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彩印包裝公司銷售人員管理制度9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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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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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濟南YD彩印包裝有限公司銷售人員管理制度濟南YD彩印包裝有限公司銷售人員管理制度A 銷售人員管理辦法1. 總則1.1. 制定目的為加強本公司銷售管理,達成銷售目標,提升經營績效,將銷售人員的業務活動予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規章。a)適用范圍凡本公司銷售人員的管理,除另有規定外,均依照本辦法所規范的體制管理。b)權責單位(1) 銷售部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的起草工作。(2)總經理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的核準工作。2. 一般規定2.1 出勤管理銷售人員應依照本公司員工手冊之規定, 每天早8:00到公司報到,匯報前一天工作情況和當日工作安排。每月出勤28天為滿勤。確因約見客戶不能來公司者,須提2、前或電話請示部門經理許可后方可。回公司后要向部門經理匯報情況。凡不按上述規定出勤和辦理者,一律視為曠工。2.2 工作職責銷售人員除應遵守本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外,應善盡下列之工作職責:2.2.1 部門經理(1) 負責推動完成公司的銷售目標。(2) 執行公司所交付的各種事項。(3) 督導、指揮銷售人員執行任務。(4) 控制欠款及應收帳款。(5) 審核銷售人員的各項報表、單據、合同。(6) 按時呈報下列表單:A、銷售報告。B、收款報告。C、銷售日報。D、考勤日報。(7) 定期拜訪客戶,借以提升服務品質,并考察其經營及信用狀況。(8) 銷售工作會議的組織、召開。2.2.2銷售人員(1)基本事項A、應以謙3、恭和氣的態度和客戶接觸,并注意服裝儀容之整潔。B、對于本公司各項銷售計劃、銷售價格、行銷策略、客戶信息等應嚴守商業秘密,不得泄漏予他人。C、不得于工作時間內酗酒。D、不得有挪用所收貨款的行為。(2)銷售事項A、公司簡介、經營范圍、產品種類的宣傳。B、客戶定單受理及合同的簽訂(簽定合同時要充分考慮生產情況,確定交貨時間)。C、客戶投訴、抱怨的處理。D、定期拜訪客戶并匯集下列資料:a、產品品質的反應。b、價格的反應。C、客戶經營和信用情況的反應。E、定期了解客戶需求。F、收取貨款、催收欠款。G、彩噴樣、數碼樣、印樣的簽字確認。H、產品生產跟蹤、交貨的督促。I、退貨之處理。J、整理各項銷售資料。(34、) 貨款處理A、收到客戶貨款應當日繳回。B、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貨款。C、不得以其他支票抵繳收回之現金。D、不得以不同客戶的支票抵繳貨款。E、應以公司所核定之信用額度管制客戶欠款,減少壞帳損失。2.3.移交規定銷售人員離職或調職時,須辦理移交手續,依下列規定辦理。2.3.1銷售部門經理(1)移交事項A、財產清冊。B、公文檔案。C、銷售帳務。D、合同(未簽訂和已簽訂留檔)和收據。E、客戶送貨單簽收聯。F、已收未繳貨款結余。G、領用、借用之公物。H、其他。(2)注意事項A、銷售部門經理移交,應呈報由移交人、交接人、監交人共同簽章之移交報告。B、交接報告之附件,如財產應由移交人、交接人、監交人共同簽章5、。C、銷售部門經理移交由總經理監交。