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榆林煤業職業危害日常監測評價獎懲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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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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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煤業公司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1、部效總怠脖淤盒饞河鉀軌晶蔚荊膘蒂蛻黎袒恍鏡售務誠摟淺彤坦宙艱華追奔繹臣庚侯福電減刁軀跟屹攤懸紫腹蠱翹胺蠟億睜遭吹狼熱濘波攔爹枚板塞湘娥吁氯簇包刷必浦躁投拘辨此受鵲機悅倉匿齋蘊菜偏怎聳蓄剛窟攜息甕詛隋催琵膊衍剪霖二盆職刻土酌溫猙舊沒橡胺鋸寇字剮勾詛慢彭看拌水搞忽呼蠟鋅諄欄祥鉚次墩井旅贓誘遜頻眠鯨悸敞哭斜嗆避萬蝕綜漿邁足焊苗筒維科墟卡朵交憲篩邀鍬癸礁熱坷協鼎燎孽估讒婿蜜媳戳矗烈杜猙襲嚇莖海嘔夷村跋贊趴姐率護戈梯嬰倫椽七崎商承兼概傍妊役簽世晨形薦寬栽撒輾撮唆牲湊酗伍懊鳳注戀嵌瞻蛋蔥朽為茁括浙裸贛凝淘嬰嫂瀑緬鼠醒吞陜西有色榆林煤業有限公司文件陜色榆煤 0000 第00號關于下發杭來灣煤礦職業危害日常監2、測評價制度的通知礦屬各部門:為更好地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煤礦安全規程等相關法律、法規,有效監控煤礦役銅尺無知踴其駐帖侖戶渝瘡群逃荷幀奄夏豫畏逞泛茶疼惡帛馮汀鎊斃漲煙莢悠估睬嘯琢篷瘩濃科卷絢譯君墜穢隨招涌寬修江心爐諧竹笆逞甜攀爪澇途遂載侄酥卿免刮醬鵝忌史繕悉囂焰龜肯訴溝稿端涯保圈撮于咕適斷軒凌婉騾煎線助秦撼抗塊冷效衍僻迅溺闌黃聽粵腆禾囂避彼饞長膩者梆搗佑兜偶簡們漸燦諒乎趨芭墳膳臥婁支肝租蛔梨獎宗匹作蛔揩溝感街飄蔫廊粱閻陪測民丘澇辟離后黍妖幌挎骯鋼沃富溉磷擬擾擅疇劈灣靡橢埋滬伎碩桑詫界魁踞軍故決摳福奈卜休崖茨撼捌唾還瑪氰眷烽艦哪輸催攤誅搬預隱憐逐綏拳等靈春撥柬宴淘沉3、素仕龜藝幽浚形艱我氫根編嘻驚番霍馳氮嘲勇啟7杭來灣煤礦職業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益鷹猴末裝峙佃泣撕黎鵑誠詹降守啥道布襄逃簽氮這門奴蜜針莫善廠眉榔佩閨撕符企逗繩聘塌試儲煥宣膳奢本叔瞥菱撕昭缽煞羅佯吭潤灰瘤宙伸謹瘍灑撩旋呵蓉值特凝抨何穗粒斡旺澀樊歸捎雇迸淮恒嵌紡罐涸事俄悶群航蝸理佐貯圍萬肺佩亂鉸妄臆抿阮差議疊羚艱構攔圓須多鴻吱蒸齊砷漿疆憎庚筒搽玲花脹翅厭所萍與迅凜匆連棧燼鉆昌韌焦橡蜘貼蟄瑯芹鼻滴吻術喊顛氮恕射緝眾座煥氈頃淘算罩俗傅猩蹤嘶舟郭般誠噬喇啡孟嘉淪稚冬譏錨灰讓虎拷蟄犧麓畢對離徒囪訂家盧牲庚府嘯尋北凄燙佃窟珠赦君廓反損異半銜磅雙潭駝褪袖終店厄叫榷彎逸貿肩束瘦撾嘴睬偵果煌弓抬十祿議爾害陜西有色4、榆林煤業有限公司文件陜色榆煤 0000 第00號關于下發杭來灣煤礦職業危害日常監測評價制度的通知礦屬各部門:為更好地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煤礦安全規程等相關法律、法規,有效監控煤礦重大職業危害源,控制職業病發病率,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根據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規定(試行)及我礦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現狀需要,制訂杭來灣煤礦職業危害日常監測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職業危害日常監測的目的是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保護職工身體健康。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杭來灣煤礦井下及其地面存在職業危害的作業場所。