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電氣有限公司銷售經理員工管理制度10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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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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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銷售經理規章制度【篇一:銷售人員規章制度】銷售人員規章制度一、日常制度1、每日8:30-8:50為銷售人員做早課時間(早課內容按培訓計劃內容進行),出訪前將日程安排向主管匯報,9:00前須離開公司(除做方案及客戶參觀展廳外)。注:凡留在公司的銷售人員,9:0016:00期間,不得高聲談論于工作無關的閑事。2、每日16:30從客戶處返回公司,認真逐項填寫“銷售人員日報表”等相關表格,并建立有望客戶檔案,交由部門主管審批,合格后方可下班(特除情況例外,例如出差或預約客戶太晚等情形無法回到公司填寫報表,但次日必須補填上)。注:如無特殊情形月內達3次未填或填寫不完整者視為自動離職。3、每周6個工作日中2、,要求作初訪、復訪工作,每日初訪工作量要求不低于6家,復訪工作量要求不低于4家,每月末由行政人員統計其工作量,呈報主管,并計入綜合評定成績。4、每周六下午例會時間,會議內容由主管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來制定,未按時到或未到者視同遲到或曠工處理(除與客戶簽訂合同及交貨外)。注:會前需填好“一周工作總結表”、“下周行程安排表”等各類表單,并上交部門主管審閱。5、每月末最后一天,全體銷售人員需填寫“本月工作總結及次月工作計劃表”、“有望客戶匯總表”;銷售主管需填寫“區域經營活動報表”;銷售經理需填寫“部門月經營活動指標表”并交由各部門主管審批。二、表單管理及要求1、填寫各類表單時要求字跡工整、內容齊全,不3、允許漏寫、不填或馬虎填寫,填好后呈交主管批閱。月底由行政人員統計拜訪量及有望客戶數量,作為綜合成績評分參考。2、每月進行不定時的專業知識培訓考核(行政及設計人員由于工作需要時也須參與),考核試題由部門主管命題,考核成績將記入各自檔案,作為平時綜合成績之參考資料。3、有望客戶管理:a級有望客戶:一個月內有望購買凈水機的客戶b級有望客戶:三個月內有望購買凈水機的客戶c級有望客戶:三個月以后有望購買凈水機的客戶4、簽單存檔要求:與客戶簽訂合同后,銷售人員應將相關資料一并交于財務部存檔。包括:合同、報價單、平面圖、客戶名片各一份及有望客戶檔案卡(填寫記錄詳細完整)。注:以上要求資料如缺任意一項者,均扣4、除當月浮動底薪部分(特殊情況無法提供者,需向財務部說明原因并及時補交)。5、死單備檔要求:銷售人員在跟單過程中,如遇客戶與同業締結或其他情況而中止接洽時,需向主管部門呈報,并認真如實填寫“失敗案例分析表”。注:如逾期不報或未如實呈報均按辭退處理。三、考核標準:績效考核標準:銷售業績占50%,各種報表管理和其它行政管理占50%,綜合考評;考核以3個月為一個周期。1、試用期內有一定業績但未完成業績目標的,綜合考評能達到70分以上的也可給予轉正;剩余目標業績轉入下個考核周期,在下一個考核周期依舊沒有完成總業績目標者將被辭退;2、轉正后3個月內有一定業績但未完成業績目標的,綜合考評成績能達到70分以上5、的,可免于降級或離職;剩余目標轉入下個考核周期,在下一個考核周期依舊沒有完成總業績目標者將會被降級或辭退;3、綜合考評計算方法:銷售業績類:實際銷售業績/目標銷售業績*50%報表管理和行政類:報表管理綜合分*40%+行政綜合分*10%二者相加之總分為綜合考評分注:為鼓勵銷售人員工作積極性,以下各項在綜合評定中特定為加分項目:1、帶客戶配置凈水機加3分2、邀請客戶來公司參觀加3分3、拿回競爭對手相關報價加2分4、a級有望客戶每增加一個加1分5、b級有望客戶每增加兩個加1分6、當月a級有望客戶每成交一個額外加3分每月特定加分項目總分超過20分者,將向公司申請物資獎勵,獎品由總經理批準核發。