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下合煤業有限公司總工程師崗位職責及技術管理體系13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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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建筑工程師崗位職責說明書
1、山西下合煤業有限公司總工程師崗位職責及技術管理體系 一 、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1、煤礦總工程師是煤礦技術工作的總負責人。 2、煤礦必須建立健全以總工程師為首的技術管理體系。副總工程師在總工程師領導下,負責分管技術工作,對總工程師負責。 3、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技術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標準。 4、負責煤礦技術管理體系的建立,組織加強技術管理,推進技術進步,提升安全生產技術保障水平。 5、組織編制煤礦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季度生產計劃,提出實現技術經濟目標的技術措施。 6、組織制定和批準煤礦的技術標準、技術規范、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和相關技術管理制度。 7、組織編制和審查礦區(礦井)地質勘探、礦井2、改擴建、開拓延深、采區設計以及相關配套工程等重大技術方案和設計。 8、負責提出并組織研究解決資源合理開發、采掘平衡、合理集中生產、提高礦井機械化水平、生產系統綜合能力配套、煤炭篩選、環境保護、信息技術等重大技術問題。 9、充分了解開采活動對生態環境、自然資源的消極影響和破壞作用,積極開展環境協調、資源節約開采技術的研究與推廣應用工作。 10、組織研究和實施提高礦井抗災能力的技術措施,組織制定防治水、火、瓦斯、煤塵、頂板、機電、運輸等事故的措施,預防重大事故發生。組織制定和審批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事故災害應急預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工程保障計劃。 11、煤礦發生重大事故和災害時,在礦長的領導下組織3、制定事故和災害的搶險救援措施,參與組織指揮搶險救援工作。認真分析總結事故原因教訓,制定和組織落實防范措施。 12、組織編制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技術攻關和科技交流;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新材料;負責科技人員和技術管理人員的知識更新和技術培訓工作;主持技術人員的技術業務考核和職稱評定工作。 二、總工程師應具備的條件 1、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銳意改革創新,有奉獻精神。 2、熱愛煤炭事業,崇尚科學,尊重事實,堅持原則,作風民主。 3、應該具有煤礦安全生產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具有工程技術系列中級以上職稱,具有較高的專業技術理論水平、較豐富的實踐經驗、較強的技術決策4、技術管理和組織協調能力。 4、身體健康,能深入現場進行調查研究,及時解決有關重大技術問題。 三、技術管理綜述 1、技術管理內容 煤礦技術管理的內容,按礦井的類型可分為基本建設礦井(包括新建、擴建和技術改造礦井)技術管理、生產礦井技術管理,我礦屬改擴建礦井;按礦井技術管理的專業可分為生產技術管理、機電技術管理、“一通三防”技術管理、安全技術管理、技術創新管理、環境保護技術管理等。 1)基本建設礦井技術管理 建設項目技術管理: 煤礦建設項目技術管理的內容主要有:項目申請報告、煤礦建設項目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煤礦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的編制報批,以及建設過程中的單項工程設計、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安全技5、術措施等的編寫,技術管理工作要貫穿煤礦新建、改擴建項目的全過程。 2)投產后礦井技術管理 生產礦井技術管理的內容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1)制訂礦井采掘生產、頂板管理、“一通三防”、瓦斯防治、礦井防治水、地質勘探、環境保護等中長期計劃及年度計劃。