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投資管理公司員工離職管理制度及各類表格14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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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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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員工離職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維護員工正常流動秩序,規范員工離職行為,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中“公司”指“淮南市信誼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高層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總經理、常務副總、副總經理”,“中層管理人員”指“公司各部門經理”,“基層員工”是指除以上人員之外的公司其他正式員工。第四條 員工離職包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終止和合同解除兩種情況。第二章 合同終止第五條 合同終止是指公司與員工在合同期滿或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成立時終止合同關系的行為,主要指合同到期不續簽的情況。第六條 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續簽合同時,由公司行政事業部在合同到期兩周前以書面形式通知2、員工(勞動合同終止通知單見附件一)辦理合同終止的相關手續;員工提出不再續簽合同時,應在接到行政事業部關于續簽合同通知(續簽勞動合同審批表見附件二)的一周內以書面形式反饋(員工離職申請單附件四)。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約定條款辦理。第七條 行政事業部須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內完成員工合同續簽意見審批(續簽勞動合同審批表見附件二)。第三章 合同解除第八條 合同解除指合同訂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以前,由于某種原因導致合同一方或雙方提前終止勞動關系的行為。公司所指合同解除包括試用期合同解除、辭職、擅自離職、辭退、除名。第九條 試用期合同解除(一) 員工試用期表現不佳未能達到崗位說明書要求,由用人部門與行政事業部、3、員工本人在試用期滿前一周內進行溝通,溝通后不能達成一致的,由行政事業部在試用期結束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勞動合同解除通知單見附件三)進行試用期合同解除手續的辦理。(二) 員工本人試用期提出合同解除,應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員工離職申請單附件四)告知用人部門,辦妥相關手續后方可離職。第十條 辭職(一) 員工在合同期內辭職,應提前三十天(勞動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向其直接上級提出,并提交員工離職申請單(見附件四)按本制度第十六條規定程序審批后,由公司行政事業部辦理相關手續。(二) 員工合同期內提出辭職,公司應在一周內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暫緩待審議的答復;做出同意辭職答復的應明確離職時間、交接要求等4、。(三) 辭職員工所在部門及行政事業部應主動了解員工辭職原因,做好辭職溝通工作,對績效良好的員工應引導挽留,探討改善其工作環境、條件和待遇的可能性,溝通記錄并已書面形式留存。(離職員工溝通記錄見附件八)第十一條 擅自離職(一) 擅自離職是指員工未遞交辭職申請就擅自離崗、或員工已遞交辭職申請但未經批準就擅自離崗、或員工辭職申請雖獲批準但未履行完畢離職手續就擅自離崗。(二) 擅自離職按員工獎懲管理制度作除名處理并承擔違約責任,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有權提出賠償要求。第十二條 辭退、除名(一) 員工因各種原因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或符合員工獎懲管理制度中規定的辭5、退情況,以及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公司可作辭退處理。(二) 員工符合員工獎懲管理制度規定的須作除名處理的情形,公司可作辭退處理。