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昌鐵路集團軌道交通門式起重機的維修保養制度2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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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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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昌軌道交通xx土建五標項目經理部門式起重機維修保養制度中國中鐵xx有限公司南昌軌道交通xx土建五標項目經理部二一七年九月南昌軌道交通xx土建五標項目經理部門式起重機維修保養制度編制: 復核: 批準: 中鐵隧道集團二處有限公司南昌軌道交通xx土建五標項目經理部2017年9月目 錄1. 編制目的12. 編制依據13. 人員配置及培訓14. 建立設備檢查制度14.1日檢14.2周檢24.3月檢24.4半年檢查24.5年度檢查35. 維修保養35.1維護保養級別35.2潤滑55.3主要部件的維護75.4電氣系統的維護與保養96. 常見故障處理96.1啃軌96.2主動車輪打滑106.3安全開關失靈102、7.附件101、編制目的為了加強門式起重機的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保障施工生產任務的安全、順利、及時地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操作司機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使用,杜絕以經驗代替制度的操作手段,發現問題及時反應,由機修或電氣人員檢查維修,嚴禁設備帶病作業;維護保養人員按照要求對各個部位進行保養、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將故障控制在最小程度。2、 編制依據2.1門式起重機使用說明書2.2起重機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范 GB/T 5972-2006/ISO4309:19902.3建筑施工起重吊裝工程安全技術規范JGJ276-20122.4門式起重機安全技術規范2.5起重吊裝作業十不吊、八嚴禁3、 人員配置及3、培訓每臺門式起重機配置一名專職維護保養人員,維護保養人員要經過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專職維護保養人員必須了解門式起重機的結構、工作原理、潤滑部位的布置等。定期組織門式起重機司機及相關維保人員進行培訓,新進場相關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4、建立設備檢查制度為確保門式起重機的安全運轉,首要任務是做好起重機的檢查工作。4.1日檢該項與起重機操作人員交接班制度結合進行,主要由交接班的起重機操作人員共同對起重機的重要機電零部件,如吊鉤、鋼絲繩、各機構制動器、控制器、各機構限位器及各種安全開關動作是否靈敏可靠等進行檢查。具體檢查項目如下:檢查保護箱的總電源刀開關是否已切斷,嚴禁帶電檢查。鋼絲繩有無破股4、斷絲現象,卷筒和滑輪纏繞是否正常,有無脫槽、打結、扭曲等現象,鋼絲繩端部的壓板螺栓是否緊固。吊鉤是否有裂紋,吊鉤螺母的防松裝置是否完整,吊具是否完整可靠。