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竹山學校高管薪酬考核管理辦法.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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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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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集團石竹山文武學校高管薪酬考核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目 錄第一章 總則1第二章 高管績效考核管理2第三章 高管薪酬管理3第四章 附則44 人力資源部制作人 石竹山文武學校 高管薪酬考核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規范石竹山文武學校高管崗位薪酬管理與績效管理工作,從而有效激勵高管完成石竹山文武學校目標責任書中簽訂的經濟指標與管理指標,特制定此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針對與集團董事會簽訂目標責任書的崗位,即學校校委會成員崗位。學校其它崗位的薪酬考核詳見石竹山文武學校薪酬管理制度及石竹山文武學校績效考核制度。第三條 本制度作為高管簽訂的石竹山文武學校目標責任書內容的注釋,包括二大部分,即學校董事2、會如何對高管實施考核,以及如何將考核結果運用到薪酬發放中。通過制度明確各自的權利與責任,及相關管理流程。第四條 石竹山文武學校高管薪酬考核小組人員 組長:學校董事長 領導小組成員:學校董事會成員、人力資源部主任、財務室主任。 組長負責提出績效考核總體要求、監督考核過程并負責處理考核中出現的突發事件,并負責組織安排領導小組成員進行目標責任制的考核。第五條 石竹山文武學校高管薪酬考核小組職責 推動與監督石竹山文武學校目標責任書相關指標的完成,對經濟指標與管理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制定薪酬發放方案。第六條 績效考核時間安排 高管績效考核周期為一個學年,考核時間為每學年第二學期結束后的第二個月下旬。3、 考核期如果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延后的,學校董事長有權將考核時間順延。第七條 被考核人 本制度針對與學校董事會簽訂目標責任書的學校校委會成員崗位,沒有簽訂目標責任書的高管薪酬與考核見學校考核管理制度。第二章 高管績效考核管理第八條 石竹山文武學校高管考核內容 各崗位的考核指標來源于學校戰略目標、年度工作重點的層層分解。 石竹山文武學校高管考核包括經濟指標與管理指標,經濟指標分為招生收入指標與其它經濟指標;具體崗位的考核指標詳見石竹山文武學校目標責任書。第九條 石竹山文武學校高管考核時間:具體考核時間為第二年二月下旬,即學校財務完成決算,得到各項考核指標的完成情況后開展。第十條 績效年薪發放需考核指4、標: 管理指標的考核:管理指標是該崗位本年度必須完成的管理任務,只有此類指標的考核結果為合格時,該崗位才有權利獲得績效年薪。 招生收入指標考核:包括招生收入合同金額與招生收入回款金額二個指標,其中招生收入指標占30%權重,招生收入回款指標占70%權重。 其它經濟類指標的考核:此類指標為一票否決類指標,如果此類指標沒有達到考核目標,該崗位考核成績為零,本年度沒有績效年薪。 績效考核成績計算公式:本年實現招生收入/招生收入任務*30%+本年實現招生收入回款/招生回款任務*70%,績效年薪發放公式見第三章。第十一條 獎勵年薪發放需考核指標: 獎勵年薪的發放只考慮招生收入回款任務完成情況,當年招生收入5、回款完成值超過規定任務時(不含任務值),兌現獎勵年薪,具體獎勵年薪總額與招生回款額關系詳見下表:招生收入回款值超過任務金額200萬以下200萬500萬500萬以上獎勵年薪超額部分提成比例1.0%1.5%2.0%注:)表中nnmm,表示含mm;)上表采用超額累進制舉例:獎勵年薪X1*1% + X2*1.5% + X3*2% 為鼓勵發揮團隊合作精神,獎勵年薪實行整體考核,即根據高管的年薪職務系數計算個人享有的獎勵年薪,計算公式如下:個人獎勵年薪額個人年薪職務系數/所有高管年薪職務系數合計獎勵年薪總額。職務總部校長級別總部副校長級別學部校長級別主任級別系數10.660.580.52第十二條 績效考核6、程序: 績效考核的啟動:考核開始的第1個工作日,石竹山文武學校高管薪酬考核小組召集領導小組成員參加高管績效考核動員會,宣布高管績效考核工作正式開始。 提交述職報告:考核開始的第2個工作日到第4個工作日,高管提交本年度述職報告,主要內容是對本年度工作任務及目標責任書中的管理指標完成情況進行總結。 管理指標考核:考核開始的第5個工作日到第6個工作日,高管薪酬考核小組根據管理指標完成情況集中進行討論,判定各高管管理指標是否合格,高管薪酬考核小組組長簽署意見。 經濟指標數據收集:考核開始的第7個工作日和第8個工作日,人力資源部與財務室將考核需要的基礎數據提交給高管薪酬考核小組。 經濟指標考核:第9個工7、作日和第10個工作日,高管薪酬考核小組對各高管考核指標進行評分,考評一票否決類非銷售利潤的經濟指標是否通過,并計算各高管招生收入指標得分。 制定績效工資發放方案:考核的第12個工作日,高管薪酬考核小組根據招生收入指標得分計算各高管績效年薪及獎勵發放數額。 第三章 高管薪酬管理第十三條 石竹山文武學校高管實行年薪制。年薪包括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和獎勵年薪。基本年薪每月工資固定發放,績效年薪的發放綜合考慮管理指標與經濟指標完成情況決定,詳見第二章。當全年業績考核指標超出全年責任目標后,兌現獎勵年薪。第十四條 上述獎罰由石竹山文武學校董事會進行督察考核兌現。第十五條 具體指標獎罰: 管理指標和非招生收8、入類經濟指標沒有達到公司要求,不發放績效年薪。 在管理指標和非招生收入指標達到公司要求后,如該崗位招生收入完成值沒有超過任務時,則計算績效年薪。績效年薪計算公式為:績效年薪基數*(考核指標成績-75%)/25%。(考核指標成績小于75%時,不發放績效年薪) 在管理指標和非招生收入指標達到公司要求后,如該崗位招生收入回款完成值超過任務時,則薪酬年薪100%發放,并可發放獎勵年薪,具體獎勵年薪發放標準詳見第二章第十一條。第十六條 獎金發放 高管薪酬考核小組根據該崗位整體業績完成情況,計算各高管績效及獎勵年薪發放數額,由人力資源部制作工資表,經學校董事長審批通過后由財務室發放。第四章 附則第十七條 本規定是美佛兒教育集團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組成部分,由集團總部人力資源部門負責解釋。第十八條 本規定從2004年X月X日起開始實行,自本制度實行之日起原有有關工資管理的制度或規定停止使用。第十九條 如有其他制度與本制度相抵觸,以學校董事會裁定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