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某煤礦安全風險辨識與分級管控工作制度1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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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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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礦安全風險辨識與分級管控工作制度二 零 一 七 年 十 月目 錄安全風險辨識與分級管控工作制度1一、編制目的1二、編制依據1三、術語定義2四、主題內容3五、適用范圍6六、管理職責7七、管理內容及要求8八、實施日期10九、解釋權屬10十、其他說明10*煤礦 安全風險辨識與分級管控工作制度一、編制目的為把生產過程中的安全風險控制在隱患形成之前、把隱患消滅在事故之前,推動安全管理的關口前移。對煤礦安全風險進行全面辨識,采用科學方法進行評估與分級,高度關注重大風險,采取工程、技術、管理措施有效管控風險,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實現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特制定*煤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制度2、。二、編制依據1、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實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構建雙重預防機制的意見(安委辦201611號);2、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煤安監行管2017 5號)(試行);3、四川省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指南的通知(川安辦201725號)。三、術語定義1.風險:發生危險事件或危害暴露的可能性,與隨之引發的人身傷害或健康損害的嚴重性的組合。2.風險點:通常指風險存在的部位,又稱危險源。3.重大安全風險:是指具有發生事故的極大可能性或發生事故后產生嚴重后果,或者二者的結合的風險。4.風險辨識:是識別組織或系統范圍內所有存在的風險并確定其特性的過程。5.風險評估:是對危險源導致的風3、險進行評估、對現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慮以及對風險是否可接受予以確定的過程。6.風險分級:采用科學方法對危險源所伴隨的風險進行定量或定性評價,對評價結果進行劃分等級。7.風險管控: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及運行情況等,確定不可接受的風險,制定并落實控制措施,將風險尤其是重大安全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企業在選擇風險控制措施時應考慮:可行性;安全性;可靠性;應包括:工程控制;行政管理控制;個體防護控制;應急救援控制。8.風險信息:是指包括危險源名稱、類型、存在位置、當前狀態以及伴隨風險大小、等級、所需管控措施等一系列信息的綜合。9.危險因素:是指能對人造成傷亡或身體健康導致疾病、對物能造成突發性破壞4、對環境能造成慢性破壞的因素。參照GB64411986企業傷亡事故分類,綜合考慮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誘導性原因、致害物、傷害方式等,將危險因素分為20類: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冒頂片幫、透水、爆破、火藥爆炸、瓦斯爆炸、鍋爐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其它傷害。10.危險源:是可能導致人員傷害和(或)健康損害、財產損失、作業環境破壞的根源、狀態或行為,或它們的組合。四、主題內容(一)、風險辨識和評估1、煤礦每年12月底進行一次重大安全風險年度辨識評估。2、新水平、新采(盤)區、新工作面設計前開展一次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3、生產系5、統、生產工藝、主要設施設備、重大災害因素等發生重大變化時開展一次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4、啟封火區、排放瓦斯及石門揭煤等高危作業實施前開展一次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5、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應用前、連續停工停產 1 個月以上的煤礦復工復產前開展一次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6、本礦發生死亡事故或涉險事故、出現重大事故隱患或所在省份發生重特大事故后開展一次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7、根據煤礦安全生產特點和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種類,本礦井按照四川省煤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指南的推薦采用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LEC)。8、技術部門應根據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繪制礦井安全風險四色分布圖,安全風險四色分布圖采用礦6、井采掘工程平面圖繪制,將各類別安全風險按相同等級用同一顏色(重大風險(D值320)、較大風險(D值160)、一般風險(D值70)、低風險(D值70),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表示)繪制,按安全風險點分布區域繪制在該圖上。9、煤礦企業應對全礦井安全風險程度進行評估,并上報屬地政府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備案。(二)、安全風險管控10、風險分級管控應根據風險級別對應礦井管理機構設置層級實施分級管控。1級(重大風險、紅色),由礦長組織實施管控;2級(較大風險、橙色),由分管副礦長(總工程師)組織實施管控,礦長督辦;3級(一般風險、黃色),由責任范圍內的科、隊組織實施管控,分管副職督辦;4級(低風險,藍色7、),由作業班組實施管控,主管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督辦。11、安全風險管控措施類型(1)工程控制;(2)行政管理控制;(3)個體防護控制;(4)應急救援控制。12、重大安全風險(1級)管控措施由礦長組織實施,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應有具體工作方案,有針對性管控措施,有人員、技術、資金保障。必須在劃定的重大安全風險區域設定符合規定的作業人數上限。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應上報屬地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備案。較大安全風險(2級)管控措施由分管副礦長(總工程師)組織實施,較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應有具體工作方案,有針對性管控措施,有人員、技術、資金保障;礦長負責全過程督辦。一般安全風險(3級)管控措施由責任科(8、室)、區(隊)組織實施,必須保證安全設施設備正常運行,措施有效,防護可靠;不違章指揮,崗位責任制必須落實。分管副職全過程督辦。低風險(4級)管控措施由作業班組實施,個人防護用品穿戴整齊,嚴格執行作業規程、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冒險蠻干。主管部門(科隊)主要負責人督辦。五、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礦井所有安全生產活動。六、管理職責1、安全風險年度辨識評估由礦長組織各分管負責人和相關業務科隊進行。2、本礦發生死亡事故或涉險事故、出現重大事故隱患或所在省份發生重特大事故后的針對性的專項辨識評估由礦長組織分管負責人和業務科室進行;3、新水平、新采(盤)區、新工作面設計前的專項辨識由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9、組織有關業務科室進行;4、排放瓦斯、石門揭煤作業實施前,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應用前由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業務科室進行;5、生產礦長組織相關業務科室對生產系統、生產工藝、重大災害因素等發生重大變化時,開展一次專項辨識;6、機電礦長組織相關業務科室對主要設施設備發生重大變化時,開展一次專項辨識; 7、安全礦長組織相關業務科室在礦井連續停工停產一個月以上復工復產前開展一次專項辨識;8、副總工程師配合主管領導參加相關業務科室對分管的業務的現場管理有變化時開展的專項辨識。七、管理內容及要求1、開展安全風險辨識與分級管控工作的基本原則和程序。(見7-1風險管控與隱患排查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基本程10、序流程圖);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管控工作流程分為準備、安全風險辨識、安全風險評估、制定并執行管控措施、月或旬檢查分析5個步驟。2、年度及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均應形成風險辨識評估報告。3、安全風險年度辨識評估范圍主要包含:煤礦水、火、瓦斯、煤塵、頂板及提升運輸系統等可能造成重特大事故危險源。專項評估范圍為:新水平、新采(盤)區、新工作面設計前;排放瓦斯、石門揭煤作業實施前,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應用前,礦井連續停工停產一個月以上復工復產前;生產系統、生產工藝、主要設施設備、重大災害因素等發生重大變化時;本礦發生死亡事故或涉險事故、出現重大事故隱患或所在省份發生重特大事故后及其相關系統受影響的范圍。八、實施日期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九、解釋權屬本制度由*煤礦安全生產部門負責解釋并監督施行。十、其他說明本制度屬于企業內部管理制度,條文若有與相關法規、規范、規程等相抵觸的,參照相關法規、規范、規程等的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