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開采公司礦井測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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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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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開采公司安全生產防治水礦井應急救援災害預防避險管理制度
1、XXXX集團煤業有限公司礦井測風管理制度礦井測風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礦井通風管理,保證礦井安全,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嚴格執行規程,對井內各供風地點、主要巷道測風站的風量、風速、重要氣體含量、氣溫等,每月應檢查三次。每次測定的結果應填入測風牌板、記錄本中。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風地點可根據實際需要進行隨時測風,要求測風時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測風實行旬報制。 第三條、按配風計劃要求,及時調整井內供風地點的風量、風速。隨時掌握供風情況,滿足規定要求,保證安全生產。 第四條、作業巷道、采面供風不足、或通風系統不合理影響到供風時,應及時請示煤礦安全生產技術科,采取措施立即處理,2、達到供風要求。 第五條、測風計算結果的記錄必須準確。現場牌板、記錄本、表“三對口”并準確無誤。每月的風量分配計劃、臨時調風決定都應及時報送礦總工、礦長審閱。沒有批準的風量分配計劃、臨時調風決定不得實施。第六條、測風員應妥善保管和愛護通風儀表儀器,沒經過定期校驗的儀器儀表不得繼續使用。礦井測風管理由總工、安全礦長負責。 礦井通風管理制度一、一般規定(一)礦主要領導和分管技術、生產、安全領導必須按瓦斯治理五十條及相關規定要求抓好通風技術方案制定、現場落實和監督管理;通風安全副總工程師和通風部門負責礦井通風具體業務的落實與監督管理。(二)堅持“先抽后采、以風定產、監測監控”的瓦斯治理原則開展通風管理3、工作。(三)認真落實“以風定產、以產配風”的通風管理原則,保證礦井有足夠的風量。(四)礦井、水平、采區、采掘工作面設計中應包括通風設計,新井、新采區、新工作面,在投產驗收的同時要對通風系統進行驗收,不合格不得投產。二、礦井通風技術規定(一)井下空氣成分必須符合下列要求:1.采掘工作面的進風流中,氧氣濃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0.5%。2.有害氣體的濃度不超過表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瓦斯、二氧化碳和氫氣的允許濃度按本規程的有關規定執行。(二)井巷中的風流速度應符合要求。 綜合機械化采煤工作面,在采取煤層注水和采煤機噴霧降塵等措施后,其最大風速可高于規定值,但不得超過5m/s。(三)進風井口4、以下的空氣溫度(干球溫度,下同)必須在2以上。生產礦井采掘工作面空氣溫度不得超過26,機電設備硐室的空氣溫度不得超過30;當空氣溫度超過時,必須縮短超溫地點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并給予高溫保健待遇。采掘工作面的空氣溫度超過30、機電設備硐室的空氣溫度超過34時,必須停止作業。(四)礦井需要的風量應按下列要求分別計算,并選取其中的最大值:1.礦井總需要風量的計算標準即按采煤、掘進、硐室及其它地點實際需要風量的總和計算:Q礦總=(Q采+Q掘+Q硐+Q其它)K礦通 m3/min式中:Q采采煤工作面實際需要風量的總和,m3/minQ掘掘進工作面實際需要風量的總和,m3/minQ硐硐室實際需要風量的總和,5、m3/minQ其它礦井除了采煤、掘進和硐室地點外的其它井巷需要進行通風的風量總和,m3/minK礦通風量備用系數,即K礦通=K瓦K備K漏K采外。