各機構制動器的制動瓦是否靠緊制動輪,制動瓦襯及制動輪的磨損情況如何,開位板是否齊全,磁鐵沖程是否符合要求,桿件轉動是否有卡住現象。各機構轉動件的連接螺栓和各部件的固定螺栓是否緊固。各電氣設備的接線是否正常,導電滑塊與滑線的接觸是否良好。起重機檢查終點限位開關的動作是否靈活、正常,安全保護開關的動作是否靈活、工作是否正常。起重機各機構的轉動是否正常,有無異常聲響。并于下班前15分鐘清掃設備,保持良好的衛生環境。4.2 周檢由操縱該起重機的幾位操5、作人員在每周末共同對起重機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周檢內容包括:接觸器、控制器觸點的接觸與腐蝕情況。制動器制動摩擦片的磨損情況。聯動器上鍵的連接及螺釘的緊固情況。使用半年以上的鋼絲繩的磨損情況。雙制動器的起升機構,每個制動器制動力矩的大小。各電氣限位開關是否靈敏可靠。4.3月檢起重機操作人員與維修人員(電、鉗工)共同對起重機進行檢查。月檢的內容除包括周檢內容外,還包括以下內容:電動機、減速器、軸承支座、角形軸承箱等底座螺釘的緊固情況及電動機電刷的磨損情況。鋼絲繩壓板螺釘的緊固情況,使用3個月以上的鋼絲繩的磨損及潤滑情況。管口處導線絕緣層的磨損情況。各限位開關轉軸的潤滑情況。減速器內潤滑油的油量。平衡6、輪處鋼絲繩的磨損情況。開式齒輪轉動的潤滑情況。4.4 半年檢查可與起重機的一級保養結合起來進行,操作人員與修理人員共同進行。半年檢查的內容除了包括周檢、月檢內容外,還應包括以下內容:控制屏、保護箱、控制器、電阻器及各接線座、接線螺釘的緊固情況。端梁螺釘的緊固情況。制動電磁鐵汽缸的潤滑情況,液壓制動電磁鐵的油量及油質情況。所有電氣設備的絕緣情況。金屬結構變形及有無開焊情況。車輪啃道情況。4.5 年度檢查可與起重機的二級保養結合起來進行,除半年檢查的全部內容外,還應檢查金屬構件有無裂紋、焊縫有無銹蝕;大小車輪磨損狀況;測量大車跨度及大車軌道跨度差;測量主梁的靜撓度并進行靜、動負荷試車;對起重機進行7、全面潤滑。5、維修保養5.1維護保養級別起重機在檢修間隔期間的維護保養分為:值班檢查。包括保養、外部檢查、清掃、潤滑和緊固等一級保養。是經常性的保養工作,有起重機操作人員負責,主要包括鋼絲繩、卷筒、滑輪、軸承、聯軸器、減速器、制動器等的檢查、潤滑、緊固和調整等。指日常保養。二級保養。是定期保養工作,它由維修工人負責,包括整臺起重機各個機構和設備的維護與保養。起重機的定期保養是在計劃規定的日期內對起重機進行維護和修理。其目的是為了防止起重機過度磨損或意外損壞,及時消除設備隱患,使起重機經常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保證起重機的安全運轉,達到以最短的停歇時間和最低限度地維修費用來完成起重機的維修工作,從8、而實現增產節約、降低成本的目的。計劃性檢修按常規可分為小修、中修、大修。5.1.1日常保養 (1)經常保持各機構的清潔,及時清掃各部分灰塵; (2)檢查各減速器的油量,如低于規定油面高度應及時加油; (3)檢查各減速機的透氣塞是否能自由排氣,若阻塞,應及時疏通; (4)檢查各制動器的效能,如不靈敏可靠應及時調整; (5)檢查各連接處的螺栓,如有松動和脫落應及時緊固和增補; (6)檢查各種安全裝置,如發現失靈情況應及時調整; (7)檢查各部位鋼絲繩和滑輪,如發現過度磨損情況應及時處理; (8)檢查各潤滑部位的潤滑情況,及時添加潤滑脂。 5.1.2小修(門吊工作1000小時以后進行)小修的任務是排9、除在機構運行和保養中發現的故障,通過修理和更換部件使機械恢復正常工作。小修是局部的修理,花費時間短,壞什么修什么,其維修內容主要包括:對整臺起重機的機械轉動部分、電氣設備部分和金屬結構部分進行全面檢查。對所有潤滑點按各自的潤滑周期進行清洗、換油潤滑。