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公路建設有限公司抽水蓄能電站爆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1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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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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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爆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為了保障工程施工過程中工人生命財產的安全,促進工程施工的進度。防止爆破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規程,凡是進行爆破工作人員,都必須遵守本規章制度。1.管理制度與職責范圍1.1各種爆破作業必須使用符合國家標準或部頒標準的爆破器材;1.2在爆破工程中推廣應用爆破新技術、新工藝、新器材和儀表,必須經爆破作業的主管部門鑒定批準;1.3進行爆破工作的單位,必須設有爆破工作領導人、爆破工程技術人員、爆破班長,爆破員和爆破器材庫主任;1.4凡從事爆破工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并持有合格證;(爆破工作領導人、爆破工程技術人員應由經過爆破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的工程師、技術員或經驗豐富的爆2、破員擔任;爆破器材庫主任和爆破班長由爆破技術人員或經驗豐富的爆破員擔任)1.5爆破員應符合下列條件:1.5.1年滿十八周歲,從事過一年以上與爆破作業有關的工作;1.5.2工作認真負責;1.5.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1.5.4體檢合格;1.5.5按爆破員培訓大綱的要求,進行過培訓并考試合格。1.6爆破員從事新的爆破工作,必須經過專門訓練。1.7爆破工作領導人的職責:1.7.1主持制定爆破工程的全面工作計劃,并負責實施;1.7.2組織爆破業務,爆破安全的培訓工作和審查、考核爆破工作人員與爆破器材庫管理人員;1.7.3監督本單位爆破工作人員執行安全規章制度,組織領導安全檢查,確保工程質量;1.7.3、4組織領導重大爆破工程的設計、施工和總結工作;1.7.5主持制定重大或特殊爆破工程的安全操作細則及相應的管理條例;1.7.6參加本單位爆破事故的調查和處理。1.8爆破工程技術人員的職責:1.8.1負責爆破工程的設計和總結,指導施工,檢查質量;1.8.2制定爆破安全的技術措施,檢查實施情況;1.8.3負責制定盲炮處理的技術措施,進行盲炮處理的技術指導;1.8.4參加爆破事故的調查和處理。1.9爆破器材庫主任的職責:1.9.1負責器材庫管理細則;1.9.2及時上報質量可疑及過期的爆破器材;1.9.3組織或參加爆破器材的銷毀工作;1.9.4監督檢查庫區安全情況、消防設施和防雷裝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4、1.10爆破班長的職責:1.10.1領導爆破員進行爆破工作:1.10.2監督爆破員切實遵守爆破安全細則和爆破器材的保管、使用、搬運制度;1.10.3有權制止無“爆破員作業證”的人員進行爆破工作;1.10.4檢查爆破器材的現場使用情況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時退庫情況。1.11爆破員的職責:1.11.1保管所領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遺失或轉交他人,不準擅自銷毀和挪作他用;1.11.2按照爆破指令單和爆破設計規定進行爆破作業;1.11.3嚴格遵守本規程和安全操作細則;1.11.4爆破后檢查工作面,發現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應及時上報或處理;1.11.5爆破結束后,將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數及時交回爆破器材庫。2.爆5、破作業的基本規定2.1爆破作業地點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禁止爆破工作:2.1.1有冒頂或邊坡滑落危險;2.1.2支護規格與支護說明書的規定有較大出入或工作面支護損壞;2.1.3通道不安全或通道堵塞;2.1.4爆破參數或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2.1.5距工作面20m內風流中沼氣含量達到或超過1%,或有沼氣突出征兆;2.1.6工作面有涌水危險或炮眼溫度異常;2.1.7危及設備或建筑物安全,無有效防護措施;2.1.8危險區邊界上未設警戒;2.1.9光線不足或無照明;2.1.10未嚴格按本規程要求做好準備工作。