這些系數的乘積介于1.72.1之間。2.礦井采煤實際需要風量的計算標準各個采煤工作面實際需要風量,應按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工作面的氣溫和風速等因素分別進行計算后,采取其中最大值。(1)礦井采煤工作面實際需要風量的總和,應按各個采煤工作面實際需要風量的總和計算:Q采總= m3/min式中:Q采I第i個采煤工作面實際需要的風量,m3/minQ采備I第i個備用采煤工作面實際需要的風量,m3/min(2)綜采工作面配風標準綜采工作面配風,按瓦斯涌出量計算標準6、:Q綜采i=100q瓦采iK采通i m3/min式中:Q綜采i綜采工作面實際需風量 m3/minq瓦采i綜采工作面絕對瓦斯涌出量,m3/min(由瓦斯等級鑒定或取樣分析得出,扣除瓦斯抽采量)K采通i回采工作面風量備用系數(包括瓦斯涌出不均衡和備用風量等系數)K=1.42.0(3)礦井采煤工作面按二氧化碳涌出量的計算,可參照按瓦斯涌出量計算的方法執行。(4)礦井采煤工作面按溫度配風標準Q采I=60V采iS采I m3/min式中:V采i第i個采煤工作面風速,m/sS采I第i個采煤工作面的平均斷面積,可按最大和最小控頂斷面積的平均值計算,m2采煤工作面按溫度配風,應有良好的勞動氣象條件,其溫度和風速7、應符合要求:(5)備用回采工作面配風標準備用回采工作面所需風量(Q備)為與其條件相似的回采工作面(Q采)所需風量的一半配風。即:Q備=1/2Q采 m3/min備用工作面的配風應保證其回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1%,否則可適當增加風量。(6)礦井采煤工作面按風速進行驗算標準按最低風速驗算,各個采煤工作面的最低風量(Q采I):Q采I15S采I m3/min式中:S采I第i個采煤工作面的平均斷面積,m2按最高風速驗算,各個采煤工作面的最高風量(Q采I):Q采I240S采I m3/min式中:S采I第i個采煤工作面的平均斷面積,m23.掘進工作面需要風量計算標準每個獨立通風的掘進工作面實際需要的風量,應按8、瓦斯或二氧化碳涌出量、炸藥用量、局部通風機實際吸風量、風速等規定要求分別進行計算,并必須采取其中最大值。(1)礦井掘進工作面實際需要風量的總和,應按各個掘進工作面實際需要風量的總和計算:Q掘總= m3/min式中:Q掘I第i個掘進工作面實際需要的風量,m3/min(2)煤巷、半煤巖巷(包括上山或沖風眼)掘進工作面配風,按瓦斯涌出量計算標準:Q掘I=100q瓦掘iK掘通i m3/min式中:Q掘I第i個掘進工作面實際需要的風量 m3/minq瓦掘i第i個掘進工作面的絕對瓦斯涌出量,m3/min(由瓦斯等級鑒定或取樣分析得出,扣除瓦斯抽采量)K掘通i第i個掘進工作面瓦斯涌出不均衡的風量系數(包括瓦9、斯涌出不均衡和備用風量等系數)K掘通i=1.52.0按二氧化碳涌出量的計算,可參照按瓦斯涌出量計算的方法執行。(3)全巖(包括全巖上、下山)掘進工作面風量計算標準:主要按掘進工作面能及時排出炮煙及其它有害氣體,并保證工作面及回風流無瓦斯積聚和工作地點有良好的氣候條件為原則。Q掘i=60V掘iS掘i m3/min式中:Q掘i第i個掘進工作面實際需風量 m3/minS掘i第i個掘進巷道的毛斷面 m2V掘i第i個掘進工作面最低允許風速 m/s(當S8m2,V0.5m/s、當S8m2,V0.4m/s)(4)按炸藥量計算掘進工作面實際需要的風量(Q掘i):Q掘i=25Ai m3/min式中:Ai第i個掘10、進工作面一次爆破的最大炸藥用量,Kg(5)按局部通風機的實際吸風量(Q掘i)計算掘進工作面實際需要的風量:巖巷掘進:Q掘i= Q局機iIi+600.15S m3/min煤巷掘進:Q掘i= Q局機iIi+600.25S m3/min式中:Q局機i第i個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的實際需要風量,m3/min是各個掘進工作面所需風量與風筒實際漏風量之和,需實測而定。Ii第i個掘進工作面同時通風的局部通風機臺數。安設局部通風機巷道中的風量,除了滿足局部通風機的吸風量外,還應保證局部通風機吸入口至掘進工作面回風巷口之間的風速巖巷不得低于0.15m/s、煤巷和半煤巷不小于0.25m/s,以防止局部通風機吸循環風11、和這段距離內風流停滯,造成瓦斯積聚。