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關系公司規章制度與員工獎懲辦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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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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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規章制度與獎懲辦法第一章公司簡介.3第二章聘用規定.3基本政策.3入職手續.4試用期.4聘用的終止.4勞動合同.5離職手續.5個人資料.5業績考評.5第三章員工福利.5社會保險.5津貼與補貼.6第四章工作規范.6行為準則.6工作態度.6工作紀律.6獎勵與懲罰.7溝通與投訴.7第五章考勤制度.7工作時間.7考勤辦法.7請假程序和辦法.7休假種類和假期待遇.8第六章工資、津貼和獎金制度.8第七章員工的發展.9在職培訓.9內部競聘.9晉升機會.9第八章附言.9第一章 公司簡介1.企業介紹2.公司機構第二章 聘用規定基本政策1.公司員工在被聘用及晉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機會。2.職位或補空缺職位時,本公2、司將在可能情況下首先考慮已聘用員工,然后再向外招聘。3.工作表現是本公司晉升員工的最主要依據。入職手續1.應聘者通過公司筆試、面試、背景審查和體格檢查,并經確認合格后,可被公司聘為正式員工。2.新入司員工必須填寫公司員工登記表一式二份并準備彩色一寸照片 4 張。3.非深圳戶籍人員,入司七日內必須提供深圳戶籍人員擔保書。4.入司之日,必須提供區醫院的健康證明,身體不合格者,不予錄用。5.部門經理在新員工入司之日應就工作說明書與新員工面談。6.公司將組織新入司員工參加新員工培訓,以使員工對公司概況有初步了解。試用期1.新員工被錄用后,一律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時間為三個月,試用期間公司將對員工的表現及3、其對工作的適應程度進行考核。2.試用期薪資執行公司制度標準。試用期屆滿,經公司考核者,可轉為正式員工,考核不合格者,公司予以辭退。正式員工薪資待遇按公司工資制度執行。聘用的終止1.試用期間以后,公司或員工均可提出終止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至少 22 個工作日)提交書面通知。2.若員工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公司可不必提前通知員工與其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新員工在入司一個星期內,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和保密協議書,員工應嚴格執行勞動合同和保密協議書。離職手續1.凡離職者,必須先填寫離職申請書。2.員工離職應按公司規定移交所有屬于公司的財產,經核準離職且辦妥移交4、手續,方可正式離職。3.未辦離職手續自行離職者,公司財產若有損失、遺失,其損失全額從薪資中扣還。如薪資不足以抵扣時,擔保人負連帶責任。個人資料員工的個人資料包括家庭住址、電話、婚姻及子女狀況及時提供給公司行政部。業績考評公司推行嚴格的績效考評制度。實行年終考核和年中考核。考核結果將作為員工晉升或提薪的重要依據。第三章 員工福利社會保險在公司工作三個月試用期屆滿,并經正式錄用者,公司購買社會保險。津貼與補貼第四章 工作規范行為準則盡忠職守,服從領導,保守業務秘密。愛護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及工作守則。保持公司信譽,不做任何不損公司信譽的行為。工作態度員工應努力提高自己5、的工作技能,提高工作效率。熱愛本職工作,對自己的工作職責負全責。員工之間應通力合作,互相配合,不得相互拆臺或搬弄事非。對本職工作應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待人接物態度謙和,以爭取公司同仁與客戶的合作。工作紀律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嚴格遵照執行。獎勵與懲罰溝通與投訴提案制度:員工可就有關公司經營管理方面隨時提出建議,公司定于每月 26 日進行提案審查(具體方式見公司提案制度)。接待制度:各部門負責人要針對本部門員工的思想動態時時與員工進行溝通。人力資源部負責人隨時接待員工。每月 日為總經理接待日第五章 考勤制度工作時間公司員工實行每周五日6、四十小時工作制。周六、周日為正常工休時間。公司作息時間為:考勤辦法公司員工一律實行早晨上班簽到制。簽到必須本人親自執行,不得代簽。在規定時間未簽到者,視為遲到。超過 31 分鐘,視為曠工。遲到、曠工者分別按公司制度予以處罰。請假程序和辦法員工請假,需填寫請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批后提交行政人事部。如假期超過三天的,需經總經理批準,方可準假。休假種類和假期待遇病事假:員工因病請假,需出示區、市級醫院證明,一月五天以內,扣發假日工資的 50%,超過五日者,按病假時間,工資全額扣發。員工因事請假,必須先經部門主管批準,并按公司制度扣發工資。未經批準,擅自離 崗者,按曠工處理。