四、相關6、操作制度1、銷售人員如有辦公用品需求時,應向行政人員簽字領取,并妥善保管;如有業務費用需求時,應按要求填寫“費用申請單”并交由主管批準(詳見費用制度)。2、銷售人員與客戶報價時須參照報價手冊,未經主管或經理批準,不可隨意降低或提升價格,不可以任何理由作托辭而擅作決定。3、銷售人員在產品方面有不詳或需協助事宜,可直接詢問部門主管,如遇主管不能答復之事,由主管請示總經理后給予答復。4、銷售人員如有簽屬合同意向,應提前向財務人員領取合同及相關票據。簽屬合同時注意合同的嚴謹性,重要條款須慎重(如:合同金額、產品折扣、付款方式、交貨期等),如遇爭議事項,需經部門主管審核后方可簽定。5、收取客戶貨款(支票7、)后,應立即回公司交由財務,并填好“往來客戶帳務表”(注:現金由財務人員代為收取)。6、銷售人員應注意客情的維護及鞏固,并積極參與其他個案分析。7、產品安裝時如有需要,銷售人員應到現場配合協調工作,并負責款項的及時回收,全款不到帳不得領取提成。五、費用制度1、銷售部招待費用來源于業績的提撥,所提費用掛帳于財務部,由部門主管加以控制。2、銷售人員在與客戶維護關系時,必要時所需的費用必須事前向主管申請并填寫“費用申請表”(包括事由、金額及可行性等),由主管審核批準簽字后,方可到財務部提款,否則,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銷售人員自行承擔,公司不予報銷。3、當關系型客戶提取傭金或銷售人員在適當時與其提及相關8、問題時,應及時與主管溝通,由主管視進展狀況及成交額度給予相應回扣比率權限,銷售人員不得私自作主,否則公司視其無效。銷售人員對公司造成的相應損失,公司將給予一定處罰。【篇二:銷售部管理制度-范本】銷售部管理制度(范本)目錄第一章崗位圖第二章崗位職責第三章銷售部員工日常行為規范第四章銷售部勞動紀律管理規定第五章來人來電管理規定第六章購銷合同管理規定第七章客戶投訴處理規定第八章銷售部薪酬管理規定第一章崗位圖第二章崗位職責一、崗位:銷售部經理直接上級:總經理直接下級:策劃執行、內業、銷售人員崗位職責:1、完成公司下達的銷售任務,工作上對營銷總監負責。2、負責提交每月的銷售目標計劃,并提出保證銷售計劃的9、措施及辦法。3、負責將批準后的銷售任務目標分解至銷售人員,并督導其完成任務。4、匯總上報項目階段性銷售總結報告,以日報(短信)、周報、月報和各種活動總結的形式進行匯報。5、管理、指導現場銷售人員、內業、策劃的工作。6、向銷售人員提供支持,以達成銷售。7、主持客戶分析和銷售會議;8、對本項目銷售部人員進行培訓、激勵和績效評估。9、負責審核內業提交的工資報表、銷售提成報表,并報公司審批。10、根據市場及客戶動向等,監督協調銷售進展。11、特殊客戶的銷售接待、投訴處理與跟蹤服務工作。12、負責項目所有銷售合同及補充協議的審核工作。13、定期負責客戶對產品的意見、投訴進行調控。14、對現場銷售及客戶的10、回款按月上報并及時抽查。15、協調與銀行之間的關系,及時處理客戶按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16、協調公司與開發商間,銷售人員與客戶、項目各部門的關系。17、定期安排銷售人員對競爭樓盤進行市場調查,并形成書面報告上報公司。18、協助公司完成認購書、商品房購銷合同內容的準備;19、擬定、完善,實施項目及現場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表格。20、擬定銷售人員薪資、提成方案,經批準后實施。21、協助策劃銷售策略及推廣活動,含產品的定位及價格調整。22、加強與廣告設計師的對接,同時進行跟蹤發布及效果分析并反饋給公司。23、定期向開發商匯報銷售狀況,對銷售中產生的問題及時上報。24、負責備用金的管理工作。25、完成上級11、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二、崗位:銷售人員直接上級:銷售經理崗位職責:1.