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廠電測儀表監督制度實施細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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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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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測儀表監督制度實施細則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貫徹水利電力部計量管理工作規定、電測儀表監督條例及計量方面的有關法規、文件,特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規定了電測儀表監督的任務,監督范圍、職責分工,監督內容和要求等。第三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于我廠電測儀表監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電測儀表監督的任務第四條 通過對點側翼標及控制裝置進行正確的系統的安裝與調試及周期定檢,維護保養,使之能完好、準確、可靠運行。第三章 電測儀表監督范圍第五條 互感器、變送器、測量線路、電測儀表及附屬設備。全廠各分廠和實驗室下列所有電測量儀表儀器:1、0.5級及以下各種攜帶型儀表。2、0.1級及以下各種攜帶型直流儀器。32、全部在運行的開關板式儀表。4、工頻數字式儀表。5、0.2級及以下各種測量用互感器。6、技術考核電度表。7、發電機和廠用電的電能綜合計量。8、有關的測試設備和實驗裝置。第四章 電測儀表監督職責分工第六條 總工程師的職責總工程師是我廠電測儀表監督工作的領導,其主要職責是:1、掌握本單位電測儀表專業的實驗設備、標準儀表儀器,在運行的電測儀表的技術狀況和工作狀況。2、審批電測量儀表專業的人員配備,培訓及考核工作計劃,并督促檢查落實及實施。3、根據國家有關法令、制度和規程,指定本單位的事實措施和規章制度。4、審批電測量專業的工作標準、實驗設備、技術改造、儀表一起更新等計劃。5、審查電測量儀表監督工作的3、年度計劃和總結,提出對專業人員的獎懲意見。第七條 電測量儀表監督負責人職責生技科是全廠電測儀表監督工作的主管單位,負責電測儀表監督的指導、管理、檢查、統計分析和考核工作。電測儀表技術監督專責人職責是:1、熟知電測量儀表監督工作條理的規定,并認真貫徹執行。2、掌握電測儀表專業的實驗設備,標準儀表儀器,在運行儀表的技術性能和狀況,積極向領導反映和解決監督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3、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和本單位實際情況制訂實施電測量儀表監督工作條例的措施,作好技術管理工作。4、編制年度工作計劃,作好年度工作總結,提出對電測量儀表專業人員獎勵建議。5、組織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技術學習和工藝訓練,開展技術革新4、活動,不斷提高其技術水平和工藝水平。6、電測量儀表技術監督負責人,必須負責電能綜合計量工作。第八條 電器儀表班職責在總工程師領導下,在電測量儀表監督專責人指導下,負責全廠所有電測量儀表儀器的監督工作,其職責范圍:1、貫徹執行上級頒發的有關法令、條理和規程制度,并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的鑒定、修調、測試、事故分析、技術管理等規程制度及監督工作制度。2、建立健全本單位、相應的工作標準,并定期送上級監督機構檢定。3、對監督范圍內的儀表、負責定期檢定維護修理,保證其準確、可靠、靈敏,并負責檢查監督。4、結合電測量儀表專業方面的技術關鍵問題,開展群眾性的技術革新活動和測試工作。5、及時查明并處理5、運行中發生的異常現象,并做好記錄。6、組織專業人員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技術水平和工藝水平,并經常向有關人員講解正確使用和維護電測量儀表儀器的基本知識。