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新集團員工出差審批費用報銷審核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地**
編號:1283470
2024-12-16
7頁
49.04KB
該文檔所屬資源包:
差旅辦公費用報銷管理制度附出差申請單
1、四川省榮新集團有限公司關于印發員工出差管理制度的通知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各項目公司、各分子公司:為規范員工出差管理和出差費用的報銷審核,公司已將出差管理辦法進行了調整和修改。現將員工出差管理制度印發給你們。請從2011年3月1日起認真執行。特此通知二0一一年月一日四川省榮新集團有限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制度第一條 目的為規范員工出差流程、出差審批及差旅費報銷,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及屬轄各項目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全體員工。第三條 出差審批權責1、各職能部門、項目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總經理負責所屬員工出差和出差費用的審批。2、集團公司分管領導負責對所屬部門、項目公司、子公司2、分公司總經理出差和出差費用的審批。3、集團公司總裁負責對副總裁、分管部門總經理出差和出差費用的審批。4、財務部負責出差備用金申請的審核、差旅費報銷的審核。5、員工出差國外或港澳臺地區,一律由集團公司總裁審批。第四條 出差管理原則1、出差人員必須按照高效、經濟、安全便捷原則選擇交通工具、路線和時間,反對浪費行為。2、出差必須先獲批準或被安排出差,對擅自主張者不予報銷差旅費。3、提倡力行節約并對限額控制的差旅費用實行超支自理。4、公務出差兼私人旅行,公司承擔公務出差部分的差旅費。5、重要專業業務出差人員須在出差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提交出差報告,并作為領導是否同意報銷差旅費的重要依據。 第五條 出差3、審批1、集團各公司、各部門負責人都應合理安排外出人員,并考慮完成任務的期限,確定出差地點、路線和時間等相關事宜,填寫因公出差審批表(附件一),經有審批權限的領導批準同意。2、出差人員憑因公出差審批表辦理差旅費預借審批。3、出差中途改變路線時,需報直屬領導同意,報銷審批時另附說明。第六條 差旅費構成列入本制度的差旅費是員工處理公務或公司外送學習培訓、外出會議、考察等活動發生的費用,主要包括:1、長途交通費:乘座飛機、輪船、火車、長途客車的費用。2、市內交通費:乘座公共汽車、出租車、地鐵、輕軌列車的費用。3、住宿費:異地出差因過夜住宿發生的費用。4、膳食補貼:按地區標準和出差期應就餐次數及補貼限額4、計發補助。 5、其它費用:公務發生的電傳、郵寄、托費、公共服務等費用。第七條 出差費報銷標準員工出差乘坐車、船、飛機和食宿費用都應力行節約,并按不超出規定限額報銷。限額控制的具體標準:層級交通費住宿費(元/夜)膳食補貼(元/天)飛機火車輪船決策層(董事長、總裁)商務艙軟臥一等艙按實報銷按實報銷決策層(副總裁)商務艙軟臥一等艙一類消費區300一類消費區80二類消費區250二類消費區70三類消費區200三類消費區60管理層經濟艙軟臥二等艙一類消費區250一類消費區70二類消費區200二類消費區60三類消費區150三類消費區50督導層事前報準經濟艙硬臥三等艙一類消費區200一類消費區60二類消費區15、50二類消費區50三類消費區100三類消費區40執行層事前報準經濟艙硬臥三等艙一類消費區150一類消費區60二類消費區120二類消費區50三類消費區100三類消費區40備 注1、一類消費區是指: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成都、深圳、廈門、珠海、海口、三亞、東莞、中山、佛山、南寧、桂林、義烏、杭州、溫州、泉州、石獅、青島、煙臺、大連、重慶、南京、沈陽、烏魯木齊、武漢、寧波、汕頭、福州、北海。2、二類消費區是指:濟南、鄭州、昆明、蘭州、貴陽、南昌、石家莊、合肥、太原、呼和浩特、無錫、西安、長春、哈爾濱。3、三類消費區是指:除一類、二類城市之外的地區。4、國外出差費用每批次由總裁事先審定批準執行標準。6、第八條 出差住宿費報銷審核1、住宿費審核以實際過夜天數和限額標準確定,并附與出差時間、出差地點一致的有效的住宿報銷憑證,超過限額標準的部分自理。2、因外事或重要業務需要招待賓客住宿或需要提高賓客及隨同人員住宿費標準的,應事先向分管領導報告。經審核同意后執行,報銷時須附注事由說明。3、總經理級(含)以上管理人員出差,可住單人間。其他同性員工兩人一起出差的,應同住一間房,報銷額不超過兩人報銷標準的合計額。4、出差期間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報銷住宿費: 由接待單位(含集團下屬公司、項目部)免費接待安置的; 參加會議、學習、培訓,其會議培訓期間支付的會議費、培訓費、資料服務費等綜合性費用中已包括了住宿7、費的。第九條 膳食補貼報銷審核1、膳食補助費用報銷額按出差期間應就餐天數計算確定。