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平頂山市能源化工公司煤礦一通三防異常信息分析評價處置管理制度15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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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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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號關于印發河南平頂山市能源化工公司煤礦“一通三防”異常信息分析評價處置制度的通知各原煤生產單位,機關各有關部門:為認真落實強化煤礦瓦斯防治十條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82號)和豫煤辦20146126號文件要求,有效防控一通三防和防突事故,結合實際,集團修改制定了河南平頂山市能源化工公司煤礦“一通三防”異常信息分析評價處置制度?,F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河南平頂山市能源化工公司2016年月日(電子公文)河南平頂山市能源化工公司煤礦“一通三防”異常信息分析評價處置制度第一章 異常信息界定第一條 凡出現影響、威脅煤礦安全生產的“一通三防”和防突方面異常征兆、信號或(重要、關鍵設備)異常工作狀態2、,均視為異常信息。根據異常信息對煤礦(井下)安全的威脅程度和處置原則的需要,將異常信息分為一類異常信息和二類異常信息。第二條 一類異常信息(一)井下作業區域出現無風、微風、循環風。(二)瓦斯超限或受瓦斯超限影響區域沒有實現斷電。(三)采掘活動中突然出現地應力(礦壓、礦震等)異常顯現。(四)區域瓦斯防治、地質前探、區域檢驗和區域驗證等打鉆過程中出現明顯突出(有聲和無聲)預兆;包括區域打鉆出現中度以上噴孔和中度以上煤炮現象。(五)石門揭煤、過煤門中瓦斯涌出異常;采掘過程中過老巷(老空)中瓦斯涌出異常。(六)安全監控系統功能不健全或運行不正常。(七)礦井總回風瓦斯濃度達到或超過0.75%。第三條 二3、類異常信息(一)主要地點通風設施損壞。(二)礦井主要通風機工況參數(風壓、風量)波動異常。(三)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風地點供風量不足。(四)局部通風機自動倒臺不能正常轉換。(五)采掘工作面區域驗證、工作面突出危險性預測、工作面措施效果檢驗等工作出現指標超標;區域打鉆出現頂、夾鉆或輕度噴孔和煤炮現象。(六)采掘工作面瓦斯濃度達到或超過0.8% ,采區總回風瓦斯濃度達到或超過0.75%。(七)出現瓦斯局部積聚現象。(八)采掘工作面瓦斯濃度超過正常濃度(同工序)的50%以上或增幅0.3%以上。(九)安全監控系統中個別地點設備故障、損壞;監控系統短時間(瞬間)傳輸不正常;監控系統全部無記錄或部分無記錄;4、傳感器的設置數量、安設位置、調校、檢測檢驗不符合規定。(十)采掘過程中出現斷層、褶曲等地質構造或煤層厚度、傾角、軟分層厚度等賦存條件發生急劇變化。(十一)瓦斯抽放泵故障停止運轉;瓦斯抽放泵負壓、軸溫、聲響異常。(十二)采掘工作面(重點為上隅角)或其他地點出現高溫點、煙霧或CO超標(24ppm)(說明:因井下爆破作業后產生的短時間CO超標現象應定期分析、確認是否與產生煤層自燃現象存在關聯,同時加強爆破程序化作業制度管理)。(十三)粉塵濃度超標或沉積煤塵超限。(十四)與“一通三防”有關的其它異常信息。第二章 異常信息處置制度第四條 為確保煤礦各部門對異常信息及時采集處理,落實齊抓共管責任、主動協同5、配合,有效、果斷處置異常信息,超前防范各類事故,要求各單位成立異常信息處置領導小組。組 長:礦長副組長:總工程師、生產副礦長、安全副礦長成 員:安全副總、通風副總、防突副總、地測副總、采煤副總、開掘副總、機電副總以及調度、安檢、防突、通風、地測、采煤、開掘、機電、總辦等部門負責人。