(2)地質勘探、煤炭儲量的技術管理。(3)“一通三防”的技術管理。(4)礦井生產水平及采區、工作面接替的工程技術管理。(5)編制并實施采掘作業規程。(6)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7)防止水、火、瓦斯、煤塵、頂板及機電、運輸等礦井災害、事故的技術管理。(8)礦井環境保護及煤炭綜合利用的技術管理。 3)企業技術創新管理 煤礦企業技術創新管理主要包6、括以下幾方面的工作:(1)建立煤礦技術創新管理體系,完善相關制度。(2)煤礦科技發展規劃的制定。(3)煤礦科研項目的管理。(4)煤礦科技成果的管理。(5)煤礦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推廣應用。(6)煤礦知識產權的管理。 四、技術人員的配置及素質要求 1、技術人員的配置 煤礦管理機構必須健全安全、生產、技術、調度指揮、“一通三防”、機電、地測、防治水、基建、質量標準化等管理機構,并配備相關人員;要設立安全、生產、通風、地質、機電、職教等相關業務部門,以實現專業化管理,并配齊具備大專以上學歷的采礦、通風、機電、地質、測量等主體專業技術人員。 總工程師應組建一套精干的技術管理機構進行技術管理。一般情況下,應7、在總工程師領導下設置分管設計、生產、通風、地測、機電、安全、基建等工作的副總工程師,總工程師對下設業務部門進行直接領導或專業技術領導。 2、技術人員的素質要求 職業道德:熱愛煤炭事業,能安心從事煤炭技術工作。 業務素質:熟悉國家和行業的相關技術工作內容、工作程序及技術標準。 技術素質:有相應的科學基礎知識、專業基礎知識和安全知識。 綜合素質:有現場工作經驗,能根據現場情況從技術上制定可行的方案、施工設計、作業規程或措施。 五、技術管理的規章制度 建立健全技術管理的規章制度是加強技術管理必不可少的一項重要工作。煤礦技術管理的規章制度包括以下3個方面: 1、國家法律、法規、法令及政策方面的制度。 8、2、煤礦內部各種技術管理規章制度。包括: 1)中長期及年度計劃管理制度; 2)作業計劃管理制度; 3)地質報告審批及儲量管理制度; 4)科研及技術開發管理制度; 5)生產銜接及三量(開拓煤量、準備煤量、回采煤量)審批制度; 6)采掘工作面設計; 7)作業規程審批管理制度; 8)機電設備檢修及管理制度; 9)安全檢查制度; 10)事故追查制度; 11)質量管理制度; 12)技術培訓管理制度; 13)各種災害預防處理預案; 14)崗位操作規程管理制度等。 3、技術管理責任制度。煤礦應根據煤礦組織機構特點明確各部門、各崗位職責,明確各技術人員的業務范圍、領導關系、應負的責任和相應的權力。六、組織機構9、 組 長:總工/李紅亮 副組長:安全礦長/楊 勇 生產礦長/王 輝 機電礦長/范衛超 通風助理/韓德旺 防治水副總/牛文俊 指揮中心主任/蘇亞翔 技術副總/李亞飛 生產副總/焦海林 成 員:調度主任/王 賓 安全科長/李亞杰 通風科長/武紅元 技術科長/王森玉 機電科長/張專平 基建科長/陳小兵 辦公室主任/楊慧云 職教科長/魏宇鵬辦公室設在技術科,主任由王賓擔任。七、各技術業務部門的職責劃分1、技術科 (1)機構 科長:王森玉 成員:武宏方 劉蕓林 朱顯國 (2)職責1)負責煤礦建設工作中掘進、輔助運輸、頂板管理、礦壓觀測、質量標準化、工程質量驗收工作。2)負責本專業新技術推廣、新工藝應用等10、的實施和管理工作。3)負責礦井生產銜接的編制工作。4)負責煤礦生產中技術方案、設計、作業規程和措施的編審工作。2、 通風科 (1)機構 科長:武宏元 成員:李 偉 李中華 李中文 (2)職責1)負責煤礦通風系統管理,保障礦井各用風地點的風量。2)負責防塵、煤層自燃及防滅火、井下爆破管理工作。3)負責礦井的瓦斯管理及監測監控管理工作。 3、地測防治水科 (1)機構 科長:魏玉琴 成員:魏宇飛 郭偉才 史成偉 (2)職責1)負責礦井建設及生產過程中的地質和測量工作,為生產設計和煤炭生產各項工作提供所需的地測資料。2)負責礦井防治水工作,保證礦井安全生產。3)負責煤炭資源申請工作,加強儲量管理,提高11、資源回收率,延長礦井壽命。4、機電科 (1)機構 科長:史小飛 成員:張專平 魏晉紅 李福虎 (2)職責1)負責煤礦機電設備選型、使用、維護和保養工作。2)負責機電系統的安全管理和發電、供電管理。3)負責井下監測監控系統正常運行工作。4)負責煤礦機電設備技術改造工作和新設備、新技術的推廣的應用。5、安全科 (1)機構 科長:李亞杰 成員:魏勝兵 楊志明 王潤堂 (2)職責1)負責制訂煤礦的安全工作規劃和年度安全計劃。2)負責煤礦安全生產、安全設施監督檢查工作,定期開展安全檢查。3)負責煤礦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4)負責指導、協調煤礦安全事故的救援搶險工作。5)負責礦井環境保護工作。