2.2禁止進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業的人員穿化纖衣服;2.3裝藥工作必須遵守下列規定:2.3.6、1裝藥前應對峒室、藥壺和炮孔進行清理和驗收;2.3.2使用木質炮棍裝藥;2.3.3裝起爆藥包、起爆藥柱和硝化甘油炸藥時,嚴禁投擲或沖擊;2.3.4深孔裝藥出現堵塞時,在未裝入雷管起爆柱等敏感爆破器材前,應采用銅或木制長桿處理;2.3.5禁止煙火;2.3.6禁止用明火照明;2.4填塞工作必須遵守下列規定:2.4.1裝藥后必須保證填塞質量,峒室、深孔或淺眼爆破禁止使用無填塞爆破;2.4.2禁止使用石塊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2.4.3填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壞起爆線路;2.4.4禁止搗固直接接觸藥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沖擊起爆藥包;2.4.5禁止在深孔裝入起爆炸藥后直接用木楔填塞。2.5禁止拔出或硬拉7、起爆藥包或藥柱中的導火索、導爆索、導爆管或電雷管腳線;2.6炮響完后,露天爆破不少于5min,地下爆破不少于15min,才準爆破工作人員進入爆破作業地點;2.7嚴禁在殘眼上打孔;3.爆破警戒信號3.1爆破工作開始前,必須確定危險區的邊界,并設置明顯的標志;3.2地下爆破應在有關的通道上設置崗哨;回風巷應使用木板交叉釘封或設支架路障,并掛上“爆破危險區,不準入內”的標志;爆破結束,巷道經過充分通風后,方可拆除回風巷的木板及標志;3.3爆破前必須同時發出音響和視覺信號,使危險區內的人員都能清楚地聽到和看到;(應使全體職工和附近居民,事先知道警戒范圍、警戒標志和聲響信號的意義,以及發出信號的方法和時8、間)4.爆破后的安全檢查和處理4.1爆破后,爆破員必須按規定的等待時間進入爆破地點,檢查有無冒頂、危石、支護破壞和盲炮等現象;4.2爆破員如果發現冒頂、危石、支護破壞和盲炮等現象,應及時處理,未處理前應在現場設立危險警戒或標志;4.3只有確認爆破地點安全后,經當班爆破班長同意,方準人員進入爆破地點;4.4每次爆破后,爆破員應認真填寫爆破記錄;5.盲炮處理5.1處理盲炮必須遵守下列規定:5.1.1發現盲炮或懷疑有盲炮,應立即報告并及時處理,若不能及時處理,應在附近設明顯標志,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5.1.2難處理的盲炮,應請示爆破工作領導人,派有經驗的爆破員處理;5.1.3處理盲炮時,無關人員不9、準在場,應在危險區邊界設警戒,危險區內禁止進行其他作業;5.1.4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藥包;5.1.5電力起爆發生盲炮時,須立即切斷電源,及時將爆破網絡短路;5.1.6盲炮處理后,應仔細檢查爆堆,將殘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來,未判明爆堆有無殘留的爆破器材前,應采取預防措施;5.1.7每次處理盲炮必須由處理者填寫登記卡片。5.2處理淺眼爆破的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5.2.1經檢查確認炮孔的起爆線路完好時,可重新起爆;5.2.2打平行眼裝藥爆破;平行眼距盲炮孔口不得小于0.3m,對于淺眼藥壺法,平行眼距盲炮藥壺邊緣不得小于0.5m,為確定平行炮眼的方向允許從盲炮孔口起取出長度不超過20cm的填塞物;5.210、.3用木制、竹制或其他不發生火星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輕輕地將炮眼內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藥包誘爆;5.2.4在安全距離外用遠距離操縱的風水噴管吹出盲炮填塞物及炸藥,但必須采取措施,回收雷管;5.2.5盲炮應在當班處理,當班不能處理或未處理完畢,應將盲炮情況(盲炮數目、炮眼方向、裝藥數量和起爆藥包位置,處理方法和處理意見)在現場交接清楚,由下一班繼續處理。5.3處理深孔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5.3.1爆破網絡未受破壞,且最小抵抗線無變化者,可重新聯線起爆;最小抵抗線有變化者,應驗算安全距離,并加大警戒范圍后,在聯線起爆;5.3.2在距炮孔口不小于10倍炮孔直徑處另打平行孔裝藥起爆,爆破參數由爆破工11、作領導人確定;5.3.3所用炸藥為非抗水硝銨類炸藥,且孔壁完好者,可取出部分填塞物,向孔內灌水,使之失效,然后作進一步處理。5.4處理峒室爆破的盲炮可采取下列方法:5.4.1如能找出起爆網路的電線、導爆索或導爆管,經檢查正常,仍能起爆者,可重新測量最小抵抗線,重劃警戒范圍,聯線起爆;5.4.2沿豎井或平峒起爆或取出炸藥和起爆體。6.