各項試驗全部完成且合格,記錄齊全完成5. 技術資料收集完整(1)光伏發電單元主要部件(光伏組件、逆變器)和系統相關技術資料,包括但不限于11、由制造商提供的有效產品認證證書,產品說明書,安裝、運行、維護和檢修手冊,操作手冊,故障手冊,圖紙,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及出廠檢驗和試驗報告等(2)相關單位工程驗收資料第二十六條 試運行的標準(一)風電:每臺風電機組應連續、穩定、無故障運行240小時,并且在此期間機組達到額定功率,機組沒有達到額定功率,則試運行順延至達到額定功率;如果順延120小時仍然未達到額定功率,機組運行正常,則視為該機組試運行合格;(二)光伏發電:無故障連續并網運行時間不少于光伏組件接受總輻射量累計達60kW.h/;(三)故障是指機組正常運行方式下達不到性能指標要求,并且不能遠程復位和啟動運行的事件,一般包含停機、限功率運行或12、功能性缺陷;(四)以下外部原因導致的故障,不視為機組故障,恢復后試運行可繼續計時,機組本身故障引起的停機,恢復后應重新計時。1. 非賣方提供設備引起的電網故障和電網限負荷所導致的停機時間;2. 環境因素超出技術規范規定的運行范圍所導致的停機時間。第二十七條 試運行開始前,項目單位應組建試運行工作組。工作組由項目單位、生產管理部門、主設備廠家、施工、調試、監理等單位代表和專家組成。第二十八條 試運行工作組工作內容(一)確認設備情況、資料移交、人員培訓等已滿足試運行條件;(二)確認某臺/批次風力發電機組/光伏發電單元已滿足試運行條件;(三)做好試運行前技術交底及試運行后技術資料移交工作;(四)保證13、試運行期間的設備、人身安全;(五)試運行期間對風力發電機組/光伏發電單元進行監控、考核;(六)記錄風力發電機組/光伏發電單元試運行狀態及必要數據;(七)確認風力發電機組/光伏發電單元已達到試運行要求,并通過試運行;(八)協調解決并落實試運行期間出現的各類問題;(九)完成試運行及驗收期間相應文件資料歸檔工作。第二十九條 試運行流程(一)被驗收方以單臺或批次形式提交試運行申請單(見附件E),項目單位確認其已具備試運行條件后,在申請單上確認簽字,設備自項目單位簽署試運行申請單中的時間開始進入試運行;(二)設備試運行合格后,由項目單位和被驗收方簽署設備試運行驗收合格書(見附件E),確認設備投產發電;(14、三)風力發電機組/光伏發電單元應在全部并網發電后45天內完成全部工程試運行驗收。第六章 工程移交生產驗收管理第三十條 工程移交生產驗收組由二級單位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其成員應包括基建管理部門、項目單位(基建、生產管理部門)、施工、設備制造、調試和監理等單位項目負責人。第三十一條 工程移交生產驗收應具備的條件(一)工程啟動后運行正常,設備狀態良好,滿足電網技術要求;(二)試運行驗收已全部完成,設備狀態良好;(三)工程遺留問題已落實整改計劃、整改責任人和整改費用等。第三十二條 工程移交生產驗收檢查的主要內容(一) 檢查各項規章制度和規程是否齊全;(二) 檢查設備運行和巡查資料是否滿足設計要求;(三)15、 現場查看設備運行情況是否滿足技術要求;(四) 檢查安全設施情況是否滿足安全要求;(五) 檢查人員培訓和上崗資格證書;(六) 檢查資料、工具和備件的移交情況。第三十三條 在工程移交生產驗收時,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整改后組織復查,復查合格后出具移交生產鑒定書(見附件F)移交生產。第三十四條 全部風力發電機組/光伏發電單元并網發電后3個月內應完成工程移交生產驗收工作。第七章 工程竣工驗收管理第三十五條 二級單位組織成立工程竣工驗收委員會開展竣工驗收工作。第三十六條 工程竣工驗收應具備的條件(一) 工程已按批準的設計文件的內容全部建設完成;(二) 設備運行正常,狀態良好,滿足設計和相關的技術標16、準要求,滿足電網的找術要求;(三) 歷次驗收所發現的問題已處理并通過復查;(四) 工程建設征地手續等已完成;(五) 竣工決算已完成并通過竣工決算審計;(六) 水土保持、環境保護、消防、節能和安全等已通過專項驗收或評估;(七) 項目相關資料已歸檔,并已通過檔案專項驗收(見附件A、B);(八) 完成其他需要驗收的內容。第三十七條 工程竣工驗收的主要工作(一) 審查竣工驗收總結報告;(二) 核查竣工資料是否滿足要求;(三) 檢查水土保持、環境保護、消防、節能和安全等專項驗收或評估情況;(四) 檢查歷次驗收情況和整改復查情況;(五) 現場檢查工程質量情況和設備運行情況;(六) 審查竣工決算報告及其審計17、報告。