6、職教12、科(1)機構 科長:魏玉鵬 成員:史小燕 王海亮 梁麗琴(2)職責 1)負責建立健全煤礦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監督檢查制度。 2)負責本礦按照培訓計劃對每個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 3)負責班組長培訓,每月對班組長進行培訓一次,每半年進行一次考核,經考核合格者擔任班組長。 4)負責職工的培訓,每周五組織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業務知識學習。 5)負責新職工教育,新職工在上崗前進行72學時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的持證上崗作業,每年再培訓20學時。 6)負責變換工種教育,工種變換前必須重新進行培訓,考試合格,方準在新的崗位上作業,未經培訓不得上崗。7、基建科 (1)機構科長:陳小兵成員:張 鵬 胡濤13、濤 胡學林 (2)職責 1)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范。 2)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3)執行現行建筑施工規范、建筑施工安全技術手冊、地面建筑工程管理辦法、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4)積極應用建設安全生產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5)對現場施工維修質量實施動態檢查,及時治理存在的質量隱患。6)組織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的交接、驗收。 八、各專業部門技術管理內容 1、生產技術部門技術管理內容 1)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 以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命令、決定、通知等,嚴格執行上級部門頒發的各種生產技術標準和要求。 2)建立健全本企業與生產有14、關的技術標準及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并進行貫徹落實。 3)制定礦井采區、工作面及其他井巷工程設計、審批、申報技術管理制度,并負責落實。 4)制定礦井中長期、年度、季度采掘銜接計劃技術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5)制定作業規程、操作規程與安全技術措施技術管理制度,并負責落實。 6)制定礦井礦壓監測技術管理制度,并負責落實。 7)制定礦井支護材料、器材及代用品的使用管理制度,并負責落實。 8)制定礦井殘留煤炭資源回收工作技術管理制度,并負責落實。 9)制定礦井技術檔案、圖紙、文件的管理制度,并負責落實。 10)參與其他相關的技術工作。 2、通風部門技術管理內容 1)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15、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決定等,執行上級部門頒布的通風質量標準化標準和通風技術標準。 2)建立健全與通風有關的技術標準及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并進行貫徹落實。 3)制定礦井通風管理技術管理制度,并負責落實。 4)制定礦井瓦斯管理制度,并負責落實。 5)制定礦井火工品管理、井下爆破技術管理制度,并負責落實。 6)制定礦井防塵管理制度,并負責落實。 7)制定礦井防煤層自燃及防滅火管理制度,并負責落實。 8)制定礦井通風作業規程、措施技術管理制度,并負責落實。 9)參與其他相關的技術工作。 3、地質防治水部門技術管理內容 1)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決定等,執行16、上級部門頒布的地質、測量、防治水方面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2)建立健全與地質、測量有關的技術標準、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并進行貫徹落實。 3)制定礦井防治水管理制度,并負責落實。 4)制定礦井采空區、老窯區管理制度,并負責落實。 5)制定礦井地質、測量管理、防治水制度,并負責落實。 6)制定礦井儲量、“三量”管理制度,并負責落實。 7)參與其他相關的技術工作。 