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制度指標10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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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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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指標指標解釋(2020年版)一、公益性指標(一)對口支援任務完成率【指標屬性】定量指標【計量單位】%【指標定義】下派對口支援人員總人數占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下達支援任務數的比例。【計算方法】對口支援任務完成率=下派對口支援總人員數/下達支援任務數【指標說明】(1)分子:下派對口支援人員總人數為下派貧困地區和非貧困民族縣、服務薄弱地區、民營醫院支援人員總人數。(2)分母:下達支援任務數為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下達的支援單位應派對口支援人員人數。【指標意義】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等4部門關于再次調整部分三級醫院幫扶貧困縣縣級醫院對口關系的通知(國衛醫函2019109號)、四川省衛生健康2、委四川省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全面實施貧困地區城鄉醫療衛生對口支援“傳幫帶”工程打造一支愿承擔有能力可支撐的本土醫療衛生人才隊伍的意見(川衛發2017172號)、四川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非貧困民族縣、服務薄弱地區(單位)對口支援“傳幫帶”工作助推分級診療制度落實的通知(川衛辦發2017122號)等文件精神,各有關三級醫院均應積極參與對口支援,認真完成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下達的支援任務,提升受援地區和單位能力水平,增強人民群眾健康獲得感。【指標導向】逐步提高。【數據來源】省城鄉醫療對口支援管理辦公室備案數據。【指標解釋】省級衛生健康委。(二)援外醫療任務人次【指標屬性】定量指標【計量單位】3、人次【指標定義】年度醫院選派援外醫療隊員人次。【計算方法】當年選派援外醫療隊員人數(含參加集中培訓人數)。【指標說明】按照派遣任務計劃選派援外醫療隊員情況相關數據。【指標意義】根據關于印發改進和加強援外醫療隊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衛國際發20181號)和關于印發改進和加強援外醫療隊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川衛發201942號)精神,充分發揮衛生援外在我國外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為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貢獻力量。將援外醫療任務人次納入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指標,有助于激勵三級公立醫院宣傳動員并推薦優秀醫務人員參與援外醫療隊,同時肯定三級公立醫院在援外工作方面的貢獻。【指標導向】監測比較。【數據來源】醫院填報4、。【指標解釋】省級衛生健康委。(三)重大突發事件應急任務和重大醫療保障任務次數【指標屬性】定量指標【計量單位】次數【指標定義】參與中央和國家機關、省級機關或部門直接指派的重大突發事件應急任務和重大醫療衛生保障任務等工作情況。【計算方法】醫院上報省部級及以上機關或部門重大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和重大醫療保障任務相關數據。【指標說明】引導醫院積極參與應急救援和重大醫療衛生保障工作。突發事件包括抗震救災、抗洪救險等自然災害,或大型事故、恐怖襲擊、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的醫療救援工作;重大任務包括由中央和國家機關、省級機關或部門直接指派的大型會議、重大活動。【指標意義】醫院承擔應急救援和重大醫療保障工作,是醫院5、提高應急能力和綜合救治能力的實踐機會,有利于提升醫務人員業務水平、服務能力,有助于增強醫務人員的大局意識、政治意識、協作意識及安全意識,為展現醫院技術實力、優勢和樹立醫務人員良好形象提供了平臺。醫院應抓住承擔大型會議活動醫療衛生保障任務的機會,查找不足,積累經驗,完善工作制度,優化工作流程,以不斷提高應急綜合管理、應急處置和協調聯動能力為目標,建立健全適用于自身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管理模式。【指標導向】監測比較。【數據來源】醫院填報。【指標解釋】省級衛生健康委。二、公共衛生指標(四)法定傳染病調查報告率【指標屬性】定量指標【計量單位】%【指標定義】抽查法定傳染病實際報告例數占抽查總數的比例。【計6、算方法】法定傳染病調查報告率=抽查已診斷的法定傳染病病例中法定傳染病報告數/抽查已診斷的法定傳染病病例數*100%【指標說明】(1)分子:指將抽查傳染病病例與國家傳染病監測系統錄入的報告卡進行核對,系統內有記錄,視為報告。