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集團公司印章管理方案規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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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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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印章管理規定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公司印章是企業行使權利和承擔責任的象征。為了保證我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嚴肅性、權威性,維護企業形象和合法權益,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規范我公司印章的刻制、保管、使用,以及停用和作廢,實現印章規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各類印章。第二章 印章管理與使用細則第三條 印章種類(一)正式備案印章:在公司注冊所在地公安部門備案,對外具有法定效力的公司正式印章,包括行政章、法人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正式備案印章由公司總部綜合辦直接管理,用于簽訂各類合同和銀行開戶。(二)公司備案印章:公司為各部門、分公司(辦事處)、項目部配備的2、代表和行使某些內容和權力的印章,包括行政章、法人章、財務專用章、項目部章、項目資料專用章。公司備案印章由使用單位與公司簽訂印章使用和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嚴格約定管理責任人和使用范圍。超范圍和越權使用,公司有權按私刻印章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第四條 印章刻制(一)公司各類印章刻制的申請由印章使用管理單位(部門)提出,并根據需求填寫印章刻制申請表(附件:表1),將印章的用途、種類、名稱、樣式等進行詳細說明。申請上報到綜合辦,經董事長審核批準后,方可進行印章的刻制。(二)審批通過后的印章刻制申請表在綜合辦存檔備案。正式備案印章由綜合辦開具公司介紹信統一到指定的公安機關辦理雕刻手續,印章的形體、規格按國家3、有關規定執行;公司備案印章由綜合辦根據公司規定雕刻。(三)未經公司董事長批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各類印章。對私自刻印、偽造公司印章的行為,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由此導致的所有法律、經濟、民事等責任均由責任人承擔。第五條 印章啟用(一)印章刻制完成后,綜合辦應指定專人領回并交部門領導,填寫印章啟用登記表(附件:表2),登記印章圖樣、領回時間、領交人員等信息并以紅色印泥加蓋在綜合辦印章存檔冊中存檔,以便備查。(二)新印章啟用前應由綜合辦下發啟用通知,并注明啟用日期、發放單位和使用范圍。第六條 印章保管(一)正式備案印章僅一套,全部由公司綜合辦專人負責保管,重要印章如財務專用章、法人章等4、,必須嚴格實行兩人以上分開管理。(二)公司備案印章由各使用單位(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進行保管,并將管理員名單報綜合辦備案。(三)公司所有印章應入柜加鎖,妥善保管,隨用隨取,用畢立即存于原處。節假日應封存印章,嚴防不測。一旦發現丟失及異常情況,應妥善保護現場,及時報告有關領導,查明情況,及時處理。(四)印章保管人如有崗位變動或調離公司時,須交清所保管的印章和用印審批表、用印登記簿,方準辦理崗位變動或離職手續。印章交接要在第三人監督下進行,并填寫印章移交申請表(附件:表3),由雙方當事人及監督人簽字。(五)印章管理員須切實負責,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保管人由于各種原因不在工作崗位時,應將印5、章交由本部門領導或領導指定的專人臨時保管,以保證工作需要。(六)印章管理員對所保管的印章,應經常檢查,及時清洗,細心保護。第七條 印章使用(一)印章的使用范圍應嚴格按照印章保管單位(部門)的職責權限或公司印章保管使用管理協議執行。(二)正式備案印章的使用應由使用人填寫用印審批表(附件:表4),報相關領導審批后,方可用印。公司備案印章的使用則在印章保管人員建立的用印登記簿(附件:表5)上登記,用印登記簿應詳細載明印章的使用時間、使用部門、使用人、加蓋份數、審批人等內容。凡是涉及財務數據的,必須蓋正式備案印章和董事長親筆簽名,二者缺一不可。否則,公司一律不予認可,并依法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三)6、所有需要加蓋印章的文件超過一頁的應加蓋騎縫章,對內容有修改的地方應經相關領導確認后加蓋印章。(四)任何印章管理員不得在當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蓋印章。