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頓美容院人事部員工獎懲考核及休假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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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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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容院管理規章制度范本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本美容院確信以人為本,任人唯賢的管理,建立“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機制,保證會所之高效用作,營造良好的工作氣氛,并保障員工之合法權益,特制定此制度。第二條、本制度亦希望創造一個員工滿意度高的工作環境。唯有滿意度高的員工,才會有滿意度高的顧客。第二章、任用第一條、新進入員經錄用后,辦理試用手續,建立檔案。原則上試用三個月,期滿考核合格后,轉正。成績優良者或情況特殊者,核準后可縮短試用期或免予試用。第二條、試用人員如有品行不良,服務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立即予以解雇。第三條、新進人員報到時,應交驗下列表件、1、員工詳細資料表。2、居民身份證、2、學歷證件復印件。3、兩寸白底彩照2張。4、健康證明。5、工資卡一張。第四條、試用人員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將正式上崗,并注明工作時間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第五條、凡在本會所的學員經考核后正式錄用交付學費800元,分3個月在工資里扣完。須上班滿一年后,在正常情況下離職,本會所全額退還員工學費。如中途離職,學費均不予退還。第三章、員工準則第一條、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尊奉美容會所的一切規章制度,維護本會所的信譽與威望。第二條、具有高度的敬業精神和企業榮譽感,以及強烈的工作責任心,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文化修養。第三條、以本會所的利益為最高利益,不得利用職務之便,損公肥私或從事其它不法利益,凡3、違反此規定者將嚴加懲處。第四條、對人謙和有禮,熱忱大方,不得有傲慢、懈怠的行為。不說服務禁語,不能當著客人的面爭論或爭吵,更不能與客人爭吵或產生債務關系,一經發現,即予開除。第五條、嚴禁議論客人之隱私及缺陷。努力做好最佳服務品質,培養客戶關系,累積最大經營資源。第六條、客戶的疑問與要求,應即時處理,如有未能克服之情形,應立即告知店長協助處理。遇有不正常事情發生時,應適時與有關人員聯絡。第七條、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遇事請假。第八條、同事之間要相互協作,相互尊重,不搬弄是非,挑撥離間或辱罵他人、不做其他任何擾亂秩序的事情。第九條、下級必須按上級的要求做好工作,允許保留不同意見,但須4、先執行,更不得有敷衍的行為。第四章、出勤及考勤第一條、美容會所實行周6天工作制度,周一中午12點半全體員工召開周會,每位員工必須參加,不得無故缺席。第二條、會所營業時間為9.3022.30,如有調整另行通知。第三條、會所員工應按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合應自覺放棄個人的意志和自由,全身心投入本職工作。第四條、考勤是會所員工正常上下班的基礎,員工必須每天按時考勤。第五條、若有工作需要加班,員工應全力配合。風險提示: 企業在必要的時候安排員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5、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工資基數是企業與員工發生勞動糾紛時的爭議焦點,所以建議企業明確工資基數的計算標準。 另外,建議企業在發放加班工資的時候最好有相關備注,做好與基本工資的區分,以明確企業確實支付員工加班費。第六條、加班可以補休或補加班費,加班三十分鐘以內不做計算,加班三十分鐘以上按實際時間計算,1小時加班費5元或累計10小時可補休一天。第七條、補休須提前申請,根據當日營業情況再做安排,補休員工必須聽從前臺安排。第五章、行為規范第一條、儀表規范(一)立姿A、代表會所精神,應遵守16字原則、“姿勢端莊,眼觀四方,面帶微笑,”“歡迎光臨”。標準動作、腳后跟成小八字形,倆手掌相握下垂于小6、腹,眼睛平視于前方。B、帶領客人要走客人的斜前方,有進出時一定要幫客我將門打開。C、注意事項、1、身體不得傾斜在門外或柜臺。2、不得圍堆在前臺,不得在前臺嬉笑打鬧。3、操作時間內不允許打接電話。(二)坐姿標準動作、脊背挺直,端正坐姿,雙腿交叉或并攏。第二條、上班紀律、(一)上班時一律佩戴胸牌,穿統一工作服,工作鞋,前臺顧問著黑色皮鞋、絲襪,一律用黑色發夾或膠圈挽發髻,禁帶閃亮發飾,化適當淡妝,并保持服飾整潔,鞋面亮凈。(二)更換的衣物,必須放置在指定的區域內,不得在會所內隨意擱置。(三)上班時間不得無故離崗,睡覺,更不能為自己做護理,洗澡等項目。(四)不得破壞本會所環境的整潔、整齊和美觀。(五7、)不得損壞本會所內的一切公共設施。(六)不得在會所內大聲喧嘩、吵鬧、打架或大聲喊叫他人、不得妨礙他人辦公。(七)不得使用接待客人的沙發、洗手臺、洗手間,不得使用護理產品、不能坐或躲在美容床上。(八)節約水電、減少損耗、愛護公物、損壞公物須照價賠償。(九)會所電話用于業務聯系和供客人使用,禁止用于私人電話。(十)下班前如有客人光臨,應熱情招待,必須認真完成自己的工作,絕不能因下班而拒絕為客人服務或中途離去。(十一)如發現客人遺忘在會所的物品,應將其交至收銀臺或主管處并由前臺及時通知失主,任何人不得將物品隱匿占為已有。(十二)交接班時,應做好交接記錄。(十三)每天下班前,必須關閉各種設施電源。前臺8、須將顧客資料,工作單收入抽屜。