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集團公司法律事務管理辦法13頁DOC發布版.docx
下載文檔
上傳人:地**
編號:1284985
2024-12-16
13頁
37.63KB
1、咱A某高速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法律事務管理辦法(修訂)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建立健全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實現依法治企,根據企 業國有資產法、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安徽省省屬企業 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管理暫行辦法、關于公布法律中介機構備選庫 入選機構名單的通知、安徽省省屬企業實施法律意見書制度的若 干規定、安徽省省屬企業 2011-2013 年法制工作三年目標、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2011-2013 年法制工作計劃等規 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范圍為某高速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 簡稱“地產集團”)及所屬各單位,包括各直屬單位、控股子公司。第三條 地產集團法律事務管理遵循以下工作原2、則:(一)依法維護地產集團合法權益;(二)合法、及時、有效地開展工作;(三)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為主,事后補救為輔;(四)嚴格保守地產集團商業秘密。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第四條 地產集團成本部為地產集團本部及所屬單位法律事務 管理部門。地產集團本部及所屬單位應當為本單位配齊配強企業法律事務 人員。- 9 -地產集團所屬單位發生或承辦的法律事務,發生或承辦單位為責任單位,地產集團成本部為監督單位。第五條 地產集團成本部履行下列法律事務管理職責:(一)正確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對地產集團重大經營決策提 出法律意見和建議;(二)起草或者參與起草、審核地產集團重要規章制度;(三)審核地產集團本部企業合同3、合同范本制訂,參加重大 合同的談判和起草工作;(四)參與分立、合并、破產、解散、投融資、擔保、租賃、 產權轉讓、招投標及改制、重組、公司上市等重大經濟活動,處理 有關法律事務;(五)辦理地產集團商標、專利、商業秘密保護、公證等有關 法律事務,做好本單位商標、專利、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六)項目盡職調查、商務談判、法律意見、法律風險防控等 工作;(七)負責或者配合地產集團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八)提供與地產集團生產經營有關的法律咨詢;(九)受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參加訴訟、仲裁、行政復議和聽證等活動;(十)負責外聘律師的選聘,并對其工作進行監督、評價和考核;(十一)負責地產集團4、所屬單位法律事務人員業務工作指導,并對其工作進行監督、評價和業務考核;(十二)其他法律事務工作。第六條 地產集團所屬單位法律事務人員職責:(一)正確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對本單位重大經營決策提出 法律意見和建議;(二)起草或者參與起草、審核本單位重要規章制度;(三)審核本單位企業合同,參加重大合同的談判和起草工作;(四)辦理本單位商標、專利、商業秘密保護、公證等有關法 律事務,做好本單位商標、專利、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五)參與與本單位相關的項目盡職調查、商務談判并提出法 律意見,并做好本單位的法律風險防控等工作;(六)負責或者配合本單位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七)提供與本單位5、生產經營有關的法律咨詢;(八)受本單位法定代表人的委托,辦理或配合辦理與本單位 相關的訴訟、仲裁、行政復議和聽證等活動;(九)地產集團成本部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十)本單位其他法律事務工作。第七條 地產集團本部及所屬單位可以對外聘請律師事務所一 家,作為外部法律顧問機構??梢酝馄阜深檰栆幻撠熖幚肀?單位重大法律事務。地產集團本部應當按照省國資委關于公布法律中介機構備選 庫入選機構名單的通知規定,從省國資委備選庫中選擇律師事務 所作為外聘法律顧問機構。地產集團所屬單位聘請外部法律顧問機構后,應當及時將外部法律顧問機構基本情況及簽署合同報地產集團成本部備案。第八條 地產集團成本部應當加強與地6、產集團相關部門的協調 和配合,建立健全地產集團內部監督機制。地產集團本部及所屬單位各職能部門應當支持本單位法律事務 人員及外聘法律顧問依法履行職責,為開展法律事務工作提供必要 的組織、制度和物質等保障。