對個別零部件的拆檢、更換或修理。對某些電氣元件的修理或更換。對于有破損趨勢的機電零部件,應作為可預見性修理內容做好技術準備工作,以便在下一周期修理時進行處理。(1)進行日常保養的各項工作; (2)拆檢清洗減速機的齒輪,調整齒側間隙; (3)清洗開式傳動的齒輪,調整后涂抹潤滑脂; (4)檢查和調整回轉支承裝置; (5)檢查和調整制動器和安全裝置; (10、6)檢查吊鉤、滑輪和鋼絲繩的磨損情況,必要時進行調整、修復和更改。 5.1.3中修(門吊工作4000小時以后進行)中修是對起重機進行部分分解,修復或更換磨損的零部件,校正起重機的幾何位置和精度,保持起重機的工藝性能。其維修內容除包括小修的全部內容外,還包括:對工作頻繁、負荷較大的機電部件進行拆檢、清洗、修理或更換并潤滑。按計劃對做好技術準備的機電部件進行更換。對起重機電氣線路進行全面檢查,更換部分老化接線和破損電氣元件。(1)進行小修的各項工作; (2)修復或更改各聯軸器的損壞件; (3)修復或更換制動瓦; (4)更換鋼絲繩、滑輪等; (5)檢查支承部分各連接螺栓,必要時更換,注意:更換時采用11、高強螺栓; (6)除銹、油漆。 5.1.4大修(門吊工作8000小時以后進行) 大修是全部解體、拆卸檢查每個部件,修理可修的零件、更換不可修的零件或個別部件,要求起重機大修后達到或接近出廠規定的技術標準和力學性能。其維修內容主要包括:機構部分的各機構全部分解,包括減速器、聯軸器、卷筒組、車輪組及取物裝置等部件,更換損壞和已達到報廢標準的零部件,清洗后重新裝配并加油潤滑,更換鋼絲繩、各機構制動器及其打開裝置。各機構電動機應進行分散、烘干、組裝并加油潤滑,更換破損嚴重的電動機。更換各機構制動器的打開裝置;更換各機構破損的凸輪控制器;檢修保護柜或更換保護柜;更換全部線路的接線,重新配線安裝;更換照明12、信號系統的控制板等。金屬結構部分,對已出現下撓或旁彎的主梁進行矯正修理并加固;對整臺起重機全部清洗干凈并涂漆2遍加以保護。經大修后的起重機要進行調試,然后按靜、動負荷試車程序進行鑒定,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使用。(1)進行小修和中修的各項工作; (2)修復或更換制動輪、制動器等; (3)修復或更換減速機總成; (4)修復或更換回轉支承總成。5.2潤滑門式起重機機構的潤滑情況的好壞直接影響各機構的正常運轉,并對延長機件壽命,促進安全生產有著密切的關系。因此,使用和維修人員必須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的潤滑情況,按時補充和更換潤滑油脂。5.2.1起重機機構個潤滑點的分布(1)吊鉤滑輪軸(2)固定滑輪軸(在小車13、上)(3)鋼絲繩(4)減速器(5)齒輪聯軸器(6)軸承箱(包括車輪組)(7)電動機軸承(電動機不需要經常注入,每半年適量注入專用潤滑油脂)(8)制動器各節點和軸栓5.2.2潤滑條件及潤滑材料起重機必須采用合適的潤滑油脂,定期潤滑和及時更換,潤滑裝置和各潤滑點必須保持清潔,各機構主要零部件潤滑時間和推薦潤滑材料如下:主要零部件潤滑時間及潤滑材料潤滑部位換油周期潤滑油(脂)牌號標準號加油量半年一年ZQ減速器10,HL-30齒輪油SY1103-77油面應在油針上下兩刻線之間ZSC減速器10,HL-20齒輪油QJ減速器10,90號工業齒輪油SY1172-8810,70號工業齒輪油電力液壓推動器10,D14、B-25變壓器油GB2536-81油孔高度10,10號航空液壓油SY1181-76推動器活動銷軸HJ-30機械油GB443-64適量車輪、卷筒軸承座、滑輪及其它部位的滾動軸承3號鈣基潤滑脂軸承座空間1/22/3齒輪聯軸器鋰基潤滑脂SY1412-75空間1/22/3鋼絲繩鋰基潤滑脂SY1412-75適量電動機軸承ZL-2鋰基潤滑脂SY1412-75軸承座空間1/22/3液壓緩沖器20號耐磨液壓油在工作位置的油面略侵過油缸起升限位開關方頭螺桿、移動螺母HJ-30機械油GB443-64適量起升限位開關蝸輪箱90號工業齒輪油SY1172-88適量注:1.