不滿一天的按應就餐次數計算確定。各餐標準:早餐占日限額標準的20%;午晚餐各占日限額標準的40%。2、出差期間因公發生對外業務招待費的按公司業務招待管理辦法執行。但陪同招待就餐人員,按陪餐次數減發膳食補貼。3、出差期間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計發膳食補貼: 出差到集團下屬公司、項目部,原則上在內部伙食團就餐,不計發膳食補貼。 派駐外地工作人員回到家庭居住地辦理公務期間; 借出差之際繞道探親、訪友的期間;支付會務費、培訓費、咨詢服務費等綜合性費用中已包括了膳食費的。第十條 交通費報銷審核1、出差乘坐飛機、火車、輪船或長8、途汽車應按不超過規定的等級執行,并憑出差地點、路線、時間一致的有效票據報銷。2、在出差地辦理公務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為原則,任務緊急或攜帶公物重的可選擇乘坐計程車。市(縣、區)內交通費報銷時按規定附有效報銷憑證。3、多人一起出差,同乘一輛計程車,其交通費只能由一個持票人代為報銷,同行其他人員不得再報銷。4、經批準同意,個人或多個人一起同行出差自帶(駕)私車,憑票報銷與出差時間、出差地點一致的過路費。燃油費按中高層管理人員交通車輛及費用管理實施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報銷,隨同人員不再報銷相關交通費。5、出差期間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報銷交通費:(1)未經同意,擅自乘坐超標準而發生的超支部分;(2)借出差9、之際探親、訪友和旅游而發生的交通費增支部分;(3)出差有公司商務車或售房車接送或搭乘公司員工車輛的;(4)未經批準,自帶私車發生費用超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費用的部分。 第十一條 出差期間雜費報銷審核1、出差期間因業務所發生的電傳費、郵遞費、文件資料及公物托運費等,憑有效票據按實報銷。2、員工因工作地點調動,隨行行李托運費,憑有效憑證按實報銷。 第十二條 出差期間公休與延期的處理1、出差中公休:出差過程中,若遇公休日,應以公務為重,繼續執行出差任務,如遇到出差單位公休無法辦公,可安排休息;為避免此類情況,出差前應事先與有關單位聯系。2、超期停留:出差過程中,因生病(未住院)、交通中斷或其他不可抗拒10、因素造成超過預定期限停留的,在核清事實的基礎上,按照實際差旅費報銷;因生病(需住院)原因造成的意外,按標準支付出差補貼,不報銷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住院期間出差補貼不超過20天;超期停留報銷時需附上情況說明。3、出差期間不能按時回公司時,出差者必須向主管領導報告公務進展情況,并保持24小時開機。第十三條 差旅費報銷程序1、出差人員回公司后,十個工作日內應按規定辦理報銷手續、結清借款。對無故未報銷者不予再次借款。超過報銷期,賬面有個人出差借款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先行扣回。2、差旅費報銷審簽程序:先交由主管會計對單據有效性及費用標準符合性進行稽核,符合規定的簽名后交還出差人;按審批權限分別送公11、司、部門總經理或分管領導簽字批準;再送財務部門進行資金支付審批;審簽手續完備后到出納處報賬或沖抵借款。第十四條 差旅費報銷違規與失職追究1、出差人員不得違反規定虛報差旅費;不允許以非出差期間發生的費用票據或非正式票據虛列支出。否則,財務部有權拒絕受理,情節嚴重的移交風險控制部調查處理。2、經查實為虛增報銷者,責令退回虛報金額,并按虛報額處以三至五倍的罰款。3、各級審簽人員因把關不嚴而失職,使弄虛作假的票據得以報銷,后經查實已無法收回,由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由各級審簽人員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各級審簽賠償責任見公司責任罰則。4、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如有故意包庇、縱容員工弄虛作假的違規行為,一經查實,按虛報額處以三至五倍的罰款,同時另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第十五條 其它1、高、低職級人員同時出差,因工作不能分開或分開住宿、乘車不經濟的,可按高職級人員的標準,在限額范圍內報銷。2、本制度從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起執行。3、公司流程中與該制度相抵觸的部分,以該制度為準。附:因公出差審批表附件:因公出差審批表出差人所屬部門出差時間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出差地點及所屬消費區至 ; 至出差地所屬消費區: 一類 二類 三類出差事由報銷限額核準交通費飛機 經濟艙 火車 軟臥輪船 一等艙 硬臥 二等艙 汽車 三等艙住宿費:膳食補貼:直線上級單位總經理分管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