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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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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市創投置業有限公司物管項目部行政獎懲制度為強化公司管理,嚴肅公司紀律,同時增強員工責任感,加強自我約束,做到獎懲分明,特制定本制度。一、適用范圍本獎懲制度適用于物管項目部全體員工(含項目經理、客服主管、工程主管)二、獎勵(一)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由部門主管(隊長/組長)提名評比季度“服務之星”。1、微笑服務,體現出物管項目部的效率、溫暖和主動,服務效果好;受到客戶經常表揚。2、工作勤奮認真,自覺奉獻,績效顯著。3、對提高管理水平有明顯貢獻;工作創新,使質量和水平有明顯提高。4、維護規章制度,敢于和不良傾向作斗爭。5、在技術和業務考核中獲得優秀成績。6、品德高尚,拾金不昧;伸張正義,見2、義勇為。7、發現事故苗頭及隱患,采取積極措施,避免事故發生。8、有其他明顯成績者。(二)凡符合下列情況者,將獲得公司如下獎勵。1、第一次獲季度“服務明星”稱號,公司內通報表揚;并給予50 元的獎勵。2、第二次獲季度“服務明星”稱號可獲得100 元的現金獎勵。3、第三次獲季度“服務明星”稱號可獲得150 元的現金獎勵。4、連續四次獲得“服務明星”稱號,可評比為年度優秀員工,獲得 500 元的現金獎勵,并記入本人檔案。(三)年度優秀員工評選標準1、熱愛本職工作,敬業精神好,集體觀念強,工作滿1 年以上。2、有高度責任心,工作熱情主動,任務完成出色,成績顯著。3、服務態度好,工作效率高。4、遵守規章3、制度,無違章、違紀現象。5、一年內連續四次以上獲得“服務明星”稱號。6、有合理化建議被采納,效果明顯。7、節能降耗取得明顯效果,控制成本成效顯著。8、積極宣傳企業形象、特色,擴大社會影響,獲得明顯的社會效益。三、處罰(一)行政處罰手段1、公司對違紀違規員工的行政處罰手段包括:警告、行政處分、降級、降職、免職、留用察看、解除勞動合同等。其中留用察看期限原則上為13 個月,留用察看期間按試用期待遇,期滿后根據被留用察看者表現再作出相應安排或處理決定(包括但不限于留任原崗位、調整崗位、降級、解除勞動合同等方式)。2、公司對違紀違規員工的處罰手段包括:扣發工資、降級。3、以上兩種手段可同時使用。4、為4、使員工盡量避免犯相同錯誤,對同一自然年度犯相同錯誤者,下一次扣發金額為上一次扣發金額的1.5 倍(如:若第1次扣發 20 元,則第2 次扣發 30 元,第 3 次扣發 45 元)。(二)行政處罰細則1、一般性違紀違規行為序號違規情形處罰標準處罰權1 遲到或早退一線員工扣發10 元,客服人員/工程人員扣發20 元,主管及秩序維護隊長扣發30 元,項目經理扣發50 元。一月內遲到或早退累計3 次以上,除進行扣發外,將給予書面警告。辦公室、物管項目部及時處理。2 上班時間在辦公區內不戴工作牌,或工作牌丟失一線員工扣發10 元,客服人員/工程人員扣發20 元,主管及秩序維護隊長扣發30 元,項目經理扣5、發50 元。辦公室、物管項目部及時處理。3 未按公司規定著裝;違反公司行為規范及制度規定一線員工扣發10 元,客服人員/工程人員扣發20 元,主管及秩序維護隊長扣發30 元,項目經理扣發50 元。一年內累計達5 次,屬嚴重違紀行為,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辦公室、物管項目部及時處理。4 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紙屑垃圾、高聲喧嘩等一線員工扣發10 元,客服人員/工程人員扣發20 元,主管及秩序維護隊長30 元,項目經理50 元。辦公室、物管項目部及時處理。5 公司級會議或培訓未按要求關閉手機一線員工扣發10 元,客服人員/工程人員扣發20 元,主管及秩序維護隊長扣發30 元,項目經理扣發50 元。辦6、公室及時處理6 違反公司計算機客服人員/工程人員扣發20 元,主管及秩序維護隊長辦公室、物管項目部使用和管理規定,但未造成后果扣發 30 元,項目經理扣發50 元。及時處理。