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漓旅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員工手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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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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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粵鵬建設有限公司員工手冊第一章總則本手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制訂(簡稱手冊)。手冊為員工在公司任職期間提供有關享受權利,承擔義務的詳盡資料,希望通過手冊,使每一位員工都能更好了解企業以及企業對員工的希望和要求。第二章入職指引一、報到:1、新員工按錄用通知中指定的時間向公司人力資源部報到,報到時出示以下有效證件的原件并留復印件:個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歷證書;職稱、資格證書;婚姻狀況證明、計劃生育證明、獨生子女證;市級以上公立醫院體檢表;半身免冠一寸相片2張;與最后服務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手續或離職證明;2、親筆填寫員工登記表。如個人資料中下列內容有變更或補充時,請2、及時向公司報告并更改。姓名;家庭住址、電話號碼;婚姻狀況;出現緊急情況時的聯系人;取得更高一級的學歷或進修證書。、領取勞動合同并在限定時間內簽訂。、領取辦公用品和資料。5、與工作部門負責人見面、接受工作安排。二、試用與轉正:公司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勞務工條例,通過與職工平等協商簽訂勞動合同,確定勞動關系。1、試用期:臨聘人員:試用期為一個月。調入人員、應屆畢業生:試用期為三個月。2、轉正手續:應屆畢業生按國家規定工作滿一年后,本人提交書面申請,由人力資源部辦理轉正定級及職稱確認申報工作。第三章考勤及休假制度一、考勤:1、工作時間:3、每周實行五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五為5:00)2、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無故缺勤以曠工計,出勤情況與收入掛鉤。每曠工一天,扣發當月工資和獎金的20%,連續曠工三天以上或累計曠工五天以上的,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情節嚴重并屢教不改者,按國務院發布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處罰,即連續曠工超過15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的,予以除名。二、請假:1、事假:有事需請假的職工,事先須填寫請假單,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如情況特殊,經批準可補辦手續。事假的批準權限;3天以內(含3天,下同)由部門領導批準,3天以上需經部門及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領導請假,4、需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批準后須在人力資源部備案;每月事假在3天內不扣工資,但要扣發與請假天數相應的獎金;事假超過3天者,除扣發獎金外,按超出天數扣發工資;一年內連續事假天數超過30天或累計超過60天的,扣發相應的工資獎金和年終獎,并失去參評選先進的資格。2、病假:員工請病假,需憑醫院證明。如事先未能請假的,事后應持病假單補辦請假手續;每月病假累計3天內,不扣工資獎金;超過3天,按超出天數扣發工資獎金;因公負傷需進行醫療,不扣工資獎金;員工(不含勞務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停止工作進行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及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24個月的醫療期: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單位5、工作5年以下的,為3個月,五年以上的為6個月;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單位工作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對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癥、精神病、癱瘓等)的員工,在24個月內不能痊愈的,公司領導批準,可適當延長醫療期。醫療期3個月的按6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醫療期6個月的按12個月累計病休時間計算;醫療期9個月的按15個月累計病休時間計算;醫療期12個月的按18個月計病休時間計算;醫療期18個月的按24個月計病休時間計算;醫療期24個月的按30個月計病休時間計算;勞務工患病或非因工6、負傷,停工醫療期限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確定。不滿一年的,為累計十五日;滿一年的,從第二年起每年增加十五日,但最長不超過九十日。病休期間,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包括在內。醫療期在6個月以內的,按下列標準支付病傷假期工資:工齡不滿5年者,為本人標準工資的60%;工齡滿5年不滿10年者,為本人標準工資的70%;工齡滿10年及以上者,為本人標準工資的80%。醫療期超過6個月的,公司停發病傷假期工資,按下列標準付給救濟金:工齡不滿5年者,為本人標準工資的50%;工齡滿5年及以上者,為本人標準工資的60%;員工所領取的救濟金數額如低于公司平均工資的40%的,應按公司平均工資的40%發給,但不能多于本人標準工7、資;救濟金付至能工作或確定為殘廢、死亡或勞動關系終止時止。三、休假:1、國家法定假日:元旦:一天;春節:法定假期為三天,公司為了方便員工回家過年,可根據具體情況安排春節假期;婦女節:女員工放假一天。如果公司統一安排活動,則不再另外享受假期;勞動節:三天;兒童節:已領取獨生子女證,且子女年齡在十四周歲以下(含十四周歲,下同)的職工,放假一天;國慶節:三天。如三月八日和六月一日恰逢雙休日,則不另外補假。2、探親假:本企業工齡滿一年以上,與父母或配偶不居住一地的員工,均可享受探親假;未婚員工探父母,每年可休探親假一次,每次為20天(不含路途時間,下同);已婚員工探望配偶的,每年可休探親假一次,每次38、0天,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可休探親假一次,每次20天;員工的父親或母親與其配偶同居一地的,只能選擇探望一方;員工的父親或母親不同居一地,只能選擇探望一方;職工有生身父母又有養父母的只能選擇探望一方;員工探親期間患病的,其病休天數不能順延。如因病不能按時返單位上班,超出探親假以外的天數,憑醫院證明按病假處理;員工在探親往返路途中因不可抗拒因素而延誤時間不能按時返回單位的,報經公司領導批準可計為路途時間;符合申請出境探親條件的員工,其探親假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享受探親假者,其路費報銷按財政部關于職工探親路費的規定執行。