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零售信貸貸后管理辦法(試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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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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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個人經營貸款車貸房產抵押按揭貸款小微企業授信業務管理辦法資料
1、xx銀行零售信貸貸后管理辦法(試行)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規范零售信貸業務貸后管理工作,防范和控制信貸風險,促進業務健康發展,依據商業銀行法、商業銀行授信工作盡職指引、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相關金融法規和本行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零售信貸業務指本行向符合條件的自然人發放的本外幣貸款。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貸后管理指貸款發放后至貸款全部結清各環節的管理,包括常規貸后管理、貸后檢查、貸款回收、逾期貸款管理等相關工作。第四條 本辦法中涉及的貸后檢查內容和要求僅是對零售信貸業務貸后管理工作的一般性規定,如零售信貸產品管理辦法中對貸后管理有具體要求的,遵照相關產品管理辦法執行。第五條2、 總分行相關部門職責(一)總分行貸后管理部門為本行零售信貸業務貸后管理工作的組織、督導部門。負責制定相關管理辦法并跟蹤執行情況;組織全行零售貸款風險監控及風險預警;組織開展全行貸后檢查;組織、督導全行零售逾期貸款催收及風險化解;負責零售信貸資產風險分類及撥備計提的認定;指導全行零售信貸業務押品貸后管理、檔案管理、風險信息管理、統計管理及征信管理等;負責定期報告轄內零售信貸貸后管理工作狀況;負責全行零售信貸業務貸后管理培訓工作。(二)總分行法律保全部門負責零售信貸業務不良資產清收保全工作的檢查、指導和考核、激勵,并負責組織、推動零售信貸業務不良資產的相關處置及損失核銷等工作。第六條 經營機構具體3、負責和實施貸后管理工作,經辦客戶經理或經營機構指定的專人為貸后管理的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對其經辦的零售信貸業務承擔第一責任。第一責任人如變動崗位,所承擔的第一責任必須等到貸款到期、本息收回或接管人員愿意接受且承擔第一責任后才能免除。第二章 貸后檢查流程第七條 貸后檢查是指貸后檢查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對借款人、擔保人、業務合作方及押品等進行的現場和非現場檢查,重點對借款人的貸款用途、還款能力、擔保條件、擔保人的經營情況、擔保能力及其它影響信貸資產質量和安全的有關因素進行持續監控和檢查,以便及時發現風險隱患,采取相應化解措施的信貸管理過程。貸后檢查工作由經營機構、貸后檢查責任人或貸后管理部門等完成,4、分為貸后檢查發起、檢查任務分配、檢查工作執行、檢查結果審核、檢查結果處理等環節。第八條 貸后檢查的發起(一)零售貸款一經發放首次檢查即發起;(二)常規檢查由經辦單位按規定發起;(三)專項檢查可以由項目經辦單位或總分行貸后管理部門發起。第九條 檢查任務分配貸后檢查工作發起后,由經營機構負責人或其轉授權人根據業務情況、風險狀況、業務管理實際等指定貸后檢查責任人開展檢查工作。第十條 檢查工作執行貸后檢查責任人根據要求完成貸后檢查,收集檢查資料,形成貸后檢查結果,提出風險預警、信貸資產風險分類及風險防范措施等意見。第十一條 檢查結果審核貸后檢查結果由經營機構負責人或其轉授權人復核后報貸后管理部門審核,5、對存在重大風險隱患或總分行重點督辦的貸后檢查工作需由貸后管理部門負責人審批。第十二條 檢查結果處理貸后檢查結果審核通過后由分行貸后管理部門檔案管理人員統一歸檔。對貸后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影響信貸資產安全的因素,分行經營機構應及時發起風險預警并制定風險化解措施;對需要進行風險分類調整的應根據相關規定進行操作。