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房地產開發(fā)公司項目施工安全標準之施工電梯篇(6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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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Le****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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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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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fā)公司全套工地施工安全標準
1、1.0適用范圍星河集團開發(fā)建設的新建、擴建、改建項目。2.0編制依據(jù)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1999)施工升降機安全規(guī)程GB10053-2007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JGJ33-2001)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2005集團和城市公司相關程序文件及合同3.0標準要求:3.1安全裝置3.1.1施工電梯配套的架身結構、卷揚機、電氣控制系統(tǒng)、安全停靠裝置或斷繩保護裝置等應經檢驗合格。3.1.2吊籠應設有斷繩保護裝置和限速器等安全裝置,安全后應進行試驗,確保靈敏有效。當懸掛或支撐裝置在工作時失去作用或吊籠失控、超速的情況下,安全裝置能夠將吊籠制停。3.1.3 吊籠門應有電2、氣或機械式連鎖裝置,只有當?shù)趸\門完全關閉后,吊籠才能啟動。3.1.4 安全裝置每二年必須經生產廠家或具有法定檢測單位檢測合格后才能繼續(xù)使用。3.1.5電梯安裝完成后經有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合格并有政府安監(jiān)部門出具準用證后,方可投入使用。3.2安全防護3.2.1卸料平臺兩側應有1.2M高的防護欄桿并用密目網全封閉,平臺板必須厚實牢固、鋪設嚴密,宜采用4cm厚木板或防滑鋼板。3.2.2各樓層卸料平臺必須設置防護門,防護門上應有樓層標識,防護門要定型化、工具化,操作方便并有防止外開的措施。非工作狀態(tài)時,應關閉防護門。3.2.3地面進料口必須有自落式防護門,上方搭設規(guī)范牢固的防護棚,防護棚應沿架體三3、面設置(除出料面外),寬度:高度低于30M的電梯不小于3M,高度大于30M的不小于5M;應搭設兩層,上下間距不小于60cm,若采用腳手片的,上下層應垂直鋪設。 3.2.4施工電梯樓層安全通道臨邊應設置安全防護欄,高度不低于1.2m,并采用密目網進行封閉。3.2.5電梯的附著架設是由穩(wěn)固撐、導柱管、角柱管、過橋梁以及剪刀撐等物件聯(lián)結一個安全可靠的附壁結構。安裝電梯時,第一道附著可設在基礎面以上10m左右,以上可每隔6M附著一道。在結構施工時,在每層施工電梯入口處預埋80cm長直徑48厚3.5mm短鋼管,以便形成一個穩(wěn)固的桁架附墻體系,并上鋪木板兼以形成進料平臺用。 3.3 機械設備使用與維護3.4、3.1操作人員要求施工電梯司機屬特種作業(yè)人員,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司機證書復印件必須張貼在電梯轎廂內。3.3.2 操作要求3.3.2.1電梯每班首次作業(yè)前,應檢查試驗各限位裝置、梯籠門等處的聯(lián)鎖裝置是否良好,各層站臺口門是否關閉,并運行空車升降試驗和測定制動器的效能。3.3.2.2電梯在每班首次載重運行時,必須從最低層上升,嚴禁自上而下。當梯籠升離地面1m高處時,要停車試驗制動器的可靠性。多班作業(yè)的電梯司機應按照規(guī)定進行交接班,并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3.4負荷3.4.1井架搭設高度和起重量必須符合相關規(guī)定,施工現(xiàn)場使用時要有明顯標志牌,對載人或載物做出明確限載規(guī)定,嚴禁超載。3.4.2未加配重電5、梯不準載人(電梯原設計中就無對重的,不受此限制),要制定有效控制載人人數(shù)和貨物重量。