第三章 法律咨詢與論證第九條 地產集團法律事務人員通過法律咨詢方式,就本單位經 營管理活動的合法性及法律風險提供咨詢服務。第十條 地產集團各職能部門和所屬單位經營管理人員遇到需 要法律咨詢事項,應主動向本單位法律事務人員、外聘法律顧問尋 求法律咨詢,并認真聽取本單位法律事務人員、外聘法律顧問的咨 詢意見。第十一條 法律事務咨詢可以以口頭形式或書面形式進行。 法律事務咨詢以證據證明的法律事實為判斷7、基礎,就證據收集、法律適用、程序、風險等做出專業提示。第十二條 地產集團成本部或外聘法律服務機構應當按照安徽 省省屬企業實施法律意見書制度的若干規定對以下所列事項進行 法律論證,提出法律意見和建議;必要時應由上述部門或機構派員 參加重大項目的談判、簽約及相關法律文書的擬定。(一)重大生產經營決策;(二)訂立重要合同;(三)制訂(定)、修改公司章程及其他規章制度;(四)公司合并、分立、破產、解散及改制、重組、上市、增 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等重大事項;(五)投融資、擔保、產權轉讓、招投標、重大資產處置等重 大經濟活動;(六)處理重大法律糾紛;(七)其他應當進行法律論證的事項。第十三條 地產集團法律事8、務人員或外聘法律服務機構實施法 律審核時,應當對審核事項所涉及的主體、程序、內容等事項進行 合法性、合規性審核,必要時應當出具法律意見書。第十四條 地產集團本部及所屬單位法律事務人員、外聘法律顧 問參加或列席總經理辦公會及各類經營決策會議時,應對重大經營 決策獨立發表法律意見或建議,并在會議記錄中載明。第十五條 地產集團本部及所屬單位重要合同、協議未經法律審 核或未通過法律審核,不得簽訂。公司章程或其它規章制度未經法律審核或未通過法律審核,不 得提交相關會議審議或發布實施。企業重大生產經營決策須出具相應的法律意見后,方得上會研究;第十六條 地產集團本部及所屬單位法律事務人員、外聘法律顧問可以聘9、請法學專家、專業人士就本單位重大、復雜、疑難的法律 事務開展專題研究,論證法律事務中涉及的法律、稅務、財務審計、 資產評估、業務等關聯事項。第十七條地產集團本部及所屬單位法律事務工作人員應密切關注法律動態,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和業務部門作出提示。 第四章 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審核第十八條 地產集團本部及所屬單位法律事務人員、外聘法律顧 問應當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或參與審核印章、合同、招標等管 理制度,建立健全印章使用、合同及重要文件評審與責任制度。第十九條 地產集團本部及所屬單位法律事務人員、外聘法律顧 問,對以本單位名義簽訂合同的合法性、風險性及文本完整性進行 審核。第二十條 地產集團本部及所屬10、單位法律事務人員對以本單位 名義對外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并產生法律后果的其他法律文件進行 審核,包括出具的授權委托書、保函、承諾書等。第二十一條 地產集團本部及所屬單位法律事務人員、外聘法律 顧問對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審核結果應出具明確同意、完善或反對 的書面意見,并對書面意見的合法性負責。第二十二條 未經地產集團或其所屬單位書面授權,地產集團本 部或其所屬單位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地產集團或其所屬 單位名義對外簽署合同,出具具有法律效力并產生法律后果的其他 法律文件。第五章 法律糾紛的處理第二十三條 本章所稱的法律糾紛是指地產集團本部或所屬單 位與其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間發生的存在經濟11、法律權利主 張內容的法律爭議,包括訴訟糾紛和非訴糾紛。糾紛處理的方式包括談判協商、行政復議、訴訟、仲裁以及其他糾紛處理方式。第二十四條 地產集團及所屬單位法律事務人員、外聘法律顧問 負責本單位法律糾紛的處理。法律糾紛的發生單位應全程協助本單位法律事務人員或外聘法 律顧問處理糾紛,并承擔相應的責任。第二十五條 重大法律糾紛應當嚴格執行安徽省省屬企業重大 法律糾紛案件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六條 以訴訟、仲裁方式處理的法律糾紛,根據案情需要, 可采取以下手段解決:(一)案情簡單、法律關系比較明確的案件,可指派本單位法 律事務人員或外部法律顧問機構代理;(二)案情重大、法律關系比較復雜的案件,由地產集12、團成本 部選聘律師代理,本單位相關人員配合或參與。(三)涉及地產集團本部或控股子公司的,按如下流程報批: 1.應訴案件流程 地產集團本部或控股子公司在接到訴訟文書后 24 小時內填寫案件報送單(見附件一),向地產集團成本部及相關部門報送。 2.起訴案件流程 地產集團本部或控股子公司發現侵犯地產集團及所屬單位合法權益擬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的案件,應及時向地產集團成本部及相 關部門報送并說明情況(包括:案由、糾紛對象、金額、主要事實、 爭議焦點等)。3.案件調解、和解流程地產集團本部或控股子公司在案件訴訟(仲裁)過程中,根據 需要可以實行調解、和解,經辦部門將調解、和解方案報地產集團 成本部及相關部13、門備案。第二十七條 在處理法律糾紛時法律事務人員有權要求經辦部 門說明事實、補充材料等,經辦部門應予配合。法律事務人員在處理法律糾紛時依法并依據保護公司全局利益 原則,獨立提出法律意見或工作建議。