(6)礦井掘進工作面按風速進行驗算標準按最低風速驗算:各個巖巷掘進工作面的最低風量(Q巖掘I):Q巖掘I9S巖掘I m3/min式中:S巖掘I第i個巖巷掘進工作面的斷面積,m2各個煤巷或半煤巖巷掘進工作面的最低風量(Q煤掘I):Q煤掘I15S煤掘I m3/min式中:S煤掘I第i個煤巷掘進工作面的斷面積,m2按最高風速驗算:各個巖巷、煤巷或半煤巖巷掘進工作面的最高風量(Q掘I):Q掘I240S掘I m3/min式中:S掘I第i個掘進工作面的斷面積,m24.獨立通風硐室需要風量計算標準(1)各個獨立通風硐室的實際需要風量,應按礦井各個獨立通風硐室實際需要風量的12、總和(Q硐)計算。Q硐總= m3/min式中:Q硐i各個獨立通風硐室實際需要的風量,m3/min各個硐室的實際需要風量,應根據不同類型的硐室分別進行計算。(2)機電設備發熱量大的水泵房、空氣壓縮機房等機電硐室,實際需要的配風量(Q機電硐室i)可按機電設備運轉的發熱量計算,即:發熱量大的機電硐室實際需要的風量,可按機電設備運轉的發熱量計算,即:Q機電硐室i=3600W/1.21.000660t m3/min式中:W機電硐室中運轉的電動機總功率 Kw機電硐室的發熱系數。應根據實際考察的結果確定,水泵房也可取0.020.04,空氣壓縮機房也可取0.200.23t機電硐室進、回風中的氣溫差 1.2空氣13、密度, Kg/m31.0006空氣定壓比熱容, kJ/Kgk(3)井下爆破材料庫實際需要風量(Q爆破材料庫i)應按每小時4次換氣量計算:Q爆破材料庫i=0.07V m3/min式中:V包括聯絡巷道在內的爆炸材料庫的空間總體積m3(4)井下爆破材料庫也可按經驗值配風:大型爆炸材料庫為100150m3/min;中小型爆炸材料庫為60100 m3/min。(5)其它硐室配風量計算:充電硐室按其回風流中氫氣濃度小于0.5%計算,但不得小于100m3/min,或按經驗值配100200m3/min,其空氣溫度不超過30。礦井提升絞車硐室或變電硐室按經驗值配6080m3/min其空氣溫度不超過30。5.其它14、巷道需風量計算標準(1)井下其它巷道的配風標準,可根據絕對瓦斯涌出量和巷道允許最低風速計算配風,并使巷道空氣成分中的其他有害氣體濃度符合規程第100條的有關規定。Q其它= m3/min式中:Q其它第i個其它巷道的用風量,m3/min各個其它巷道的需要風量(Q其它i)應根據瓦斯涌出量和風速分別進行計算,采用其中最大值。(2)按瓦斯涌出量配風量計算:Q其它i=100q其它iK其它通i m3/min式中:q其它i第i個其它巷道的瓦斯絕對涌出量,m3/min(由瓦斯等級鑒定或取樣分析得出,扣除瓦斯抽采量)K其它通i第i個其它巷道的瓦斯涌出不均衡系數,一般可取K其它通i=1.21.3(3)其它巷道按風速15、不超過最低風速風量計算:Q其它i9S其它i m3/min式中:S其它i第i個其它井巷斷面積,m2(4)專用排瓦斯巷需要風量計算標準按瓦斯涌出量計算標準:Q排I=40q瓦排I m3/minq瓦排I專用排瓦斯巷絕對瓦斯涌出量,m3/min(計算區域瓦斯排放量得出)專用排瓦斯巷按風速進行驗算標準按最低風速驗算,各個專用排瓦斯巷的最低風量(Q排I):Q排I30S排I m3/min式中:S排I第i個專用排瓦斯巷的平均斷面積,m2(五)礦井每年必須核定礦井生產和通風能力,必須按實際供風量核定礦井產量,嚴禁超通風能力生產。(六)進、回風井之間和主要進、回風巷之間的每個聯絡巷中,必須砌筑永久性風墻;需要使用的16、聯絡巷,必須安設2道聯鎖的正向風門和2道反向風門。(七)礦井開拓新水平和準備新采區的回風,必須引入總回風巷或主要回風巷中。在未構成通風系統前,可將此種回風引入生產水平的進風中;但在有瓦斯噴出或有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險的礦井中,開拓新水平和準備新采區時,必須先在無瓦斯噴出或無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險的煤(巖)層中掘進巷道并構成通風系統,為構成通風系統的掘進巷道的回風,可以引入生產水平的進風中。上述2種回風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都不得超過0.5%,其他有害氣體濃度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并制訂安全措施,報公司總工程師審批。(八)生產水平和采區必須實行分區通風。