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蔡家山煤礦領導帶班下井管理制度16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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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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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冷水江市蔡家山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二O一三年一月蔡家山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監督檢查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33號令)的規定精神,以及市煤炭局和煤礦有關干部下井帶班的相關規定,落實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有效制止違章違紀現象,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制定2013年礦級領導下井帶班制度。一、一般規定1、礦級領導帶班人員范圍:礦長:楊期明;工程師:劉玉祥;安全礦長:楊永輝:安全副礦長:楊德華、楊紅明;生產礦長段愛國;機電礦長:蘇躍華。、礦級領導帶班次數:礦長每月帶班下井不得少于8次2、,工程師不少于18次,其余班子成員每月帶班下井不得少于26次。3、礦級領導帶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下井帶班工作計劃表的安排、特殊情況不能帶班的,必須提前與其他帶班人員協商調換,確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領導帶班。4、礦級領導帶班人員出入井時間:早班8點至16點、中班16點至0點、晚班0點至8點,帶班礦長與當班職工一同出入井。5、礦級領導帶班人員在礦值班室進行交接班,并認真填寫帶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6、每月30日前由礦長對礦級領導帶班人員的帶班日期、班次進行安排,并發給每一個帶班人員,以便帶班人員安排好日常工作。二、礦級領導帶班人員職責1、礦級領導帶班人員必須掌握當班的安全生產狀況。即人員到崗情況、設備情況3、生產(作業環境)安全情況、生產任務(產量)完成情況等,對當班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2、礦級領導帶班人員必須做到“兩同時”、“三不放過”。“兩同時”即與職工同上同下;“三不放過”即隱患和不安全行為不放過、對安全隱患找不出原因不放過、安全隱患得不到處理不放過。尤其煤管站對我礦檢查出來的安全隱患落實責任人整改。3、礦級領導帶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加強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及時發現并組織事故隱患和險情,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嚴禁違章指揮,嚴禁超能力組織生產。4、關口前移,重點加大對生產中各重點環節的檢查和巡視,重點工作、關鍵環節及重大隱患的處理必須蹲點把關,杜絕現場安全管理失控。5、認真檢查4、各作業地點的工作人員是否按操作規程執行,有無違章作業現象,協調井下班組之間、各環節的關系,維護安全生產秩序。6、對職工生命安全有重大隱患和嚴重問題時,礦級領導帶班人員必須立即組織采取停止作業、撤出人員、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并及時向礦長匯報。7、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將本班安全生產情況、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情況、需要注意的事項以及對下一班的建議等,填寫在交接班記錄本中,同時在礦級領導帶班記錄上如實填寫本班的安全生產現場情況。三、礦級領導帶班下井記錄檔案管理制度1、礦級領導帶班人員升井后,在調度室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及時將下井的時間、地點、經過路線、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意見等有關情況進行登記,安全5、副礦長負責整理和存檔備查。2、礦級領導下井帶班記錄必須由當班帶班領導親自填寫,嚴禁他人代為填寫,以保持紀錄的真實性。3、安全礦長負責礦級領導下井帶班記錄信息的處理,對存在的隱患未能現場處理的,及時發布安全信息或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要求按規定進行整改,安全礦長負責復查整改落實情況,實行安全隱患信息閉合管理。4、每月礦級領導下井帶班記錄本由安全礦長負責收集、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5、調度室將每月礦級領導帶班下井計劃和替班人員信息以及相關記錄按月裝訂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四、考核及相關規定1、由礦長對礦級領導帶班人員進行考核。2、礦級領導帶班人員擅離職守,一次罰款100元/次,無故未完成帶班次6、數時,罰款200元/次。3、礦級領導帶班人員未當班與職工同進同出的,一律違章論處,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處罰;造成事故的,按煤礦有關規定,嚴肅處理。4、未填寫帶班記錄、交接班記錄的,罰款100元/次。5、本制度從二O一三年三月一日起執行。五、其它1、礦辦公室負責對礦級領導帶班人員下井情況核實,礦調度室、安全礦長積極配合,每月初把上月帶班人員的帶班情況統計匯總后報礦長審閱。2、礦建立舉報電話、信箱,接受群眾的監督。礦舉報電話:5191765;對于受理的舉報,將認真調查核實;經查證屬實的,從重處罰。 礦級領導下井帶班獎懲制度為了進一步加強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和責任追究,充分發揮煤礦企業礦級領7、導在安全生產中關鍵作用,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產,有效遏制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結合我礦的實際情況,我們制定了礦級領下井帶班獎懲制度。帶班考核:1、所有帶班人員必須按時下井跟班,有事提前和領導請假,以便安排他人下井跟班。