表中所列SY系石油部部頒標準代號;2.根據起重機15、工作的類型(分輕、中級等)的不同及工作地區以及場合的條件,可酌情增加或減少規定的潤滑時間,表中系按中級工作類型給出的;3.潮濕地區因其親水性強不宜用納基潤滑油;5.3主要部件的維護5.3.1鋼絲繩鋼絲繩可視為易損件,缺乏維護是鋼絲繩壽命短的主要原因之一,當查明其強度降到繼續使用有危險時,即應報廢。(1)鋼絲繩的檢查與維護要定期檢查鋼絲繩末端的固定情況及鋼絲繩的斷絲與磨損,如有繩徑減小、彈性減小、各種原因引起的變形等現象,應及時處理,要保持鋼絲繩處于良好的潤滑狀態,潤滑時用鋼絲刷除去污物,并用煤油清洗,潤滑時將潤滑油加熱到80以上,以便油浸到鋼絲繩內部。(2)鋼絲繩的更換,更換新鋼絲繩必須必須條16、例原設計的型號、規格及抗拉強度等要求。當鋼絲繩不夠長時,禁止接起來頂用,當沒有足夠資料說明鋼絲繩性能時,需按規定進行破斷力試驗。(3)鋼絲繩的報廢可由每一捻距內的鋼絲斷裂數決定,捻距即一股鋼絲的螺距。一個捻距內的斷絲數鋼絲繩安全系數6w(19)(GB1102-74)6x37(GB1102-74)6X(19)(GB1102-74)交繞順繞交繞順繞6以下(包括6)1261211注:鋼絲繩在一個捻距內的斷絲數達到內數即應報廢。斷絲數是對股內細絲而言,粗鋼絲則每根相當于11根細鋼絲。如吊運熔化或赤熱金屬、酸溶液、爆炸物、易燃物及有害物品等的鋼絲繩報廢標準為上表所示數字之半。(4)鋼絲繩的任一斷面、外層17、鋼絲有均勻磨損或腐蝕,當達到最初直徑40%以上時,應給以報廢。(5)當鋼絲繩中有一股鋼絲斷裂,也要報廢。5.3.2軸承檢查軸承座的固定、軸承蓋的緊密、軸承內的潤滑充足及墊料的緊密等情況是否符合要求,當發現有軋軋聲時,先加潤滑油,仍不能消失時,應進行檢修,拆卸軸承時須用油加熱到80-100,時間不少于15分鐘。5.3.3車輪檢查車輪是否有裂縫,輪緣及踏面是否有磨損等。應保證同一臺起重機的車輪直徑偏差不超過0.0005D(D為車輪直徑)。 車輪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報廢: (1)裂紋; (2)車輪踏面厚度磨損量達原厚度的15%; (3)車輪輪緣厚度磨損量達原厚度的50%。 5.3.4卷筒和滑輪檢查溝18、槽表面的情況,潤滑系統是否良好,滑輪能否在軸上自由回轉,軸承和軸的固定是否牢靠等,當溝槽邊緣磨傷長不超過一周的20%時,允許用電焊修補,修補后進行加工。如磨傷深度不超過2mm,只用銼刀修光即可。卷筒和滑輪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報廢: (1)裂紋和輪緣破損; (2)卷筒壁磨損量達原壁厚的10%; (3)滑輪繩槽底的磨損量超過相應鋼絲繩直徑的25%。5.3.5減速器減速器傳動時,不應發出強烈的噪聲和撞擊聲。檢查齒輪工作面的磨損程度及齒合情況,齒輪在安裝軸上,絕對不可有徑向搖動和軸向移動,減速器本身各部連接及機體安裝是否牢固,油量應與游標尺刻度相等,如發現漏油時,有可能是減速器上、下殼的連接螺栓,放油19、塞及視油蓋螺栓未擰緊,或密封膠失效原因。5.3.6聯軸器檢查所有聯軸器安裝是否牢固,;螺栓是否擰緊,以及工作時是否跳動等現象。5.3.7制動器起重機構制動器應在交接班時檢查,運行機構制動器2-3天檢查一次,檢查時應注意,制動系統各部分動作靈活,制動時,制動瓦要正確地貼合在制動輪上,張開時,制動輪兩側的空隙應相等,檢查制動力矩,對起升機構必須可靠地支持住額定起重量1.25倍,對運行機構,必須在規定的制動距離內,能保證剎住大車或小車。