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燒結廠機動科煤氣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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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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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燒結廠煤氣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為了預防煤氣中毒事故的發生,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據公司煤氣安全管理制度并結合燒結廠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燒結廠所涉及的所有煤氣作業。3管理內容和要求3.1 執行原則本制度規定了燒結廠在煤氣使用、檢修中應負的安全管理責任和應遵守的一般安全生產規范及要求。依據國家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GB6222)和各級相關管理制度制定。3.2 術語3.2.1 煤氣:指目前公司生產、回收、輸配、貯存和使用的轉爐、高爐、丙烷氣、焦爐煤氣和壓力小于或等于12x105Pa(1.224Mpa)的天然氣。3.2.2 煤氣區域的劃分3.2.2.1 甲類區2、域:在此區域停留及作業有生命危險。3.2.2.2乙類區域:易發生有毒氣體泄漏,其含量影響操作人員的身體健康,甚至威脅生命安全。3.2.2.3 丙類區域:空氣中一氧化碳含量低于30mg/m3的區域。3.3 管理職能3.3.1安監科:3.3.1.1 負責組織編制燒結廠煤氣安全管理制度和審定相應規程,監督檢查安全管理制度與規程的執行情況及安全措施落實情況。負責協助安全管理部及公司相關部門調查、分析和處理煤氣中毒、爆炸事故。3.3.1.2 參與有關煤氣工藝規程、檢修規程的編制。3.3.1.3 負責協助綜合辦對煤氣管理和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3.3.1.4 負責組織編制燒結廠防火管理制度和審定相應防火應3、急預案和防火措施。3.3.1.5 監督檢查各部門煤氣防火管理制度和防火措施的落實情況,負責協助保衛處調查、分析和處理火災和爆炸事故。3.3.1.6 按規定審核辦理開(停)爐操作票和動火證,審查動火安全措施,負責向公司申報、辦理一級動火證,同時對動火作業進行現場監護。3.3.1.7 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定期校驗、鑒定煤氣檢測、報警裝置,做到準確可靠,防止誤報。3.3.2 機動科:3.3.2.1參與組織煤氣管理制度、工藝規程、檢修規程的制定。參與組織煤氣設施的正常檢修和事故搶修,參與組織煤氣設施的帶煤氣作業。審批煤氣設施的檢修方案和安全措施。3.3.2.2負責建立煤氣設施運行記錄與煤氣設施大、中修記錄4、臺帳和煤氣設施重大故障處理情況記錄。3.3.2.3負責協助安全科調查、分析和處理煤氣中毒、火災和爆炸事故。3.3.2.4負責配合激動處對煤氣設施的接地裝置和避雷保護裝置進行接地電阻測定。3.3.3綜合辦公室負責配合人力資源部門對煤氣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安全培訓、技術培訓、工廠實習、考核。3.3.4高爐一車間、高爐二車間、高爐三車間、高爐四車間、噴煤車間、原料車間、運行車間、生產科負責本部門的煤氣(含氧氣、氮氣)管道、水封、閥門、等煤氣設施的巡視檢查,嚴格執行煤氣安全管理制度及使用煤氣規程,防止煤氣泄漏,預防煤氣事故的發生。制定煤氣設施動火作業方案、檢修方案和安全措施,申請動火作業票,配合置換煤5、氣操作等。做好本部門煤氣防護用品的使用與管理,執行燒結廠煤氣防護用具管理辦法。3.4 管理內容及要求3.4.1 新建、改擴建或大修后的煤氣設備及管道投產前,必須按照國家驗收標準,經過有關專業管理部門的嚴格檢查、驗收及嚴密性試驗合格后方準投產。3.4. 