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環保能源有限公司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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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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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處作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1、保定環保能源有限公司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1目的為了規范中節能(保定)環保能源有限公司有限空間的作業管理,避免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相關政策的調整,進一步對有限空間管理制度進行了修改完善,制定本制度。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保定公司有限空間作業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及承包商均應遵守。3引用標準和關聯子系統3.1引用標準3.1.1涂裝作業安全規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要求(GB12942-2006)3.1.2化學品生產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規范(AQ3028-2008)3.1.3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3.1.4有限空間作業五條規定3.1.5關于開展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的2、通知(安監總廳管四20147號)4專業術語定義4.1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者部分封閉與外界相對隔離,出入口較為狹窄,作業人員不能長時間在內工作,自然通風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氣體積聚和缺氧的設備、設施和場所都叫有限空間。如公司的各種設備內部(爐、罐、倉、池、槽車、管道、煙道等)和地下室、下水道、坑、井、池、閥門間、污水處理設施等封閉、半封閉的設施及場所。有限空間作業:是指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實施的作業活動。5執行內容5.1有限空間作業基本要求5.1.1必須嚴格實行作業審批制度,嚴禁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5.1.2必須做到“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5.1.3必須配備個人防中3、毒窒息等防護裝備,設置安全警示標示,嚴禁無防護監護措施作業。5.1.4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嚴禁教育培訓不合格上崗作業。5.1.5必須制定應急措施,現場配備應急裝備,嚴禁盲目施救。5.2安全隔離5.2.1有限空間與其他系統連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業的管道、設備、系統應采取有效隔離措施。5.2.2管道安全隔絕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等措施進行隔絕,不能用水封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5.2.3與有限空間相連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業的孔、洞應進行嚴密地封堵。5.2.4有限空間帶有攪拌器等用電設備時,應在停機后切斷電源,上鎖并加掛警示牌。若設備的動力源不能控制,應將轉動部分與其他機器聯動設備斷開。5.4、3清洗或置換5.3.1有限空間作業前,應根據有限空間盛裝(過)的物料的特性,對有限空間進行清洗或置換,且保持足夠的通風量,將危險有害的氣體排出有限空間,同時降溫,直至達到安全作業環境。5.3.2置換后的介質,如仍對環境和人員構成危害。應排放到廢水處理系統或專用的處置場所,經處理合格后,方可排放利用。5.4通風應采取措施,保持有限空間空氣良好流通。并使符合5.5規定。5.4.1打開人孔、手孔、料孔、風門、煙門等與大氣相通的設施進行自然通風。5.4.2必要時,可采取強制通風。5.4.3采用管道送風時,送風前應對管道內介質和風源進行分析確認。5.4.4禁止向有限空間充氧氣或富氧空氣。5.5監測5.55、.1作業前30min內,發電部應對有限空間進行氣體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進入。具體標準如下:5.5.1.1在常壓條件下,有限空間的空氣中含氧量應為19%-23%,若空氣中含氧量低于19%,則加強監督、檢測。5.5.1.2存在可燃、易燃、易爆氣體的有限空間,作業前必須進行氣體監測。有限空間空氣中可燃性氣體濃度應低于可燃燒極限或爆炸極限下限的10%。對油箱、油罐的檢修,有限空間空氣中可燃性氣體濃度應低于可燃燒極限下限或爆炸極限下限的1%。5.5.2生技部負責公司分析儀器的定期校驗檢定,保證其在校驗有效期內,使用前應保證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5.5.3采樣點應有代表性,容積較大的有限空間,應采取上、中、6、下各部位取樣。5.5.4作業中應定時監測,至少每2 h監測一次,如監測分析結果有明顯變化,則應加大監測頻率;作業中斷超過30 min應重新進行監測分析,對可能釋放有害物質的有限空間,應連續監測。情況異常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撤離人員,經對現場處理,并取樣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復作業。5.5.5分析人員深入或探入有限空間采樣時應采取5.6中規定的防護措施。5.6個體防護措施有限空間經清洗或置換不能達到5.5的要求時,應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方可作業。5.6.1在缺氧或有毒的有限空間作業時,應佩戴隔離式防護面具,必要時作業人員應拴帶救生繩。5.6.2在易燃易爆的有限空間作業時,應穿防靜電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7、型低壓燈具及不產生火花的工具,禁止使用手機等非防爆通訊工具。5.6.3在有酸堿等腐蝕性介質的有限空間作業時,應穿戴好防酸堿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護品。5.6.4在產生噪聲的有限空間作業時,應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聲護具。5.6.5個人防護用品應由部門和使用人定期檢查,保證其性能有效。5.7電氣設備與照明安全5.7.1嚴禁在有限空間內使用明火照明。