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安全崗位職責1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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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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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建筑工程師崗位職責說明書
1、公路工程各專業監理工程師的安全崗位職責(1) 協助安全監理工程師編寫道路工程專業的安全監理實施細則;(2) 道路工程專業監理工程師在審查道路工程分部分項施工方案時,對技術方案本身的安全可靠性進行審查,并在審查涉及安全技術方面的內容時與安全監理工程師共同審查。(3) 熟悉道路工程專業施工中的安全監理要點,以及安全保護措施和要求,監督承包人落實有關安全措施和要求。(4) 檢查道路工程專業施工安全狀況,對關鍵施工環節和事故易發、多發工序實施重點巡視,發現安全隱患時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并向安全監理工程師通報和總監理工程師報告。(5) 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相關個人監理日記、檢查記錄、安全隱患通知等,并定2、期將資料報送安全監理工程師匯總。(6) 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施工組織設計安全部分審查要點一、總監理工程師在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時,應重點審查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用電方案,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計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應有專家論證意見);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大堂高支模部分應有專家論證意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主樓部分應有專家論證意見);拆除工程(塔吊、提升架);建筑幕墻安裝施工、預應力結構張拉施工。(注:紅體字標注內容,要根據工程實際填寫)二、總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3、組織設計,要求施工組織設計安全部分應有如下內容,如有短缺、漏項應令其補齊: 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施工單位應編制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施工單位應在現場建立安全消防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負責人,制定防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竺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 下列人員應有操作資格證書: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例規定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施工單位應當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培訓、生產教育。其教育培訓4、情況記入個人工作檔案。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不合格不得上崗)。施工組織設計應有上述人員培訓考試情況的說明。安全監理工作方法5.3 樹立預防為主的觀念,嚴把監理審核關安全生產在建筑施工階段貫穿于整個施工過程。在每一道工序中,如果安全防護措施不落實,安全隱患就會存在,傷亡事故就可能發生。因此,監理在履行安全監理責任時,一定要樹立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觀念,熟知安全法律法規,掌握安全管理知識和安全技術措施,嚴格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具體地講,應審查如下主要內容:5.3.1 審查施工單位的安全資質,即審查施工單位安全許可證,勞務分包隊伍5、資質,安裝消防安全資格認證。同時,核實工地項目組織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和專職安全員的配備。5.3.2審查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責任制不能替代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交底制度、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新工人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值日制度、安全生產獎罰制度、施工現場安全防火、防爆制度、職工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班組安全管理制度、民工管理和門衛制度等。其中,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中的核心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則是企業各級人員對安全生產所負的責任和職6、能。