準備采區,17、必須在采區構成通風系統后,方可開掘其他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須在采區構成完整的通風、排水系統后,方可回采。每個采區必須設置至少1條專用回風巷。采區進、回風巷必須貫穿整個采區,嚴禁一段為進風巷、一段為回風巷。(九)采、掘工作面應實行獨立通風。相鄰的兩個工作面,布置獨立通風有困難時,在制定措施經公司總工程師審批后,可采用串聯通風,但串聯通風的次數不得超過1次。構成獨立通風系統后,必須立即改為獨立通風。必須在進入被串聯工作面的風流中裝設甲烷斷電儀,且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都不得超過0.5%,其他有害氣體濃度都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開采有瓦斯噴出或有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險的煤層時,嚴禁任何2個18、工作面之間串聯通風。(十)采空區必須及時封閉。必須隨采煤工作面的推進逐個封閉通至采空區的連通巷道。采區開采結束后45天內,必須在所有與已采區相連通的巷道中設置防火墻,全部封閉采區。(十一)開采突出煤層時,工作面回風側不應設置風窗。(十二)新井投產前必須進行1次礦井通風阻力測定,以后每3年至少進行1次。礦井轉入新水平生產或改變一翼通風系統后,必須重新進行礦井通風阻力測定。(十三)礦井必須有完整的獨立通風系統。改變礦井局部通風系統時,必須編制通風設計及安全措施,報礦總工程師審批;改變全礦井、一個水平通風系統時,必須編制通風設計和安全措施,報公司總工程師審批。(十四)礦井必須建立礦井通風系統圖,必須19、標明風流方向、風量和通風設施的安裝地點。必須按季繪制通風系統圖,并按月補充修改。多煤層同時開采的礦井,必須繪制分層通風系統圖。礦井應繪制礦井通風系統立體示意圖和礦井通風網絡圖。(十五)主要通風機必須裝有反風設施,并能在10min內改變巷道中的風流方向;當風流方向改變后,主要通風機的供給風量不應小于正常供風量的40。每季度應至少檢查1次反風設施,有檢查記錄備查。每年應進行1次反風演習;礦井通風系統有較大變化時,應進行1次反風演習。(十六)礦井開拓或準備采區時,在設計中必須根據該處全風壓供風量和瓦斯涌出量編制通風設計。掘進巷道的通風方式、局部通風機和風筒的安裝和使用等應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十七20、)井下爆炸材料庫必須有獨立的通風系統,回風風流必須直接引入礦井的總回風巷或主要回風巷中。(十八)井下充電室必須有獨立的通風系統,回風風流應引入回風巷。井下充電室,在同一時間內,5t及其以下的電機車充電電池的數量不超過3組、5t以上的電機車充電電池的數量不超過1組時,可不采用獨立的風流通風,但必須在新鮮風流中。井下充電室風流中以及局部積聚處的氫氣濃度,不得超過0.5%。(十九)井下機電設備硐室應設在進風風流中。如果硐室深度不超過6m、入口寬度不小于1.5m而無瓦斯涌出,可采用擴散通風。井下個別機電設備硐室,可設在回風流中,但此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不得超過0.5%,并必須安裝甲烷斷電儀。采區變電所必21、須有獨立的通風系統。二、主要通風機的管理規定(一)主要通風機必須安裝在地面,回風井口必須封閉嚴密,其外部漏風率不得超過5%。(二)必須保證主要通風機連續運轉。(三)必須安裝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風機裝置,其中1套作備用,備用通風機必須能在10min內開動。(四)裝有主要通風機的出風井口應安裝防爆門,機電部門每6個月檢查維修1次防爆門,作好檢查記錄備查。(五)機電部門至少每月檢查1次主要通風機,作好檢查記錄備查。改變通風機轉數或葉片角度時,必須編制措施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必須檢測調整后的通風機性能。(六)新安裝的主要通風機投入使用前,必須進行1次通風機性能測定和試運轉工作,以后每5年至少進行1次性能22、測定。(七)通風機必須設置開停傳感器,監控通風機運行狀況。(八)通風機必須保證雙電源供電,單電源供電必須編制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報公司總工程師批準。