第三十八條 在全部風力發電機組/光伏發電單元并網后12個月內,應完成工程竣工驗收工作。項目單位在完成工程決算后,應及時提出工程竣工驗收申請。驗收委員會在驗收后,對項目做出全面評價,并出具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見附件G)。在收到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后30 日內,項目應完成竣工資料移交工作。第八章 附 則第三十九條 對違反本規范要求,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程序,給企業造成損失或者產生不良影響的,按照集團公司有關規定予以處罰。第四十條 本規范由集團公司基建工程部負責解釋。第四十一條 本規范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實施。2012年2月3日印發的中國華電集團公司風電項目建設工程驗收管理辦法(試行)(中國華電工制218、01261號)同時廢止。附錄A 驗收應提供的檔案資料表A 驗收應提供的檔案資料目錄序號資料名稱分項工程驗收分部工程驗收單位工程驗收工程啟動驗收試運行驗收移交生產驗收竣工驗收提供單位1工程建設總結報告項目單位2工程竣工報告項目單位3工程概預算執行情況報告項目單位4水土保持、環境保護方案執行報告項目單位5工程結算報告項目單位6工程決算報告項目單位7擬驗工程清單項目單位8未完工程清單項目單位9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報告監理單位10工程設計工作報告設計單位11工程施工管理報告施工單位12運行管理工作報告項目單位13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報告質量和安全監督機構14工程啟動計劃文件參建單位15工程試運行工作報告參建19、單位16重大技術問題專題報告*項目單位注:符號“”表示“應提供”,符號“*”表示“宜提供”或“根據需要提供”。附錄B 驗收應準備的備查檔案資料表B 驗收應準備的備查檔案資料目錄序號資料名稱分項工程驗收分部工程驗收單位工程驗收工程啟動驗收試運行驗收移交生產驗收竣工驗收提供單位1前期工作文件及批復文件項目單位2主管部門批文項目單位3招標投標文件項目單位4合同文件項目單位5工程項目劃分資料項目單位6分項工程質量評定資料項目單位7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資料項目單位8單位工程質量評定資料施工單位9工程外觀質量評定資料施工單位10工程質量管理有關文件參建單位11工程安全管理有關文件參建單位12工程施工質量檢驗文20、件施工單位13工程監理資料監理單位14施工圖設計文件設計單位15工程設計變更資料設計單位16竣工圖紙施工單位17征地有關文件項目單位18重要會議記錄項目單位19質量缺陷備案表監理單位20安全、質量事故資料項目單位21竣工決算及審計資料項目單位22工程建設中使用的技術標準參建單位23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參建單位24專項驗收有關文件項目單位25安全、技術鑒定報告項目單位26其他檔案資料根據需要由有關單位提供附錄C 單位工程驗收意見書C.0.1 單位工程驗收意見書內容與格式應符合表C.0.1的要求表C.0.1 工程單位工程驗收工程單位工程驗收(合同編號)意見書年月日續表C.0.1前言(簡述驗收依據21、驗收組織結構和驗收過程)一、工程概況(一)工程名稱及任務。(二)單位工程主要建設內容。(三)單位工程建設過程情況。二、驗收范圍三、單位工程的建設情況包括開工日期、完工日期、實際完成工作量和主要工程量。四、單位工程質量評定(一)分項工程質量評價。(二)分部工程質量評價。(三)工程質量檢測情況。(四)單位工程質量等級評定意見。五、工程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意見六、意見和建議七、驗收結論包括工程工期、質量、技術要求是否達到批準的設計標準,工程檔案資料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是否同意交工等。