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專賣局公司危險作業場所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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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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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草專賣公司生產安全設備教育培訓監督經營管理制度
1、市煙草專賣局(公司)危險作業場所管理制度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安全生產法等法規和條例。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基本方針,確保作業安全。公司對危險作業規定如下: 1.危險作業范圍:危險區域動火作業;高處作業;大型吊裝作業;臨時用電作業;動火作業、動土作業、斷路作業及其他危險作業。2.公司各單位(包括相關方)必須建立健全危險作業申報、審批制度,加強對危險作業的管理。3.危險作業必須編制嚴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并經審核批準后,方可組織施工。4.施工前,應對作業人員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并認真對作業場所進行全面安全檢查,辨識作業風險,確保安2、全防護措施到位,安全裝置靈敏可靠。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證,才能上崗操作。 5.高空作業應衣著靈便,不得攀登腳手架、物料提升機或乘吊籃上下,工具材料嚴禁向下拋擲;交叉作業,要保證隔離防護棚牢固嚴密。6.深基礎、人工挖孔樁施工前必須進行現場勘察,摸清作業環境條件,要充分考慮地下可能出現的地下水、流砂、淤泥、有毒氣體、塌方、漏電、斷繩、落物等諸多不安全因素,保證各類裝置完好、靈敏可靠,人工挖孔樁作業人員連續作業每班不得超過2小時。7.深基坑邊坡支護要經力學計算并經審核、審批。槽、坑、溝、井邊設圍護,1m以內不得堆土,1.5m以內不得存放材料、機具。8.臨時用3、電必須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其安裝、拆除、維修必須由專業電工完成,搬運、移動用電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并做妥善處理后進行,停用的機械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并鎖好開關箱。非電工人員嚴禁亂動電氣設備。在潮濕、危險場所作業,必須使用安全電壓。9.嚴禁機械設備帶“病”運轉,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等大型機械設備的安裝、拆卸、頂升、加節等工作,必須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由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專業隊伍完成。10.各種氣瓶的運輸、儲存、使用,應嚴格遵守有關規定,有防火、防爆、防曬、防劇烈震動措施,距離明火10m以上。11.現場動火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要指定專人監護。高空施焊,要清除下方及周圍4、易燃易爆物品,并用阻燃板接住火花。12.在強腐蝕、放射性場所作業時,必須保持防護設施的安全、有效;鍋爐、壓力容器安裝、維修作業時,必須加強通風。13.起重吊裝作業,必須充分做好準備,四周不得有障礙物,保證起重機械設備、吊具及安全裝置的靈敏和受力部件、索具的可靠,每次作業前須經試吊檢驗。14.裝卸爆破器材要白天進行,性質相抵觸、滅火方法不同的爆炸物品不得同車運輸和同庫存放。爆破前要設警戒線、發出信號,待危險區域人員全部撤到安全地點后,方可實施爆破作業,爆破完畢,經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戒。15.拆除作業,必須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嚴禁順序顛倒,不得傷及毗鄰,腳手架和模板拆除應按設5、計要求,遵循先搭后拆、后搭先拆、非承重先拆、承重后拆的原則,嚴禁向下拋擲。16.吊架、挑架、掛架、模板支撐系統和高度15m以上落地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有經過審核、批準的設計計算書、相應的操作規程和安全措施。17.現場各種腳手架、臨建、洞口臨邊防護、模板工程、基坑支護、臨時用電、物料提升機、施工升降機、塔式起重機及施工機具搭設安裝完成后,必須經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驗收單必須有量化的驗收內容,簽字手續齊全。18.進入“受限空間作業”應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安全隔離;清洗和轉換;通風;加強監測和罐外監護;防護用具和照明;急救措施等。 19.“起重作業”:起重作業必須辦6、理“起重作業證”。必須遵守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及起重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時,在確認起重環境和起重器具安全的情況下,應嚴格遵守以下“十不吊”的原則:指揮信號不明不準吊;斜牽斜掛不準吊;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負荷不準吊;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裝放過滿不準吊;吊物上有人不準吊;地下埋設物不準吊;機械安全裝置失靈或帶病時不準吊;現場光線暗看不清吊物起落點不準吊;棱刃物與鋼絲繩直接接觸,無保護措施不準吊;六級以上強風不準吊。 20.“高處作業”:凡在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墜落的高處作業,均稱為“高處作業”。高處作業人員應辦“高處作業證”。高處作業的安全守則如下: 患有精神病、癲癇病、高血壓、心臟病的人不準從事高處7、作業,患深度近視眼病的人也不宜從事高處作業。 遇有六級以上強風、大霧、雷暴等惡劣氣候的露天場所,不能登高作業,夜間登高作業需有足夠照明。 作業條件:高處作業均需事先搭好腳手架或采取防墜落措施。在沒有腳手架或沒有欄桿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1.5米時,必須使用安全帶或采用其他可行的安全措施。 現場管理:應設圍欄或其他明顯的安全界標,除有關人員外,不準其他人員在作業地點的下面通行或逗留。進入高處作業現場的人員都必須戴好安全帽。 防止工具、材料墜落。高處作業時,應一律使用工具袋,格棚式平臺應鋪木板;用繩工具;上下層同時作業時,要采取隔離措施。 腳手架的安全要求:必須能承受站在上面的人員和材料等重量。一8、般腳手架的載荷重量不超過270千克/平方米。用竹梯或木梯上高處作業,首先要檢查梯子主桿和梯橫檔的材料質量情況。 21.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準登石棉瓦作業。 22.“動火作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防火、動火、用火制度”。 23.“帶電作業”:一般不允許“帶電作業”,特殊情況時,必須辦理“帶電作業票”,并在安全防護及救援措施完備的情況下,在安全管理人員、電氣專業人員的指導、監護下,才準專業操作人員作業。24.電氣、高速運轉機械等設備,應實行操作牌制度。操作牌是有權操作設備的唯一憑證,無操作牌者無權操作任何設備,交接班時必須交、接好操作牌,一臺設備多人交替工作時也必須首先交接好操作牌。一臺設9、備只準許有一個操作牌,多點操作設備的操作牌由主操作點保管。設備檢修前,檢修工人必須收取設備操作人員的操作牌才能檢修。任何設備的檢修或臨時處理故障,都必須拿到操作牌后方可進行。操作牌交出后,任何崗位操作工人都無權再進行設備操作。在檢修中或檢修結束需要開動設備或試運行時,操作工人必須按檢修負責人的指揮或收回操作牌后再進行操作,并做好相關人員的安全確認。設備檢修結束后,檢修工人應主動積極將操作牌還給操作人員,操作人員得到操作牌后,必須先對檢修后的設備進行檢查,確認具備操作條件和人員撤離后方可操作。操作牌要掛在操作崗位的明顯位置,當操作工人離開操作崗位或處理故障時,必須將操作牌帶在身上。操作牌丟失后需要操作時,可由當班班長或部門領導批準操作,事后及時補上。一臺設備如有單機或部分維修處理故障時,操作人員將操作牌交出后也無權操作其它部分設備,以免操作時其他設備動作傷害檢修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