按程序熱情、積極、規范的做好現場客戶接待工作,通過良好的職業風范和周到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務,展示公司企業形象,樹立項目和公司良好的口碑;2.完成銷售經理下達的銷售任務,工作上對銷售經理負責;3.銷售成交、催收房款,完成銷售指標;4.分析客戶信息,完成客戶跟蹤并向銷售經理匯報;5.解釋客戶疑難,對于客戶提出的問題及時上報,由經理及時協調開發商各相關部門給予處理解決;6.負責銷售合同的簽定工作,簽定之后及時轉交內業; 7.宣傳和推廣樓盤和公司形象;8.參與實施展會、其他促銷、公關等推廣活動;9.收集市場信息、提供銷售報表及分析12、,并提出建議;10.建立和維護客戶關系、日常聯絡訪問;11.每日輪流完成銷售日報,并報銷售經理; 12.協助物業公司完成房屋交接工作;13.協助內業完成客戶產權證、土地證的辦理工作;14.圍繞自身工作目標不斷自我學習、完善,擴大知識面,促進銷售水平的提高; 15.負責現場日常衛生清潔的工作,保證案場的清潔; 16.完成銷售經理安排的其他工作。17、上晚班的置業顧問,下班前檢查當天所簽訂合同內容,并準備5-10份合同,檢查合同內容是否清晰。三、崗位:內業直接上級:銷售經理崗位職責:對內:1、負責每月來電、來訪、周報、月報信息統計、收集整理工作;2、公司傳真、郵件的收發、傳達;3、協助銷售人員簽定13、合同、認購書、辦理銀行按揭手續;4、合同的管理,領用工作;5、負責已簽訂的購房合同的收回、初審、整理歸檔、電腦錄入工作;6、為客戶辦理房屋及車位、車庫的交付工作; 7、辦理客戶的更名、退房等手續;8、銷售部圖紙、文件、檔案的管理;9、銷售部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品的實物及帳務管理;10、每日晨會內容記錄;11、協助物業公司完成房屋交接工作;12、完成銷售經理安排的其他工作,工作上對銷售經理負責。財務工作:1、協助財務完成房款的收款、交款、進帳等工作,并及時與財務核對; 2、負責按考勤核算銷售人員工資,并完成工資報表,交銷售經理;3、負責與銷售員業績的核實工作,并完成每月銷售提成的結算制表14、報經理審核; 4、銷售部現金日記帳的記錄工作。對外:1、負責合同審驗,以及各種客戶更名、退房的合同注銷工作;2、負責銀行按揭相關手續的辦理工作;3、負責與銀行、按揭客戶之間的關系協調工作,保持與兩者間的及時聯系,催交客戶資料,并進行初審、整理;4、督促銀行貸款的發放,及肘向經理上報按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5、負責客戶產權證、土地使用證的辦理。四、崗位:策劃執行直接上級:銷售經理崗位職責:1、進行市場調研,負責撰寫市場調研報告,工作上對銷售經理負責;2、配合做好項目的包裝,及宣傳推廣工作; 3、配合售樓部裝修結果的驗收;4、督促廣告公司沙盤模型、戶型單體模型的制作,并參與驗收;5、負責落實、跟進廣15、告媒體投放情況及售樓資料的制作,及時將情況反饋給銷售經理;6、參與項目的各類公關、推廣活動的實施工作;7、協助經理進行廣告監測、各類活動的總結,研究客戶反饋信息,調查銷售策略執行情況。8、掌握本項目樓盤的結構,功能,賣點等基本情況,能夠協助經理同宣傳、新聞部門保持經常性的工作關系;9、參與銷售人員的各種培訓工作; 10、協助銷售人員產品銷售工作;11、每月定期向經理提交個人工作總結及工作計劃; 12、完成上級安排的其他工作。【篇三:銷售管理制度(含薪酬)】銷售薪酬管理制度銷售薪酬管理制度為加強公司銷售管理,達成銷售目標,提升經營績效,增加銷售回款,體現“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原則,現將銷售部具16、體薪酬制度制訂如下:一、銷售公司的xx及工作范圍:1現有銷售人員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以申請成立新的銷售分公司:1)在公司工作時間二年以上。