八、單位工程驗收組成員簽字見“單位工程驗收組成員簽字表”單位工程驗收 單位工程驗收組主持單位(蓋章): 組長(簽字):年月22、日 年月日附錄D 工程啟動驗收鑒定書D.0.1 工程啟動驗收鑒定書內容與格式應符合表D.0.1的要求表D.0.1 工程啟動驗收工程啟動驗收(合同編號)鑒定書年月日續表D.0.1前言(簡述驗收依據、驗收組織結構和驗收過程)一、工程概況(一)工程名稱及任務。(二)工程主要建設內容。(三)工程建設過程情況。二、驗收范圍三、概算執行情況四、工程驗收情況五、工程質量評定六、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意見七、意見和建議八、驗收結論包括工程工期、質量、投資控制是否達到要求,工程檔案資料是否符合要求等。九、驗收委員會委員簽字見“工程啟動驗收委員會委員簽字表”十、參建單位代表簽字見“工程啟動驗收參建單位代表簽字表”工程啟23、動驗收 工程啟動驗收委員會主持單位(蓋章): 主任委員(簽字):年月日 年月日附錄E 試運行驗收鑒定書E.0.1工程試運行驗收申請單內容與格式應符合表E.0.1的要求表E.0.1 試運行驗收申請單(光伏發電工程參照執行)工程試運驗收(合同編號)申請單年月日續表E.0.1風力發電機組試運行申請單工程名稱: 編號:致 公司: 機組共計 臺機組已調試完畢,發電并網,經工作檢查,設備滿足試運行準備條件,現申請該批/臺機組于 年 月 日 時整進入試運行,請予審查。被驗收方(章):項目經理: 日 期: 項目監理部審查意見:項目監理部(章):總監理工程師: 日 期: 風電企業審查意見:風電企業(章):工作組24、長/副組長: 日 期: 本表一式 份,由被驗收方填報,被驗收方、風電企業各存 份。E.0.1工程試運行驗收申請單內容與格式應符合表E.0.1的要求表E.0.2 試運行驗收合格書(光伏發電工程參照執行)工程試運驗收(合同編號)申請單年月日續表E.0.2風力發電機組試運行驗收合格書工程名稱: 編號:致 公司: 機組共計 臺機組于 年 月 日 時進入試運行,至 年 月 日 時為止已運行 小時,期間運行平穩,機組各項指標正常,符合試運行要求,現申請該批/臺機組通過試運行,進入質保期,請予審查。被驗收方(章):項目經理: 日 期: 項目監理部審查意見:項目監理部(章):總監理工程師: 日 期: 風電企業25、審查意見:風電企業(章):工作組組長/副組長: 日 期: 本表一式 份,由被驗收方填報,被驗收方、風電企業各存 份。注:采購合同另有約定的,以合同為準。附錄F 移交生產驗收鑒定書F.0.1工程移交生產驗收鑒定書內容與格式應符合表F.0.1的要求表F.0.1 移交生產驗收工程移交生產驗收(合同編號)鑒定書年月日續表F.0.1前言(簡述驗收依據、驗收組織結構和驗收過程)一、工程概況(一)工程名稱及任務。(二)工程主要建設內容。(三)工程建設有關單位。(四)工程建設過程情況。二、生產準備情況三、設備備品備件、工器具、專用工具、資料等清查交接情況四、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意見五、意見和建議六、驗收結論七、驗26、收組成員簽字見“工程試運和移交生產驗收組成員簽字表”八、交接單位代表簽字見“工程移交生產驗收交接單位代表簽字表”工程移交生產驗收 工程移交生產驗收組主持單位(蓋章): 組長(簽字):年月日 年月日附錄G 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G.0.1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內容與格式應符合表G.0.1的要求表G.0.1 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工程竣工驗收(合同編號)鑒定書年月日續表G.0.1前言(簡述驗收依據、驗收組織結構和驗收過程)一、工程概況(一)工程名稱及任務。(二)工程主要建設內容。(三)工程建設有關單位。(四)工程建設過程情況。二、概算執行情況及投資效益預測三、單位工程驗收、工程啟動驗收、試運行驗收和移交生產驗收情況四、工程質量鑒定五、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意見六、驗收結論七、驗收委員會委員簽字見“工程竣工驗收委員會委員簽字表”八、參建單位代表簽字見“工程竣工驗收參建單位代表簽字表”工程竣工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委員會主持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