第十三條 貸后檢查范圍貸后檢查的主要范圍包括貸款風險檢查和業務規范性檢查。(一)貸款風險檢查包含以下方面:1.借款人貸款用途是否符合合同的約定、或者用途是否符合國家及本行相關規定、有無挪用等違規使用貸款現象;2.借款人職業、收入等影響還款能力的因素有無異常變化;3.保證人保證資格和保證能力變化情6、況;4.抵、質押物的保管、權屬關系、價值變化情況以及抵押人、出質人資金、債務變化等情況;5.貸款資產風險程度,變化情況及趨勢;6.借款人依合同約定歸還貸款本息情況;7.業務合作方的經營管理情況、財務情況、上下游合作情況、主要負責人情況;8.按揭項目工程進度、銷售情況、本行按揭貸款情況、產權證辦理,以及按揭項目房地產開發商經營管理情況;9.其他影響債權實現和保障的情況。(二)業務規范性檢查包含以下幾個方面:1.貸款金額、期限、利率、擔保、還款方式等要素是否符合本行有關規定;2.貸后檢查責任人是否按照本行有關規定恪盡職責落實貸后跟蹤檢查工作,查看催收記錄、貸后管理檢查表或貸后檢查報告等資料是否完整7、;3.有關合同及相關資料的完整性與有效性,有無與法律、法規和制度抵觸,需要變更、修改和補充的;4.檔案管理是否符合規定,檔案是否完整,有無缺少重要檔案的現象;5.抵、質押的權利憑證是否入庫并列入表外科目核算,單證交接手續是否完整。第三章 貸后檢查的內容和要求第十四條 貸后檢查按檢查方式分為首次檢查、常規檢查和專項檢查。第十五條 首次檢查貸款發放后,經營機構應及時進行首次檢查,并填制零售信貸客戶首次貸后檢查情況表(附件2)。單筆受托支付貸款,在貸款發放后15天以內,經營機構應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現場調查等手段重點監控資金流向、貸款用途及審批條件落實等情況。單筆自主支付貸款,在貸款8、發放后30天以內,借款人應向本行提供資金支付及用途證明文件,貸后管理部門應對經營機構收集的相關資金支付及用途證明材料進行抽查。第十六條 常規檢查常規檢查根據授信產品特點,按產品類別設定不同的檢查內容和要求。(一)消費貸款消費貸款的常規檢查主要分為非現場檢查和現場檢查兩種方式。1.非現場檢查: 非現場檢查由貸后檢查責任人(專人)通過電話回訪形式進行。2.現場檢查:(1)對非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失聯客戶要進行現場檢查,每季度抽查比例不低于100%,并填制零售信貸失聯客戶貸后檢查情況表(附件4);(2)對關注、次級、可疑、損失類貸款,每月應至少現場檢查一次;(3)貸款余額100萬元以上(含)的消費貸款(9、非按揭類),每季度抽查比例不低于存量貸款筆數的10%。3.檢查要求:(1)檢查頻率:除以上現場檢查的規定要求外,對正常類的消費貸款每季度按差異化標準至少抽查一次,抽查比例不低于存量貸款筆數的5%。(2)檢查報告:對于正常類貸款開展非現場檢查的,填制零售信貸消費貸款客戶聯系情況表(附件3);開展現場檢查的,填制零售信貸貸后檢查情況表(消費貸款)(附件6)。對于風險分類為關注類及以下貸款由經營機構負責人隨同客戶經理進行現場檢查,并填制零售信貸貸后檢查跟蹤情況表(關注以下貸款)(附件5)。(3)對檢查發現存在風險隱患的貸款,分行應加大檢查頻度。(4)商用房貸款、商用車貸款中對于借款主體按照消費貸款的10、檢查方式、內容執行,但產品管理辦法中對貸后管理有具體要求的,遵照產品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對于合作方或按揭項目參照本辦法中對項目和合作方的檢查要求進行。(二)經營貸款1.檢查內容:(1)對用款企業基本信息的檢查,包括實際控制人、主要股東、管理層(含法人代表)是否發生變化;借款人或實際控制人聯系方式是否發生變化等;(2)對借款人及用款企業資產負債情況的檢查。包括用款企業及借款人(實際控制人、擔保人)及其配偶的資產及負債總額的變化情況;對外擔保的變化情況等;(3)貸款資金用途是否符合批復條件;(4)用款企業及借款人(實際控制人、擔保人)主要賬戶的資金流水;(5)貸款擔保情況是否發生變化,如抵質押物價11、值的變動、權屬的變動,擔保公司發生較大變動等;(6)用款企業生產情況的檢查。包括用水、用電量的變化、繳納稅額的變動、出入庫量的較大變動等;(7)其他重大情況。2.