3、婚假:員工結婚,可享受3天婚假;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為晚婚,晚婚9、者可增加10天婚假。婚假必須在結婚登記日后6個月內取假,職工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交通費自理。4、產假:女員工生育可享受90天產假,生育第一胎年齡男滿26周歲女滿24周歲為晚育,可增加15天產假,如在子女出生后三個月內辦理獨生子女證的,還可增加35天產假,合計為14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如產婦屬剖腹產,另可增加30天產假,如產婦在產假期間實施輸卵管結扎的,另增假期21天;男方可享受10天看護假;產假以產前后休假累計。5、哺乳假:小孩一周歲以內,每天給母親一小時的哺乳時間。6、喪假:職工親屬(包括父母親、配偶、子女、)和配偶父母死亡,可給予10、5天喪假,需要到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途遠近給予路程假,交通費自理。7、調動假:異地辦理調動手續,一次性給假5天。四、有關說明:1、所有休假(除法定假日外)均要事前填寫請假單,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如情況特殊,經批準可補辦手續。休假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必須到人力資源部銷假,無正當理由不銷假的,以曠工計。2、探親假、婚假、產假、看護假、哺乳假、喪假、調動假期間工資照發,按休假的實際天數扣除相應的獎金。3、婚假、產假、看護假、喪假必須一次性休完,假期內遇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的,均不增加假期天數。探親假允許分段取假,但不能超3次,累計天數不能超規定標準,路程假只給一次,費用只報一次。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11、不再享受當年的探親假:一年內病、事假累計超過30天;當年已休產假的。第四章薪酬制度根據崗位職責和技能要求,按照深圳市粵鵬建設有限公司工資方案確定員工的薪金標準,實行績效定薪、以崗定薪、崗變薪變。每月的5日為公司發薪日,支付本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當在之前的工作日支付。試用期工資按標準工資的80%發放。一、社會保險:第五章福利政策公司按國家規定為每位員工購買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二、有薪假期:員工可根據國家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假、看護假、哺乳假、喪假、調動假等有薪假期(詳見第三章)三、福利津貼(本單位服務年限在半年以下者各項福利按50%發放):除了隨工資每月12、發放的各種補貼外,另發:1、過節費:元旦、春節:1000元;中秋節及國慶節:1000元;“六一”兒童節:100元(限子女在14周歲以下,并已領取獨生子女證的職工,雙職工只發一方。);“三八”婦女節:100元(僅限女員工)。2、清涼飲料費、勞保津貼:公司每年向每位員工發放清涼飲料費、勞保津貼1000元。四、奠儀:員工在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子女)或配偶父母不幸去世一個月內知會人力資源部,公司將致慰問金2000元。五、其他:1、公司每年為員工免費體檢一次;2、為員工的獨生子女(14歲以下,并領取獨生子女證)報銷50%的醫藥費(雙職工只能一方享受)。第六章職業培訓一、職前培訓:新員工應進行職前培訓13、,由人力資源部統籌安排。內容為:1、公司簡介及人事管理規則的講解;2、業務特性、工作要求說明;3、指定資深及專業人員輔導。二、在職專業培訓:由部、室根據業務情況和業務需要提出年度專業培訓計劃,報人力資源部審核。第七章離職一、離職形式:(一)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期屆滿,不再續訂的,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條件出現,勞動合同終止。公司在勞動合同屆滿之前二十四小時內書面通知員工。公司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員工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符合下列情況的,可延長勞動合同期限。1、女員工在國家規定的“三期”期間,勞動合同期限應延長至哺乳期結束。2、員工醫療期間,勞動合同可延長至醫療期滿結束。(二)解除勞動合同:1、員14、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公司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員工可以隨時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1)在試用期內的;(2)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3)公司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依本條規定(2)、(3)、(4)項解除勞動合同,公司須支付經濟補償金。3、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予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15、責任的;(5)被勞動教養的;(6)公司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4、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由用人單位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2)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3)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4)勞動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5)公司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未提前30天通知,須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代通知金)。依本條(2)項解除勞動合同,除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同時支付員工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100%。經濟補償金按員工在單位連續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滿半年不滿一年按一月計發,不滿半年,按半個月計發。(注:月工資以勞動合同解除前三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二、離職手續:員工在離職前必須按下列程序辦理離職手續:1、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三個工作日內辦理工作移交手續,填寫工作變動通知書;2、辦理人事檔案轉出等手續;3、辦妥所有手續后進行工資結算。未按要求辦理手續者離開公司不再予以辦理任何手續。 9 /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