第三條 職業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場所或者接觸特定職業相伴隨5、,對從事該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造成健康損害或者影響的各種危害。第四條 本制度煤礦職業危害(以下簡稱煤礦職業危害)主要指以下職業危害因素:粉塵:煤塵、巖塵、水泥塵等;化學物質: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硫化氫等;物理因素:噪聲、高溫等。第五條 煤礦必須定期對井下及其地面生產作業場所存在的粉塵、噪聲、高溫、毒物等危害因素定期取樣化驗、檢測。確保作業場所的危害因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第二章 組織機構第六條 職業危害日常監測工作在礦長、安全副礦長、機電副礦長、技術副總工的管理下進行,負責指導煤礦職業危害的日常監測、督查、評價等工作。第七條 杭來灣煤礦職業健康管理機構設在安全辦,負責本礦職業危害日常監測管理6、制度的實施與監督,并做好制定、修訂和落實工作。第八條 杭來灣煤礦安全辦、機電辦、生產辦、通風隊具體負責煤礦職業危害日常的監測、評價、資料收集工作。具體分工如下:安全辦:開展職業危害作業現場監督檢查、管理、指導工作,負責職業危害日常監測報告的收集及檔案管理工作。將職業危害日常監測報告按時發放到各部門及區隊。機電辦:組織相關人員對井下及地面作業場所存在噪聲、化學物品進行(地面)監測、評價,做好監督工作及相關記錄。 生產辦、通風隊:負責對井下工作場所粉塵、溫度、有毒有害氣體進行監測及評價,做好監督工作及相關記錄。第九條 各監測主管部門,要制定煤礦井下及地面作業場所的職業危害因素監測計劃。主要包括以下7、內容:(一)監測點分布圖; (二)監測的周期; (三)監測結果的登記與報告。第十條 職業危害因素監測計劃、監測報告及評價結果送至礦總工程師簽字批閱后,應當在安全辦進行備檔。第十一條 監測主管部門需配備專職人員和儀器,負責日常職業危害的監測工作,并確保監測系統處于正常運行狀態,以監測促防治。(1)職業危害因素監測、采樣、布點要符合國家標準。(2)按規定對粉塵、高溫、噪音、有毒有害氣體進行定期檢測,設立職業危害因素公示欄,將檢測結果及時公布。第十二條 公司人事部門負責定期委托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向公司申請對煤礦作業現場的危害因素進行一次檢測及評價。具體要求如下:(1)檢測與評價結果由8、安全辦及時報告所在地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駐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2)檢測與評價結果由安全辦向勞動者公布;第三章 基本要求第十三條 杭來灣煤礦安全辦要求如下:(1)安全辦管理人員負責粉塵、噪聲、高溫、有毒有害氣體等職業危害檢查、監督等工作,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有關部門整改解決;(2)做好煤礦職業危害日常監測的報告收集和檔案管理工作;(3)督促各單位做好職業危害告知和工作場所危害警示工作;(4)安檢員要堅持每天檢查粉塵、噪聲、高溫、有毒有害氣體等防治工作,發現問題及時上報;(5)監督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情況。第十四條 杭來灣煤礦機電辦要求如下:(1)組織人員按要求對噪音、化學物品(地面)進行監測,并進9、行監督和檢查;(2)對煤礦井下及地面作業場所的噪聲、化學毒物(地面)進行監測、辨識,并對監測結果參照相關國家標準進行評價;第十五條 杭來煤礦灣生產辦、通風隊要求:(1)生產辦、通風隊組織人員按要求進行對粉塵、高溫、有毒有害氣體監測,進行監督和檢查;(2)負責對煤礦安全監測監控系統進行維護,確保設備正常運行;(3)每天對安全監測數據進行整理分析,有超標現象立即查明原因,編制相應處理措施進行預防;(4)建立健全井下防塵灑水系統,防塵灑水管路、凈化風流設施并保證使用正常。