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體活動中心建設項目建筑起重機械維修保養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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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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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體中心建設項目安全管理制度合集
1、山西建筑工程(集團)總公司侯馬文體活動中心建設項目 建筑起重機械維修保養制度侯馬市文體活動中心建設項目建筑起重機械維修保養制度 編制: 審核: 審批: 2016年08月26日山西建筑工程(集團)總公司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維修保養制度為了加強起重機械的管理,保證起重機械的正常運行和安全生產,本項目特制定本制度。1. 公司應根據起重機械的種類、數量和復雜程度,設立專職或兼職的工程技術人員負責起重機械的管理工作。2使用單位應建立必要的起重機械檢修維護、定期檢驗、操作、安全規程和交接班制度等規章制度。3. 必須對起重機械逐臺進行登記和建立設備檔案。檔案內容應包括產品合格證、質量證明書、圖紙等原始技術資料,2、以及運行記錄、歷次技術檢驗報告、大修理、改變原設計性能和重大事故記錄等。4.各種不同規格型號的起重機械都要按起重機械安全規程的規定裝設相應的安全保護裝置,塔式起重機要加足配重。各種鋼絲繩的選擇、使用和報廢亦必須符合規程要求。5使用單位保證本公司的起重機械在工作地點要有足夠的照明和吊運通道,并應與附近的設備、建筑物和電氣線路等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6.起重機械實行專責制,每臺起重機械都要由專人(機長)負責使用管理。7操作人員對所使用的起重機械必須做到“四懂三會”(懂性能、懂結構、懂原理、懂用途、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并進行專門培訓,經安全部門考試取得合格證后方能操作。8.新購置起重機械3、時,必須選購取得制造許可證的專業制造廠生產的產品,安全保護裝置要齊全。并有完整的合格證。9.使用單位對起重機械進行重大改造或變原設計性能時,必須根據起重機械設計規范拿出改造方案、設計圖紙、計算書和質量保證措施,并經原廠主管部門和主管廠長或總工程師批準,報當地勞動部門備案。10使用單位應定期對起重機械進行技術檢查和檢驗,檢查和檢驗的周期與內容按起重機械安全規程的規定執行。11.新安裝、經過大修理或改變原設計性能的起重機械。使用前必須進行靜載試驗和動載試驗等技術檢驗,經本公司、安裝單位和使用部門共同簽定驗收合格,并經國家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后辦理使用登記手續后方可使用。12維護和保養的內容(見附件)。4、附件:1、起重機械的維修和保養應找有塔式起重機維修和保養資質的單位進行。2、塔式起重機應當經常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傳動部分應有足夠的滑油,對易損件必須經常檢查、維修或更換,對機械的螺栓,特別是經常振動的零件,如塔身連接螺栓應經常進行檢查是否松動,如有松動則必須及時擰緊或更換。3、安全裝置的維護保養。(1)應每班要檢查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高度限位器、幅度限位器等安全裝置是否正常,開關是否完好、螺栓是否緊固。(力矩、重量限制可用手動開關檢查,高度限位器起升吊鉤至上限位位置應能自動停止,幅度限位器開動小車至起重臂兩端與塊接觸應能自動停止。(2)每半月應對力矩限制器和起重量限制器進行一次吊重檢5、測。檢查該兩種安全裝置精度是否符合要求,若發現超載,應立即進行調整,檢查調整方法見說明書。4.機械設備的維修與保養(1)各機構的制動器應經常進行檢查及調整制動瓦和制動輪的間隙,保證靈活可靠,其間隙保證在0.5mm1mm之間,在磨擦面上,不應有污物存在,遇有污物必須洗掉。(2)減速箱、外嚙等各部分的潤滑以及液壓油均按潤滑表中的要求進行。5.