制動距離長短,由工作性質決定。制動墊片磨損超過原厚度1/2時應更換,制動論面有凹陷深度大于0.5mm或抓痕時,應重新車光,制動輪表面要定期用煤油清洗污物塵土。當制動時20、發現有異味或冒煙,要及時調整制動輪兩側間隙,并使它相等,制動器的軸栓轉動部分,每周叫潤滑油一次,使之處于良好狀態。制動瓦與制動輪的調整間隙制動輪直徑(mm)100200/100200300/200300調整間隙(mm)0.2/0.40.2/0.40.3/0.50.3/0.50.4/0.75.3.8控控制屏(或控制器)使用控制屏時,應特別注意正、反接觸器的維護,保持觸頭光滑,壓力正常。5.3.9導電軌或導電線導電軌(或導電線)的工作表面要光滑清潔,絕緣子完整無缺、并無裂縫,要牢固的固定在支柱上,滑塊(或滑輪)必須緊密地壓在導電軌(或導電線)上,如滑塊(或滑輪)發生火花,即表示接觸不良,其原因可能21、是導電軌(或導電線)和滑塊(或滑輪)接觸不緊密,或者工作表面不清潔。5.4電氣系統的維護與保養(1)經常檢查所有的電線、電纜是否有無損傷,要及時包扎和更換已損傷的部分;(2)遇到電動機有過熱現象要及時停車,排除故障后再繼續運行,電機軸承潤滑要良好;(3)各部分電刷,其接觸面要保持清潔,調整電刷壓力,使其接觸面積不小于50%;(4)各控制箱、配電箱等經常保持清潔,及時清掃電器設備上的灰塵;(5)各安全裝置的行程開關的觸點開閉必須可靠,觸點弧坑應及時磨光;(6)每月搖測保護接地電阻一次,保證不大于4歐姆。6、常見故障處理6.1啃軌車輪啃軌是指輪緣與軌道嚴重抵觸,運行時發出響聲或震動,如大車車輪始終22、向一個方向啃軌,應重新調整車輪水平偏斜或兩個主動輪或被動輪,偏斜方向未達到相反者,如往返行程中啃軌方向反,很可能是兩個電動機或制動器不同步所引起的;如在某一段行程上啃軌,則可能軌道安裝有偏差;如在行程上始終啃軌,則是軌道跨度有問題。6.2主動車輪打滑主動車輪打滑檢查車輪滾動面,看是否在一平面上,如不在一個平面上,應加墊調整角型軸承箱處,如因軌道上有油污存在,可在軌道上撒細砂等物,加大摩擦系數,再就是調整制動力矩,不使制動過猛。6.3安全開關失靈主要是由于開關內部物件卡滯或移位造成,調整和使用時,應注意一下幾點:(1)上升極限安全開關應保證,空鉤上升時吊具最上點,在斷電的瞬間距小車的相關物件不小23、于200mm。(2)每更換或串動鋼絲繩后,均應重新調整安全開關。(3)各班次開始都應試用一次,檢查開關的可靠性。7、附件附:門式起重機使用的安全技術規則操作司機崗位職責起重吊裝十不吊規定門式起重機使用的安全技術規則1、應由受過起重機操作培訓人員來操縱起重機。2、起重機禁止超負荷使用。3、兩臺門式起重機吊運同一件重物時,重物不應超過兩臺起重機起重量總和的80%。4、禁止斜拉斜吊,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凍結在它物上的重物。5、起重機工作時,禁止任何人停留在起重機上和起重機軌道上。6、在起重機上進行檢修時,起重機必須斷電,并在電源開關處掛上“不準送電”的標識牌。7、必須帶電修理時,應戴上橡膠手套和穿上橡24、膠鞋,并使用絕緣手柄的工具。8、修理用的照明燈電壓應在36伏以下。9、電動機、電氣設備和電氣外殼上的金屬部分,凡可能發生導電的都要進行接地。10、有可能產生導電的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11、起重機空載運行時,吊鉤必須升起,至少要超過一個人的高度。12、起重機帶重物運行時,吊鉤必須起升高于運行路線上的最高障礙物0.5米。13、嚴禁用任何方法從起重機上拋下物品。14、嚴禁吊運重物時再人頭上越過。