(三) 對員工作辭退、除名處理由員工所在部門向行政事業部提交員工辭退、除名申請單見附件五),按本制度第十六條規定程序審批后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第四章 合同違約處理第十三條 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系后,雙方均應認真履行,因任何一方造成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完全不能履行的,違約方應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違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途徑解決。第十四條 員工合同期內提出辭職,應按規定時間和規定流程遞交書6、面辭職申請,公司在一周內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暫緩待審議的答復;做出同意辭職答復的應明確離職時間、交接要求等。第十五條 合同雙方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培訓協議、保密協議)中另有賠償約定和賠償標準的,按合同或其附件(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約定執行。第五章 離職管理第十六條 員工離職情形均須由員工本人或者部門提出申請(員工離職申請單見附件四,員工辭退、除名申請單見附件五),并按照以下程序審批。(一) 高層管理人員:直接上級審核,總經理審批。(二) 中層管理人員:直接上級審核、常務副總審核、總經理審批;(三) 公司基層員工:部門經理及部門負責人審核、行政事業部主任審核、常務副總審核,總經理審批;(四) 臨時7、用工人員(實習生):用人部門經理審批,報行政事業部備案。第十七條 員工離職申請獲準后,由行政事業部將員工離職申請單反饋給離職者本人,離職人員應在在雙方約定時間內辦妥離職手續(員工離職手續辦理單見附件八);員工被辭退或被除名處理,由行政事業部以書面形式通知其本人,離職者應在行政事業部規定時間內辦妥離職手續。第十八條 離職移交規定(一) 離職者在離職申請獲準后的一周內填報員工離職、調崗工作交接清單,(見附件七)交接清單內容由離職者本人編制,直接上級審核補充后簽字確認。工作資料移交:原在職期間所產生或持有的所有文件資料(含電腦資料)、技術資料、項目資料、方案、計劃、檔案以及遺留工作事宜等;物品移交:8、公司配置的辦公用品;從公司或其他部門借出或領用的物品(勞動工具、公司各種證件等);其他應歸還公司的物品;財務移交:包括應收應付帳款清單,往來客戶清單,稅務發票情況,業務合同情況,公司領借款情況等;其他:除上述內容外的其他應移交事項。(二) 移交期限:離職申請獲準后,離職者應在雙方約定時間內辦妥移交手續。(三) 接交規定:離職者辦理移交時由直接上級指定接替人接收;無指定接收人時由直接上級接收,待人選確定后再轉交;涉及財務類移交須有相關財務人員參與,并經財務經辦人員和財務部經理簽字確認。(四) 監交規定:移交時應指定監交人,監交人對移交過程作全程監督;部門(副)經理以上人員移交由行政事業部主任監交9、;其他人員由直接上級監交;特殊崗位人員根據崗位特性由總經理指定監交人。第十九條 員工離職手續由離職者本人親自辦理,遇重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時可委托其他人員代為辦理,但需出具書面委托書,責任仍由離職人負責。第二十條 各級審核人要把好離職移交的審核審批關,人員離職后發現物品、資料或財務事項有虧欠未清的,相關人員負連帶責任。第二十一條 離職者不按規定辦理移交或毀損、刪除電腦資料、藏匿、偷竊公司資料,按員工獎懲管理制度處理。第二十二條 員工離職工資福利結算(一) 離職者各類移交手續辦妥后,由行政事業部進行工資、保險清算。(二) 離職者領取工資、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為雙方約定的移交手續結束日。(10、三) 離職者最后一個月工資按日計算,并于次月5日公司統一發薪日打入工資卡中。(四) 社保計算:15日之前離職,當月結清,社保繳費從離職者最后一個月工資扣除;15日之后離職,次月結清,公司代繳部分由個人補償。(五) 離職者根據勞動合同、協議書及法律法規規定,享受或承擔補償金、違約金;第六章 其他第二十三條 員工離職后發現有虧空、舞弊或業務不法行為的,公司保留繼續追討的權利,情節嚴重者提交司法機關處理。第二十四條 接收人、監交人玩忽職守、知情不報,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員工獎懲管理制度處理。第二十五條 離職者辦妥離職手續后,由公司行政事業部辦理勞動合同終止、退保及工資結算、轉調人事關系、保險、檔11、案等相關手續。第二十六條 員工因工作需要,公司內部調動而離開當前工作崗位,參照離職規定進行相應移交。第二十七條 必要時,對與經濟直接相關的人員在離職離崗前,由行政事業部組織相關部門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作離職(離任)審計。第七章 附則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由行政事業部進行起草與修訂,經相關部門審核及總經理批準后發布。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與招聘管理制度、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員工獎懲管理制度等配套使用。第三十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關制度如與本制度沖突,以本制度為準。