檢查要求:(1)對于正常類經營貸款采用現場檢查為主,非現場檢查為輔的方式開展抽查,每季度按差異化標準,篩選客戶進行檢查,抽查比率不低于存量貸款筆數的20%,并填制零售信貸貸后檢查情況表(經營貸款)(附件7);(2)對于單戶貸款金額超過500萬元的正常類經營貸款,由經辦客戶經理每季度進行一次現場檢查,并填制零售信貸貸后檢查情況表(經營貸款);(3)對于關注、次級、可疑和損失類貸款,由經營機構負責人隨同客戶經理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現場檢查,并12、填制零售信貸貸后檢查跟蹤情況表(關注以下貸款);(4)對存在風險隱患的應加大檢查頻度并采取相應措施;(5)對檢查情況實行按戶管理。(三)房地產按揭項目檢查房地產按揭項目的檢查包括房地產開發商檢查和樓盤項目檢查。房地產開發商檢查重點對開發商經營管理、財務情況及所開發項目的基本情況開展檢查;按揭項目檢查重點是對項目工程進度、銷售情況、本行按揭貸款使用情況、產權證辦理及其他重大情況開展檢查。以按揭房地產開發商形式準入的,由主辦行對房地產開發商按季開展現場檢查直至與本行開展合作的所有樓盤均達到辦理產權證并辦妥正式抵押登記為止,檢查結果記錄于房地產開發商和按揭項目貸后檢查情況表(附件8),并收集相應資料13、,形成檢查意見報送貸后管理部門。以按揭樓盤項目形式準入的,該項目首筆貸款發放后,項目經辦客戶經理及業務條線部門按季開展現場檢查,收集相應資料,填報房地產開發商和按揭項目貸后檢查情況表,并形成檢查意見報送貸后管理部門。在房地產開發商或房地產按揭項目檢查過程中,發現有下述情況之一,應停止發放按揭貸款或停止發放開發貸款,或采取其他風險化解措施:1.購房業主未交足首期購房款項,開發商通過虛開發票或墊款等各種方式配合購房業主取得按揭貸款的;2.開發商有故意抬高合同成交價以取得高于銀行貸款成數的貸款的;3.開發商通過虛假按揭騙取本行或他行按揭貸款的;4.開發商資金不足、項目發生糾紛、有爛尾風險的;5.開發14、商挪用項目資金或不按合同約定按時償還項目貸款本息的。(四)汽車按揭項目檢查汽車按揭項目的檢查包括汽車經銷商、商用車掛靠公司等合作機構的檢查和按揭項目檢查。對于汽車經銷商、商用車掛靠公司等合作機構的檢查內容包括股東結構變化、擔保情況、銷售收入的變化、辦公地點和聯系方式的變化、是否存在市場風險、政策風險、欺詐風險、汽車按揭貸款業務主要合作金融機構是否發生變化、逾期率和抵押登記情況等。對于汽車按揭項目檢查重點包括對汽車經銷商銷售情況、商用車掛靠公司的運營情況,本行按揭貸款情況、抵押登記情況及其他重大情況。自汽車按揭項目首筆貸款發放后,項目經辦客戶經理及業務條線部門須按季開展現場檢查,收集相應資料,填15、報零售信貸汽車按揭項目貸后檢查情況表(附件9),報送貸后管理部門,直至合作項目終止。(五)擔保機構的檢查擔保機構為本行零售信貸業務提供擔保責任的融資性擔保公司、法人實體或其他經濟組織。對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檢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基本情況的變化,如辦公地址、聯系方式的變化,是否出現違規、違法事件;公司的對外擔保的相關情況是否發生變化,關注公司凈資產狀況、擔保責任情況、反擔保情況等;擔保公司的自有負債情況變化等。如發現風險隱患,應及時按本行對擔保機構的相關管理規定采取風險化解措施。對提供擔保的法人實體或其他經濟組織的檢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業務開展情況、生產經營情況、財務情況、上下游合作情況、征信情況、16、高級管理人員變動情況,了解擔保能力是否發生變化,如發現風險隱患,應及時采取風險化解措施。對融資性擔保機構的檢查由貸后檢查責任人及業務條線部門按季開展現場檢查,收集相應資料,填制零售信貸合作項目貸后檢查情況表(擔保機構)(附件10),形成檢查意見報送貸后管理部門。(六)業務合作方的檢查本辦法所稱業務合作方指為本行零售信貸業務營銷拓展提供配套服務的非擔保性質業務合作渠道,包括核心企業、商會、協會、市場管理方等。1.檢查內容業務合作方的檢查內容包括項目的審批執行情況、合作各方經營管理情況、市場整體情況、市場管理方或其他關聯方、合作項目貸款客戶是否存在批量欠款、合作項目是否出現總交易量下降、出租率降低17、市場管理方串通市場內企業合謀騙取銀行資金以及逃廢擔保義務、市場內授信企業惡意逃廢銀行債務、市場管理方對市場內企業失去控制或約束力卻未告知本行、資金挪用風險、重大負面信息、國家出臺政策或所在地城市建設是否對合作項目或所在區域發展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等風險情況。