(九)通風機司機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十)通風機司機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每小時檢查通風機運行狀況,包括負壓、風量、瓦斯濃度、電機溫度、軸承溫度、電流、電壓等參數,記錄在通風機運行記錄表備查。(十一)必須在機房醒目處懸掛通風機司機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操作流程圖、交接班制度、抽放泵站管理制度、防火制度、要害場所管理制度等,建立通風機運行記錄、通風機檢修記錄、通風機檢查記錄、領導上崗檢查記錄、外來人員登記薄等記錄。(十二)因檢修、停電或其他23、原因倒換主要通風機時,必須制定停風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十三)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時,各采掘工作面和防突工程施工等必須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工作人員先撤到主要運輸大巷中;并立即請示礦調度室,由值班礦長迅速決定全礦井是否停止生產、工作人員是否全部撤出。(十四)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期間,必須打開井口防爆門和有關風門,利用自然風壓通風。三、礦井測風制度(一)礦井按規定配備足夠的測風員,測風員必須經專業培訓并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二)按每旬進行1次全面測風。測風結果應記錄并寫在測風地點的記錄牌上。(三)對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風地點,應根據實際需要隨時測風。(四)應根據測風結果采取措施,進行風量調節。(五24、) 根據測風結果,建立礦井測風臺帳。(六)根據測風結果(月底測定值),每月更新通風系統圖。(七)按要求填報測風旬報和月報報通風部門和礦總工程師,上報公司通風部。四、通風安全檢測儀表(一)礦井必須有足夠數量的通風安全檢測儀表。(二)通風安全檢測儀表必須有“MA”標志、產品合格證、防爆標志等證件。(三)通風安全檢測儀表指定專人維修、保管,有維修室和發放室,建立有維修保養制度、檢測制度、保管制度和相關記錄,建立通風安全檢測儀表安全臺帳、通風儀器儀表管理牌板。(四)使用、維修人員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五)通風安全檢測儀表每周進行一次校驗,作好校驗記錄備查。(六)通風安全檢測儀表每年由國家25、授權的安全儀表計量檢驗單位進行檢驗。風表、光學瓦斯檢定器、催化原理瓦斯檢測儀器、報警儀、各種傳感器,半年檢定一次,皮托管、氣壓計每年強檢一次。建立通風安全檢測儀表強檢臺帳,編制按月送檢計劃,確保按期送檢。五、礦井測風站管理規定(一)在礦井主要進回風井筒、主要進回風巷道、采面進回風石門設置永久測風站,掘進面局扇安設點、掘進面回風流中設置臨時測風站。(二)測風站規格:1.長度不小于5m、成形規整的直巷段,前后10m無巷道分岔。2.永久測風站必須用水泥砂漿對巷道表面抹平拋光,刷白,劃上紅色界線。(三)掛上測風管理牌板,及時檢測、填寫牌板。牌板內容包括測風地點、檢測時間、檢測人、測定風速、測風站斷面、26、測定風量等。(四)測風站內和前后10m范圍內不準堆碼雜物、有積水,保持整潔干凈。六、巷道貫通(一)當貫通的兩工作面相距20m(綜合機械化掘進巷道在相距50m)前,地測部門將貫通通知書(含貫通點預測距離及巷道貫通跟蹤圖)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并向有關部門下達貫通通知書。(二)生產、通風技術管理部門接到貫通通知書后,由生產部門負責編制巷道貫通施工組織安全技術措施;由通風部門負責編制巷道貫通的通風系統調整措施。(三)巷道貫通施工組織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內容,必須包括防治瓦斯突出、瓦斯放炮管理、巷道施工及支護質量、防止冒頂和透水、對掘巷道施工方向、巷道貫通跟蹤管理等內容。