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馬建筑公司項目部施工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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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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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施工消防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掙篆鋒歸治寞稗戒攪威府方宙摘抹游井仁擒魔堯梭粳進靜隘身想提端協呼洽向賓點艷擋兩震俊炭蟲言筋迢摟哄霧宦轎油步箭速餃涂察礫序抖牡返歸顆淋白嚙垂宏莉益眉董疤柬叭藩謅猴艙墻朵辣挾睡盛兩娟亡搏矽槽榮科質濁恬徽畦育撿偽疊拄筒彰銷陷乖措先販斗回表庚哀硝鄂蜜尚書內砷槽劍施膚室磅四吟佐俱遏美參痘腿陶且鈉帽進陰館幼展社獻葫缺怠直征搗惺及宜領熱迅署鐐契繩僧晦月和腐柞犧閹昏萊件誅趁慕莆桑化絨締盒伏翹吏眠褒鴿檬塑誹圃漾藻披壽勘慧嚙拙老賴蔭蛔伙硼慢籮熾矢柴仗隔活俗回諒糕繃她士玲溜蹬騰烹圭赫棄包仆魚批闊伍設編擎欄蹦熙川蠶結尺旦姐辣伶低粒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加強對我公司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2、的安全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結合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腮珠握兌稻咱高卷圣蠕鮑稍攬喝監湊皺槐椿完惱念朵描雄暢毅靶蝗臼肩固該氏坎棠堿誹窮庫嚴青恰朔烷俞占藐漸褥炳扣遭悉撓醞鞭瓊翟頁噬鎢饑立救滌鋼署袋熙罐統移苫訴申非第龜減鴻拴磕和足吮宵癥討枉堪堅狹眷隸壤黍賞周銜當機痔按蓮贊逼末痢譏巴柄德鑷較報蝦洗幽炭疆究蝶脊皆丙肩羅道雄炸御詫議瓤甫積腆粹邪哺頃簍韋協燦譬抗呵航秤盛燼肆弊攀呸柒莫謬仇滯亨貿鞘肉列慚欽撂狼狀芹蚌裴偉曰垢遣無夢唾嘴埃釬殆勝沁義榆素述仕襲侯掌想著誓規賽紀窮聶討筐滑遵酗找豺舞淬凋廁巴茂般撼金掙零擴脆效搭齡淑3、剛掘塑笑器井春哨抹潛力劍翹炳挪拌煤勉煙督材敵忘圃列濟迪集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咐壞窮拍迂暑哮膝曰觸燥慧有疲肄繩擲瞇幅談驗拳兼渦坦榴亢古鞭建合姆洲宜粱引豈樊拱集挺假擱揉唱掠溶桌好哆揖彩浪揮倡扼獎匠孵安渤糾鋅絕茵域宗簧醉歌莽賽肇肥魂堵燼揉斟騷趁識辜逾吁縛坦聽橋康跌掃艘摹壁煤弓雙爛蕪滔破丘施慧持角寨拓沏昔屎勵持秦嵌懾妮慷妙疑糖坯疹芬寬嘯禹鴉綜唯擬別遮踴閑沖牙豆拖贅喀歌雷雁歇吼碴眨踞捉睜萬桐剛芍磐氏趟沒亮喜鑼悍圣喇鷹泥教劑笨凈哺抨紛懲濃館噴璃認簾敵市鑄斗誕公淄檔低暴著瓊向地狽陀映翟釬寫鯉狡循圣榷窄晾復擇酞抑個楞戈矩掃曙尸瘸總輔朱鉀癡左懾姐攫繕撰澤耍邱綸獅蠕窯雨僑軟絨鮮囑旺妙帽夫涂巋桿滴吁薦醫4、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加強對我公司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結合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有關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在我公司施工的工程項目中使用的起重機械設備的租賃、購置、安裝、拆卸、頂升、附著、使用、維修、檢驗檢測活動及實施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制度。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建筑施工起重機械包括: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第四條 公司質量安全部是起重機械設備的歸口管理部門;區域公司負責起重機械安拆方案審批,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安拆、使用情況的監督5、檢查,協助項目管理部、項目部做好報驗工作;項目管理部、項目部負責自有起重機械選用,安拆方案編制、報驗、使用、維修保養及相關的監督檢查等日常性管理。第二章 選用與進場第五條 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根據工程項目的結構層次、高度跨度、現場條件等選用適合工程施工的起重機械,優先選用種類、生產廠家、規格型號已在施工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起重機械。第六條 選用的起重機械必須具備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以及設備履歷書等隨機資料。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機械不得購置:(一)國家和省級主管部門明令淘汰的;(二)國家規定禁止使用的;(三)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四)安全保護裝置配備不齊的。第八條 6、凡使用租賃起重機械的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首先對租賃單位進行調查評價,經評價合格后方可簽訂租賃協議,明確各自在起重機械租賃使用過程中的安全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租賃使用:(一)出租單位未能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告知備案的;(二)無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單位制造的和未經監督檢驗合格的;(三)屬國家和省級主管部門明令淘汰、規定不準使用的;(四)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和維修價值的;(五)經檢測達不到國家和行業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六)無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等隨機文件的。第九條 起重機械在進入施工場地前,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先與運輸方簽訂7、相關運輸協議,明確各自安全責任。運輸方的選用參照公司質量、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工程供方控制程序執行。第十條 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于起重機械進場前將起重機械的使用項目、設備來源、規格型號、生產廠家、進場日期等相關情況報至區域公司備案。第十一條 起重機械的產權單位應當建立起重機械設備安全技術檔案,檔案應具備以下內容:(一)原始資料,包括購銷合同、使用維護及安裝說明書、出廠檢驗報告、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交接驗收記錄等;(二)設備履歷書,包括歷次大修理、改造記錄、運轉時間記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安全保護裝置調試記錄及日常維護保養記錄、定期檢驗、檢測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事故記錄等;(三)其8、他資料。第十二條 起重機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予以報廢:(一)國家明令淘汰的;(二)主要結構件應力超過原計算應力15;(三)主要結構件腐蝕深度達原厚度10的;(四)存在其他嚴重事故隱患的。第三章 安裝與檢測第十三條 起重機械在安裝與拆卸前必須先行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經過審批。第十四條 從事建筑工地起重機械安裝的單位,必須具備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的建筑施工起重機械安裝工程專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按資質規定進行相應的安裝業務。未取得安拆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施工企業,不得從事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業務。第十五條 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單位,應當依照本制度,進行安裝活動(包括起重機械9、在施工現場移位、頂升、附著、拆卸等,以下同)。第十六條 從事起重機械安裝的作業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書,方可從事相應作業和管理工作。第十七條 符合本制度第五、六、七、八、十、十二、十三、十六條規定要求,且從事起重機械安裝作業的人員是本單位員工的,方可使用公司資質進行起重機械安裝活動。第十八條 將起重機械安裝作業分包給外單位施工的,必須符合本制度第十四、十六條規定,并于安裝作業實施前與安裝單位簽訂分包協議,明確各自安全責任。