如發現風險隱患,應及時按照合作方管理相關規定采取相應風險防范措施。2.工作要求業務合作方檢查由貸后檢查責任人按季開展現場檢查,并填制零售信貸合作項目貸后檢查情況表(集群項目)(附件11)報送貸后管理部門。第十七條 專項檢查根據管理的需要,總分行可對某一行業、某一區域、某項產品、某個客戶及某經營機構貸后管理執行情況等開展專項檢查,并撰寫專項檢查18、報告,向有關領導匯報檢查情況、向被檢查機構反饋檢查結果,并根據需要向合規、審計部門等相關部門通報檢查結果。第十八條 經營機構通過貸后檢查或其他渠道發現預警信息的,應啟動風險預警流程,貸后管理部門需對其進行分析評估,確認為非預警信號的,解除預警;確認為預警信號的,應啟動預警處置機制,及時控制和化解風險。零售信貸風險預警工作按照本行信貸資產風險預警管理辦法執行。第十九條 風險分類以實際資產質量狀況為基礎,根據逾期天數和授信品種分類矩陣將貸款劃分為不同級次。零售信貸風險分類工作按照本行信貸資產風險分類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第二十條 零售信貸押品的貸后管理按照本行相關管理辦法執行。第二十一條 零售信貸19、檔案的移交、保管、借閱等工作,按照本行授信業務檔案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第二十二條 分行貸后管理部門應安排專人負責零售信貸業務統計分析,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資產質量分析、風險分類級次轉化、逾期貸款催收情況等,為信貸政策制定、風險管理提供決策依據。第四章 逾期貸款管理第二十三條 逾期貸款管理方式分為常規催收和法律催收,其中常規催收包括短信催收、電話催收、上門催收、信函催收及委外催收等方式;法律催收可采取訴訟、仲裁等方式。分行法律保全部門應及時介入“關注類”及出現重大預警信號貸款的管理和催收,主動控制和化解風險。第二十四條 逾期貸款中不良貸款的管理、清收工作按照本行不良資產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第20、二十五條 逾期貸款委外催收機構管理及委外催收具體操作要求按照本行相關規定及分行與委外催收機構簽署的委托催收合同執行。第五章 貸款回收管理第二十六條 貸款回收原則上按照本行有關會計規定確定貸款本息的回收順序。對于一次性還本、一次性還本付息的零售信貸業務,在貸款到期前30天,分行經營機構或分行零售信貸業務主線部門須以電話、短信或書面等方式提醒客戶按期還息。借款人未能按期足額支付貸款利息,主辦客戶經理應作為預警信號管理并及時催收。第二十七條 貸款期間,需對原借款合同、擔保合同要件進行變更的,相關變更操作和管理按照本行相關規定執行。第二十八條 貸款全部結清后,分行相關部門應做好解除抵、質押登記、返還權21、利憑證等后續服務工作。第六章 罰 則第二十九條 出現下列行為或情況之一的,按照本行相關管理辦法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認定和處罰:(一)未按規定督導或進行貸后檢查的;(二)由于管理不力,導致抵質押物價值發生損失的;(三)未按規定及時向借款人、擔保人主張權利導致本行貸款損失擴大或者導致借款合同、擔保合同超過訴訟或執行時效的;(四)遺失貸款原始資料,對本行利益造成較大危害的;(五)在貸后管理中有關責任人隱瞞問題或發現預警信號未及時報告或未按上級指示及時處理,造成貸款風險加大或損失的;(六)其他違反貸后管理規定的行為。第七章 附 則第三十條 本辦法由xx銀行總行解釋、修訂。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附件:1.零售信貸貸后檢查工作規范2.零售信貸客戶首次貸后檢查情況表3.零售信貸消費貸款客戶聯系情況表4.零售信貸失聯客戶貸后檢查情況表5.零售信貸貸后檢查跟蹤情況表(關注以下貸款)6.零售信貸貸后檢查情況表(消費貸款)7.零售信貸貸后檢查情況表(經營貸款)8.房地產開發商和按揭項目貸后檢查情況表9.零售信貸汽車按揭項目貸后檢查情況表10.零售信貸合作項目貸后檢查情況表(擔保機構)11.零售信貸合作項目貸后檢查情況表(集群項目)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