喪假:在公司任職一年的員7、工,倘若直系親屬去世,可以享有三天有薪(標準工資)喪假,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子女。年休假與探親假:在公司任職滿一年者,在次年的年度假內,可以享受七天有薪(標準工資)年休假,年休假可作探親使用,探親旅費公司按職級支付相應比率。婚假:在公司任職滿一年的員工,可以享受五天有薪(標準工資)婚假,婚假必須提前向主管申請并附上結婚證書復印件。第六章 工資、津貼和獎金制度員工的工資、津貼及獎金屬保密范圍。工資和津貼公司于每月 5 日發給員工上一個月的工資和津貼,并按政府規定代扣個人所得稅、社會統籌養老保險的個人繳納部分。工資和津貼包括:工資、崗位技能津貼、公司將根據經濟效益和員工的工作表現及績效考核結果,8、在每年年初調整(增加或減少)員工的工資和津貼。公司在年度結算后,根據經濟效益和員工在一年中的表現給予獎金。第七章 員工的發展在職培訓為提高每個員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公司鼓勵每個員工參加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培訓課程,并建立培訓記錄。這些記錄將作為對員工的工作能力評估的一部分。公司在安排員工接受公司出資的培訓時,可根據勞動合同與員工簽訂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等事項。內部競聘晉升機會公司的政策和慣例是盡可能地從公司內部提拔晉升最具資格的員工,接替空缺并承擔更大的責任。第八章 附言1.本手冊屬內部資料,請注意妥善保存。2.如若不慎遺失,請及時向行政部申報,補領并補交相應的工本費。3.員工在離職時,請將此9、手冊主動交還行政部。4.本手冊應根據勞動法及公司規定作正確理解,本手冊條款亦構成勞動合同的一部分。對本5.手冊內容,如有不甚詳盡或有使員工感到疑惑之處,請隨時向行政部咨詢,以確保理解無誤。6.本手冊如需修正,公司將向員工提供最新修正本,并回收舊手冊以防混淆。公司員工入職表公司員工入職表填表日期:姓名性別民族聯系電話出生年月身高籍貫政治面貌婚否戶口所在地身份證號碼畢業院校文化程度專業有何特長技術職稱語言能力國語英語日語粵語其它家庭電話家庭地址緊急聯系電話緊急聯系人簡歷時間在何單位具 體 工 種離 職 原因家姓名與本人關系工作單位現 住 地址庭成員是否有朋友或親屬在本公司工作是否進入本公司因由網上10、招聘;自薦;經人介紹(介紹人)進入本公司日期:年月日面試負責人:年月 日部門負責人:年月日人力資源部:主管:總經理:注:應聘人員需交驗身份證、體檢表(健康證)、畢業證等。注:應聘人員需交驗身份證、體檢表(健康證)、畢業證等。聲明:聲明:本人在此表格上所填寫及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為真實及正確,若有隱瞞,或所提供的資料不真實,自愿接受公司的處分,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簽名:日期:員 工 獎 勵 與 懲 罰 條 例第一章第一章總總則則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員工遵紀守法的主動性、自覺性,規范員工行為,提高員工素質,維護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特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11、用于公司全體員工。第二章第二章獎獎勵勵第三條獎勵范圍。對有以下表現者之一的員工均給予獎勵: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和經濟效益的;2.在技術、產品、專利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顯著成績的;3.對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積極、有實效的;4.保護公司財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5.在公司、社會見義勇為,與各種違法違紀、不良現象斗爭有顯著成績;6.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7.一貫忠于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事跡突出的;8.全年出滿勤的;9.為公司帶來良好社會聲譽的;10.其他應給予獎勵事項的。第四條獎勵種類。公司可以設立如下獎勵項目。1.精神獎勵(1)記大功;(2)記小功;(3)嘉獎(獎12、狀、獎品);(4)授予榮譽稱號。2.物質獎勵(1)一次性獎金;(2)加薪;(3)晉級;(4)其他(旅游、培訓機會、住房)。第五條獎勵規則。1.記大功對象。(1)對公司或國家有重大貢獻者;(2)對公司業務有重大發明、革新,成效卓越者;(3)對危害公司和國家事件事先舉報或阻止,避免重大損失者;(4)對天災、人禍、犯罪等現象,不顧安危,見義勇為者;(5)開拓公司業務,經營業績(利潤、營業額)驕人者;(6)獲得社會重大榮譽者。2.記小功對象。(1)對公司或國家有較大貢獻者;(2)對公司業務有較大發明、革新,成效優秀者;(3)對危害公司和國家的事件,及時制止,避免較大損失者;(4)見義勇為,獲得好評、稱13、贊者;(5)開拓公司業務,經營業績優良者;(6)拾金不昧且價值較高者;(7)本職崗位工作表現優異者。3.嘉獎對象。