7 在公司信息交流平臺上發布與工作無關的信息,干擾辦公秩序一線員工扣發10 元,客服人員/工程人員扣發20 元,主管及秩序維護隊長扣發30 元,項目經理扣發50 元。辦公室、物管項目部及時處理。8 上班時間帶有酒氣或醉意一線員工扣發50 元,客服人員/工程人員扣發50 元。主管及秩序維護隊長扣發100 元,項目經理扣發200元。辦公室、物管項目部及時處理。9 公司級會議或活動遲到,擅自缺席一線員工扣發10 元,客服人員/工7、程人員扣發20 元,主管及秩序維護隊長扣發30 元,項目經理扣發50 元。擅自缺席扣發100 元。辦公室及時處理。10 公司內部培訓遲到,打瞌睡,中途溜號、擅自缺席一線員工扣發20 元、客服人員/工程人員扣發30 元,主管及秩序維護隊長扣發50 元,項目經理扣發100元。擅自缺席扣發200 元。辦公室、物管項目部及時處理。12 參加公司重大公關活動時遲到、早退,擅自缺席遲到/早退:一線員工扣發30 元、客服人員/工程人員扣發 50 元,主管及秩序維護隊長扣發80 元,項目經理扣發 100 元。擅自缺席扣發200 元。辦公室及時處理。13 未按要求完成相關工作和計劃一線員工扣發30 元,客服人員8、/工程人員扣發50 元,主管及秩序維護隊長扣發80 元,項目經理扣發100元。辦公室及時處理。特別規定:一般性違紀違規行為一年內累計發生3 次將予以書面警告;一年內累計書面警告3 次屬嚴重違紀違規行為,除進行經濟處罰外,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2、中度違紀違規行為序號違規情形處罰標準處罰權1 委托他人打卡、代人打卡或涂改、故意損壞考勤卡一線員工扣發20 元,客服人員/工程人員扣發30 元。主管及秩序維護隊長扣發50 元,項目經理扣發 100 元。扣發違規當日工資,并給予書面警告。辦公室、物管項目部及時處理。解除勞動合同處罰須報總經理批準。2 曠工一線員工扣發30 元/天,客服人員/工程人員扣發 9、50 元/天。主管及秩序維護隊長扣發50 元/天,項目經理扣發100 元/天。并扣罰曠工期間的工資。一年內累計曠工3 天以上,為嚴重違紀行為,公司除執行上述處罰外,將有權解除勞動合同。辦公室及時處理,涉及項目經理、主管須上報上級領導,解除勞動合同處罰須報總經理批準。3 工作時間非因工作需要飲酒一線員工扣發50 元,客服人員/工程人員扣發100 元。主管及秩序維護隊長扣發200 元,項目經理扣發300 元。辦公室、物管項目部及時處理。4 違反公司計算機使用和管理規定,影響工作的正常開展一線工員工扣發20 元,客服人員/工程人員扣發 30 元。主管及秩序維護隊長扣發50 元,項目經理扣發100 元10、。辦公室、物管項目部及時處理。5 拒不執行公司制度、規定、要求、決定一線員工扣發50 元,客服人員/工程人員扣發100 元。主管及秩序維護隊長扣發200 元,項目經理扣發300 元。情節嚴重者加倍處罰,并予以書面警告或降級、降職。辦公室、物管項目部及時處理,如涉及扣發以外處罰手段報總經理批準。6 在公司管理服務區域內亂涂亂畫視情節扣發處以50-200 元扣發。辦公室及時處理。7 故意損毀公物除照價賠償外,扣發100 元。一年內損毀公物 2 次以上屬嚴重違紀行為,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辦公室、物管項目部及時處理。8 工作馬虎,導致工作失誤或造成經濟損失視情節輕重處以100元扣發,并予以書面警告;11、對情形特別嚴重造成公司經濟損失者,除賠償損失外,予以降級、降職、留用察看處罰。辦公室、物管項目部及時處理,如涉及扣發以外處罰手段報總經理批準。9 對客戶、業主不禮貌,語言粗俗,態度惡劣視情節輕重給予50-100 元扣發。辦公室、物管項目部及時處理。10 未按崗位職責、部門分工、工作計劃、方案、承諾事項或上級指令推進工作,造成工作延誤或進度滯后視情節輕重處以50-100 元扣發;情節嚴重者予以通報、書面警告、降級、降職。辦公室、品質管理部、物 管 項 目 部 及 時 處理,如涉及扣發以外處罰手段報總經理批準。11 工 作 時 間 聚 眾 打 牌(非賭博性質)、或聚一線員工扣發50 元,客服人員/12、工程人員扣發100 元。主管及秩序維護隊長扣發200 元,項辦公室、物管項目部及時處理,如涉及扣眾玩樂目經理扣發300 元。情節嚴重者加倍處罰,并予以書面警告或降級、降職。發以外處罰手段報總經理批準。12 采用欺瞞、謊報、串謀等方法隱瞞工作失誤視造成后果輕重處以50-200元扣發。