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科技生產公司廠服廠牌工鞋領用制度(1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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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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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科技生產公司員工考核薪酬日常人事管理制度匯編手冊資料合集
1、光翔電子發展(深圳)有限公司 廠服、工作證、工鞋領用辦法一: 本公司職工于上班時間內均應穿著公司規定之廠服、工鞋,配掛工作證,但因工作性質特殊時經總經理特別核準者不在此限二: 穿戴規定如下:1 廠 服:應隨時清洗保持干凈,鈕扣必須扣整齊,不得坦胸敝露2 工作證:凡在工廠內,應佩戴于廠服左邊口袋上3 工 鞋:(1)除公司配發之工鞋外,其它私人鞋子一律不準穿入規定之車間內(2)公司配發之工鞋,不得穿出規定現場外三: 穿戴發放規定如下:1 新進員工于正式彔用上班后向廠務單位領取夏季廠服每人二件。冬季廠服則于冬季時,由廠務單位發給二件。遇冬季入廠時,于正式上班時發給)2 廠 服:夏季廠服每人二件, 并2、扣成本費15元/件,冬季廠服每人二件, 并扣成本費30元/件.3 保安服:夏季廠服每人二套, 并扣成本費90元/套,冬季廠服每人二套, 并扣成本費140元/.套(1)保安人員離職時退還保安服成本費用,若損壞或丟失服裝,則恕不退還 (2)保安人員在下班時不可穿保安服裝與戴保安帽外出 (3)保安之財產均由保安(含)隊長保管,(并扣保管費每人30元,離職時清點無損壞或丟失后退還)3 工 鞋:統一發放工鞋每人一雙,并扣成本費10元4 工作證:統一發放工作證每人一個,并扣成本費10元 四: 丟失與補發規定如下:1 員工之廠服遺失時,向廠務申請補發,并扣成本費夏季15元/件,冬季3 0元/件,另填寫遺失報3、告2 保安之廠服遺失時,向廠務申請補發,并扣成本費夏季90元/套,冬季140元/套,另填寫遺失報告3 遺失或損壞工作證,向廠務申請補發.并扣工本費10元,另填寫遺失報告4 遺失或損壞工 鞋,向廠務申請補發.并扣成本費10元,另填寫遺失報告五: 回收上交規定如下:1 廠 服:離職時將廠服洗凈交還保安,保安統一交倉庫,.未交者均從薪資中按夏、冬季成本費扣除2 保安服:離職時將保安服洗凈交還保安,保安統一交倉庫.,未交者均從薪資中按夏、冬季成本費扣除3 工 鞋:離職時將廠服洗凈后交還保安,并由保安人員統一交倉庫.,未交者均從薪資中按成本費扣除4 工作證:離職時交還保安,并由保安人員統一交倉庫.,未交者均從薪資中按成本費扣除六: 未按規定穿戴或服裝不整者,即罰款10元。并將公司發給之廠服、保安服、工作證、工鞋妥善保管 本辦法自公布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