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科信息技術公司財務部會計資產及成本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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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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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銷售公司4S店財務管理制度
1、財務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加強現代企業財務管理,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小企業財務制度、企業會計準則、小企業會計準則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并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進一步發揮財務管理工作在公司運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能效,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財務會計工作必須在加強戰略控制和運營執行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法紀,旨在提高經濟效益、增強資本效率、全方位提高企業綜合管理水平,加速踐行現代企業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工作中要不斷地堅持服務于企業整體戰略,主體上,服務于企業戰略規劃;細節中,勤儉節約、高效務實,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實時運營監控,切實分析反饋,降低費2、用能耗、增加資本累積、靈動籌資融資。第二章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第三條 訊科信息技術公司設置財務部,并設置財務總監、財務經理、總賬會計、稅務會計、往來會計、成本會計和出納等會計崗位。第四條 財務部的職能:(一)嚴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有關各項法規和規章制度。參與并認真執行企業戰略規劃,嚴格執行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中的各種規章制度,配合企業年度目標任務的制訂與執行,編制并下達企業年度財務計劃,編制并上報企業年度財務預算,指導監督企業各部門的財務活動。參與經營核算管理,反映、監督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自行檢查監督財務法律;(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提供服務,向總經理、董事會3、上報各項基于財務籌劃的合理化建議,促進本公司取得更好的經濟效益,組織內部審計工作,配合外部審計工作; (四)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資金籌集、調撥和融通,制定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合理控制使用資金;(五)負責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核算管理體制,制定成本管理和考核辦法,及時探索降低目標成本的途徑和方法; (六)加強與其他各職能部門的溝通和聯系,協調部門關系,指導各部門財務數據填制的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解釋財務制度中涉及到具體業務部門的操作細節,提高經營管理效率; (七)加強與工商、稅務、銀行、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的聯系,配合相關各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八)完成公4、司交給的其他工作。第五條 財務總監崗位職責:(一)在董事會和總經理領導下,全面負責公司財務工作;(二)負責組織制定公司的財務預算、決算; (三)負責組織公司稅務籌劃方案及程序;(四)建立健全公司內部控制核算體系及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五)組織協調公司相關部門開展運營活動分析、監督和改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六)其他未盡事宜。第六條 財務經理崗位職責:(一)財務總監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公司財務核算工作;(二)參與公司各項期間預算、計劃的編制和執行,如利潤計劃、資本投資計劃、銷售前景預測、財務開支預算等; (三)制定具體合法的稅務籌劃方案及程序;(四)及時檢查分析公司財務相關指標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5、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率,及時向財務總監匯報,做好財務管理工作;(五)具體操作公司資金籌集、調撥和融通的各項戰略、決議,積極與其他各職能部門及有關國家機關的溝通和聯系;(六)其他未盡事宜。第七條 總賬會計崗位職責:(一)按照國家相關的會計制度規定,記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傳遞及時;(二)負責會計電算化工作,登記總賬,編制財務會計報表及相關文字分析,協助財務經理做好各項財務指標的財務分析;(三)管理會計憑證和報表,認真執行安全、保密制度,管理好分管的會計印鑒和會計檔案;(四)負責稽核工作,對記賬憑證進行審核。對各項業務收支實行會計監督,監督檢查各部門財務收支、資金使用、財產6、保管等工作; (五)分析財務收支情況,定期檢查和分析財務計劃、預算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提出加強資金管理的建議; (六)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第八條 稅務會計崗位職責:(一)負責公司各類發票領購、保管、開具、認證等工作,按規定及時登記發票領購簿。 (二)規范地處理公司各項涉稅事項的核算、管理流程,對發現的問題上報解決,認真做好涉稅事項的辦理。 (三)協助總賬會計編制國稅、地稅需要的各類報表,每月按時進行納稅申報,執行公司稅務籌劃戰略,依法納稅;(四)負責涉稅憑證填制及明細賬登記、核對,記賬憑證的及時裝訂,稅務相關資料的裝訂存檔。 (五)每月對納稅申報、稅負情況進7、行綜合分析,并提交書面報告;(六)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第九條 往來會計崗位職責:(一)負責往來賬目的登記管理工作,根據核算和管理的需要,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二)認真復核各種暫收、暫付、應收、應付和借款單據,填制憑證并簽字,由出納辦理收付款業務; (三)督促預支差旅費的員工及時辦理報銷還款手續。及時清理各種暫收、暫付、應收、應付款,對確實無法收回的,應通知有關部門查清原因并逐級上報公司領導,按規定辦理好銷賬手續,及時清賬; (四)做好往來賬款管理工作,認真做好往來賬的賬齡分析工作,及時提供分析報告,并提出合理化建議; (五)負責往來賬目的憑證填制及明細賬登記、核對,記賬憑證的及時8、裝訂;(六)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第十條 成本會計崗位職責:(一)相關成本項目憑證、賬簿的編制;(二)進行產品成本分析,編制成本報表,及時了解產品生產管理;(三)規范監督公司材料領用情況,復核監督倉庫期末盤點,監督相關資產的安全與完整;(四)負責成本賬目的憑證填制及明細賬登記、核對,記賬憑證的及時裝訂。為規范公司成本核算流程,提供建議方法解決方案;(五)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第十一條 出納崗位職責: (一)嚴格執行國務院現行的現金管理辦法,對本公司現金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議; (二)認真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三)負責現金、銀行存款等9、賬目的憑證填制及日記賬登記,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四)嚴格執行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領用登記簿,使用支票須經具有審批權的領導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及時與銀行溝通,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配合其他財務人員做好各種賬務處理;(七)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第十二條 建立健全公司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加強內部審計工作: (一)建立健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嚴格貫徹執行有關內部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四)內審人員審閱公司的財務計劃資料、合10、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進一步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第三章 會計核算辦法及細則第十三條 會計年度按公元紀年法,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記賬方法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十四條 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藍黑色鋼筆或黑色簽字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11、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相關財務人員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行政后勤部專人定期進行財物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第十七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財務主管領導簽名或蓋章。