2高爐一車間、高爐二車間、高爐三車間、高爐四車間、噴煤車間、原料車間、運行車間、生產科是煤氣設備的使用部門,必須對從事煤氣工作的人員進行煤氣基本知識和煤氣安全知識教育及技術操作培訓,使崗位職工掌握本區域內管道、閥門分布情況,除緊急事故及特殊情況,管道總閥門不得擅自開啟或關閉。3.4.3高爐一車間、高爐二車間、高爐三車間、高爐四車間、噴煤車間、原料6、車間、運行車間、生產科應設專人負責煤氣設施的安全管理工作,所屬煤氣設施(如管道、閥門、放散管、水封槽等)應設專人負責,每班每二小時巡查一次,并做好記錄。3.4.4 配備和安裝煤氣報警器的部門,必須設專人負責人對報警器的管理,按時報送安全科進行檢測鑒定,確保靈敏可靠。3.4.5凡在甲、乙類煤氣區域帶煤氣作業時,必須配戴空氣呼吸器并仔細檢查、確認無誤,方可作業。3.4.6煤氣設施檢修必須制定可行的作業方案和安全措施,未制定可行的作業方案和安全措施前,禁止進行煤氣設施檢修工作。在煤氣設施上抽、堵盲板,必須辦理開(停)爐操作票,由煤氣防護站到現場操作。3.4.7 煤氣設施附近應掛有明顯的提醒人們注意的7、安全標志。3.4.8 煤氣區域禁止吸煙、明火、睡覺等,嚴禁閑人在煤氣區域逗留。3.4.9進入煤氣區域作業,必須配戴報警器,二人以上同行,并保持5m以上距離,起到互相監護作用。3.4.10 煤氣危險作業區域及各種煤氣設施附近的一氧化碳濃度必須由巡檢人員定期測定,在加熱爐控制室設置一氧化碳連續監測裝置,作業環境內一氧化碳含量的監測報警值為30mg/m3。3.4.11 架空煤氣管道下面不準擅自搭蓋房屋及臨時建筑,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3.4.12 停用的煤氣設施重新啟用時,責任部門負責對設備進行檢查并按設備的操作規程嚴格執行。3.4.13 在煤氣區域或煤氣設施上動火,必須提前按管理程序辦理動火審批手8、續(動火證)。3.4.14 煤氣設施的焊接工作,必須由持有資質證的焊工擔任。焊接導線裝置按天津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動力介質管理制度執行。3.4.15 在運行中的煤氣設備、管道上動火,煤氣必須保證正壓(其壓力不低于500Pa),動火部位要可靠接地。控制室無儀表顯示的動火部位,應在其附近安裝壓力表。3.4.16 在停用的煤氣設備、管道上,及負壓管道、設備動火,必須用氮氣置換,取樣分析合格后,方能動火作業,事故狀態下停用的管道設備超過8小時,必須置換設備和管道內的煤氣,必須保證足夠的通風設備,以防止滯留物揮發產生爆炸性氣體)。3.4.17 吹掃和置換煤氣設施內部的煤氣,應用氮氣作為置換介質,使用其它介質9、置換煤氣時,要有可靠的置換方案。置換煤氣過程中,煤氣放散設施周圍40米內嚴禁火源。3.4.18 煤氣設施及管道上使用的氮氣吹掃聯通管,使用后必須隔斷,防止煤氣竄入氮氣管道。3.4.19 煤氣水封槽的補水管,應通過水封槽漏斗補水。禁止將水管直接插入水封槽內補水,與煤氣設施硬聯接的補水管,用后應隔斷。3.4.20 煤氣設施內部氣體置換是否合格,應按置換方案確定的檢驗方法進行檢測或化驗,由方案實施負責人和煤防站煤防人員確定認可。3.4.21 嚴禁把煤氣管道或附屬設備作為起重裝置或拖拉物體使用。3.4.22 高于周圍建筑的煤氣設施必須裝有良好的接地裝置和避雷保護裝置,每年雨季之前,由機動科上報設備部組10、織對煤氣設備接地電阻進行一次測定,確保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3.4.23 凡屬煤氣使用的儀表、流量計等導管接頭每旬至少檢查一次,發現泄漏、腐蝕、老化現象要及時更換導管接頭。3.4.24 有明顯神經系統疾病、心血管疾病、嚴重貧血的職工及妊娠婦女、未成年人均不應從事煤氣崗位的作業。3.4.25 凡有煤氣作業場所的部門要建立每班煤氣設施安全檢查記錄。3.4.26 凡帶煤氣作業不準出現火花。鐵制工具應涂油并十分慎重使用。盲板和吊具均應有防摩擦產生火花的措施。3.4.27 發現煤氣設施泄漏煤氣,煤氣中毒,應采取可靠的控制措施并及時上報調度室,調度室要及時報告廠領導、公司總調度室、煤氣防護站及相關部門,同時啟動應急預案,匯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事故。發現事故的部門和個人要保護現場,嚴禁閑人誤入,任何人在沒有防護措施的情況下,不準進入危險區域搶救傷員,防止事態擴大。4檢查與考核各車間、科室,對本部門所分管的工作進行日常檢查。對違反本規定的部門,按照燒結廠相關制度進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