嚴格執行起重機鋼結構件報廢標準,對主要受力的結構件應檢查金屬疲勞強度、焊縫裂紋、結構變形、破損等情況,對主要受力結構件的關鍵焊縫及焊接熱影響區的母材應進行檢查,若發現異常,應進行處理。結構件的檢查應按下列程序進行。(1)日常檢查:塔機每工作80小時應進行一次日6、常檢查。塔機司機在交接班時,應檢查各連接部位螺栓的緊固情況,如有松動應及時緊固。(2)當塔機出現異常聲響,或出現過誤操作,或發現塔機安全保護裝置失靈等情況時,應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3)當一個工程完成,塔機拆卸后,應由工程技術人員和專業維修人員進行詳細檢查,并做好記錄。在運輸過程中應盡量設法防止結構變形和碰撞損壞。6.日常保養1)經常保持各機構的清潔,及時清掃各部分灰塵;2)檢查各減速器的油量,如低于規定油面高度應及時加油;3)檢查各減速機的透氣塞是否能自由排氣,若阻塞,應及時疏通;4)檢查各制動器的效能,如不靈敏可靠應及時調整;5)檢查各連接處的螺栓,如有松動和脫落應及時緊固和增補;6)檢7、查各種安全裝置,如發現失靈情況應及時調整;7)檢查各部位鋼絲繩和滑輪,如發現過度磨損情況應及時處理;8)檢查各潤滑部位的潤滑情況,及時添加潤滑脂。7、小修(塔機工作1000小時以后進行)1)進行日常保養的各項工作;2)拆檢清洗減速機的齒輪,調整齒側間隙;3)清洗開式傳動的齒輪,調整后涂抹潤滑脂;4)檢查和調整回轉支承裝置;5)檢查和調整制動器和安全裝置;6)檢查吊鉤、滑輪和鋼絲繩的磨損情況,必要時進行調整、修復和更改。8、中修(塔機工作4000小時以后進行)1)進行小修的各項工作;2)修復或更改各聯軸器的損壞件;3)修復或更換制動瓦;4)更換鋼絲繩、滑輪等;5)檢查回轉支承部分各連接螺栓,必要8、時更換,注意,更換時采用高強螺栓;6)除銹、油漆。9、大修(塔機工作8000小時以后進行)1)進行小修和中修的各項工作;2) 修復或更換制動輪、制動器等;3)修復或更換減速機總成;4)修復或更換回轉支承總成。10.其它主要部件的維修和保養1、制動器零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報廢: 1)裂紋; 2)制動塊摩擦襯墊磨損量達原材料厚度的50 ; 3)制動輪表面磨損量達5 m m2 m m ;4)彈簧出現塑性變形;5)杠桿系統空行程超過其額定行程約10;2 、吊鉤禁止補焊,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報廢;1)用20倍放大鏡觀察表面有裂紋及破口;2)鉤尾和螺紋部分等危險斷面及鉤筋有永久性變形;3)掛繩處斷面磨損9、量超過原高的10;4)心軸磨損量超過其直徑的5;5)開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3、卷筒和滑輪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報廢;1)裂紋和輪緣破損;2)卷筒壁磨損量達原壁厚的10;3)滑輪繩槽底的磨損量超過相應鋼絲繩直徑的25.4、操作司機必須經常檢查安全限制器靈敏程度及有效情況,如發現失靈應及時調整或維修,決不允許將限制器線路拆掉。11、回轉支承裝置的維修保養1)回轉支承的安裝支座(支承齒圈下底面的座子和置于內坐圈上表面的座子)必須有足夠的剛性,安裝面要平整。裝配回轉支承以前支座應進行去應力處理,減少回轉支承支座的變形。裝配時支座和回轉支承的接觸面必須清理干凈。2)使用中應注意噪音的變化和回轉阻力矩的變10、化,如有不正?,F象應拆檢。3)回轉支承必須水平起吊或存放,切勿垂直起吊或存放,以免變形。4)在螺栓完全擰緊以前,應進行齒輪的嚙合檢查,其嚙合狀況應符合齒輪精度的要求;即齒輪副在輕微的制動下運轉后齒面上分布的接觸斑點在輪齒高度方向上不小于25,在輪齒長度方向上不小于30.5)齒面工作10個班次應消除一次雜物,并重新涂上潤滑脂。在回轉支承的齒圈上表面對準滾道的部位均布了4個油杯,由此向滾道內添加潤滑脂。在一般情況下,回轉支承運轉50小時潤滑一次。每次加油必須加足,直至從密封處滲出油脂為止。6)為確保螺栓工作的可靠性,避免螺栓預緊力的不足,回轉支承工作的第一個100小時和500小時后,均應分別檢查螺栓的預緊扭矩。此后每工作1000小時應檢查一次預緊扭矩。7)連接回轉支承的螺栓和螺母均采用高強螺栓和螺母;采用雙螺母緊固和防松。8)擰緊螺母時,應在螺栓的螺紋及螺母端面涂潤滑油,并應該用扭矩扳手在圓周方向對稱均勻多次擰緊。最后一遍擰緊時,每個螺栓上預緊扭矩應大致均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