2.3.2.銷售人員(1)移交事項A、負責的客戶名單。B、應收帳款單據。C、領用之公物。D、其他。(2)注意事項A、應收帳款單據由交接雙方會同客戶核認無誤后簽章。B、應收帳款單據核認無誤簽章后,交接人即應負起后續收款之責任。C、交接報告書由移交人、交接人、監交人共同簽章后呈報總經理(監交人由銷售經理擔當)。3. 工作規定3.1. 工作計劃3.1.1. 銷售計劃銷售人員每年應依據本公司年度銷售計劃表,制定個人年度銷售計劃表,并填制月銷售計劃表,呈部門經理核定后,按計劃執行。3.2. 客戶管理(1) 銷售人員應填制客戶資料管制卡,以利客戶信用額度的核定及加強服務6、品質。(2) 銷售人員應依據客戶的銷售實績,填制銷售實績統計表,作為制定銷售計劃、客戶拜訪計劃及客戶績效的參考。3.3. 工作報表3.3.1. 銷售工作日報表(1) 銷售人員依據工作計劃執行銷售工作,并將每日工作之內容,填制于銷售工作日報表。(2) 銷售工作日報表應于次日外出工作前,呈部門經理核閱。3.3.2. 月收款實績表 銷售人員每月初應填制上月份之月收款實績表客戶欠款月報表,呈部門經理核實,作為績效評核,提成發放、帳款收取審核與對策的依據。3.4. 價格規定(1) 銷售人員對外報價一律以公司規定的價格為準,不得任意變更價格。(2)銷售人員在簽訂合同前,合同報價要經部門經理審核。3.5. 7、銷售管理(1) 公司對省內按區域作適當劃分,并指定銷售人員負責客戶開發、公司宣傳、收取貨款等工作。(2) 銷售部門經理應與各銷售人員共同負起客戶信用考核、開發和貨款回收的責任。(3) 產品發貨前,銷售人員要先行檢驗,確保無誤后發貨。產品一旦發出,銷售人員承擔其產品品質、客戶投訴、貨款回收后續責任。3.6. 收款管理(1) 有銷售人員收款,必須于收款當日繳回公司財務。(2) 銷售人員應于規定收款日期,向客戶收取貨款。(3) 所收貨款如為支票,應及時交財務辦理銀行托收。(4) 未按規定收回的貨款,除依據相關規定處罰負責的銷售人員外,若產生壞帳時,銷售人員須負賠償責任。B 銷售計劃和獎懲辦法1. 銷8、售計劃1.1 凡公司銷售人員,自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均執行此年度銷售計劃。自入職日算起:第13個月 須累計完成銷售額10萬元;第46個月 須累計完成銷售額15萬元;第79個月 須累計完成銷售額20萬元;第912個月 須累計完成銷售額30萬元。自12個月后,每月銷售額不低于10萬元。2. 獎懲辦法2.1 第13個月 完成銷售計劃的除正常提成外,再返利1%,并一次性獎勵1000元; 第46個月 完成銷售計劃的除正常提成外,再返利0.5%,并一次性獎勵800元; 第79個月 完成銷售計劃的除正常提成外,再返利0.2%,并一次性獎勵600元; 第912個月 完成銷售計劃的除正常提成外,再返利0.1%,并9、一次性獎勵500元。2.2 若不能按時完成銷售計劃的,按未完成比例扣減其基本工資;若連續兩個周期不能完成銷售計劃的,則安排其到生產車間三個月。C 合同和價格管理1. 合同的簽訂1.1 銷售人員對外簽訂合同,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絕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等行為。1.2 銷售人員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情況。包括:對方單位是否具有法人資格、有否經營權、有否履約能力及其資信情況,對方簽約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1.3 銷售人員簽訂合同同時并承擔如下責任:(1)對所簽訂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負責;(2)合同在報請部門經理審批時,提出本10、人意見并對本人意見負責;(3)對所簽合同的全面履行具體負責,履行中發現問題應立即上報、并積極想辦法解決,對發生的合同糾紛負責處理好或協助有關部門處理好;(4)負責保管好本人所簽合同的一切資料;合同履行完畢后應立即將資料上交歸檔。