(2)分母:按首診醫生負責制原則,隨機抽查當年該醫院診斷的法定傳染病病例,抽查病例數不低于20例。【指標意義】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以及四川省衛生健康委關于開展2019年四川省傳染病信息報告管理與疾控信息工作評估及全國傳染病報告調查結果省級復核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所有醫療機構發現法定傳染病時,應當遵循疫情報告屬地管理原則,按照國務7、院規定的或者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內容、程序、方式和時限報告,不得隱瞞、謊報傳染病疫情。【指標導向】法定傳染病調查報告率95%【數據來源】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對醫療機構傳染病報告管理督導或評估數據。【指標解釋】省級衛生健康委。(五)三級公立綜合醫院精神科門診/心理治療門診設置情況【指標屬性】定性指標【計量單位】無【指標定義】三級公立綜合醫院設置精神科門診/心理治療門診,包括診療范圍增加精神科診療范圍,至少有1名精神科執業醫師從事相關工作,至少有一間專門的精神科普通診室。【計算方法】查閱注冊診療范圍的執業許可證,精神科執業醫師的職業資格證。【指標說明】三級公立綜合醫院精神科門診/心理治療門診,按照8、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廳關于做好綜合醫院精神科門診設置有關工作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1336號)和關于加快綜合醫院開設精神科(精神科門診或心理治療門診)和執業人員注冊的通知(川衛辦發2015282號)文件要求,設置精神科門診或精神科病房,并進行患者診治,做好診治記錄。【指標意義】貫徹落實精神衛生法,促進全省精神衛生發展,提高三級綜合醫院精神衛生服務能力,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精神健康需求,深化平安四川建設、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保障精神障礙患者合法權益,進一步提升患者滿意度。【指標導向】逐步完成。【數據來源】醫院填報。【指標解釋】省級衛生健康委。三、醫改指標(六)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國家、省9、級)試點取得階段性成效【指標屬性】定性指標【計量單位】無【指標定義】為推進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國家衛生健康委(省衛生健康委)會同相關部門遴選確定的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試點醫院。【計算方法】查閱國家、省衛生健康委相關文件及醫院試點工作推進進展報告。【指標說明】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試點醫院(國家、省級)對照各項改革重點任務開展試點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指標意義】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67號)、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六部門關于開展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試點的通知(國衛體改發201850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10、的實施意見(川辦發201839號)以及關于開展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試點工作的通知(川衛函2019170號)等文件要求,深入推進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建設,開展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試點工作。各試點醫院按照相關要求,狠抓各項改革重點任務落實,聚焦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確保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試點取得實效并加以推廣。【指標導向】逐步完成。【數據來源】國家衛生健康委,省級衛生健康委。【指標解釋】國家衛生健康委,省級衛生健康委。(七)醫聯體建設推進情況【指標屬性】定性指標【計量單位】無【指標定義】醫聯體牽頭單位嚴格按照四川省規范醫聯體建設方案(試行)要求,制定相應實施方案、協調機制11、激勵機制及同質化管理制度。【計算方法】查閱相關文件資料。【指標說明】牽頭單位按照醫聯體建設備案管理規定,統籌制定醫聯體章程、權責清單、實施方案(工作計劃)、雙向轉診標準程序、同質化管理及薪酬管理制度、規范文件及工作總結,備案予以認可。【指標意義】引導牽頭醫院統籌完善醫聯體內部管理機制,相關做法經驗得到固定和保障。【指標導向】逐步完成。【數據來源】報備檔案。