施工現場的項目經理是本工程的第一責任者,必須將安全責任落實到人。5.3.3 審查本工程項目施工應用的安全監督手段。施工過程中不安全的事故隱患時刻威脅著安全施工,施工單位必須結合工程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應用各種安全監督檢查手段,及時發現事故隱患,采取相應的措施和辦法,將各類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安全監督與管理手段,如班組相互安全監督檢查,專檢與自檢相結合的安全檢查方法,定期與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現場輪流安全值日,簽訂安全責任書,以及現場懸掛各種安全宣傳標語,安全教育與培訓等方法與手段。5.3.4 審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崗位證。特種作業人員包括維修與安裝電工、架子工、各種機械操作工、7、焊工(電焊與氧焊工);打樁機操作工等。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經考試合格發證后,方可獨立進行操作,每年還要進行一次復審,過期不參加復審者視為無證者處理。在審查操作證時,所持證件必須與作業人員相符,以防人證不符。5.3.5 審查施工技術措施。內容包括: 審查基坑支護和安全措施。在土方工程施工中應根據基坑、土方開挖深度和土質種類選擇開挖的方法,本工程的基坑固壁必須進行專項支護設計。在施工方案中應有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加強安全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對坑槽邊嚴禁堆放物料和施工機具設備。如有機械作業,必須對作業范圍內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等。 審查腳手架的搭設方案8、有無針對性,能否滿足本工程施工需要。本工程落地式鋼管腳手架搭設高度為50m以上,應有詳細搭設方案,并繪制搭設圖紙,說明腳手架基礎的做法,立桿、大橫桿縱橫向的間距,小橫桿與墻的距離,連墻點和剪刀撐的設置方法,每2-3層須設置卸荷措施,應有設計計算書和卸荷方法詳圖。在搭設方法上必須符合安全強制性條文(2002版)的規定要求,腳手架的搭設方案必須要有編制人、技術審核人和批準人。 審查高處(高空)作業和獨立懸空作業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高處(高空)作業主要是指施工現場四口和五臨邊的防護,以及獨立懸空作業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四口的防護有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或出入口)的防護,安全強制性條文9、(2002版)3.2.1和3.2.2有詳細的防護規定。五臨邊的防護是指未安裝欄桿的陽臺邊、無外架防護的屋面周邊、框架工程的樓層邊、上下通道斜道兩側邊、卸料平臺外側邊的防護,安全強制性條文(2002版)3.1.1和3.1.3條文有詳細的防護規定。對懸空作業,安全強制性條文(2002版)4.2.3- 4.2.8條文有詳細的防護規定。 審查垂直運輸機械設備(如塔吊、提升機等)的安裝、使用和拆卸等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有無經過安全資格認證和取得安全使用合格證,是否經過組織程序驗收。對塔吊的安裝、拆除在施工前必須詳細編制施工方案,在方案中對塔吊基礎進行專項計算,對安裝和拆卸的施工工序,安全技術措施,注意事項10、,以及特殊情況的防范技術措施應有詳細編制(包括塔吊的力矩、超高、變福、行走四限位和吊鉤、卷筒的保險)。安裝后應經主管部門驗收,發給相應的安全使用合格證書。 審查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措施。內容有:審查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并有編制人、技術審核人、批準人,以落實安全用電責任制。審查安全用電的技術措施。內容有施工用電的安全技術交底;實行三相五線制;高低壓線路下方不得搭設作業棚或堆放構件、雜物等:各級配電箱,開關相應有防雨措施、有門鎖、專人負責;有明確的送電或停電的操作順序;電器及熔斷器的熔絲規格必須與電流相一致。不得使用銅絲代替熔絲:各級配電箱必須固定設置,使用標準鐵制配電箱;不使11、用自制的木配電箱、箱底距地面不小于1.2m;保護零線的截面積不小于工作零線的截面積;保護零線不得裝設開關或熔斷器,并滿足機械強度要求: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作業場所的照明電源,必須使用安全電壓(24V或1 2V),使用行燈不得超過36V,并有良好絕緣;施工現場必須使用橡皮軟管線,不得使用塑料電線或塑料護套線,并高掛使用;手持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電源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電氣作業人員檢查維修時必須按規定穿絕緣鞋、戴手套,使用電工絕緣工具等。審查電氣防火措施。內容有:施工現場不得超負荷用電:電氣裝置和線路周圍不堆放易燃、易爆和強腐蝕介質,不使用火源;設備不得超負12、荷工作:現場用電不得亂拉亂接,生活用電不得使用電熱設備,室內照明線不得亂拉亂接;配電室內配置砂箱和干粉滅火器。 審查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內容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裝、拆除等施工程序、施工方法、質量要求與檢查驗收方法等。