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信用公司擔保評審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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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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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信用公司日常運營管理制度財務擔保密手冊資料
1、XX投資信用有限責任公司擔保評審制度第一章擔保項目初審和實地調查一、公司擔保部,確定第一調查人和第二調查人。第一調查人為項目負 責人,負主要調查責任,第二調查人協辦。二、項目初審是通過資料審核和實地調查,獲取擔保項目、項目承擔企 業及反擔保人真實、全面的信息,通過綜合分析、比較、評價,形成最后綜 合性的評定和結論,即擔保調查報告。三、資料審核是項目初審的開始階段,是對申請擔保企業提供的資料、 信息進行搜集、整理和審核,以確定這些信息的有效性、完整性和真實性。信息不僅來源于企業,還應從其他途徑,如與企業和項目有關的管理部門、 金融部門、財稅部門、供應商、用戶等處獲取。對上述資料,信息審核過程 中2、需要進一步明確、補充、核實之處以及發現的漏洞、疑點即是下一步進行 實地調查的重點。四、資料審核要點(1)按”清單”要求提供的材料是否齊全、有效,要求提供的文件是否為 原件,復印件是否和原件一致,復印材料是否加蓋公章。各種文件 是否在有效期內,應年檢的是否已辦理手續;(2)各有關文件的相關內容要核對一致,邏輯關系要正確,通過對企業 成立批文、合同、章程、董事會決議、驗資報告、立項批文、可研、 資信等級、環保及市場準入等具體文件的審核,了解借款人(擔保 申請人)和反擔保人是否具備資格,是否合法。(3)財務報表是否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審計報告,是否有保留意見報 告,初步分析財務狀況,記錄疑點,以便實3、地調查核實。(4)對反擔保人提供的文件資料的審核與以上三項基本相同,重點是審 核反擔保人提供的反擔保措施是否符合擔保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如房地產、土地)及有關抵押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抵押物、質 物的權屬(權力憑證)是否明晰。五、項目初審過程中,部門負責人、項目負責人與協辦人(至少雙人下 戶)應到借款人和反擔保人及有關部門進行實地調查,實地調查至少要 進行一次,公司負責人根據具體情況參與調查。進行調查前,要列出調 查提綱,明確調查目標,以保證調查的質量和效率。六、實地調查要點(1)訪問企業,會見有關當事人,了解企業和項目背景、市場競爭范圍、 銷售和利潤、資源的供應等情況;弄清借款用途和還款來源;考4、察 企業管理團隊的整體素質(文化程度、主要經歷、技術專長、經營 決策、市場開拓、遵紀守法等方面),了解主要領導人的信用狀況和 能力。(2)對需要進一步核實的材料,要求企業提供原件核對;(3)考察主要生產、經營場所,通過走、看、問,判斷企業實際生產、 經營情況,印證有關資料記載和有關當事人介紹的情況;(4)對財務報表的調查審核,應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主要調查核實以 下內容;1、了解企業的主要會計政策,是否按會計準則記賬;2、企業的財務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備并有效執行;3、通過釆用抽查大項的方式,審核企業是否做到了賬表、賬賬、賬 證、賬實四相符,核實資產、負債、權益是否有虛假;4、有保留意見的審計報5、告的保留意見部分;5、企業的或有損失和或有負債情況。(5)察看抵押物、質物。以房地產抵押的,要察看、了解抵押物的面積、 用途、結構、竣工時間、原價和凈值、周邊環境等;以動產抵押、質 押的,要察看、了解抵押物、質物的規格、型號、質量、原價和凈值、 用途等;以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等出質的,要察 看權力憑證原件,識別真假,必要時請有關部門鑒定。七、綜合分析是在核實資料的實地調查的基礎上,對已經獲取的信息進 行綜合判斷、分析、比較和評價,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1)分析、判斷借款人(擔保申請人)的主體資格、清償債務意愿及是 否能嚴格履行合同條款,即非財務因素分析:1、還款意愿:包括借款人6、信用記錄;主觀還款意愿等。2、人員素質評價:包括企業領導層的年齡結構、學歷;企業法人的 經營業績、道德品質;企業職工人員素質等。