【指標解釋】省級衛生健康委。四、發展性指標(八)國家、省級醫學中心或區域醫療中心創建成效【指標屬性】定性指標【計量單位】無【指標定義】醫學中心(或區域醫療中心)是指在全國、全省范圍內醫療技術水平、教學能力、科研能力、醫院管理等方面達到領先水12、平,能充分發揮輻射引領作用,帶動區域內醫療、預防和保健服務水平全面提升。【計算方法】查閱國家、省衛生健康委相關文件。【指標說明】醫學中心、區域醫療中心認定以國家或省衛生健康委正式發文為準。【指標意義】按照“十三五”國家醫學中心及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設置規劃(國衛醫發20173號)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設置實施方案(國辦衛醫函201945號)和省級中心設置方案相關要求,建設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省級醫學中心和省級區域醫療中心,有利于促進優質醫療資源均衡合理分布,充分發揮輻射引領作用,推動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減少患者跨區域流動,推動分級診療制度落地落實。【指標導向】逐步建設。【數13、據來源】國家衛生健康委,省級衛生健康委。【指標解釋】國家衛生健康委,省級衛生健康委。(九)省級質控中心數量【指標屬性】定量指標【計量單位】個數【指標定義】省級質控中心是指經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批準成立的,掛靠在醫療機構內,受省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委托,承擔轄區內醫療機構相關專業的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工作的機構。【計算方法】當年掛靠醫療機構的省級質控中心數量。【指標說明】省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批準成立的省級質控中心數量。【指標意義】按照四川省省級醫療質量控制中心工作規范的通知,省級質控中心職能是研究制定全省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的規劃、方案、辦法和具體措施,提高全省醫療質量同質化水平,促進醫療質量管理科學化、14、精細化和持續改進,同時規定掛靠醫療機構負責質控中心的日常工作管理和運行,提供日常質控工作經費、專用辦公場所、辦公設備設施。質控中心掛靠醫院為全省質控體系建設做出貢獻。【指標導向】監測比較。【數據來源】省醫療質量控制中心管理辦公室。【指標解釋】省級衛生健康委。(十)卒中中心和胸痛中心建設情況【指標屬性】定量指標【計量單位】個數【指標定義】卒中中心是組織化管理卒中患者的醫療模式,把傳統治療腦卒中的各種獨立方法,如藥物治療、肢體康復、語言訓練、心理康復、健康教育等組合成一種綜合的治療系統,實現對卒中特別是急性期卒中進行高效、規范救治的相對獨立的診療單元。胸痛中心是通過多學科以及醫療體系內的合作,為急15、性胸痛患者提供快速而準確的診斷、危險評估和恰當的治療手段,從而提高胸痛的早期診斷和治療能力,減少誤診和漏診,避免治療不足或過度治療,以降低胸痛患者的死亡率和改善臨床預后。【計算方法】(1)國家衛生健康委腦卒中防治工程委員會辦公室授予的高級卒中中心(含建設單位)。(2)中華醫學會胸痛中心總部授予的胸痛中心(含建設單位)。【指標說明】以國家衛生健康委腦卒中防治工程委員會辦公室和中華醫學會胸痛中心總部正式發文為準。【指標意義】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印發醫院卒中中心建設與管理指導原則(試行)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235號)和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印發胸痛中心建設與管理指導原則(試行)的通16、知(國衛辦醫函20171026號)要求,鼓勵相關醫療機構開展卒中中心和胸痛中心建設,規范醫療機構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建設和管理工作,推動建立多學科診療模式,提升卒中和胸痛相關疾病診療規范化水平,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指標導向】監測比較。【數據來源】醫院填報。【指標解釋】省級衛生健康委。(十一)臨床試驗研究【指標屬性】定量指標【計量單位】項、【指標定義】醫療機構臨床研究情況通過以下兩類指標反映:(1)醫療機構開展臨床試驗研究數量。(2)臨床試驗經費投入占比。【計算方法】(1)醫療機構開展臨床試驗研究數量=醫院開展的藥物臨床試驗數+創新器械臨床試驗研究數(2)臨床試驗經費投入占比=臨床試驗經費投入/醫院業務收入xlOO%【指標說明】(1)臨床研究情況主要考核醫療機構開展臨床藥物和器械試驗研究數量,僅限通過GCP (或醫療器械)機構和專業備案的醫療機構開展的相關專業臨床試驗研究。(2)臨床試驗經費投入占比指醫療機構當年用于開展藥物和器械臨床試驗的直接經費占醫療機構當年業務總收入的比例。【指標意義】促進醫療機構重視臨床研究,提升臨床研究能力,爭創國家和省級臨床醫學研究中心。【指標導向】逐步提高。【數據來源】醫院填報。【指標解釋】省級衛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