異常信息處置領導小組下設異常信息處置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總工程師兼任,辦公室成員由相關副總和防突、通風、地測、開掘、采煤、安檢、調度、機電、總辦等職能科室各指定12名專業技術人員兼任。負責異常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發布,安排制定措施,監督措施落實及解除等各環節的全面管理。第五條 異常信息的采集(一)各級跟班干部、班6、組長、驗收員、安檢員、瓦斯檢查工、防突測試工及現場作業人員是現場異常信息采集的責任者,要通過觀察記錄施工作業過程、巡回檢查等方式進行異常信息采集。(二)礦井調度室(安全監控)值班人員是安全監控異常信息采集的責任者,要通過調度通訊(安全監控)系統等進行異常信息采集。第六條 異常信息的匯報程序(一)任何人發現異常信息時,必須第一時間向礦調度室匯報。(二)礦調度室值班人員接到異常信息匯報后,必須及時匯報礦值班領導、總工程師及相關領導。(三)一類信息必須在30分鐘內向集團(公司)總調度室和通風調度電話(或書面)匯報。(四)二類異常信息,每天18:00前以電子表格的形式向集團(公司)通風調度匯報(時間跨7、度為前日16:00至當日16:00)。由通風調度匯總后及時匯報相關領導(詳見附件2:異常信息匯報表)。第七條 異常信息處置制度(一)一類異常信息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停電、撤人。1.現場管理人員(帶班領導、跟班干部、班組長、瓦斯檢查工等)或礦調度室值班人員發現異常信息時,必須第一時間發出停止作業、停電、撤人的命令,帶領指揮現場人員撤至安全地點。2.由礦調度室值班人員負責,接到異常信息匯報后,立即通知受到安全威脅的人員撤離危險區域。(二)二類異常信息必須停止作業。發現二類異常信息,現場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作業,根據礦調度室安排,采取措施。1.礦值班領導接到異常信息后,應根據異常信息分類情況,立即組織、指8、揮有關人員進行處置。2.礦井安全監控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受影響區域內必須停止作業,進行整改。(三)集團(公司)總調度室和通風調度值班人員接到或發現異常信息后,必須立即根據處置要求,及時匯報領導并督促有關工作人員進行處理。(四)異常信息處置措施的督查落實由礦安檢(監)部門監督實施安全異常信息處置措施,安全副礦長負責對措施的落實情況組織相關部門驗收、評估、復工復產工作。第八條 異常信息的評價(一)及時評價1.出現異常信息,必須進行及時評價。評價工作由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根據現場情況,分析原因、制定防范和整改措施(詳見附件3:異常信息及時評價表)。2.異常信息及時評價表必須建檔、分類管理。3.礦井“9、一通三防”和防突各大系統發生重大調整或變化,必須對該系統進行一次及時評價(詳見附件4:“一通三防”和防突各大系統調整后評價表)。(二)周期評價1.一通三防和防突系統周期評價礦井通風系統、安全監控系統、防滅火系統、綜合防塵系統、瓦斯抽采系統按季度進行周期評價;周期評價由總工程師牽頭組織,周期評價與質量標準化檢查、驗收同步進行;評價標準按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辦法(煤安監行管20131號)執行。凡扣分項目必須分析原因、制定防范和整改措施(詳見附件5:“一通三防”和防突系統周期評價表)。(三)采掘工作面防突評價1.防突采掘工作面分別執行周評價制度;2.由礦總工程師牽頭組織周評價(詳見附件610、:防突采掘工作面異常信息周評價表)。第九條 評價為安全可控的方可以組織恢復生產工作。第三章 考 核第十條 河南平頂山市能源化工公司“一通三防”異常信息分析評價制度的落實情況,納入礦井安全績效考核。第十一條 異常信息采集、匯報、處置不到位的給予相應處罰。