4、機電部門技術管理內容 1)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決定等,執行上級部門頒布的機電質量標準和機電技術標準。 2)建立健全與機電有關的技術標準及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并進行貫徹落實。 3)制定礦井電氣試驗管理17、制度,并負責落實。 4)制定礦井設備運行、維修、保養管理制度,并進行貫徹落實。 5)制定礦井設備定期檢修管理制度,并負責落實。 6)制定礦井設備管理、操作規程技術管理制度,并負責落實。 7)制定礦井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安裝、驗收制度,并負責落實。 8)制定礦井雜散電流管理制度,并負責落實。 9)制定礦井機電規程、措施技術管理制度,并負責落實。 10)參與其他相關的技術工作。 5、安全部門技術管理內容 1)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決定等,執行上級部門頒布的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和安全技術標準。 2)制定、修改、完善煤礦的各種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實施。 3)制定煤礦安全工18、作規劃和年度安全工作安排。 4)制定礦井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并負責落實。 5)參與其他相關的技術工作。 6、職教部門技術管理內容 負責全礦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各工種人員的上崗培訓、業務培訓和技能培訓工作的組織、安排、落實,并建立職工培訓檔案。各專業技術管理部門的協作要求為了保證煤礦技術管理工作正常進行,煤礦各專業技術管理部門要做好相互之間的協調和溝通工作: 1)明確各部門在技術中的職責和職能劃分。 2)明確各部門技術管理工作的具體工作流程。 3)加強各部門之間的資料、技術的交流。 4)當各技術部門之間在技術管理工作中產生分歧時,要明確輕重關系,在無法自行協調時要上級技術管理部門或上級技術負責人進19、行協調。 九、技術管理運行 煤礦根據自身情況建立健全技術管理體系,明確各級部門的管理職責,依法規范煤礦技術管理的工作程序和技術管理的審批權限。 十、技術管理審批程序 煤礦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行業規定明確各種技術管理程序。 1、我礦改擴建編制的有關技術文件,必須嚴格按國家及行業的相關規定進行報批。 2、礦井建設項目各單位工程、單項工程必須按照批復的初設要求進行建設,按要求完成后由市局進行竣工驗收,并報省廳備案。 3、采煤工作面設計由礦設計部門編制,由礦總工程師審批。特殊情況下工作面的設計,報上級煤炭主管部門批準。新工作面移交生產前,由礦組織驗收; 4、國家及行業有明文規定時按規定執行; 十一20、組織技術文件審批權限劃分 1、礦井新建、擴建由國家有關部門審批。 2、礦井技術改造、開拓延深設計由上級主管部門或地市級以上煤炭主管部門審批。 3、礦井的采區設計由礦總工程師組織編制或由有資質的設計單位設計,由上級部門審批。 4、礦井的采煤工作面設計由礦技術人員進行編制,由各礦總工程師組織審批或上報上級單位審批。 5、礦井各專業的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由礦技術人員進行編制,由各礦總工程師組織審批。 6、國家及行業有明文規定時按規定執行。 十二、技術資料管理 煤礦各技術管理部門均應設立專門的資料檔案,由專職保管人員管理,并制定相關管理制度,保證各種技術資料的完整。 1、礦井建設技術資料管理 礦井21、建設技術資料包括礦井報批、核準和建設中的相關報批、驗收批文,以及礦井地質、設計、施工等資料。這些資料在礦井建設投產后移交礦井生產和檔案管理部門長期保管至礦井報廢。檔案管理部門的資料在礦井報廢后轉由上級檔案管理部門保管。 2、礦井生產資料管理 礦井生產資料包括礦井在投產后探明的地質資料,礦井生產、通風、供電、運輸、防治水等資料,采區(工作面)設計資料,礦井改擴建資料等。這些資料都要根據礦井生產變化隨時補充更新,并按年度分類歸檔。歸檔資料保存至礦井報廢時,按要求上報上級管理部門進行長期管理。 3、礦井生產施工資料管理 礦井生產施工資料包括礦井采煤、掘進、機電、運輸、通風、供電、防治水、等小型工程的設計、施工資料。這些資料保存時間至少在1年以上。當工程進行完畢且不再對周邊其他工作造成影響后,其生產施工資料方可不再保存。不再保存的資料必須按規定履行銷毀報批程序,之后方可按規定程序進行銷毀。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