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油氣田公司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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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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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處作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1、最新整理西南油氣田公司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西南油氣田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高處作業安全管理,減少高處墜落事故的發生,確保員工生命安全,根據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范(Q/SY1236-20xx),結合公司生產實際,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指高處作業是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以上(含2米)位置進行的作業。主要包括:除按規范設置有護欄的固定設備或平臺外,各類梯子、腳手架、機械升降機、斜面房頂、臨邊和洞口以及平臺、安裝鋼架或安裝(更換)房頂、以及管排架上從事的作業等。相關術語和高處作業高度的確定見附件1。第三條公司高處作業應按西南油氣田公司作業許可管理規定實行作業2、許可管理。第四條高處作業分級按高處作業分級(GB/T3608-20xx)執行。第五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和承包商,公司各控股公司參照執行。第二章職責第六條作業申請人、作業許可簽發人、作業批準人、專業人員、作業項目負責人、屬地監督、安全監護、隔離執行人、氣體檢測員、作業許可獨立審核員等人員職責按西南油氣田公司作業許可管理規定的職責要求執行。第三章技術xx第七條高處作業人員的基本要求(一)作業人員應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凡經醫生診斷,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癲癇病、嚴重關節炎、手腳殘廢、飲酒或服用嗜睡、興奮等藥物以及其他禁忌高處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二)作業人員應熟悉并掌握高處作業3、的操作技能,并經過培訓合格。第八條高處作業的基本要求:墜落防護應通過采取消除墜落危害、墜落預防和墜落控制等措施來實現。墜落防護措施的優先選擇順序如下:(一)盡量選擇在地面作業,避免高處作業;(二)設置固定的樓梯、護欄、屏障和限制系統;(三)使用工作平臺,如腳手架或帶升降的工作平臺等;(四)使用邊緣限位系索,以避免作業人員的身體靠近高處作業的邊緣;(六)使用墜落保護裝備,如配備緩沖裝置的全身式安全帶和系索。(安全繩、生命線)如果以上防范措施無法實施,不得開始作業。第九條消除墜落危害措施(一)在作業計劃階段,應評估工作場所和作業過程高處墜落的可能性,制定作業方案方案時,應選擇安全可靠的工程技術措施4、和作業方式,盡量避免高處作業。(二)凡涉及高處作業,尤其是屋頂作業、大型設備的施工、架設鋼結構等作業,應制定墜落保護計劃。墜落保護計劃指南參見附件2。第十條墜落預防措施(一)如果不能完全消除墜落危害,應通過改善工作場所的作業環境來預防墜落,如安裝樓梯、護欄、屏障、行程限制系統、逃生裝置等。(二)應避免臨邊作業,盡可能在地面預制好裝設纜繩、護欄等設施的固定點,避免在高處進行作業。如必須進行臨邊作業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三)盡可能采用腳手架、操作平臺和升降機等作為安全作業平臺。高空電纜橋架作業(安裝和放線)應設置作業平臺。(四)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程和腳手架搭設安全管理規范(Q/5、SY1246-20xx)的要求。搭架人員必須經特殊工種培訓并考核合格,作到持證上崗;腳手架必須經過腳手架專業技術人員檢查合格并懸掛目視化合格標識后,方可投入使用。高處作業應使用符合有關標準規范的吊架、梯子、腳手板、防護圍欄和檔腳板等。作業前,腳手架技術負責人應仔細檢查作業平臺是否堅固、牢靠,安全措施是否落實。(五)禁止在不牢固的結構物(如石棉瓦、木板條等)上進行作業,禁止在平臺、孔洞邊緣、通道或安全wang內休息。樓板上的孔洞應設蓋板或圍欄。禁止在屋架、桁架的上弦、支撐、檁條、挑架、挑梁、砌體、不固定的構件上行走或作業。(六)梯子使用前應檢查結構是否牢固。踏步間距不得大于300毫米;人字梯應有6、堅固的鉸鏈和限制跨度的拉鏈。梯子最上兩級嚴禁站人,并應有明顯警示標識。用靠梯時,腳距梯子頂端不得少于四步,用人字梯時不得少于二步。靠梯的高度如超過6米,應在中間設支撐加固。一個梯子上只允許一人站立,嚴禁帶人移動梯子。在梯子上工作時,應避免過度用力、背對梯子工作、身體重心偏離等,以防止身體失去平衡而發生墜落。