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示范藥店驗收細則連鎖門店DOC6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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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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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市示范藥店驗收細則(連鎖門店) 1為統一標準,保證示范藥店質量,根據“南京市示范藥店標準”,制訂本細則。2南京市示范藥店驗收細則(連鎖門店)檢查項目共85項,其中關鍵項目(條款前加“*”)27項,一般項目58項。3現場檢查時,應對所列項目及其涵蓋內容進行全面檢查,并逐項作出肯定、或者否定的評定。凡屬不完整、不齊全的項目,稱為缺陷項目;關鍵項目不合格為嚴重缺陷:一般項目不合格為一般缺陷。4結果評定:項 目結 果嚴重缺陷一般缺陷210%驗收合格南京市示范藥店驗收細則(連鎖門店)條款檢 查 內 容*1門店應遵照依法批準的經營方式和經營范圍從事經營活動。經營醫療器械需按照醫療器械的有關法規規定經營2、。2門店應在營業店堂的顯著位置懸掛藥品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3在營業場所顯著位置公示藥店員工情況,包括:員工照片、姓名或工號、職務或崗位、職稱或資質;懸掛執業藥師注冊證,從業藥師、藥師以上職稱人員資格證書原件;執業藥師、從業藥師、藥師以上職稱人員在崗時間。4門店應在門店前懸掛本連鎖門店的統一商號和標志。*5門店從業人員中,專職的執業藥師、從業藥師、藥師以上職稱人員不低于兩名。*6具有合法勞動關系的以下人員總和不低于門店員工總數的60%:執業藥師、從業藥師、藥學初級以上職稱、藥學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藥學中專以上學歷、初級以上職業資格。7門店負責人應具有藥學中專或其他專業大3、專以上學歷,或藥學相關專業技術職稱,熟悉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商業道德,并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8門店應設置質量管理人員,具體負責門店質量管理工作。*9門店質量管理工作的負責人應具有藥師(含藥師和中藥師)以上的技術職稱。*10質量管理工作負責人應在職在崗,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11門店負責人和質量負責人不得兼任。*12門店對各項管理制度應定期檢查和考核,并建立記錄。*13門店從事質量管理、驗收、養護的人員,應具有藥學專業技術職稱或具有中專以上藥學或相關專業(指醫學、生物、化學等專業)的學歷。14營業員應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如為初中文化程度,須具有5年以上從事藥品經營工作的經歷。4、15門店從事質量管理、驗收工作的人員以及營業員應經專業或崗位培訓,并經地市級(含)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考試合格,發給崗位合格證書后方可上崗。16國家有就業準入規定的崗位,工作人員需通過職業技能鑒定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17經營中藥配方的零售藥店應配有執業中藥師、中藥師或具有15年以上配方實踐經驗的藥工負責處方的審核簽字。18從業人員每年繼續教育不低于20學時,藥監部門組織的培訓必須按要求派員參加。19門店應建立培訓記錄和人員的繼續教育檔案。20門店每年應組織質量管理、驗收、養護、營業員等直接接觸藥品的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康檔案。21發現患有精神病、傳染病和其他可能污染藥品疾病的5、人員,應及時調離其工作崗位。*22門店應有與經營藥品規模相適應的營業場所,其不可分割使用面積不低于40平方米。 23門店各功能區域劃分合理,相對分開獨立,設有便于操作的營業區、辦公生活區,所有商品及物品按類擺放。 24門店營業場所環境整潔、無污染物,營業用貨架、柜臺齊備,并保持清潔和衛生,銷售柜組標志醒目。25為顧客提供方便、舒適、安靜、美觀的購物環境,設置供顧客休息、服藥、飲水的場所和設施。26門店經營特殊管理藥品應配置存放的專柜以及保管用設備、工具等。*27藥品陳列區域內有檢測和調節溫濕度的設施。28藥品陳列區域內有防塵、防潮、防蟲、防鼠、避光等設施設備。29有符合規定要求的消防、安全設施6、。30配備完好的衡器及清潔衛生的藥品調劑工具、包裝用品等。31經營生化藥品需配備冷藏保管的設備。32經營中藥飲片配方設置相對獨立的營業場所,配備所需的斗櫥、工作臺、調配處方和臨方炮制的設備及經鑒定合格的計量器具。*33門店不得自行購進藥品。*34門店在接受藥品配送時,可簡化驗收程序,但驗收人員應按送貨憑證對照實物,進行品名、規格、批號、生產廠商以及數量的核對,并在憑證上簽字。