無故不入井者每次罰款200元。2、所有帶班人員必須在井下指定地點交接班,否則每次罰100元。3、帶班人員不履行自已的職責,發現問題不解決,發現隱患不徹底處理,每次罰200元。如當班發生不安全事故,要嚴格按本礦制定的責任追究辦法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按特別規定追究。4、對積極排除重大隱患,避免人員傷亡事故發生的帶班人員給予100至1000元的獎勵(獎勵事宜由礦安委會8、決定)。礦級領導現場交接班制度一、值班、跟班人員按規定的方式和值班跟班輪流表值班,不能擅自缺勤或替班。如果確有需要必須報安全礦長批準后方可多換班或替班。 二、值班跟班人員需按規定的時間接班,未履行交接手續之前,交班人員不準離崗。 三、禁止在事故處理時交接班,交接班期間如遇事故應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接班人員在交班人員指揮下協助處理,一般事故未處理完時不得進行交接班。 四、交班應口對口進行交接,交接班必須嚴肅認真,做到交的清楚,接的明白。 五、交班人員向接班人員全面講清后,交接班人員方可離崗。六、交接班內容: (1)井下各工作面生產系統運行情況。 (2)事故處理、設備檢修、工器具等情況9、。 (3)相關作業遺留情況,安全措施落實、布置情況。 (4)工作面爆破情況及工作面、巷道頂板管理情況。 (5)儀器、儀表、工具、材料、用品、設備、環境情況。 (6)領導指示、上級部門的工作安排。 (7)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其它事項礦級領導帶班入井跟班制度為了進一步加強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和責任追究,充分發揮煤礦企業礦級領導在安全生產中關鍵作用,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產,有效遏制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結合我礦的實際情況,我們制定了礦級領下井帶班制度。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1、我們建立了以礦長為首的入井跟班機構,下面包括礦長、安全礦長、生產礦長、機電礦長、總工程師、通風區隊長為主要10、入井跟班領導組。2、要求入井跟班領導與工人同下同上,跟班領導在井下進行交接班。保證當班各工作面安全工作。3、當班各工作面發現隱患不能排除的要與當班跟班領導進行聯系,不得盲目蠻干。4、當班發生不安全事故,要追究跟班領導的責任,絕不遷就。5、跟班入井人員要嚴格按跟班表進行,如果因培訓或其它原因不能跟班的要和礦長請假,礦長要安排人員進行替班。請假結束后,要立即與礦長進行聯系,及時安排跟班。二、時間安排:每天分三班,每班至少有一名礦級領導管理人員,實行井下現場帶班(交接班地點在井底車場硐室),確保生產期間井下24小時有主要管理人員跟班。礦長每月至少入井不少于8天。分管安全、生產、技術的副礦長每月帶班不11、少于15次。嚴格執行井下交接班。三、帶班職責:1、下井帶班人員要把保證當班安全生產作為第一位的責任,切實掌握當班井下的安全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及時發現和組織 消除不安全隱患,及時制止違章作業行為,嚴禁違章指揮,嚴禁超能力組織生產。2、下井帶班人員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和嚴重問題時,必須立即組織采取停產、撤人、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并及時向生產調度值班領導和礦長匯報。3、必須堅持在井下指定地點(特殊情況在現場)交接班,上一班帶班人員要向接班的帶班人員詳細說明井下安全 狀況、存在問題及原因、需要注意事項等,并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4、下井帶班人員升井后,要將下井的時間12、地點、經過路線、發現問題及處理意見等有關情況進行詳細記錄,并交調度室存檔備查。礦級領導下井帶班公示制度為了保證礦級領導下井帶班及時,不出現空班缺崗,并能接受職工的監督,我礦制定了下井帶班公示制度。1、 每天早上開調度室會議前,由調度室人員按照規定的值班跟班表在調度室掛牌公示當天的值班、跟班人員姓名。如有調整必須在調度會議上明確安排當天的值班跟班人員。 2、 每班入井前由檢身房人員掛牌公示當班的跟班人員姓名、職務。接受工人監督,無跟班人員入井帶班,工人有權拒絕入井。3、 每班下班后,當班帶班礦長必須公示當班井下主要安全隱患,提醒接班人員的注意。預防事故發生。4、 每天由檢身房人員公示帶班人員出13、入井時間,并接受工人的監督。 領導帶班下井檔案管理制度為落實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1、礦領導下井帶班檔案主要包括礦領導下井帶班交接班記錄本、礦領導下井帶班記錄本、礦領導下井帶班統計表、礦領導下井帶班工作計劃等相關資料,有調度室統一管理。2、帶班領導必須認真填寫帶班下井交接班記錄,上一班的帶班領導將井下安全狀況、存在的問題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項等填寫交接班記錄本上。3、帶班領導升井后,及時將下井的時間、地點、經過路線、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意見等有關內容登記填寫在礦領導下井帶班記錄本上,有14、調度室安排專人負責整理,整改并存檔備查。領導帶班下井實行井下交接班制度。 4、調度室每天根據礦領導下井帶班記錄本,如實填寫每月一張的礦領導下井帶班統計表。并存檔備查。 5、調度室負責制定礦領導下井帶班工作計劃,于每月月底前5天發至相關領導。礦領導下井帶班交接班記錄本、礦領導下井帶班記錄本使用完畢后交調度室,調度室要連同礦領導下井帶班統計表、礦領導下井帶班工作計劃,井下人員定位系統存儲信息統一存檔,備查,存期不少于一年。蔡家山煤礦礦領導干部下井帶班信息登記卡年 月 日班次姓 名入井時間升井時間下井地點及路線發現問題、處理情況及意見早班中班晚班煤礦礦級領導帶班下井記錄 月 日 班帶班領導入井時間時 分考勤員(或調度員)簽名確認出井時間時 分帶班情況1、當班到了哪些地方?2、發現和處理了哪些問題(或隱患)?3、市煤局2010161號相關內容帶班領導簽字:交接班情況交接問題及注意事項交班人:接班人簽 字確 認接班人:注:礦級領導出入井時間由考勤員或調度室值班人員登記,其它由帶班領導本人記錄,該記錄應保存在調度室備查。冷水江市蔡家山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值班表 2013年 月帶班個數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早班:8:00-16:00中班:16:00-0:00晚班: 0:0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