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生產銷售上市公司收入管理制度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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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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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上市公司生產銷售成本收入費用款項財務管理制度資料
1、XX上市公司收入管理制度第一節 總 則第一條 為了引導企業加強對銷售收入的內部控制,規范銷售收入行為,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銷售收入,主要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包括銷售收入、提供勞務收入和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等。第三條 企業確認商品銷售收入,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一)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二)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三)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四)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五)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2、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第二節 分工及授權第四條 公司銷售的會計核算業務由財務部統一辦理,收回銷售收入存入公司開設的銀行賬戶并由財務部統一管理。第五條 公司的產品由銷售部門統一銷售及管理。公司財務部負責財務核算與帳款回收。第六條 銷售收入主要涉及銷售及收款兩部分。 銷售與收款業務的下列職責應當分離:銷售訂單職能與貨物保管職能相分離;銷售訂單職能與開具發票、記賬職能相分離;貨物保管職能與開具發票、記賬職能相分離;開具發票、記賬職能與收款職能相分離。第七條 公司的產品銷售收入催收工作由銷售部及財務部共同負責實施,并負責對催收情況進行統計、總結、分析。第三節 實施與執行第八條 銷售收入的實現第九條 發票3、的開具:銷售部根據貨物到達時間及時開具發票,發票開具后及時傳遞給財務部。加蓋財務專用章,郵寄給客戶,確認銷售收入。第十條 財務部協助銷售部門負責擬定各月回款計劃。第十一條 銷售部發貨時必須經過嚴格檢驗,不得擅自發貨和隨意替換貨物。在運輸過程須確保貨物安全和及時到達。第十二條 財務部根據銷售統計人員開據的發票與合同及發運單進行核對,并據以入帳進行會計核算。每月編制帳齡分析表傳遞給銷售部進行貨款催收,財務部主管銷售收入的人員定期與銷售統計人員核對應收帳款,保持一致性。第十三條 銷售統計人員依據發貨產品所開具的發票,建立應收賬款臺帳,使之與發出商品及合同相一致。第十四條 收到貨款時,根據回款票據注明4、的單位,經過銷售統計人員確認后,記入財務帳薄。第十五條 財務部根據銷售統計人員報送的回款明細確認客戶,正確沖減用戶應收賬款金額。第十六條 財務部每月對應收帳款進行分析,分析結果傳遞給公司領導。對于超過多年未收回的應收帳款,必要時,應通過法律程序解決。第十七條 財務部對愈期3 年的應收帳款及現行會計制度規定的其他原因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應組織清理并查明原因,報公司領導審查批準后,轉作壞賬損失并注銷相關的應收賬款明細賬。第十八條 銷售退回必須經銷售主管審批后方可執行。退回產品須經質檢部門和銷售部驗收、清點并開具退貨接受單后方可入庫。財務部根據銷售退回單和紅字發票進行帳務處理。銷售部對正常銷售產5、品和銷售退回產品分別保管,定期統計數量上報公司并根據生產計劃部意見處理。第十九條 已注銷的應收賬款應做好賬銷案存,落實責任人隨時跟蹤,一旦發現對有償債能力的客戶應立即追索。第四節 監督檢查第二十條 本公司的銷售與收款環節由財務部主管銷售收入的會計人員及財務部長會同總會計師行使監督檢查權。第二十一條 銷售與收款環節的監督檢查內容包括:(一) 財務部對憑證是否妥善保管,尤其是空白發票的管理,信用政策的變動是否經過審批,應收帳款的管理是否及時。(二)銷售退回的憑證是否健全、審批是否越權,處理退回產品是否符合公司有關規定要求。