15、禁止利用起重機吊具運送或起升人員。16、起升液體金屬,有害液體及重要物品時,不論重量多少,必須先稍微起升,離地面150-200mm,驗證制動器的可靠性后再繼續起升。17、禁止在起重機上存放易燃(25、如煤油、汽油等)、易爆等物品。18、工具及備品必須貯放在專門的箱子內,禁止散放在大車或小車上,防止落下砸傷人或物。19、起重機應配有滅火器。應設有安全繩,以備特殊情況時上、下車。20、鋼絲繩要在每次換班時,作表面及其固定件檢查,每隔1-10天作一次詳細檢查。21、在12個月內,必須進行一次起重機的定期安全技術檢查。操作司機崗位職責1、熟悉起重機的用途、裝備、操作方法及保養。2、嚴格遵守安全技術規則。3、起重機開始操作前應做到:(1)了解電源供電情況,有無臨時斷電檢修。在總開關斷開的情況下,對起重機進行檢查,對個別機構進行必要的調整。(2)在起重機上不得遺留工具和其它物品,以免在工作中造成人身事26、故或損壞設備。(3)按規定對起重機的每個潤滑點加潤滑油脂。(4)對在露天工作的起重機,應打開其固定裝置(如夾軌器等)(5)在主開關接電之前,必須將所有控制器手柄轉至0位,并將操縱室通往走臺的欄桿門或艙門蓋關好。(6)起重機在每次開動前,必須發出開車警告信號(電鈴)。(7)嚴禁超載起吊物品。(8)要與掛鉤工緊密配合,起升和移動重物,只聽從掛鉤工所發出的信號,但停車信號不論由誰發出,均應立即停車。(9)嚴禁斜拉起吊。(10)起重機的大車及小車,必須以最緩慢的行速漸漸靠近邊緣位置,絕不允許沖擊阻擋架。(11)起重機的控制器應逐級開動,在機構未完全停止運轉時,禁止將控制器從順轉位置直接反到逆轉位置來進27、行制動,但用作防止事故發生時,而控制器只能打在反向一檔。(12)在電壓顯著降低和電力輸送中斷時,主刀開關必須斷開,所有控制器應處于0位。(13)如在停電期間,起重機吊鉤上有重物時,警戒任何人不得在重物下方通行。(14)起升重物或放下吊具時,司機不得離開工作崗位。(15)起重機工作完畢后應做到: 將起重機開導規定的停車點,把小車停靠在操縱室一端,將空鉤起升到上限位置,把各控制器手柄轉到零位,斷開主刀開關。 連續工作的起重機,每班應有15分鐘的清掃和檢查時間。起重機上的油污應及時清除掉,防止踩上后滑倒。做好交接班記錄,如有操作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反映。起重吊裝“十不吊”規定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28、有人停留或行走不準吊。2、起重指揮應由技術培訓合格的專職人員擔任,無指揮或信號不清不準吊。3、鋼筋、型鋼、管材等細長和多根物件必須捆扎牢靠,多點起吊。單頭“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準吊。4、多孔板、積灰斗、手推翻斗車不用四點吊或大模板外掛板不用卸甲不準吊。5、吊砌塊必須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塊夾具,吊磚必須使用磚籠,并堆放整齊。木磚、預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盛器堆放穩妥,疊放不齊不準6、樓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準吊。7、埋入地面的板樁、井點管等以及磚籠粘連、隨著的物件不準吊。8、多機作業,應保證所吊重物距離不小于三公尺,在同一軌道上多機作業,無安全措施不準吊。9、六級以上強風區不準吊。10、斜拉重物或超過機械允許荷載不準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