嚴禁開具空白證明。(五)對已蓋印章的文件內容更改時,印章使用人應將原文件交回保管人銷毀并記錄之后,重新辦理加蓋印章手續。(六)印章保管人在加蓋印章時要嚴格審查有關文件、合同、資料是否與審批內容相符,不得有涂改部分;對加蓋印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字跡端正,圖形清晰。(七)印章保管人只有印章加蓋權,沒有審批權。(八)印章保管人不得在審核手續不完備的文本上加蓋印章。如遇特殊情況,相關授權領導無法簽字,需在電話7、通知授權領導認可的情況下蓋章,并督促使用人事后補齊簽字。(九)審批手續不符合規定時,印章保管人用印的,印章保管人承擔一切責任;手續齊全,出現問題由申請用印人及審批人承擔相應責任。(十)各印章保管人應將加蓋印章文本的重要文件復印件備存一份(財務報表除外),并連同用印審批表用印登記簿一并歸檔,以月為單位按照時間順序將用印記錄存檔。(十一)公司印章原則上不得帶出公司,因特殊情況確需帶章外出的,須填寫印章外出使用申請表(附件:表6),經授權領導批準后,方可外帶印章,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于申請事由,使用完畢后應立即交回。借印期間發生的與所借印章有關的一切后果由借印人承擔。(十二)因用章不慎給公司造成損失,8、公司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甚至法律責任。(十三)私人取物、取款、掛失、辦理各種證明,需用單位介紹信時,由綜合辦嚴格審批,符合要求后辦理并執行登記制度。(十四)對已調出、解除、終止勞動關系人員要求出示相關證明的,必須持有效證件材料,經綜合辦領導審批后,方可蓋章。第八條 印章停用(一)具有下列情況時,由印章使用單位(部門)填寫印章銷毀(停用)申請表(附件:表7),詳細說明原因,報公司董事長審批。1、公司名稱變動。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二)經董事長批準后,需要銷毀的印章統一交由公司綜合辦,由綜合辦安排兩人同時進行銷毀,并發布印章停用通知。第三章 附則第九條 本規定自發9、布之日起執行,由公司綜合辦負責解釋。第十條 原制定的有關規定與本規定相抵觸的,以本規定為準。附表:1、 印章刻制申請表2、 印章啟用登記表3、 印章移交申請表4、 用印審批表5、 用印登記簿6、 印章外出使用申請表7、 印章銷毀(停用)申請表四川XX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1、印章刻制申請表申請單位(部門):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印章名稱印章用途申請類別新刻印章( )更換舊印章( )印章種類行政章( )法人章( )合同章( )財務章( )發票章( )項目部章( )項目資料章( )印章材質印章尺寸印章形狀印章參照格式(如無特殊要求,則統一為圓形)審核意見印章申請單位(部門)負責人10、:印章申請單位(部門)分管副總:綜合辦主任:總經理:審批意見董事長:2、印章啟用登記表印章名稱領回日期啟用日期領交人領交人1:領交人2:印模留樣種類用途綜合辦負責人:印章申請單位(部門)負責人:印章保管人:備注:公司備案印章的啟用需按公司制度簽訂印章保管使用管理協議3、印章移交申請表申請移交部門: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移交印章原因原印章人員工作調動()原印章管理人員離職()原印章人員休假()其他() 印章移交人印章接收人申請移交期限自 年 月 日 - 年月日監督人審核部門負責人審批備注說明:1、 雙方要認真辦理印章移交手續,嚴禁事后補辦或口頭移交,違者將嚴肅處理。2、 此表批準后,需于移交的11、次日報綜合辦備案。4、用印審批表申請單位(部門): 申請人: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用印申請登記印章名稱文件名稱文件內容摘要應送單位或協議對方文件份數每份頁數審核審批意見申請單位(部門)負責人申請單位(部門)分管副總公司總經理公司董事長備注5、用印登記簿【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填表部門:_填表人:_印章名稱蓋章文件名稱(用章事由)份數頁數申請單位(部門)申請人審批人蓋章人蓋章時間備注6、印章外出使用申請表申請單位(部門): 申請人: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外帶印章申請登記外帶印章名稱用印原因用印文件名稱用印文件內容簡介應送單位或協議對方文件份數每份頁數預計使用日期用印責任人審核審批意見申請單位(部門)負責人申請單位(部門)分管副總公司總經理公司董事長備注7、印章銷毀(停用)申請表申請單位(部門):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印章名稱印章銷毀(停用)原因更換新印章( )遺失或被竊( )其他( ) 印章種類行政章( )法人章( )合同章( )財務章( )發票章( )項目部章( )項目資料章( )印章留樣審核意見申請單位(部門)負責人:申請單位(部門)分管副總:總經理:審批意見董事長:執行復核執行人1:執行人2:綜合辦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