(一)異常信息發現不及時的,對礦井罰款3000元,相關責任人罰款500元;(二)出現異常信息處置不到位、評價不認真的,對礦井罰款5000元,相關責任人罰款1000元;(三)對異常信息遲報、漏報、瞞報的,對礦井罰款10000元、對相關負責人罰款2000元。第四章 附 則第十二條 本制度與集團有關規定相抵觸時,按本制度執行。未盡事宜,按防治煤與瓦斯突11、出規定、煤礦安全規程、河南省“雙十條”執行。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本文印發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集團。原河南平頂山市能源化工公司瓦斯異常信息處置及防突預警管理暫行規定(2014)168號)和礦井通風系統、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瓦斯抽采系統、安全監測監控系統、防滅火(內因)系統、綜合防塵系統的安全評價及考核辦法(2010144號)同時廢止。附件:1.噴孔與煤炮分級劃分標準2.異常信息匯報表3.異常信息及時評價表4.一通三防和防突系統周期評價表5.一通三防和防突各大系統調整后評價表6.防突采掘工作面異常信息周評價表附件1噴孔與煤炮分級劃分標準一、噴孔(按輕重程度分為三級)(一)輕度噴孔:鉆進過程中間歇性噴孔12、,停鉆即停,有少量顆粒噴出,里探增幅0.2%以內。(二)中度噴孔:鉆進過程中連續噴孔,停鉆后持續12min,噴出顆粒直徑3mm,鉆屑明顯增多,拋出距離1-2m,里探增幅0.3%以內。(三)嚴重噴孔:停鉆后連續噴孔超過2min,且帶出大量鉆屑;拋出距離大于2m或伴有煤炮聲;里探增幅大于0.3%,外探增幅大于0.2%。符合上述任一條件,即判斷為嚴重噴孔。二、煤炮(按輕重程度分為三級)(一)輕度煤炮:聽到響聲,聲音較小,距離較遠且為單聲。(二)中度煤炮:聲音較大,間歇性明顯(時間間隔大于1min),有震感,有掉渣、揚塵現象。(三)嚴重煤炮:聲音巨響;響聲連續;震感明顯;伴有大量揚塵。符合上述任一條件13、,即判斷為嚴重煤炮。9時 間地 點異常信息內容異常信息原因針對性措施是否安全可控附件2 異常信息匯報表礦別: 年 月 日審核: 填報人:附件3異常信息及時評價表礦別:年 月 日 時 分發生時間發現地點異常信息內容原因分析針對性措施組織人評價結論 值班領導: 填報人: 填報部門: 聯系電話:附件4一通三防和防突系統周期評價表年第 季度礦別分項存在問題原因分析整改措施是否安全可控審核: 填報人:附件5一通三防和防突各大系統調整后評價表年 月 日礦別調整內容調整結果組織人整改措施評價結論 審核: 填報人: 附件6 防突采掘工作面異常信息周評價表 礦井: 工作面名稱: 評價日期:年 月 日序號評價項目14、評價標準上次評價本次評價變化比率(%)單項結果1異常現象打鉆過程中是否有夾鉆、頂鉆、噴孔、響煤炮等異?,F象(異常等級)。如有,是否采取針對性補充措施。無無安全可控42測試效檢效檢鉆孔是否按措施施工,施工過程中是否有異?,F象,結果是否超標。q(max)q(max)h2(max)h2(max)S(max)S(max)3瓦斯地質根據巷道和采面揭露、打鉆和物探分析,工作面前方是否有地質構造,煤層厚度、傾角是否有變化,如有,是否制定專項措施。煤厚煤厚傾角傾角4防突措施是否嚴格落實防突措施。5瓦斯情況本周工作面瓦斯濃度是否有異常。6支護情況采面支架初撐力是否符合要求,掘進工作面能否及時支護。7產量、進尺本周產量、進尺情況。8評價結論說明1.評價結論分為安全可控、持續改進二級。2.第1項至第6項全部合格,為安全可控。3存在以下情況之一者,均為需持續改進:當打鉆過程中有輕微噴孔、響煤炮等現象但效果檢驗指標不超標,其它項合格的;未嚴格落實防突措施的;煤層賦存狀況沒有進行探測分析或出現地質構造等未制定針對性措施的;打鉆過程中有中度以上噴孔、響煤炮等現象,未采取補充措施的;預測效果指標超標的;工作面瓦斯變化有異常的。4.對需持續改進的采掘工作面,必須按先停產、再治理的原則執行。總工程師應及時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分析研究,并制定完善補充措施。總工程師: 防突科負責人: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