3、行業風險:包括借款人所處行業的盈利性、周期性、競爭性;借 款人在行業中的地位等。4、市場及經營風險:分析經濟環境對擔保項目和項目承擔企業的影 響,主要包括:項目產品在行業中的地位、產品經濟壽命期、技術、 工藝先進程度,市場結構和市場競爭能力,市場風險程度及政府的 管制程度等。5、技術風險:借款人的技術來源、核心技術控制能力、新產品開發 能力、技術市場優勢等。(2)分析借款人的還款能力。預測借款人的未來發展趨勢。即財務因素分析的主要內容:1、償債能力(財務杠桿比率)7、2、盈利能力(盈利比率)3、營運能力(效率比率)4、資產質量5、資金結構6、預測近三年的發展趨勢。現金流量分析是預計在未來的還款期間內,是否能夠產生足夠的 現金流量償還銀行借款。(3 )分析反擔保人的擔保資格和擔保能力。重點分析擔保方式的可操作 性,抵押、質押是否合法合規,與抵押物、質物的流動性相關的預 期變現難易程度、交易成本和價格的穩定性各可預見性;(4)基本風險度分析八、項目初審結束,項目負責人須向評審會提交擔保調查報告,擔 保調查報告主要內容為:(1)借款人背景情況(2)項目基本情況(3)市場預測及銷售分析(4)財務狀況及償債能力(5 )借款有途及還款資金來源 (6 )反擔保情況(7 8、)與銀行往來及或有負債情況(8)綜合分析該項目風險程度(9)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10 )調查結論九、項目初審過程中發現企業有不良信用記錄、出具虛假資料、違法違 規等問題,或企業主動要求撤回擔保申請,致使初審工作不能繼續進行 時,項目負責人應在擔保調查報告中說明原因并提出處理意見,填 報擔保項目處理表,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呈報公司負責人審批, 項目負責人將處理結果告知企業。如企業因材料提供不全或企業要求暫緩處理影響項目初審工作的,亦按上述程序辦理。十、項目初審工作自正式受理開始,一般應在5個工作曰完成,如超過5 個工作日,項目負責人應向部門負責人說明原因,部門負責人向總經理 報告。第二章擔保9、項目評審與決策一、擔保項目的評審包括兩個環節,即部門審核和會議評審。二、項目初審工作結束后,項目負責人將企業提交的各項資料和擔保 調查報告提交擔保部,部門負責人組織人員對上述資料進行評審。 部門評審的重點是項目資料和擔保調查報告。部門審核的主要內容有:(1)項目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正確性;(2)對反擔保措施提出意見;(3 )對企業的報審資料從法律角度加以審核;(4)對項目的風險度進行評價;(5)對企業的財務狀況進行評價。評審意見和結論填寫擔保項目評 審書,部門評審一般應在3個工作曰完成。三、部門評審完畢后,將擔保項目評審書連同其他資料一并提交會 議評審。四、會議評審的組織機構是公司項目評審會10、員會,成員由公司總經理、 各部門負責人組成,主任委員由公司總經理擔任。評審委員會日常工作由 擔保部負責;評審會議參加人員:(1 )評委會全體成員;(2 )項目負責人和協辦人;(3)評委會認為須參加的人員。五、會議評審工作程序:(1)評委會至少在會議召開前2天,將會議內容通知參加會議人員;(2 )會議由評委會主任委員會召集,參加會議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 因特殊情況不能出席時,必須事先向評委會主任請假。若參加會 議人員未達應參加會議人數的半數,則會議延期執行;(3)項目責任人報告項目調查情況和初審意見,協辦人作補充說明;(4)部門負責人報告部門審核意見;(5)評審委員會和參加會議人員質疑,調查責11、任人和協辦人答疑。(6)參加會議人員從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等方面對項目進行綜合 分析并提出具體意見;(7)評審委員會主任綜合與會多數人的意見后提出總結性評審意見;(8)會議評審釆用簽字表決制,參加會議評審人員須在擔保項目評 審書上明確填寫n同意或不同意并簽字,不得棄權,三分之二 以上的評審人員同意視為項目評審通過。(9 )按照公司決策權限劃分的規定報公司決策機構(決策人)審批,審 批意見填列擔保項目評審書六、擔保審批權限(包括擔保額度、擔保展期、擔保逾期、撤保的審批);七、對部門審核、會議評審中被否決的項目,決策機構(決策人)只能 做”不同意擔任”或”進行復議”的決定,而不能做”同意擔保”的決 定。八、會議由評委會指定專人記錄,內容包括會議的時間、地點、出席人 員、參加會議人員對項目的意見及評委會主任最后綜合意見。會議 形成的文書、資料歸檔保管。九、發生以下情形的項目需要進行復議:(1)公司評審委員會否決(三分之一以上評審人員不同意),但決策機 構(決策人)決定復議的項目;(2)多數評審人員質疑,主任委員認為有必要進一步調查的項目; 第三章公司各部門嚴格按照本制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