對模板支撐設計要有計算書和細部構造的放樣圖,對模板材料、規格尺寸、間距、連接方法以及剪刀撐的設置等應有詳細說明,對模板的拆除應有具體的安全措施,既保證工程質量,又保證不出人身傷害事故。 審查施工現場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內容有易燃易爆作業場所,如木工操作間、倉庫等按規定配備消防滅火器材,嚴禁吸煙和明火,懸掛醒目的防火標志;電焊作業時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氧氣瓶和乙炔氣瓶存放時必須保持13、2m以上的安全距離。使用時保持5m以上安全距離,與作業點明火必須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離,乙炔氣瓶嚴禁睡倒;臨時宿舍必須防護可靠:現場一切架空電線須用固定瓷瓶絕緣,電線穿墻時必須使用瓷管或硬塑料管通過。 審查季節性安全技術措施。主要內容有夏季、雨季和冬季三個季節施工的安全技術措施。夏季防暑降溫措施有夏季防暑降溫的教育措施,中暑病人的急救措施,合理調整作業時間、避高溫的措施,通風降溫措施,調離措施,歇涼措施,檢查措施,清涼飲料措施等。雨季措施主要是防觸電措施,防坍塌措施和防雷擊措施等。5.4 實施動態控制管理,防范安全隱患計劃、實施、檢查、改進是監理工作始終堅持開展的動態控制管理模式。安全監理工14、作同樣要實施自始至終全過程、全方位的動態控制,在建設工程的施工過程中,監理必須通過常用檢查手段,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對發現的重大緊急嚴重情況,必須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采取措施降低風險,有效避免安全風險產生的危害損失。5.4.1 督促施工單位按廣東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資料統一用表中安全歸檔資料管理的要求做好各項安全檢查工作,并及時記錄。在安全檢查過程中要按JGJ59-99標準進行評分,真實評價出安全管理狀況,對于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5.4.2 有關安全技術措施及各項專項施工方案在實施過程中若有變化,應要求施工單位及時修改、完善,監理工程師必須認真跟蹤方案的落實15、情況,一旦發現現場的實施與方案不符或是具體操作情況發生變化、監理工程師均應及時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變更方案并督促其落實。5.4.3 每月進行一次現場安全、文明施工例行安全檢查,要求施工單位參加或是督促施工單位自檢,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有真實記錄,對于施工單位的自檢進行抽查,將抽查結果記錄在監理日記中,以現場檢查的記錄為依據真實、準確地評價施工現場動態安全管理狀況以便于要求施工單位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做好安全管理工作。5.4.4 現場監理工程師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根據現場施工的內容、狀況、依據安全監理控制要點編寫出當月的安全監理工作重點,以此指導日常安全監理工作的開展,督促施工單位完善安全文明施工的管16、理。對于相對長期的施工內容,如外腳手架等要求施工單位建立規范化的檢查、整改機制,并督促其落實。5.4.5 每月底整理、歸檔當月的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對于未整改或是存在安全隱患的應及時發出整改通知要求施工單位落實,同時將情況書面報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下月的安全監理工作的開展應與上月的實際安全狀況相結合,對于重點問題、隱患問題要予以特別重視,做好防范措施。總監理工程師安全生產監理職責1、制定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專項監理制度和安全監理細則,設立安全監理機構及配備安全監理人員2、按規定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列支和使用實施監理;3、按規定對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按規定組織專項17、驗收4、所監理的工程項目未辦理施工許可(或開工報告)或施工單位(含分包單位)無安全生產許可證而擅自開工,要及時作出停工處理,及時上報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安監站5、所監理的工程因施工安全原因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安監站責令停工整改,應督促落實整改措施6、及時對變更后的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7、對施工企業執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情況實施監理;對存在安全隱患履行監理責任;監理檢查記錄真實、齊全8、因施工安全問題發出停工整改通知后,如施工單位強行施工,應及時向總公司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安監站報告9、重要施工環節和安全事故易發工序應進行巡查并有詳細記錄10、每月按要求編寫項目安全生產監理報告上報給市安監站;當發生突發事件要編寫監理快報及時報送主管部門11、跟蹤檢查監理機構發出安全整改通知的整改結果12、施工現場應按廣東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資料統一用表建立安全監理檔案13、認真履行職責,施工現場安全施工監理記錄齊全、監理月報能如實反映工地安全生產管理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