(七)在平滑面上使用的梯子,應采取端部套、綁防滑膠皮等措施。直梯應放置穩定,與地面夾角以6070為宜。在容易滑偏的構件上靠梯時,梯子上端應用繩綁在上方牢固構件上。禁止在吊架上架設梯子。在電路控制箱、高壓動力線、電力焊接等有任何漏電危險的場所應使用專用絕緣梯,禁止使用金屬梯子。第十一條墜落控制7、(一)如不能完全消除和預防墜落危害,應評估工作場所和作業過程的墜落危害,選擇安裝使用墜落保護設備,如安全帶、安全繩、緩沖器、抓繩器、吊繩、錨固點、安全wang等。高處作業應系掛全身式雙鉤安全帶。(二)個人墜落保護裝備包括錨固點、連接器、全身式安全帶、吊繩、帶有自鎖鉤的安全繩、抓繩器、緩沖器、緩沖安全繩或其組合。使用前,應對墜落保護裝備的所有附件進行檢查,墜落保護系統檢查清單參見附件3。(三)自動收縮式救生索應直接連接到安全帶的背部D形環上,一次只能一人使用,嚴禁與緩沖安全繩一起使用或與其連接。(四)在屋頂、腳手架、貯罐、塔、容器、人孔等處作業時,應考慮使用自動收縮式救生索。在攀登垂直固定梯子、8、移動式梯子及升降平臺等設施時,也應考慮使用自動收縮式救生索。(五)吊繩應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安裝和使用。水平吊繩可以充當機動固定點,能夠在水平移動的同時提供防墜落保護。垂直吊繩從頂部獨立的錨固點上延伸出來,使用期間應該保持垂直狀態。安全繩應通過抓繩器裝置固定到垂直吊繩上。(六)全身式安全帶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全身式安全帶檢查清單參見附件4。安全帶應系在施工作業處的上方牢固構件上,不得系掛在有尖銳棱角的部位。安全帶系掛點下方應有足夠的凈空,如凈空不足可短系使用。安全帶應高掛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肩部水平的系掛方式。禁止用繩子捆在腰部代替全身式安全帶。(七)安全wang是防止墜落的最后措施。使用時應按安全9、wang(GB5725-20xx)進行安裝和墜落測試,滿足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安全wang應每周至少檢查一次磨損、損壞和老化情況。掉入安全wang的材料、構件和工具應及時予以清除。第十二條以下作業類型為特殊高處作業,應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對策措施,并實行升級管理。(一)三級及以上的高處作業;(二)陣風風力五級(風速8.0米/s)以上;(三)高溫作業分級(GB4200-20xx)規定的II級或II級以上的高溫作業;(四)平均氣溫等于或低于5的作業環境;接觸冷水溫度等于或低于12的作業;(五)作業場所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六)作業場所光線不足,能見度差;(七)作業活動范圍與危險電壓帶電體的10、距離小于高處作業分級(GB/T3608-20xx)規定的;(八)擺動、立足處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即任意一邊小于500毫米的矩形平面、直徑小于500毫米的圓形平面或具有類似尺寸的其他形狀的平面,致使作業者無法維持正常姿勢;(九)體力勞動強度分級(GB3869-1997)規定的級或級以上的體力勞動強度;(十)存在有毒氣體或空氣中含氧量低于19.5%的作業環境;(十一)可能會引起各種災害事故的作業環境或搶救突然發生的各種災害事故。第十三條其他安全要求(一)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衣著靈便,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安全帶的各種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有損壞的不得使用。xx和安全帽應符11、合相關標準要求。(二)高處作業應使用符合標準規范的吊架、梯子、腳手板、防護圍欄和檔腳板等。作業前,作業人員應仔細檢查作業平臺是否堅固、牢靠。(三)高處作業應與架空電線保持安全距離。夜間應盡量避免高處作業,確需作業應有充足的照明。(四)高處作業禁止投擲工具、材料和雜物等,工具應有防掉繩,并放入工具袋。所用材料應堆放平穩,作業點下方應設安全警戒區,應有明顯警戒標志,并設專人監護。(五)禁止上下垂直進行高處作業,如需分層進行作業,中間應有隔離措施。30米以上的高處作業與地面聯系應設有相應的通訊裝置。(六)高處作業使用梯子時應執行便攜式梯子使用安全管理規范(Q/SYxxx0-20xx)。同一架梯子只允許一個人在上面工作,不準帶人移動梯子。外用電梯、罐籠應有可靠的安全裝置,非載人電梯、罐籠嚴禁乘人。作業人員應沿著通道、梯子上下,禁止沿著繩索、立桿或欄桿攀爬。禁止在吊架上架設梯子,如在懸空的板上架設梯子應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七)在作業期間,應密切注意、掌握季節氣候變化,嚴禁在六級以上大風和雷電、暴雨、大霧等氣象條件下以及40及以上高溫、-20及以下寒冷環境下從事高處作業,在3040的高溫環境下的高處作業應按高溫作業分級(GB/T4200-20xx)的要求輪換作業。(八)夏季做好防暑降溫,冬季做好防凍、防寒、防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