情節嚴重者予以書面警告、降級、降職、免職、留用察看的處罰。辦公室報總經理批準后處理。13 未按工作流程、程序、標準、工作要求、規章制度、規定開展工作視造成后果輕重處以50-200元扣發,情節嚴重者予以通報、書面警告、降級、降職等行政處罰。辦公室、物管項目部及時處理,如涉及扣發以外的處罰手段報總經理批準后處理。14 在13、員工間散布流言蜚語,影響同事團結和工作良好氛圍,有意見不通過正常渠道反映者視情節輕重處以50-200 元扣發,對情形特別嚴重在公司造成較大負面影響者,或 1 年內犯2 次以上本項錯誤者,可以直接解除勞動合同。辦公室、物管項目部及時處理,如涉及扣發以外處罰手段報總經理批準。15 客戶有效投訴視情節輕重處以50-200 元扣發,對情節嚴重造成引起媒體報道等影響公司聲譽的后果者,或給公司造成3000 元以上經濟損失者,可以直接解除勞動合同。辦公室、管理部及時處理,如涉及扣發以外的處罰手段報董事長批準后處理16 重大事項未按規定報告視情節輕重處以100-300 元扣發;對故意隱瞞不報,或因未按規定報告14、耽誤了事件的處理進度,給公司造成3000 元以上經濟損失者、或引起媒體報道等影響公司聲譽的后果者,可以辦公室及時處理,如涉及扣發以外的處罰手段報董事長批準后處理。直接解除勞動合同。17 有意包庇他人違規行為視情節輕重處以100-300 元扣發;對情形嚴重造成公司經濟損失者予以降級、降職;對因其包庇行為給公司造成3000元以上經濟損失者、或引起媒體報道等影響公司聲譽的后果者,可以直接解除勞動合同。辦公室報董事長批準處理。18 違反公司的管理規定或工作規范、標準,造成人員安全責任事故層層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于經濟損失小于500 元之情況,由直接責任人承擔全部損失;經濟損失500-1000元,由直接15、責任人承擔1000 元損失外,不足部分和其直接上級按5:5 的比例承擔相應損失;經濟損失2000 元以上,由直接責任人承擔1000 元、直接上級承擔 1000 元損失外,不足部分由直接責任人、其直屬上級和部門第一負責人按3:3:4 的比例承擔相應損失。還將同時扣罰相關責任人相應的績效獎金。情形嚴重者的給予通報、降級、降職等行政處罰。辦公室報董事長批準處理。19 未按工作流程和管理規定開展工作造成設施設備的安全隱患;發生責任事故;嚴重部門主管為第一責任人。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員處以100-200 元扣發,并扣罰月度績效獎金;除按前述規定對直接責任人進行處罰外,還將對分管責任人處以扣發金額1-216、 倍的辦公室報董事長批準后以通報形式處理。影響物業服務質量;給公司造成嚴重負面影響(媒體負面報道、業主集體上訪等)扣發,扣發最高額度不超過1000 元。對于情節嚴重者還將給予通報、降級、降職等行政處罰。項目經理連帶扣發工資500 元。20 在管理服務的項目內發生秩序維護安全責任事故秩序維護隊長為第一責任人。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員處以100-300 元扣發,并扣罰月度績效獎金;對于情節嚴重者還將給予通報、降級、降職等行政處罰。項目經理連帶扣發500元。辦公室報董事長批準后以通報形式處理。特別規定:中度違紀違規行為(除具體處罰標準已有明確規定的),一年內累計發生3次則屬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公司除進17、行經濟處罰外,有權解除勞動合同。3、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序號違規情形處罰標準處罰權1 在員工間散布流言蜚語,影響同事團結和工作良好氛圍,有意見不通過正常渠道反映,情節嚴重在公司造成較大負面影響,或同一員工一年內犯 2 次此類錯誤屬嚴重違紀行為,直接解除勞動合同報董事長批準。2 有意包庇他人違規行為,并屬嚴重違紀行為,直接解除勞動合同報董事長批準。由此給公司造成3000 元以上經濟損失、或造成引起媒體報道等影響公司聲譽的后果3 采用欺瞞、謊報、串謀等方法隱瞞工作失誤或其他錯誤的行為屬嚴重違紀行為,直接解除勞動合同報董事長批準。4 同一員工一年內犯2 次以上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相同錯誤屬嚴重違紀行為,18、直接解除勞動合同報董事長批準。