2)年銷售額達到1200萬元及以上(含1200萬);2行業中的銷售精英加入到我公司或經公司特聘的人員可以申請成立銷售分部,銷售任務與操作方式同上。2同行業的銷售精英經公司特聘的人員視具體情況而定。3原銷售員經公司同意成立分公司并成為銷售總經理時,原銷售區域和相關項目轉由原公司跟進,需重新開拓市場并和原有的市場項目不能相沖突。4.由公司根據具體情況,對新成立的銷售分公司進行市場劃分和確定,各銷售分部在區域范圍內進行市場開拓與銷售。二、銷售薪酬制度:(一)銷售人員17、薪資構成:1、銷售總經理薪資構成施行目標責任年薪考核制。2、基本工資:參照鄭州市職工平均生活水平。3、崗位工資:總經理從正式任命之日執行年薪,其它人員自接到第一單合同執行轉正崗位工資。4、效益浮動:根據任務完成情況考核發放。5、考核工資:根據月度出勤天數、臨時性工作完成情況實施獎罰。6、工齡工資:當年工作不足半年的不記發工齡工資,滿半年的第二年記發工齡工資,工齡工資標準50元/月,以后逐年以50元遞增。7、車輛補貼:根據任務完成情況考核發放。(二)銷售總經理及銷售人員薪酬核算1.工資結構:主要由固定工資和浮動工資兩部分組成,其中固定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考核工資以及工齡工資,浮動工資則包18、括銷售提成及銷售任務完成情況浮動工資兩部分。2.銷售提成:a、銷售總監1、銷售總監提成按公司營業額的3%提取;2、銷售任務完成的計算以項目完成后的第一筆賬(不低于合同總額的10%)到位進行計算。b、銷售總經理1、銷售公司營業額算銷售總經理業績,執行年薪浮動工資,按照目標責任書簽訂條款考核發放。2、無銷售人員區域銷售總經理完成的項目,需要公司協助參與的銷售總經理提取合同總額的0.3%,公司提取0.7%,不需要公司協助獨立完成的項目,銷售總經理提取合同總額的0.4%,公司提取0.6%。(有銷售人員參與則不執行本條例)3、銷售任務完成的計算以項目完成后的第一筆賬(不低于合同總額的10%)到位進行計算19、。c、銷售精英、人員1、銷售公司經理協助個人完成常規產品的銷售項目提取1%,智能開關按公司定價3.98萬銷售的按照3%提取提成,低于定價銷售的按2%提取提成。2、需要公司領導協助完成的項目提取0.3%。公司提取0.7%。3、公司已中標項目需銷售人員協助簽訂合同及回款事宜的提取0.1%。4、銷售任務完成的計算以項目完成后的第一筆賬(不低于合同總額的10%)到位進行計算。(三)、薪資發放1、銷售總經理薪資發放辦法:1.1、銷售總經理簽定目標責任書根據目標責任條款考核發放年薪。2.2、新任命和因工作需要調換崗位人員,其薪資從次月起按新崗位的標準考核執行。2.3、個人所得稅及社會統籌、醫療保險、失業保20、險等個人應交部分由財務部從底薪中代扣統一交納。2.4、公司因經營不善或受社會經濟影響,暫時休業時,從休業當月起停發薪資;2.5、浮動工資根據本部門年度銷售任務完成情況同比例浮動在年終進行統一匯算。2.6、銷售管理人員按銷售提成比例應提取的金額、財務當年個人收回貨款的實際金額結算年底統一結算,當年貨款未全部收回,可跨年度兌現。2.7、銷售管理人員執行公司日常各項管理制度,無出差任務時到公司正常出勤執行考勤制度,請假每天扣除100元。2.8、銷售管理人員以簽定的目標責任書責任條款為準考核不達標的不發放扣除部分薪資。2、銷售員薪資發放辦法:1.1、當月實發底薪=日平均底薪*實際出勤天數。1.2、因工作需要調換崗位人員,試用期一個月執行原工資待遇。1.3、個人所得稅及社會統籌、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個人應交部分由財務部從月薪中代扣統一交納。1.4、提成工資每年五月、十月集中發放。1.5、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考核工資、工齡工資每月10日前發放。1.7、銷售人員按銷售提成比例應提取的金額,當年貨款未全部收回,可跨年度兌現。此制度鄭州電氣有限公司二零XX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