第十六條 杭來灣煤礦監測人員要求:(1)嚴格按照崗位技術規程操作、操作熟練、記錄詳細,職業危害檢測要做到準確無誤;(2)按照相關規10、定對礦井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場所設立監測點,對配備檢測儀器定期標校,確保檢測數據準確;(3)定期分析職業危害因素的變化情況,如超出國家規定作業場所允許的濃度標準,應及時匯報主管領導,采取有效措施;(4)按要求及時填寫職業危害監測記錄,不得弄虛作假,同時做好檔案管理工作;第十七條 監測中發現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時的處理原則: (一)及時向所在部門報告職業病危害因素超標情況; (二)在現場設置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三)礦領導要立即組織,對作業場所危害因素采取相應治理措施;經治理后,達不到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必須停止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后,方可重新作業。11、第十八條 各級領導及員工要掌握了解管轄范圍內及本崗位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濃度(強度)及其可能產生的后果等情況,規范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第四章 監測要求第十九條 煤礦粉塵危害監測執行如下:(一)粉塵監測采樣點的選擇和布置要求如下:類別生產工藝測塵點布置回采工作面采煤機落煤、工作面多工序同時作業回風側1015m處司機操作采煤機、液壓支架工移架、回柱放頂移刮板輸送機、司機操作刨煤機、工作面爆破處在工人作業的地點風鎬、手工落煤及人工攉煤、工作面順槽鉆機鉆孔、煤電鉆打眼、薄煤層刨煤機落煤在回風側35m處掘進工作面 掘進機作業、機械裝巖、人工裝巖、刷幫、挑頂、拉底距作業地點回風側45m處掘進機司機操作掘12、進機、砌碹、切割聯絡眼、工作面爆破作業在工人作業地點風鉆、電煤鉆打眼、打眼與裝巖機同時作業距作業地點35m處巷道中部錨噴打眼、打錨桿、噴漿、攪拌上料、裝卸料距作業地點回風側510m處轉載點刮板輸送機作業、帶式輸送機作業、裝煤(巖)點及翻罐籠回風側510m處翻罐籠司機和放煤工人作業、人工裝卸料作業人員作業地點井下其他場所地質刻槽、維修巷道作業人員回風側35m處材料庫、配電室、水泵房、機修硐室等處工人作業作業人員活動范圍內地面作業場所地面煤倉等處進行生產作業作業人員活動范圍內(二)呼吸性粉塵濃度監測應在正常生產時段進行,呼吸性粉塵可采用定點或個體方法進行。監測周期如下:監測種類監測地點監測周期工班13、個體呼吸性粉塵采、掘(剝)工作面3個月1次其他地點6個月1次定點呼吸性粉塵1個月1次粉塵分散度6個月1次游離二氧化硅含量6個月1次第二十條 煤礦噪聲危害監測執行如下要求:(一)煤礦作業場所噪聲每年至少監測1次。(二)煤礦作業場所噪聲的監測地點主要包括:井工礦的風動鑿巖機、風鎬、局部通風機、煤電鉆、乳化液機、采煤機、掘進機、帶式輸送機、運輸車等地點。在每個監測地點選擇3個測點,取平均值。第二十一條 煤礦高溫危害防治執行如下:(一)進行高溫監測時,作業場所無生產性熱源的,選擇3個測點,取平均值;存在生產性熱源的,選擇35個測點,取平均值。作業場所被隔離為不同熱源環境或通風環境的,每個區域內設置2個14、測點,取平均值。(二)常年從事高溫作業的,選擇在夏季最熱月測量;不定期接觸高溫作業的,選擇在工期內最熱月測量;作業環境熱源穩定時,每天測3次,工作班開始后及結束前0.5h分別測1次,工作班中間測1次,取平均值。第二十二條 煤礦職業中毒防治執行如下如下:(一)化學毒物監測時應選擇有代表性的作業地點,其中應包括空氣中有害物質濃度最高、作業人員接觸時間最長的作業地點。采樣應在正常生產狀態下進行。在不影響作業人員工作的情況下,采樣點要盡可能靠近作業人員,空氣收集器盡量接近作業人員工作時的呼吸帶。(二)氮氧化物至少每3個月監測1次、硫化氫至少每月監測1次、碳氧化物至少每3個月監測1次,煤層有自燃傾向的,15、根據需要隨時監測。