(三)銷售部門對應收帳款的催收管理工作是否到位第二十二條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6、現的銷售與收款內部控制中的薄弱環節,應要求被檢查單位糾正和完善,發現重大問題應寫出書面檢查報告,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匯報,以便及時采取措施,加以糾正和完善。第五節 附 則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自董事會批準后生效。第九章 收入管理制度第一節 總 則第一條 為了引導企業加強對銷售收入的內部控制,規范銷售收入行為,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銷售收入,主要是指企業在日?;顒又行纬傻?、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包括銷售收入、提供勞務收入和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等。第三條 企業確認商品銷售收入,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7、一)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二)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三)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四)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五)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第二節 分工及授權第四條 公司銷售的會計核算業務由財務部統一辦理,收回銷售收入存入公司開設的銀行賬戶并由財務部統一管理。第五條 公司的產品由銷售部門統一銷售及管理。公司財務部負責財務核算與帳款回收。第六條 銷售收入主要涉及銷售及收款兩部分。 銷售與收款業務的下列職責應當分離:銷售訂單職能與貨物保管職能相分離;銷售訂單職能與開具發票、記賬職能相8、分離;貨物保管職能與開具發票、記賬職能相分離;開具發票、記賬職能與收款職能相分離。第七條 公司的產品銷售收入催收工作由銷售部及財務部共同負責實施,并負責對催收情況進行統計、總結、分析。第三節 實施與執行第八條 銷售收入的實現第九條 發票的開具:銷售部根據貨物到達時間及時開具發票,發票開具后及時傳遞給財務部。加蓋財務專用章,郵寄給客戶,確認銷售收入。第十條 財務部協助銷售部門負責擬定各月回款計劃。第十一條 銷售部發貨時必須經過嚴格檢驗,不得擅自發貨和隨意替換貨物。在運輸過程須確保貨物安全和及時到達。第十二條 財務部根據銷售統計人員開據的發票與合同及發運單進行核對,并據以入帳進行會計核算。每月編制9、帳齡分析表傳遞給銷售部進行貨款催收,財務部主管銷售收入的人員定期與銷售統計人員核對應收帳款,保持一致性。第十三條 銷售統計人員依據發貨產品所開具的發票,建立應收賬款臺帳,使之與發出商品及合同相一致。第十四條 收到貨款時,根據回款票據注明的單位,經過銷售統計人員確認后,記入財務帳薄。第十五條 財務部根據銷售統計人員報送的回款明細確認客戶,正確沖減用戶應收賬款金額。第十六條 財務部每月對應收帳款進行分析,分析結果傳遞給公司領導。對于超過多年未收回的應收帳款,必要時,應通過法律程序解決。第十七條 財務部對愈期3 年的應收帳款及現行會計制度規定的其他原因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應組織清理并查明原因,報10、公司領導審查批準后,轉作壞賬損失并注銷相關的應收賬款明細賬。第十八條 銷售退回必須經銷售主管審批后方可執行。退回產品須經質檢部門和銷售部驗收、清點并開具退貨接受單后方可入庫。財務部根據銷售退回單和紅字發票進行帳務處理。銷售部對正常銷售產品和銷售退回產品分別保管,定期統計數量上報公司并根據生產計劃部意見處理。第十九條 已注銷的應收賬款應做好賬銷案存,落實責任人隨時跟蹤,一旦發現對有償債能力的客戶應立即追索。第四節 監督檢查第二十條 本公司的銷售與收款環節由財務部主管銷售收入的會計人員及財務部長會同總會計師行使監督檢查權。第二十一條 銷售與收款環節的監督檢查內容包括:(一) 財務部對憑證是否妥善保管,尤其是空白發票的管理,信用政策的變動是否經過審批,應收帳款的管理是否及時。(二)銷售退回的憑證是否健全、審批是否越權,處理退回產品是否符合公司有關規定要求。(三)銷售部門對應收帳款的催收管理工作是否到位第二十二條 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銷售與收款內部控制中的薄弱環節,應要求被檢查單位糾正和完善,發現重大問題應寫出書面檢查報告,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匯報,以便及時采取措施,加以糾正和完善。第五節 附 則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自董事會批準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