第五章 電測儀表監督內容與要求第九條 電測儀表的選型、訂購、執行計量器具流轉、降級、報廢制度。第十條 電測儀表檢定工作執行計量器具檢定規定。第十一條 電測儀表檢定周期執行國家計量局和水電部頒發的檢定規程。對上級沒有頒發規程的儀表執行自行編寫的規程。確定檢定周期的原則是,周檢一次合格率在90-95%之間,周檢合格率是指計量器具到周期后不經修理(可清洗和調零點),而檢定得出的合格率,即一次周檢合格率=一次檢定合格數/到周期檢定數。歷次檢定中超差較多的6、儀表(雖然符合國家檢定規程規定周期),應縮短其檢定周期。第十二條 電測儀表的月檢定計劃,應按附錄A儀表檢定周期進行編制,并認真貫徹執行,不得超期,超期視為失準,不得使用。第十三條 檢定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檢定證,檢定過程中必須執行國家檢定規程。第十四條 分場應每季向生技科報一次儀表完好率、檢定合格率、抽檢合格率。儀表檢定率=實際堅定儀表數/計劃檢定*100%儀表檢定合格率=一次檢定合格儀表數/到周期應檢儀表數*100%儀表抽檢合格率=抽檢儀表合格數/抽檢儀表數*100%第十五條 生技科檢查各單位各率完成情況,并統計上報省電力公司電力試驗所。各單位應編制儀表定期維護計劃,并嚴格執行,作好記錄。各單7、位應由專人經常巡視設備,及時處理缺陷,作好記錄。第十六條 維護工作要做到:1、儀表內外清潔,無污垢,無灰塵。2、儀表不得缺少零件。3、儀表外接線正確,接線有標志,字跡清晰,接線要符合圖紙。4、記錄儀表的記錄曲線要清晰、連續、不斷線,表指不走歪。記錄紙要正確寫明日期和測量對象,每日超時裝表紙,時差不超過15分鐘。第十七條 儀表時傳按“量值傳遞系統圖”執行。第十八條 電測標準室要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并認真貫徹執行。第十九條 各單位編制年度和月份標準計量器具及在用計量器具檢定計劃,須經生技科審核,簽字生效。第二十條 企業最高標準計量器具要向上級計量部門申請考核認證,考核合格后方允許使用。第二十一條 8、屬強制檢定范圍的計量器具,按廠強制檢定計量器具明細目錄規定,各單位向生技科報清冊,由生技科向上級計量部門申請,簽定強檢協議書,各單位按時送檢。對上級向廠授權的強檢的計量器具,被授權單位要安排強檢計劃,執行強檢任務。第二十二條 儀表及其系統正常正常投入運行后,不得隨意停用,儀表短時間停用,經分場領導同意;長時間停用,須經廠有關領導。儀表及系統的改進,按“設備變更管理辦法”執行。第二十三條 儀表報廢,執行“計量儀器流轉、降級、報廢制度”。第二十四條 增加(削減)標準及在用計量器具,由主辦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生技科審核,交有關領導批準方可立項。第二十五條 工程項目需要安裝儀表時,由工程主辦單位提出書9、面申請,經生技科審核,交有關領導批準。由儀表管轄分場提出工程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交生技科審核,主管領導批準,由儀表管轄分場負責施工。第二十六條 電工測量儀表用互感器的倍率變化時,分場及時用書面通知生技科計量組,經認證后交統計員修改原始數據。第六章 附則第二十七條 本細則由生技科負責解釋。第二十八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附錄A一、電測量指示儀表(1)控制盤和配電儀表,與該儀表所連接的主要設備大修日期一致。(2)主要設備,主要線路的儀表,一年。(3)其他盤儀表,四年。(4)可攜式儀表(包括臺表),一年。(5)常用的可攜式儀表(包括臺表),半年;經兩次以上檢驗,證明質量好的儀表,可以延期一倍,此10、條包括第(4)條(6)萬用表,鉗型表,四年。(7)歐姆表和接地電阻測定器,二年。(8)用于高壓回路使用的鉗形表和作吸收比用的歐姆表,一年。二、電度表的檢驗周期,執行水電部頒發規程。(1)類電度表,每3個月至少現場檢查一次,每2-3年輪換一次。(2)類電度表,每6個月至少現場檢查一次,每2-3年輪換一次。(3)類電度表,每年至少現場檢查一次,每2-3年輪換一次。(4)類電度表,三相電度表第2-3年輪換一次,單相奠都表每3年輪換一次。(5)、類電能計量裝置的電流互感器,電壓互感器現場檢驗5年一次。(6)用于量值傳遞的攜帶型精密電度表(指標準電度表):供現場檢驗用的,3-4個月檢驗一次。經常使用的,六個月檢驗一次;其他用途的,一年檢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