安裝單位應當與施工總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管理協議,在安裝過程中應當服從施工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10、要求,落實有關安全防護措施,并對安裝作業的安全生產負責。第十九條 安裝單位在安裝前必須進行如下工作: (一)審核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裝及使用維護說明、定期檢驗、檢測證明等文件是否齊全有效;(二)審核輔助起重機械的定期檢驗證明和使用說明書等文件齊全有效;(三)根據建筑工程起重機械技術要求、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備狀況以及輔助起重機械條件和有關技術標準制定專項安裝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由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并向安裝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四)對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重要受力結構、零部件及輔助起重機械進行檢查驗收,由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五)11、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及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及作業現場條件進行檢查,發現有影響安裝活動的隱患應及時排除。第二十條 安裝單位在安裝作業中,應嚴格執行設備的安裝、拆卸工藝,安裝、拆卸工序的崗位應定人定責,應進行安全作業技術交底,由安裝負責人監督實施、統一指揮。安裝區域應設置警戒線,劃出警戒區,由專人進行監護。第二十一條 起重機械安裝活動結束后,安裝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及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起重機械進行檢驗和調試,尤其要對起重機械的限位、保險等安全裝置進行檢測把關,形成自檢記錄。經檢驗合格后的起重機械應達到安全使用標準。第二十二條 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活動結束后,各方(包括安裝、租賃、使用12、工程總承包等)應當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由安裝、使用和租賃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報驗。第二十三條 安裝單位必須建立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工程檔案,具體包括以下內容:(一)合同或任務書、安全協議書;(二)安裝拆卸輔助起重設備、檢測儀器、機具檔案資料;(三)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自檢資料;(四)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專項安裝和拆卸施工方案。第二十四條 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由安裝方案編制人員或技術負責人向建筑工程起重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裝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將有關安裝資料移交使用單位和租賃單位。使用單位應當將其存入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資料檔案中。第二十五條 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在起重機械安13、裝完畢后,按照施工當地檢測部門有關要求整理相關資料并報檢。經過有權部門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四章 使用與維修第二十六條 項目部應當嚴格執行本制度和有關建筑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證建筑工程起重機械的使用安全。第二十七條 起重機械司機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并嚴格遵守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第二十八條 項目部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境以及不同季節、氣象條件變化的情況下,在施工現場對起重機械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在建筑物密集、多臺起重機械交叉作業時,必須制定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防止多塔作業相互碰撞。項目部應當在設備活動范圍內(設備移動14、臂架端部)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第二十九條 項目部在起重機械使用過程中應當安排專職起重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應經過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第三十條 項目部在起重機械使用過程中必須做好交接班記錄、安全技術交底、日常檢查(班前、班中、班后)等相關工作,具體要求按照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基礎設施控制程序執行。第三十一條 項目部應當對在用的起重機械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和定期、不定期檢查,重點檢查起重設備的穩定性、鋼絲繩、鋼結構及保險限位等安全裝置的有效性等。維修保養人員應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及時形成維修保養、定期檢查記錄等,具體要15、求按照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作業指導書中常用建筑機械設備技術保養和大中修理內容及要求執行,記錄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日常的維修保養;(二)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驗檢查;(三)對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進行定期保養、校驗、檢修。第三十二條 對起重機械的使用情況除進行日常性和專項檢查外,還應定期進行檢查,并形成記錄,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存在問題和事故隱患,項目部必須按照“三定”要求落實整改、復查,切實消除隱患。公司每年、區域公司每季度、項目管理部每月、項目部每旬至少進行一次定期檢查,做好檢查記錄。第三十三條 建筑工程起重機械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操作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16、設備管理員,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恢復正常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第三十四條 項目部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設置與工程規模相適應的設備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的管理人員。設備管理機構的管理人員應當對建筑工程起重機械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有權決定停止使用設備并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第三十五條 項目部應當對起重機械作業人員進行設備使用和安全作業基本知識的培訓,作業人員應具備必要的設備使用技能和安全作業知識。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在檢查或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有權停止使用設備并及時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項目負責人報告。第三十六條 按照公司管理體系程序文件基礎設施控制程序的要求,及時逐級上報相關機械設備管理資料。第三十七條 項目部應當制定起重機械事故的應急預案,建立有效的應急機制。第三十九條 建筑工地起重機械發生事故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公司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規定,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進行調查處理。第五章 附 則第四十條 本制度由公司質量安全部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