第六章、工作服第一條、除特殊場合外員工上班時必須穿工作服,主管上級有指導與監督的責任。第二條、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樣式。第三條、工作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污損,自費處理。第四條、工作服丟失,應由本人全額賠償。第五條、在辭職、休職等情況下,員工需交還工作服。第六條、員工正式上班時需交付工作服押金200元,在正常情況下離職,本會所全額退還員工工作報押金。風險提示: 實踐中,發生離職員工侵犯公司商業秘密時,爭議焦點往往不是員工有沒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而是該秘密是不是構成受法律保護的“商業秘密”,以及單位如何提供證據證明離職員工實施了侵權行為及侵權造成的損失。由于商業秘密9、侵權證據很難收集,或調查取證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導致單位對侵權行為束手無策。 企業在制定規章的時候可以約定通過保密協議,據此證明商業秘密的存在、證明企業對商業秘密采取了保護措施,一旦發生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便于舉證,有利于企業借助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商業秘密,維護合法的權益。第七章、安全與保密第一條、會所的經營方針,財務狀況和人事檔案等方面信息均屬會所機密,所有員工均以維護會所的良好形象,具不得向客戶或外部人員討論會所一切事務。第二條、未經允許,不得任意翻閱顧客資料,賬薄及其它函件。第三條、如遇工作場所有緊急事故發生,員工被通知時雖不在工作時間內,也應迅速到場,不得借故推諉,應及時到達現場。第四條10、遵守安全衛生法令,維護工作場所及四周環境的安全及清潔,防止盜竊,火災及其它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第八章、獎懲第一條、員工有下列事情這一,酌與獎勵、(一)對業務之改進提出具體建議,經采納實施結果,如有成效者。(二)開發新項目,新技術等,經確認對本會所有貢獻者。(三)防范災然于未然,或遇非常事態能臨機應變,處置得當者。(四)對于舞弊或危害本會所權益之事件,能于事前檢舉或阻止,使本會所免受損失或減少損失者。(五)每月無遲到,早退之記錄且無事假,病假,曠職者視為全勤,全勤獎金100元。上班遲到30分鐘以內扣5元,10分鐘以內不計遲到,無全勤,請小時假扣10元/小時。(六)每月總計遲到、早退達到8次或全11、月曠工達四天者,做解雇處理。第二條、請假(一)事假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經核準后方可休假。事假一天60元,一天未休補助20元,4天未休補助100元,當月累積請假五天不享受帶薪年休。(二)病假一般需預先請假,急發病不能事先請假者需出示醫院急診證明。(三)店內人員若在當班時間內有事需請假時,應事先找好代班者,并告之店長,以免影響工作之正常進行。(四)員工每次休假不能超過當日規定人數。(五)員工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或請假,續假未核準者,視為曠工。第九章、現金處罰第一條、未按規定佩戴工牌,一次罰款5元。第二條、未按會所要求統一著裝,一次罰款10元。第三條、未按規定化淡妝上崗,一次罰款10元。第四條、耐心12、聽取客人意見,不認真解答客人提問,或因態度不好造成客人投訴,一次罰款10100元。第五條、不協調本會所工作安排,一次罰款50元。第六條、未經主管人員同意私自外出或擅離工作崗位,一次罰款20元。第七條、未經同意違反有關輪牌制度,一次罰款10元。第八條、例會遲到按考勤遲到處理。第九條、例會無特殊情況無故缺席,一次罰款20元。第十條、代替他人打考勤,委托他人代打考勤,一次罰款20元。第十一條、每位員工負責范圍內清潔不好,一次罰款10元。第十章、離職(一)員工離職,分自動離職,辭職、開除。1、自動離職:每月無故曠工達四日及以上者。2、辭職:員工因故要求辭職者。3、辭退:盜竊本院財物,玩忽職守對本院造成13、重大損失者。(二)離職程序1、員工因病、因事或其他原因自動離職和辭職者,需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填寫辭職報告書,報本會所領導批準。2、員工辭職獲批準后,方可按本會所規定日期辦理工作財物移交手續,交接完畢,才可辦理離職手續。3、離職時應交回的物品不全,本會所有權留部分薪資,待交齊物品后,才予以發放。4、凡未按本會所規定前一月申請辭職者,本會所將扣除本人當月工資1000元,作為對本會所的賠償。5、員工離職時,其在本院內的一切人事檔案,方可攜離。第十一章、員工工資及福利待遇(一)本會所每月以10日發放工資,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其它代替。(二)員工每月實際工資以兩種方式計算,可選擇:A、純提成:面部、14、身體提成28%、腎根養護做一個提80、龍顏回春提130、全身養護提130。B、經本會所考核合格正式上牌者底薪800元+提成、(業績不低于6000元,未完成業績者扣200元)面部提成10%、身體提成10%、腎根養護一個提60、另贈項目按手工提成,不計手工業績。注明:1、產品10%提成;2、辦卡5%;3、單次泡澡10元。(三)1、員工轉正工作滿一年后,可依下列規定給享有帶薪年休(一月內請事假達七天以上者,不享有年休補助)。A、工作滿一年以上未滿二年者、每年享有年休5日,并補助200元。B、工作滿二年以上未滿四年者、每年享有年休7日,并補助300元。C、工作滿四年以上者,每滿一年遞增一日,但總數不超15、過10日,最高補助500元。2、員工轉正工作滿一年后,可享有年終獎600元,滿兩年享有年終獎900元,滿三年享有年終獎1200元。(不滿一年者獎勵200元)3、員工轉正后享有生日假一天。(四)員工每月享有四天休息及法定假日(若有業務需要,法定假日照常上班,組織輪休)。風險提示: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規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