5.7.2有限空間照明電壓應不大于36伏,在金屬容器和潮濕環境下作業應符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相關要求。5.7.3在有易燃可燃氣體的有限空間作業時,所有的電氣設備、照明設施,應符合隔爆電器的規定,實現電氣整體防爆。5.7.4應采用防爆型照明燈具,電壓應符合8、低壓電器的規定,照度應符合作業的要求。5.7.5引入有限空間的照明線路必須懸吊架設固定,避開作業空間;照明燈具不許用電線懸吊,照明線路應無接頭。5.7.6如接引臨時電源,應符合安規的相關要求。5.8監護5.8.1有限空間作業,在有限空間外應設有專人監護。凡在容器、槽箱內進行作業時,應符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相關要求。5.8.2進入有限空間前,監護人應會同作業人員檢查安全措施,統一聯系信號。5.8.3在風險較大的有限空間作業,應增設監護人員,并隨時保持與有限空間作業人員的聯絡。5.8.4監護人員不得脫離崗位,并應掌握有限空間作業人員的人數和身份,對人員和工器具進行清點。5.9其他要求5.9.1作業9、前,部門應組織人員對有限空間進行危害辨識。并依據辨識結果,進行作業前的準備工作。5.9.2如有限空間作業,通過辨識風險較低,不會造成人身傷害,則作業時注意采取通風,監護等工作。5.9.3如辨識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人身傷害,風險較高時,則必須編制作業安全技術措施,辦理有限空間作業審批表。5.9.4在有限空間作業時應在有限空間外設置安全警示標志。5.9.5有限空間出入口應保持暢通。5.9.6多工種、多層交叉作業應采取互相之間避免傷害的措施。5.9.4作業人員不得攜帶與作業無關的物品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中不得拋擲材料、工器具等物品。5.9.8有限空間外應備有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應的應急用品。在風險較大的有10、限空間工作前,部門應組織進行事故演練,留有演練記錄。有限空間應有便于采取急救措施的通道和消防通道,通道較深的有限空間必須設置有效的聯絡方法5.9.9嚴禁作業人員在有毒、窒息環境下摘下防毒面具。5.9.10難度大、勞動強度大、時間長的有限空間作業應采取輪換作業。5.9.11在有限空間進行高處作業,應搭設腳手架或安全平臺。5.9.12在有限空間進行動火作業,應按公司動火工作票管理標準實施細則(CDHN-07-09)的規定執行。5.9.13作業前后應清點作業人員和作業工器具,并填寫有限空間出入登記表。作業人員離開有限空間作業點時,應將作業工器具帶出。與作業無關的人員和物品嚴禁進入有限空間。5.9.111、4作業結束后,由有限空間所在單位和作業單位共同檢查有限空間內外,確認無問題后方可封閉。5.9.15如在容器內進行刷漆、襯漆作業時,作業人員應參照涂裝作業安全規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要求(GB12492)的要求,做好各項工作。5.9.16對外來進行有限空間作業的承包商,項目負責人嚴格落實保定公司承包商安全監察實施細則的各項要求。5.10安全教育5.10.1公司及承包商建立作業人員定期體檢制度,嚴禁職業禁忌者及未成年人從事有限空間作業。5.10.2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安全技術教育培訓。5.10.3作業前應公布作業安全技術措施,對作業內容、危害等進行教育。5.10.4對作業人員進行有關職業12、安全法規、標準和制度的教育。5.10.5對緊急情況下的個人避險常識、窒息、中毒及其他傷害的急救知識以及檢查救援措施,進行教育。6職責6.1作業負責人的職責6.1.1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負全面責任。6.1.2在有限空間作業環境、作業安全技術措施和防護設施及用品達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6.1.3在有限空間及其附近發生異常情況時,應停止作業。6.1.4檢查、確認應急準備情況,核實內外聯絡及呼叫方法。6.1.5對未經允許試圖進入或已經進入有限空間者進行勸阻或責令退出。6.2監護人員的職責6.2.1對有限空間作業人員的安全負有監督和保護的職責。6.2.2了解可能面臨的危害,對作業人員出13、現的異常行為能夠及時警覺并做出判斷。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系和交流,觀察作業人員的狀況。6.2.3當發現異常時,立即向作業人員發出撤離警報,立即呼叫緊急救援。禁止盲目施救。6.2.4掌握應急救援的基本知識。6.3作業人員的職責6.3.1負責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進入有限空間實施作業任務。作業前應了解作業的內容、地點、時間、要求,熟知作業中的危害因素和應采取的安全措施。6.3.2確認安全防護措施落實情況。6.3.3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措施,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體防護用品。6.3.4應與監護人員進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報警、撤離等雙向信息交流。6.3.5服從作業監護人的指揮,如發現作業監護人14、員不履行職責時,應停止作業并撤出有限空間。6.3.6在作業中如出現異常情況或感到不適或呼吸困難時,應立即向作業監護人發出信號,迅速撤離現場。6.4部門審批人員的職責6.4.1到現場了解有限空間內外情況。6.4.2督促檢查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6.5生技部主任職責6.5.1配置有限空間檢測的所需儀器,并組織人員對儀器進行檢定檢測,保證儀器的正常使用。6.5.2負責組織對有限空間的危險辨識,編制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措施,并對措施執行情況進行自查。6.5.3負責按本制度的要求組織開展有限空間作業。6.6生產技術部專業工程師職責6.6.1負責本專業有限空間作業情況的檢查。6.6.2依據作業現場情況,指導作業人員完善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6.7制度負責人:由安健環部主任擔任。6.7.1負責收集制度執行中的信息及反饋意見,不斷完善制度。6.7.2負責對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掌握本制度管控的總體狀況。6.8制度執行監察人:由安環部安全監察人員擔任。6.8.1負責對本制度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并反饋改進建議和意見。7檢查與評價7.1公司各生產部門每年對本制度的管控情況進行評價。7.2公司安環部每年對本制度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8反饋本制度由安健環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公司所有人員在日常工作中,及時向公司安環部反饋出現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