起爆器材加工6.1起爆管和信號管應在爆破器材庫區的專用房間加工,嚴禁在爆破器材存放間、住宅和爆破作業地點加工;6.2加工起爆管和信號管應在鋪有軟墊和凸緣的工作臺上操作,工作臺上應安裝帶有金屬框架厚度不小于8mm的有機玻璃防護板,以保護操作者的臉部和胸部,多工作臺同時12、加工時,相鄰工作臺的間距不小于1.5m;6.3應使用快刀切取導火索或導爆管,每盤導爆索或每卷導爆管的兩端應先切掉5cm;6.3.1切取導火索和導爆管時,每根導火索的一頭應切成垂直面,每根導爆管的兩端都切成垂直面,一端封口;6.3.2切割導火索或導爆管時,工作臺上禁止堆放雷管,切割前應認真檢查導火索和導爆管的質量,凡有過粗、過細、破皮和其他缺陷的部分,均應切除;6.4裝配起爆管和信號管前,必須逐個檢查雷管質量,凡管體壓扁、破損、銹蝕、加強帽歪斜者,嚴禁使用,雷管內有雜物,嚴禁用工具掏和嘴吹,只準用手指輕輕地彈出雜物,彈不出雜物的雷管,禁止使用;6.5應將導火索和導爆管有垂直面的一端輕輕插入雷管,13、不得旋轉摩擦,金屬殼雷管應采用安全緊口鉗緊口,紙殼雷管應采用膠布捆扎緊口或附加金屬箍圈后緊口;6.6加工好的起爆管與信號管應分開存放,信號管必須系上標記;6.7用于潮濕或有水工作面的起爆管和起爆藥包必須進行防潮、防水處理;6.8加工起爆藥包和起爆藥柱應在爆破作業面附近的安全地點進行,加工數量不應超過當班爆破作業需用量;6.9加工起爆藥秘時,應用木質或竹質錐子,在炸藥卷(包)中心扎一個雷管大小的孔,孔深應能將雷管全部插入,不得露出藥卷;6.10雷管插入藥卷后,應用細繩或電雷管的腳線將雷管固緊,加工起爆藥柱時,必須將雷管放在藥柱的預留孔內,禁止露在藥柱外面。7.安全條例7.1爆破施工“安全第一,預14、防為主”的方針執行;7.2施工現場根據實際情況,在主要的交通道路以及四周設立“禁止通行”、“施工重地”、“危險”等標志;7.3爆破作業,必須統一指揮,統一信號,劃定安全、警戒區,并明確安全警戒人員;7.4在爆破施工中需專門培訓或經考試合格人員,從事有關爆破工作;7.5爆破器材根據施工當日發生量申報業主,由業主炸藥庫領取運到施工現場;7.6施工現場不設置炸藥庫,儲存爆破器材,如因施工需要必須臨時存放時,會同保衛人員及安全部門協商限量儲存;7.7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行爆破器材的驗收,發放及統計制度;7.8爆破工在加工剪好的導火索,應每十根一把,順方向盤好,放在干燥處,嚴禁放在潮濕的地面上;7.9導火15、索與雷管連接時,必須在專用的施工場內加工;7.10在同一地點時,露天淺孔爆破不得與深孔爆破同時進行;7.11爆破材料使用前,爆破工人必須進行檢驗,凡不符合技術標準的爆破材料一律禁止使用;7.12爆破工作開始前,必須明確規定的安全警戒線,制定統一的爆破時間和信息,并在制定地點設安全哨,值勤人員應有紅色袖章、紅旗和口哨;7.13裝藥前,非爆破作業人員和機械設備均應撤離指定安全地點,撤離之前不得將爆破器材遷到工作面;7.14在無照明的夜間、中、大雨、濃露天、雷雨和五級風以上等惡劣天氣均不得進行露天爆破作業;7.15爆破警戒統一規定如下:7.15.1由施工隊安全員負責組織爆破的通知與警戒工作;7.1516、.2在村莊和公路設置紅色警戒旗,爆破前,由安全員進行爆破前的警戒;7.15.3爆破后,炮工應檢查所有裝藥孔是否全部起爆成功,如發現瞎炮,及時按照瞎炮處理的規定妥善處理,處理前,必須在其附近設警戒人員看守,并設明顯標志;7.15.4點炮人員事先必須選定安全掩蔽地點;7.15.5點炮之前開挖工班必須派人通知其他部位的作業人員準確的爆破時間;7.15.6點炮之前,通往爆破區域的主交通洞必須用警戒旗進行封閉;7.15.7點炮之前,能夠進入爆破區域的所有通道都必須用警戒旗進行封閉;7.15.8點炮之前開挖工班必須派人在一切可能進入爆區的通道上進行警戒,直到爆破結束;7.15.9爆破作業之前,必須通知相鄰17、施工部位的其它分包商的現場施工人員,待確認相鄰施工部位的其它分包商的現場施工人員已撤離到安全地點后方可點炮;7.15.10明挖松動爆破避炮的最小安全距離300m,并滿足設計安全距離的要求;7.15.11洞內在避炮洞避炮應距工作面不小于100m;7.15.12地下洞室鉆孔爆破與混凝土襯砌平行作業時,確保混凝土襯砌不遭破壞,一般不宜小于50m;7.15.13避炮人員不得停留于洞頂巖石裸露或噴混凝土結束后時間不足1小時的洞段及不安全地段;7.15.14相向掘進的兩個工作面,相距30m爆破時,雙方人員均須撤離工作面;相距15m時應采用單向鉆孔爆破貫通,豎井或斜井自上而下掘進距貫通面5m時,應采取自上而下貫通;7.15.15從開始警戒到響炮之前,除爆破警戒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在不同的洞室之間走動;7.15.16長隧洞相向掘進中,當距貫通面50m-60m時,宜采用小導洞貫通;7.15.17爆破施工過程中嚴,禁邊打孔、邊裝藥;7.15.18點燃導火索必須用專用導火索點火工具,禁止使用非點火專用工具;7.15.19爆破施工鉆孔中嚴禁打殘孔。吉林公路建設有限公司吉林敦化抽水蓄能電站場內道路項目經理部201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