5 偷竊公司或客戶、業主財物屬嚴重違紀行為,直接解除勞動合同報董事長批準。6 組織及煽動怠工、罷工,聚眾鬧事屬嚴重違紀行為,直接解除勞動合同報董事長批準。7 工作時間酗酒、賭博、打架等惡劣行為屬嚴重違紀行為,直接解除勞動合同報董事長批準。8 未經許可,擅自在外兼職,或參加有損公司利益的相關活動屬嚴重違紀行為,直接解除勞動合同報董事長批準。9 利用職權、工作之便損公肥私,在對外交往中違反公司制度規定收受回扣、禮金或禮品;以及其它違反公司財彌補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直接解除勞動合同報董事長批準。經紀律的行為10 接受任何形式的賄賂或為謀私利向他人行賄屬嚴重違紀行為,直接解19、除勞動合同報董事長批準。11 對客戶不禮貌,態度惡劣,與其發生激烈爭吵、斗毆,并造成引起媒體報道等影響公司聲譽的后果,或同一員工一年內犯2 次此類錯誤屬嚴重違紀行為,直接解除勞動合同報董事長批準。12 泄露公司秘密并給公司的權益或利益造成了損害,或故意泄露公司秘密視情節及后果輕重處以100-2000元扣發工資,并警告處分;若屬故意行為,為嚴重違紀行為,將解除勞動合同。辦公室及時處理,如涉及扣發以外處罰手段報董事長批準。13 嚴重違反公司財經制度,如截留公司收入,弄虛作假侵吞公司財產,私設“小金庫”等行為;私吞公司票款行為;私自挪用或貪污、私吞業主交納的各項費用等行為;虛假報銷,謀取私利等行為屬20、嚴重違紀行為,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外,公司有權予以解除勞動合同。報董事長批準。特別規定:作為對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罰,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外,公司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三)工作嚴重失職行為1、以下屬于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情形:(1)因工作失誤,一年內累計給公司造成3000 元以上的經濟損失。(2)因工作過失引起客戶投訴,并造成引起媒體報道等影響公司聲譽的后果。(3)因工作不力或管理不善而發生安全事故,給公司造成了3000 元以上經濟損失,或造成引起媒體報道等影響公司聲譽的后果。(4)重大事項未按公司規定報告,給公司造成 3000 元以上經濟損失、或造成引起媒體報道等影響公司聲譽的后果。21、(5)因個人主觀原因一年內兩次被降級或降職。(6)其他嚴重失職行為。2、員工出現嚴重失職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情形,公司有權直接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四)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的情形1、以下屬于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的情形:(1)員工、管理人員在月度績效考評中連續2次以上為“不合格”。(2)員工在原崗位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在月度績效考評中連續2次以上為“不合格”。2、滿足以上情形其中任何一條,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五)申訴受處罰人對處罰結果不服者,可向公司辦公室、公司領導進行申訴,公司董事長擁有最終處理決定權。四、獎罰實施方法員工各類獎罰由實施人填寫獎勵通知單 或處罰通知單,通知單一式兩份,經當事人和部門負責人簽名確認后上交至辦公室,辦公室核實后,并將獎勵或處罰結果存入員工個人檔案。五、其他(一)物管項目部全體員工均有權反映和舉報各種違規、過失行為和現象,有權監督本辦法細則的執行。(二)以上未盡事宜參照相關制度、法律法規,若與有關制度相抵觸的,按從重的原則處罰,辦法由辦公室作最終解釋。(三)本辦法由2013 年10月1日正式執行。成都市創投置業有限公司2013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