(1)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克盡職守成為公司楷模者;(2)領導有方、業務推展有相當成效者;(3)參與、協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4)遵規守紀,服從領導,公司之敬業楷模;(5)主動積極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減少成本開支,節約資源能源的員工;(6)拾金(物)不昧者。第六條獎勵標準。第七條其他獎勵規定。1.凡獲社會各類獎勵或榮譽稱號,其待遇按頒獎機關規定執行;2.依照獎勵標準,員工 1 年內獎勵分累計滿 10 分,可晉升一級工資;3.公司對有突出貢獻者,可授予稱號;4.公14、司可設董事長獎、總經理獎,設定獎勵額度,每年頒發給工作優異者,起到類似諾貝爾獎的效應;5.公司可通過獎勵汽車、住房、出國培訓、出國旅游等實物形式嘉獎勉勵先進員工。第八條獎勵程序。1.員工有符合獎勵條件的,由其所在部門及時提出申請,報人事部;2.人事部審核決定,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常務會議討論決定;3.討論決議經總經理簽字后生效;4.凡獲得獎勵的員工均由公司發給獎狀或證書,并張榜公布;5.獎勵事宜記入員工檔案;6.員工獎金在頒布時發放,獎勵提成在其業績完成后 1 個月內兌現。第三章第三章處處罰罰第九條處罰種類。公司可設立如下處罰項目:1.精神處罰。(1)口頭警告;(2)書面警告;(3)記小過;(4)15、記大過。2.物質處罰。(1)一次性罰金;(2)降級、撤職(減薪);(3)留用察看;(4)辭退。第十條過失分類。(一)甲類過失。1.記大過后仍再犯;2.因觸犯法律被勞教、管制、罰金、判刑;3.盜竊財物,挪用公款;4.觸犯公司規章制度、嚴重侵犯公司權益;5.連續曠工達 5 天或 1 個月內累計達 10 天;6.煽動他人不服從規定或怠工;7.多次欺詐、謾罵、威脅主管;8.利用職權謀私、受賄,以公司名義招搖撞騙;9.有重大泄密行為。(二)乙類過失。1.故意造成重大過失,造成重大損失;2.損失/遺失公司重要物品、設備;3.違抗命令或威脅侮辱主管;4.主管包庇職員舞弊,弄虛作假;5.泄露公司機密;6.品行16、不正,有損公司名譽;7.沒有及時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發生;8.全年曠工達 4 天以上;9.因疏忽或督導不力導致重大災害;10.在公司內打架,從事不良活動。(三)丙類過失。1.因玩忽職守或督導不力而發生損失;2.未經許可擅自使用權限外之物品、設備,教唆他人;3.工作不力,屢勸不聽者;4.服務態度惡劣,與客戶爭吵,影響公司聲譽;5.在公司內喧嘩、擾亂秩序、吵架、不服糾正者;6.連續 3 次不參加公司重要活動;7.連續曠工 2 天;8.對各級領導態度傲慢,言語粗暴;9.造謠生事。(四)丁類過失。1.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2.因業務疏忽發生差錯;3.教育培訓無故缺席;4.工作時間未經許可擅自離崗;517、.浪費公司財物;6.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離者;7.服裝儀容經常不整者;8.多次發生遲到早退現象,不按規定請假、銷假;9.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打卡或簽到。第十一條處罰標準。視情況進行一次性罰款(一般不超過其工資的 20),或決定減薪降職,乃至辭退。1.員工曠工。(1)曠工 1 天,扣除當月效益工資 30;(2)曠工 2 天,扣除當月效益工資 60;(3)曠工 34 天,扣除當月效益工資 100;(4)曠工超過 5 天,辭退。注:(1)遲到、早退 3 次折算曠工計半天;(2)遲到、早退 6 次折算曠工 1 天,或累計時間超 4 小時折算曠工 1 天。2.病假。病假超過標準,1 天扣除 10效益工資18、。3.事假。(1)事假超過標準 1 天,扣 10效益工資;(2)事假超過標準 2 天,扣 30效益工資;(3)事假超過標準 3 天,扣 50效益工資;(4)事假 1 年累計超過標準 30 天,可辭退。第十二條其他處罰規定。1.以功抵過。員工違紀受罰后,若獲得獎勵,本人可提出申請,以獎勵抵處罰;相抵后,該獎勵不現享受待遇,也不再進行累計。2.員工因觸犯國家法律而受司法部門處理,作無薪停職處理。3.依照處罰標準,員工 1 年內處罰分累計滿 10 分,可辭退該員工。4.對非正式員工、試用期員工的處罰,比照正式員工酌情扣除基本工資。5.對連續 3 個月工作沒進展或連續 6 個月沒有盈利的部門、下屬企業19、正職干部予以降職或免職。6.違反公司經濟合同管理辦法,擅訂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由責任人與參與者賠償。7.公司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責任在我方者,追究駕駛員經濟責任,視情況賠償損失。第十三條處罰程序1.員工違紀后,由所在部門依據具體違紀事項和本條例提出處理意見。2.各類處罰的過程。(1)口頭警告,由當事人的主管簽字后生效,可報人事部備案;(2)書面警告及以上處罰,經人事部審核,由公司常務會議討論決定,總經理簽字生效;(3)對革職辭退須聽取工會意見。3.申訴。員工可在處罰決定之日起 7 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訴。申訴期維持原處理結論。4.處罰事宜記入員工檔案,并予公告。5.員工在受處罰之日起的一定時間內表現良好,可撤銷處罰。第四章第四章附附則則第十四條本條例經董事會批準生效,總經理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