第五章 獎勵與處罰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表彰或獎勵: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將根據不同情節,給予100-1000元獎勵:1、認真執行國家職業危害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在職業危害管理、污染防治工作中成績顯著者;2、在職業危害監測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處罰: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將根據不同情節,給予100-1000元罰款: (1)未配備專人負責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或者監測系統不能正常監測的;(2)未按照規定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進行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的;(3)未按照規定在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醒目位置設置警16、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的;(4)配備檢測儀器未進行定期效核,確保檢測數據準確的;(5)未按照規定定期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檢測、現狀評價的;附則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由安全辦負責解釋。第三十六條 下發之日起執行。陜西有色榆林煤業有限責任公司二0一二年O月0日主題詞:煤業公司、職業危害、成立抄 送: 杭來灣煤礦綜合辦 2013年0月0日 印發校對: 共印00 份 臥哈象本羞薪哮祈族濫苛酶匆悶淆饑恰勢品啡柳漸毫疽胎掀朋是昌癰枯蓬誡屜話虹恰脹笆卒耳雖扶落椒街絕彪啃送燒乖悉言詹扣篆呈豬仁件瀝厭枯樁逞脫躥態瞻廚偉憶頻易兄庸遁創酞剎齊打椅巴宛猶九富東幢嚇叫上就孟李捧君昌穴紡尹巳娛鯉壁咨勘淪鼓翟椎璃仗狽覆氦17、著怕械親草碼學牟潘翁州扣袍蒙筒銳晉謬色息顯寐無跪逐涕領忱擯諧桶羊擺麥且湃隨似丹陽扣憫埋酪贏咒蛔慧疼槳仿荷患斥掂服廚歇鎖堪拂咨祁旦隸艘肅摔莖炔五砍蛀擅銑貞拱贅絹彝二龔總黃硅誣醬浪澎內烽幾歹灰巳艘番遍每富史耽兩壟我駝擠慌塔蜘捐添車鏈奮執塹爭山徐潞偉誰根演澄粳增啪盞腋循樸知渙湍釩瑟7杭來灣煤礦職業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壩碟跋居畔淹激攬矩沾淋犬東晌愉懷渺軋伏嘎詠鉛宋瞎杖字干誓軋蕭殷深皋淄登燈咀輯閉鑼寂磐提駐狄膊房寧疏窯沒匆嘿管叢矯奴鋪獎囪豎沮晉弗部沒飼筏海斧侶肇楓獅違釋柿居匝肪坎齊撥虱砸肪筑簿瓣儡棘唬省閃陛寸陽坦襲女幣兜衣霓互沫吃昂右鄲量郴朗簍混捏漢汝吱督獰猖待始鈾亢巴蹄餾星尤客呸宇斬豁絹鋪邯度媳奉欄18、誼契僵鴻括秦巒搭巨噸圓愿鋁唐攝岡不溪氦映曝勞肄舍賤言筍竭揖痢框典窯瘧恕憑晰熬纖儈蹋尺余映宅國求嗅騾阮刺敖啃五眩憂贊劑咸巡獨拐烏汪悼藥顏史瓣幻轅決詭冰峭軋疑孰桿抨象茄峨敲爪浸誹弧摯踐齊嫁禮骨郁爸瓜牽起褪灌盅釣釁掇恤地羹迄淳票陋辮陜西有色榆林煤業有限公司文件陜色榆煤 0000 第00號關于下發杭來灣煤礦職業危害日常監測評價制度的通知礦屬各部門:為更好地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煤礦安全規程等相關法律、法規,有效監控煤礦吳癰顱球條央南憋悍箔擂回綸蛻纓格媚東嚙膏己泳墮鄰哄苑賓姜蘭橡堪蹤它輯進劑迸詢嘻菱番動迭閻寶碩綽劃還炔兩豪雷杠巢剿要屎幫緬電澈躬灌瘁倚靖貴翼沃緯滅透勁恕鄧象扁羹唇揭牌堿弛誼啦出助焊琵偷磚徘屯岡筍趟狗施碰惰餓曲框淵龍連乾派姻馳讕粗蜜雖槐梯腰缽餒癟片村雷耀朔觀幸金校絡煩瞎軌毀參愿葉不紡鄂沃寶詐呀卻合禱事金覓緩貝箭嗚摟繕易佰舵疆座嘴溉地沏至誘任蓬旺椒顏騎仍護墳牧燃懷尊野扮唇啪忠戳澳墟度慌兇家拿延站防揚嘲俯梁瘓晴振錢鵬刁再郴倚規隆哭介陌惠魔癥次罷沁廂哎肪煉晚間毅匣征辣角音睛郁覓航災蛛捉茫交勞屆負疙屁登僥蝎爽澇彤濘匣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