35送貨憑證保存至藥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2年。*36如發現有質量問題的藥品,應及時退回配送中心,并向總部質量管理機構報告。*37門店對特殊管理的藥品,應執行雙人驗收的制度。38店室內陳列藥品的質量和包裝應符合規定。397、藥品應按劑型或用途以及儲存要求分類陳列和儲存。 *40藥品與非藥品、內服藥與外用藥應分開存放,易串味藥品與一般藥品應分開存放。*41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應分柜擺放。42處方藥陳列區內有“處方藥”字樣的標識,并有警示語:“憑醫師處方銷售、購買和使用!”。43非處方藥陳列區有醒目的綠底白字“OTC”標識和警示語:“請仔細閱讀藥品使用說明書并按說明使用或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44特殊管理的藥品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存放。45危險品不應陳列。如因需要必須陳列時,只能陳列代用品或空包裝。46危險品的儲存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管理和存放。 47拆零藥品應集中存放于拆零專柜,并保留原包裝的標簽。 *48中藥飲片8、裝斗前應做質量復核,不得錯斗、串斗,防止混藥。 49飲片斗前應寫正名正字。 50陳列藥品的貨柜及櫥窗應保持清潔和衛生,防止人為污染藥品。51陳列藥品應按品種、規格、劑型或用途分類整齊擺放,類別標簽應放置準確、字跡清晰。52對陳列的藥品應按月進行檢查并記錄,發現質量問題要及時處理。*53門店應檢查藥品陳列環境和存放條件是否符合規定要求。54門店應做好溫、濕度的監測和管理。每日應上、下午各一次定時記錄溫、濕度,超出規定范圍,應及時采取調控措施,并予以記錄。55銷售藥品要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正確介紹藥品的性能、用途、禁忌和注意事項。*56藥品零售中處方審核人員應是執業藥師或有藥師以上(含藥9、師和中藥師)的專業技術職稱。*57銷售藥品時,處方要經執業藥師或具有藥師以上(含藥師和中藥師)職稱的人員審核后方可調配和銷售。58對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59對有配伍禁忌或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銷售,必要時,需經原處方醫生更正或重新簽字方可調配和銷售。60處方的審核、調配或銷售人員均應在處方上簽字或蓋章,處方按有關規定保存備查。61營業時間內,應有執業藥師或藥師在崗,并佩帶標明其姓名、執業藥師或其技術職稱等內容的胸卡。62無醫師開具的處方,不得銷售處方藥。*63處方藥不應采用開架自選的銷售方式。64非處方藥可不憑處方出售。但如顧客要求,執業藥師或藥師應負責對藥品的購買和使用進10、行指導。65藥品不得采用有獎銷售、附贈藥品或禮品銷售等方式銷售。66在經營活動中做到不出租柜臺。67不以推銷藥品為目的進行診斷咨詢活動。68不使用不合法的購藥票據、不為顧客開具虛假票據。69門店銷售的中藥飲片應符合炮制規范,并做到計量準確。70門店應按照國家有關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的規定和門店相關制度,注意收集由本門店售出藥品的不良反應情況。71門店發現不良反應情況,應按規定上報有關部門。*72藥品拆零銷售使用的工具、包裝袋應清潔和衛生,出售時應在藥袋上寫明藥品名稱、規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內容。*73銷售特殊管理的藥品,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憑蓋有醫療單位公章的醫生處方限量供應,銷售及復11、核人員均應在處方上簽字或蓋章,處方保存兩年。74門店應在零售場所內提供咨詢服務,指導顧客安全、合理用藥。75門店應在營業店堂明示服務公約,公布監督電話和設置顧客意見簿。76門店對顧客的批評或投訴要認真對待,及時加以解決,有落實、有結果、有答復,有詳細記錄。77熟悉并認真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經營者十項義務。78從業人員遵守職業道德,遵守“七不”規范,普及文明禮貌用語。79在崗時著裝統一,佩帶工號牌。儀容整潔,實行站立和微笑服務,對待顧客熱情、耐心、周到。80嚴格遵守廣告法及國家有關廣告方面的規定,店堂內廣告、燈箱、張貼畫、宣傳材料符合有關規定。81嚴格遵守價格法及國家有關價格管理的政策、法規,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未經物價部門處罰。商品實行明碼標價,建立價格臺帳,標價牌填寫規范準確,字跡清楚,標識醒目。82經營用計量器具依法進行周期檢定,定期送檢率和現場抽查計量器具完好率達100%。*83配備計算機,并具備上網功能,員工中有能熟練操作計算機的人員。84定期上網查詢瀏覽南京藥監等藥品監督管理方面的網站,做好上網記錄。有專人負責搜集有關信息,登記存檔,并及時組織傳達學習。85各類臺帳記錄真實、規范、完整,資料、檔案專人保管,按類整齊存放歸檔,查找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