第二十八條 以非訴方式處理法律糾紛的,可靈活運用談判、協 商、調解等多種方式妥善解決,最終處理方案應報經本單位主要領 導或分管領導批準。第二十九條 重大法律糾紛案件,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 訟、仲裁或者可能引起訴訟、仲裁的案件:(一)涉案金額超過 500 萬元的;(二)地產集團本部及所屬單位作為訴訟當事人且一審由中級 及以上人民法院受理的;(三)可能引發群體性訴訟或者系列訴訟的;(四)其他涉及出資人14、和地產集團本部及所屬單位重大權益或 者具有國內外重大影響的;(五)可能對地產集團本部及所屬單位產生重大影響的法律糾 紛案件。第三十條 地產集團控股子公司自行處理的法律糾紛,應在結案 后 15 日內報地產集團成本部備案。第三十一條 對法律糾紛中存在的管理問題和經營風險,地產集團成本部應向相關部門提出法律意見和建議;必要時,可向地產集 團領導報告。第三十二條 地產集團本部及所屬單位勞動用工管理及糾紛處 理由本單位人事部門負責,法律事務人員提供法律支持。第六章 知識產權保護規定第三十三條 地產集團成本部是地產集團知識產權保護歸口管 理部門,經辦知識產權保護的日常工作,職責為:(一)審核、參與簽訂和管15、理知識產權各類合同;(二)組織處理他人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三)指導地產集團各部門、各子公司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四)其他涉及知識產權保護的工作。第七章 法律培訓與法制宣傳第三十四條 地產集團本部普法教育和法制宣傳由地產集團成 本部具體負責,地產集團各職能部門和所屬各單位協助。地產集團各職能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向地產集團成本部提出 有針對性的法律培訓需求。第三十五條 地產集團成本部應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制定普法教 育和法制宣傳活動計劃,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地產集團經營管理人員 進行法律培訓,逐步建立法律知識培訓與考核制度。第三十六條 地產集團成本部可采取自行培訓和派出學習的方 式,定期對地產集團法律16、事務工作人員進行培訓。第三十七條 地產集團鼓勵法律事務工作人員通過考試取得相- 11 -應的企業法律顧問資格或法律職業資格。第三十八條 地產集團各職能部門和所屬各單位應當根據自身 職責范圍,開展普法教育和法制宣傳活動。地產集團成本部配合地產集團其他職能部門在地產集團范圍內 開展普法教育和法制宣傳活動,及時收集整理普法教育和法制宣傳 資料及信息。第八章 司法協助第三十九條 地產集團成本部是地產集團本部司法協助授權部 門,具體協調司法機關,統一開展司法協助,指導各子公司司法協 助工作。第四十條 司法機關調查取證、協助執行時,地產集團本部及所 屬單位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應告知司法機關直接與本單位法17、律 事務人員、外聘法律顧問聯系。第四十一條 未經本單位法律事務人員或外聘法律顧問審查,地 產集團本部及所屬單位職能部門和其工作人員不得簽收司法機構送 達之任何法律文件。第四十二條 地產集團本部及所屬單位職能部門收到司法機構 郵寄或留置送達之任何法律文件,應當第一時間送交本單位行政部 門進行公文處理并通知本單位法律事務人員或外聘法律顧問,確保 上述人員在法定時限內維護本單位合法權益。第九章 法律事務檢查程序規定第四十三條 地產集團成本部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或與地產 集團其他部門檢查本辦法執行情況,被檢查部門、子公司應予配合。第四十四條 地產集團成本部將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相應部18、門、子公司應予采納,并將相應的整改情況報 地產集團成本部。第四十五條 如發現違反本辦法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損失,引起或 可能引起其他責任的,地產集團成本部應將該情況及時向地產集團 相關領導匯報。第四十六條 地產集團成本部可以視實際情況,派員到各子公司 進行現場調研工作,各子公司應給予必要的配合。第十章 罰則第四十七條 地產集團本部各部門、各子公司有違反本辦法情形 的,產生責任由責任單位與人員自行承擔。地產集團成本部有權糾 正并提出處理措施,責任單位及人員應予執行;情節嚴重的,地產 集團成本部上報地產集團領導處理。第十一章 附則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行。第四十九條 本辦法由地產集團成本部負責解釋與修訂。附件一案 件 報 送 單案件 簡稱(原告)訴(被告)()糾紛案件編號報送 單位報送時間20年月日時分急緩一般急件加急密級秘密機密絕密收到法律文書名稱收到時間20年月日時分案件 類型民商事刑事行政案由我方訴 訟地位我方起訴(原告)其他:我方應訴(被告)案件所處 訴訟階段一審二審 再審發回重審勞動仲裁商事仲裁行政處罰行政復議我方經 辦人聯系電話我方案 件知情 人聯系電話報送 材料 清單案件上 報單位 負責人 意見備注說明:案件報送單中所述的案件上報單位負責人是指案件涉及的單位主要負責人。 13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