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6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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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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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單位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為全面實施源頭治理,切實加強在作決策、出政策、上項目過程中的社會穩定工作,推動各方面工作順利有序開展,特制定本制度。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政績觀,堅持主動維穩觀念和關口前移、重心下移、預防為主、標本兼治的總體思路,正確處理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對重大事項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穩定風險進行先期預測、先期評估、先期化解,努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涉穩重大問題的發生,為各村(居)經濟社會發展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二、重大事項范圍本制度所稱的重大事項,是指在全街經濟社會發展中,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關系較大范圍群眾2、切身利益調整的重大政策;涉及較多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項目;涉及相當數量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三、風險評估主要內容要嚴格堅持全面、客觀、準確的原則,采取科學的預測方法,對重大事項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不穩定問題先期作出評估。評估內容主要有五個方面:(一)重大事項實施出臺的合法性1、重大事項的制定和出臺是否符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是否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據,是否與現行政策、法律、法規相抵觸;2、重大事項所涉政策調整、利益調節的對象和范圍是否界定準確,調整、調節的依據是否合法;3、重大事項實施出臺是否符合規定的議事決策程序。(二)重大事項實施出臺的合理性1、重大事項是否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規律,是否符合以3、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是否代表大多數群眾的根本利益;2、是否超過絕大多數群眾的承受能力,是否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社會可承受度有機統一起來;3、是否得到大多數群眾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兼顧了人民群眾的現實利益和長遠利益,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反映如何。(三)重大事項實施出臺的可行性1、是否經過嚴格的審查審批和報批程序;2、是否經過嚴謹科學的可行性研究論證;3、方案是否具體、詳實,配套措施是否完善;4、重大事項出臺的時機是否合適,條件是否成熟;5、是否會造成其他地主、其他行業、其他群眾的相互攀比;6、對生態環境有何重大影響,是否有科學的治污、環保配套措施;(四)重大事項實施過程中的可控性1、重大4、事項的制定和出臺是否會引發較大的影響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的事件,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哪些較大的問題;2、對可能出現的影響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問題,是否有相應的應急處置預案。四、風險評估的實施步驟實施重大事項風險評估,按照以下步驟和方法進行:第一步:確定評估對象,全面掌握情況。重大事項的工作方案由各事項的負責人提出,接受提案后,通過對該提案的可行性討論后,認為可行的即發還該負責人,責其對該提案做出相應的評估報告,并確定提案人為第一責任人。提案負責人對所定出臺的重大事項實施方案,深入細致地開展調查研究,通過查閱資料、走訪群眾、問卷調查、民意測評、召開座談會等形式,了解掌握所評估的對象(重大決策、重大政策5、重大項目、重大改革)的相關情況,為預測評估提供準確、可靠的第一手資料。第二步:縝密分析預測,準確評估風險。根據了解掌握的有關重大事項的第一手資料,按照列入評估的五個方面內容,對重大事項確定(重大決策作出、重大政策出臺、重大工程開工、重大改革實施)之后,可能出現的不穩定因素進行逐項科學分析、準確預測、客觀公正地作出評估。必要時由綜治信訪維穩中心(綜治辦)牽頭,邀請相關專業人員、離退休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群眾代表參加,召開穩定風險評估會、聽證會。第三步:制定維穩預案,落實維穩措施。針對預測評估出來的涉穩較大隱患,研究制定預防和處置工作預案。預案應體現周密、具體、清晰、可行的原則,內容包括6、:(一)組織領導、職責分工及其聯絡方式;(二)預防和處置的具體措施;(三)對因重視不夠、工作不力而釀成影響穩定重大問題的責任追究辦法。第四步:編制評估報告,主動化解矛盾根據前一、二、三步的工作結果,編制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預測評估化解報告,內容包括:(一)重大事項涉及到的相關情況;(二)預測評估情況;(三)預防和化解涉穩問題的工作預案;(四)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的綜合評價或建議、意見及其主動化解的情況。第五步:審查評估報告,嚴格報告審定。預測評估報告形成后,報市治委。市綜治委對報告中預測評估出的涉穩重大問題進行分析判斷,提出對策建議后形成書面意見,提交市平安創建領導小組成員會議審定,并將審定意7、見報市委同意后,方可組織實施該重大事項并建檔、備案,審定未通過的則重復第二、三、四步,繼續完善風險評估報告。五、工作要求(一)強化組織領導。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高度重視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預測評估工作,把它作為源頭防范工作的重要抓手,作為維護穩定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切實抓緊抓好。在對重大事項進行可行性研究論證時,將穩定風險評估化解工和作為其中一項重要內容,納入計劃,一并進行。在設立維穩信息直報點,并物色維穩信息直報員,確保重大事項組織實施相關信息靈敏、快捷、暢通,一旦出現重要情況能夠超前防范、迅速處置。(二)加強協作配合。正確處理好綜治辦與其他職能部門之間的關系,既能依靠8、其他職能部門對作決策、出政策、上項目、搞改革等工作進行相關穩定風險評估,又能堅持新區綜治辦主動深入一線有重點地了解、掌握真實情況,為風險評估提供參考意見和建議,并提醒可能存在的風險。要正確處理好民意主流和少數人意見的關系,既體現絕大多數的意愿,又重視反對意見,并做好教育引導工作,防止產生過激和極端行為。(三)嚴格考核獎懲。將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預測評估化解工作列入工作目標管理,制訂考評方法。同時要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不認真履職盡責而釀成涉穩重大問題的,堅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切實維護制度的嚴肅性,促進源頭防范工作取得實效,確保新區社會政治和諧穩定。如未經評估或經評估制定預案后仍擅自做主,造成重大糾紛、群眾性事件、人員傷亡事故等嚴重后果的,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