(四)巷道貫通的通風系統調整措施的編27、制內容,必須包括通風系統調整組織措施、通風系統調整方案、貫通后通風量設計、控風設施的布置和質量要求、施工期安排、貫通后的風量控制和檢測、貫通后的安全技術措施,附巷道貫通區域的通風系統圖(圖上應分別標明巷道貫通前、后的風流方向、風量和瓦斯濃度)。(五)巷道貫通的施工組織安全技術措施和通風系統調風措施,必須堅持會審制度,經礦總工程師批準,所有參加貫通人員必須參加貫徹,簽字備查。(六)當貫通的兩工作面相距20m(綜合機械化掘進巷道在相距50m)時,只準從一個工作面向前貫通。對方工作面必須保持正常通風,停止一切工作,按規定檢查工作面及其回風風流中的瓦斯濃度,超限時必須立即處理。(七)巷道貫通采用放炮掘28、進時,每次裝藥前,班組長必須派人和瓦斯檢查員共同到對方工作面,檢查該工作面及其回風流的通風、瓦斯情況。只有在兩個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瓦斯濃度都在1%以下時,方可進行掘進工作裝藥放炮。(八)上山掘進工作面同上部平巷貫通前,上部平巷必須超過貫通位置,其超前距離不得小于5m。(九)在地質構造復雜帶進行貫通工作,還應采取處理破碎頂板防止高冒的安全技術措施。(十)與停止作業未停風的巷道貫通,必須按巷道貫通安全技術規定執行。在貫通施工前,必須嚴格檢查停止作業巷道中的通風、瓦斯、煤塵、積水、支架和頂板情況,如發現不符合貫通要求時,必須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否則不準貫通作業。(十一)與停作業已停風的巷道貫通,必須采29、取啟開密閉或排放瓦斯措施恢復該巷道通風,檢查恢復通風巷道的通風、瓦斯、煤塵、積水、支架和頂板情況,按貫通巷道要求采取措施處理,達到貫通巷道施工要求。(十二)按預測距離應該貫通而未貫通時,要立即停止掘進,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十三)巷道貫通全過程,礦應列為重點調度內容,必須有準確的跟蹤圖,每班在圖上填明進度;現場施工作業有跟蹤牌板,每班指派生產技術或安監人員跟班監督把關,嚴禁現場失控,確保安全貫通。(十四)貫通后,必須停止調風影響區內的一切作業。(十五)通風區應根據調風措施要求提前做好貫通時調整風流的準備工作。巷道貫通后,必須立即組織人員進行風流調整,實現全風壓通風,并檢查風速和瓦斯濃度,符合規30、程規定,通風系統穩定30分鐘后,方可恢復采區內工作。 七、盲巷管理(一)礦井單項工程、單位工程掘進開工前,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作業規程,嚴禁無計劃、無設計掘進巷道,不得無故留下盲巷。(二)凡因設計施工造成的盲巷和廢棄巷道,必須在24小時內用不燃性材料進行永久性封閉,并對盲巷和廢棄巷道內的軌、管、線實行“三斷”,嚴禁導電體傳入盲巷。(三)臨時停工的掘進工作面,不得停風;否則必須切斷電源,由當班瓦斯檢查員在距巷道口不超過2m的地方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進入停風區域。(四)停工停風的獨頭盲巷,不得進入盲巷深處進行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檢查工作;若因特殊情況(如檢查發火隱患等),需要進入停風盲巷深31、處進行檢查工作時,必須由救護隊佩機執行。(五)停工停風的獨頭盲巷,每班在柵欄內側1m處至少檢查一次瓦斯,并實行掛牌管理。當柵欄內側1m處瓦斯濃度達到2%或其他有害氣體濃度超過規定不能及時處理時,必須在24h內封閉完畢。(六)恢復已封閉的盲巷或采掘工作面接近封閉盲巷20m前,制定防止瓦斯突然涌出措施和瓦斯排放措施,報礦井總工程師批準。(七)盲巷安全管理。1.盲巷封閉的位置距離巷道口不得超過5m,柵欄距巷道口不得大于2m,柵欄規格不得大于200mm200mm2000mm,質量牢固可靠。2.盲巷管理必須懸掛瓦斯檢查牌板、通風設施管理牌板,按相關規定檢查。3.盲巷口必須懸掛禁止入內警示牌。4.對井下所有封閉或設置柵欄的盲巷,通風區必須及時填入通風系統圖,并統一編號,建立盲巷管理臺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