3.4.3電梯停用時,應降至塔身低部位置,不得長時間懸掛在空中。3.5 安裝與拆卸3.5.1施工電梯的一般安裝程序:將部件運至安裝地點裝底籠和二層標準節(jié)裝梯籠接高標準節(jié)并隨設附墻支撐安配重。3.5.2施工電梯必須制定詳細的安裝拆卸方案?;A應有設計計算書并有施工詳圖。3.5.3安裝拆卸隊伍必須具備相應的專業(yè)資格,取得資格證書。3.5.4安裝拆除前施工單位專業(yè)人員應向作業(yè)人員書面交底,并進行現(xiàn)場監(jiān)督。3.5.5施工電梯原則上安裝在地下室底板或地基上,如設置在地下室頂板上應對該部位梁板進行加固。架體附著裝置不得與腳6、手架連接。3.6 電氣及防雷3.6.1施工電梯的控制箱、電器線路、電氣設備、絕緣狀況等符合有關規(guī)定要求。3.6.2控制箱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3.6.3電梯金屬結構、設備外殼必須做好保護接零,架體重復接地,電阻應小于10。3.6.4施工電梯必須裝設避雷針,避雷針高度應為1-2M,引下線應單獨鋪設并保證電氣連接,不得借用施工電梯立桿作引下線。3.6.5當施工電梯高度超出相鄰避雷裝置的保護范圍時,應安裝避雷裝置,其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4.0檢查與驗收4.1驗收程序4.1.1電梯安裝拆卸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有書面記錄,交底雙方履行簽字手續(xù)。4.1.2電梯安裝完成后,施工單位應組織人員進行內部自檢7、(基礎、附壁支架、升降機架設安裝質量和精度等)和試驗,檢驗合格后報監(jiān)理單位進行驗收。4.1.3監(jiān)理單位審批施工單位報驗和自檢資料后報建設單位審核,經批準后由施工單位委托當?shù)靥胤N設備部門進行專業(yè)檢測、驗收,并取得當?shù)匕脖O(jiān)部門出具的準用證,方可投入運行4.1.4由監(jiān)理單位組織進行三方驗收工作,并試空載運行,驗收合格由驗收相關方負責人員進行驗收簽字,并將安監(jiān)站出具的驗收合格證明張貼于電梯轎廂內。 4.1.5架體的垂直度應在說明書規(guī)定的范圍內。4.1.6架體與建筑結構的附著裝置應符合說明書或施工方案的要求。4.2 驗收要求4.2.1“三無”(無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無特種設備監(jiān)督檢驗證明、無出廠檢驗合格8、證)施工升降機,一律不準進入施工現(xiàn)場使用。4.2.2電梯安裝后必須作防墜落試驗。必須經過自檢、復檢、技術監(jiān)督局檢測三級驗收,合格后掛上設備技術性能牌、驗收合格牌、操作人員上崗標志牌方可使用,司機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4.2.3電梯籠不得超載帶人、帶物。4.2.4司機應做好日常點檢和使用記錄,鋼絲繩、齒條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日常維護保養(yǎng),嚴格掌握報廢更新標準。4.2.5地面吊籠出入口應有防護棚,每層卸料口應有防護門且符合要求。4.2.6電梯應做好重復接地和保護接零,電箱內應裝漏電保護器。所有保護裝置應靈敏、可靠。4.2.7施工電梯屬于以下情況時,應安排有資質評估機構進行檢測評估,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使用。4.2.7.1 正常工作狀態(tài)下,作業(yè)周期超過一年的;4.2.7.2 閑置時間超過半年,重新恢復作業(yè)的;4.2.7.3 經過改造和大修的;4.2.7.4 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后(如臺風、地震、滑坡),可能使架體、提升機構、安全防護裝置遭受損害的。4.2.7.5 重新安裝的。4.2.8超過使用年限的施工升降機應報當?shù)亟ㄖ踩O(jiān)督站,并由具有資質的評估機構評估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使用;但總使用年限控制在10年以內。5.0容易出現(xiàn)的問題5.1施工電梯通道部位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安裝時工人未系安全帶。 5.3未按規(guī)定要求辦理使用登記手續(xù)。5.4司機無證上崗作業(yè)。5.5超過規(guī)定載人、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