第十八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第十九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財務總監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并12、及時作出處理。財務工作人員對前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第二十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工作。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第二十一條 財務審計原則上每年一次。內部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內部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第二十二條 本公司嚴格執行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行政法規,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工作交接手續按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第二十三條 本公司以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共分為五大類: (一)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二)生產設備(生產線、設13、備);(三)電子設備(如計算機、復印機、打印機等); (四)運輸工具; (五)其他設備。 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一)房屋及建筑物20年; (二)生產設備10年;(三)電子設備3年 ;(四)運輸工具5年;(五)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3%-5%作為凈殘值率,采用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當其購入下期計提,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以后各期不計提。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稅負等費用合計作為原值(稅法規定用于生產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可抵扣);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材料及人工費;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合同(協議)約定的價14、格為原價。 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處連同其他職能部門每年至少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第二十四條 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行政后勤部編造計劃、報經領導批準后方可購置。 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指定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柜、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第二十五條 建立健全采購、銷售與倉儲管理的相關制度,明確各方的權、責、利,切實提高購銷存等各環節的管理效率,實現企業財務管理智能化。第四章 現金及支票管理15、第二十六條 支票由出納保管。支票使用時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經主管領導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填列,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第二十七條 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人員簽字)、主管人員審批。填寫金額要準確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第二十八條 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第二十九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須經具有審批權限的領導簽字。相應審批權限的領導外出時,可由上一級審批權限的領導簽字,并作附注16、說明。第三十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第三十一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一萬元,超額部分應及時存入銀行。第三十二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第三十三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借據),經會計審核;交相應審批權限的領導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其他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第三十四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相應審批權限的領導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17、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第三十五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人力資源部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財務總監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下月初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第三十六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財務經理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送財務總監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第三十七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賬目,逐筆記載現金、銀行收支,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第五章 會計檔案管理第三十八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第三十九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18、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第四十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第四十一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第六章 處罰辦法第四十二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 賬簿;(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第七章 附 則第四十三條 公司其他各部門和職員在辦理財務事務時,必須遵守本規定。后續將發布實施細則,指導本制度的貫徹實施。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自發行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