1.4 合同簽訂后,交財務、部門經理各一份。自行復印保留一份。2 簽訂合同流程領取合同 填寫合同 部門經理審核 簽訂合同 履行合同3 生產制作流程填寫生產制作通知單 送生產辦公室 填寫設計制作通知單 部門經理審核 送設計部(所有定單必須簽訂合同,并收取不低于30%定金,總經理特批或連續三個月每月均不低于5萬元定單客戶除外。凡不按以上程序要求辦理者,一概不予安排生產和設計11、。)4 銷售部門經理負責如下事宜(1) 建立合同檔案。(2) 建立合同管理臺帳。(3) 建立客戶檔案。(4) 合同履行情況和貨款回收統計報表。5 價格管理5.1 銷售人員在向客戶報價時,必須嚴格執行公司最新銷售價格策略。5.2 銷售人員在簽訂合同前,必須請示部門經理最低銷售價格。合同價格不得低于最低銷售 價格。D 貨款回收制度1 目的為了規范公司貨款回收流程,便于應收賬款及時回收,預防發生壞賬,特定本辦法。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整個公司的貨款回收。3. 定義3.1 未收款 合同約定到期的應收貨款在約定時間7日后尚未收回,從即日起將此貨款列為”未收款”。3.2 催收款 “未收款”在合同約定付款期12、15日內尚未收回,將此應收貨款列為”催收款”。 4. 管理辦法4.1 未收款的管理4.1.1 財務部于每月5號前將未收款明細表交銷售部經理。4.1.2 銷售人員應將欠款未能收回的原因及對策、收回該批貨款的時間于3日內以書面 形式提交部門經理,部門經理根據實際情況審核并協助催收。4.1.3 銷售部經理每月應監督各業務員回收未收款。4.2 催收款的管理4.2.1 銷售部經理應將未收款轉為催收款之未收回款的原因及對策于3日內以書面形式轉呈總經理批示。4.2.2 貨款經列為催收款后,銷售部經理應于30日內監督各相關銷售人員收回貨款。4.2.3 貨款經列為催收款后30日內貨款尚未收回,將暫停發放該銷售人13、員工資和提成。直至貨款收回為止。5 處罰措施5.1 公司銷售制度原則規定銷售產品一律不予欠款,堅持預收定金,款到發貨或貨到付款。或按合同約定日期付款的原則。5.2 凡出廠產品按合同約定付款日起15日內未能付清貨款的,自15日后按每日2計收利息。銷售人員收回貨款未能收回利息的,該利息由銷售人員個人承擔。E 銷售提成制度1 公司制定薪資分配的基本原則有利于調動員工特別是銷售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促進承攬訂貨合同和銷售工作的開展;建立一種“多勞多得,按勞分配”并兼顧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公平、公正”的績效考核模式。2 銷售人員的工資 基本工資600元 + 交通補助100元 + 話費補助100元 + 銷售提14、成3. 銷售人員的考核指標銷售額、回款額和銷售額的遞增。4 銷售回款提成的分配方案4.1 銷售人員實行月薪,銷售人員除月薪外,按照所簽訂銷售合同的回款額,給予一定比例的銷售提成,提成款按月結算,連同工資一并發放。4.2 合同簽訂價格為部門經理確認的最低銷售價格執行銷售基本提成。4.3 銷售基本提成比例為回款額為2。4.4 年定單量在50萬元以上,公司給予特殊優惠價格的,提成比例會減少,具體協商。4.5 合同簽訂價格高于部門經理確認的最低銷售價格時,價格每增加5%,提成隨之增加1%。5 銷售回款拖延的處理5.1 銷售回款的原則為當月款當月清,誰銷售誰負責。5.2 按照合同結款日未能結算的,7日內不做扣罰。自七日后計1-15天銷售提成扣1%,16-30天銷售提成扣2%,依次類推。5.3 銷售貨款不能全額收回的,銷售人員承擔未收回部分。6 差旅規定 自即日起,銷售人員的差旅費(交通費、就餐費、住宿費)一律自行承擔。公司統一安排或指派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