第三十一條 本制度的解釋權屬于行政事業部。11 附件一:勞動合同終止通知單勞動合同終止通知單 NO:XX號 因勞動合同到期,已通知其于 年12、 月 日前到公司行政事業部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手續。 行政事業部 年 月 日勞動合同終止通知單 NO:XX號 :您好!您的勞動合同即將到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感謝您 年來為公司發展所做的工作。根據公司整體發展需要及您在合同期內的綜合表現,經公司綜合考評,決定不再與您續簽勞動合同。請于 年 月 日前到公司行政事業部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手續。 特此通知。 行政事業部 年 月 日附件二:續簽勞動合同審批表姓名: 級別: 直接上級: 入職日期: 性別: 學歷: 首次簽訂合同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部門: 崗位: 續簽勞動合同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職稱: 身份證號碼: 感謝您為 公司的13、發展做出的努力與貢獻!現勞動合同即將到期,請您經過慎重考慮后做出如下決定,謝謝您的支持與配合!續簽勞動合同 終止勞動合同 (請在相應的方框內打)員工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要求上報時間請務必在 年 月 日前完成(一周內)相關部門會審意見所在部門負責人意見及簽字本部門對該員工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的工作表現綜合評價如下所述:現決定:1我部門擬與該員工終止勞動合同 2我部門擬與該員工續訂勞動合同 (請在相應的方框內打)部門負責人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行政事業部批注常務副總總經理附件三:勞動合同解除通知單勞動合同解除通知單 NO:XX號 經綜合考評決定提前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已通知其于 年 月 日前14、到公司行政事業部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手續。 行政事業部 年 月 日勞動合同解除通知單 NO:XX號 :您好!根據公司整體發展需要及您在合同期內(或試用期內)的綜合表現,經公司綜合考評,根據勞動合同第 條第 款規定,決定與您解除勞動合同。請接到通知后按下述第 項要求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1、 按公司規定,在 年 月 日前至行政事業部辦理好移交、離職相關手續,包括以下工作項:A、 辦理薪酬、保險等結算手續。B、 辦理調檔、組織關系轉移手續。C、 辦理工作移交。D、 其他: 特此通知。 行政事業部 年 月 日附件四:公司員工離職申請單部 門姓 名崗 位員工級別入司時間預計離職時間離職原因:勞動合同終止:15、合同到期不續簽勞動合同解除:試用期內合同解除 合同期內辭職詳細說明: 離職人簽名: 部門意見 同意辭職,移交時間、接交人和其他補充: 不同意,理由: 暫緩待審議,理由:行政事業部意見常務副總審核總經理審批表單編號: 提出部門擬辭退、除名人員崗 位職務/職級入職時間合同期限辭退、除名理由及依據部門意見行政事業部意見常務副總審核總經理審批附件五: 公司員工辭退、除名申請單 表單編號: 附件六:員工離職手續辦理單 姓 名部 門崗 位職 務員工編號預計離司時間項目內容記錄說明及相關負責人簽字崗位工作交接本月考勤與請假出勤 天,病事假 天,其他 天物品、資料、文件及遺留工作移交(由離職者本人擬定、直接上16、級確認)見附件員工離職、調崗工作交接清單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行政事業部辦公室,更衣柜鑰匙、考勤卡等移交辦公設備(u盤、電腦、相機等)借用書籍合同終止補助金(公司)應承擔培訓費用情況工資結算保險結算截至到 月底服裝費其他財務部應收應付帳款兩清借款清算賬務移交其他行政事業部主任意見常務副總審核總經理審批 表單編號: 附件七:員工離職、調崗工作交接清單姓名部門崗位職務類 別 離職 預期離職時間: 調崗 預期調崗時間:崗位交接清單交接清單由離職人(調崗人)編擬,直接上級審核補充審核人簽名備注資料類員工在職期間所產生或持有的所有工作資料(文本、電腦資料)、技術資料、方案、計劃、檔案等物品類公司配置的辦公用品、從公司或其他部門借出或領用的物品工作事項類離職離崗前尚未處理完畢的業務或工作事項財務類所有應收應付帳款;所有業務往來客戶清單;稅務票據情況其他類除上述類型外的其他事項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交接簽章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行政事業部意見表單編號: 附件八:離職員工溝通記錄離職員工姓名/職務溝通者姓名/職務溝通地點溝通時間溝通內容離職主要原因給予公司的建議行政事業部簽字: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