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管控要點(8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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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Le****97
編號:1307739
202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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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安全管控要點機構建立1.建立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明確責任部門及責任人職責監理單位建立安全管理組織機構。2.監理單位建立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明確責任部門及責任人職責施工單位建立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機構。3.施工單位建立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明確責任部門及責任人職責。簽訂責任書1.安全管理責任書,工程管理中心與城市公司簽訂項目安全管理責任書。2.安全生產責任書,項目公司與項目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簽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責任書。 項目安全控制一、項目設計安全控制設計合法性、裝修材料。項目規劃、設計、內外裝修裝飾材料防火性能和環保指標及施工圖的管控,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集團制度要求。二、招采安全控2、制材料及設備安全標準控制。項目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設計標準和要求進行招標和施工,到場材料須經專業檢測機構出具檢測合格證明(包括但不限于材料防火性能、質量等)后方能投入使用。三、安全檢查1.安全檢查分類(1)例行檢查:主要包括定期安全檢查、節假日安全檢查、開工復工安全檢查,建設施工、裝修、開業籌備和營運各階段中的日常安全檢查,雨季前防汛安全,檢查法定節假日(春節、中秋節和國慶節)前的安全檢查,以及預期將出現人流大量集中的經營活動前的安全檢查等。(2)專項檢查:指對各項目開業前(開業籌備)、安全事件、整改項目等的安全檢查。2.工程管理中心安全檢查要求(1)遵循月度巡檢和突擊檢查原則。(2)工程管理中3、心安全專員須擬定檢查方案,被檢查單位應配合檢查;安全專員出具檢查意見并形成檢查報告被檢查單位工程副總經理須簽字確認。(3)檢查人員對該項目檢查結果負責。(4)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監督責任單位完成整改。3.安全檢查要求(1)遵循安全檢查常態化原則。(2)制訂安全檢查計劃,明確檢查重點部位及檢查責任人;依照制訂的標準化檢查表單如實記錄檢查情況,檢查人員須簽字確認。(3)檢查人員所在部門對檢查結果負責,分管工程副總經理負直接責任,工程副總經理為第一責任人。四、培訓、演練與宣傳1.安全培訓(1)各參建單位必須組織所有在職員工和新入職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常識、滅火器使用、火災、水災與地震應急避險、疏散逃生等4、安全知識的專題培訓。(2)工程管理中心每年至少組織1次安全知識視頻培訓,所有工程管理人員參加。(3)各公司每季度至少組織1次本公司范圍內的安全知識培訓。(4)各類安全培訓必須存檔備查,內容包括培訓主題、參訓人員簽到、培訓總結等書面記錄。(5)集團工程管理中心對安全培訓落實情況監督抽查。五、重要物業區域1.展示區安全管理(1)各展示區應符合建造標準要求。(2)展示區投入使用前,各公司必須按照管理制度要求履行驗收手續,并經工程管理中心驗收符合設計文件要求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2.辦公區域安全管理(1)工程副總經理為公司辦公區域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綜合部為辦公區域安全管理責任部門。(2)應組織員工參加5、消防安全培訓、應急預案演練 , 培訓與演練記錄須存檔。(3)辦公區域裝修和消防設施設計須符合國家消防設計規范要求,并配備滅火器、防毒面具,救生繩、緩降器(辦公室位于首層時可不設救生繩與緩降器)等器材;須定期對辦公區域消防設施測試,測試記錄存檔備查。(4)各須每日對辦公區域電器設備使用、電氣線路接線、消防器材配置、疏散通道暢通、防火門及安全指示標志等情況的巡查不少于1次,每月對辦公區域進行1次全面安全檢查,國家法定節假期(日)放假前,應對辦公區域進行節日前消防安全檢查。并留存檢查記錄存檔備查。(5)須針對辦公區域特殊性制訂專項應急預案,上報系統總部批準后實施。六、安全月報每月末將項目安全月報上報6、至工程管理中心。七、安全工作會議工程管理中心每季度組織安全工作會議,對各項目安全管理公司進行點評和通報,所屬各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參加。八、召開月度安全例會1.各地項目公司每月組織由工程副總經理主持召開的月度安全專題例會,并形成會議紀要。2.各地項目公司月度安全例會會議紀要報集團工程管理中心備案。九、開業籌備階段1.消防必備條件物業投入使用(開業、入伙、交付等)前,消防設施必須處于正常工作狀態(包括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防煙排煙系統等);同時消防手續4證齊全,缺一不可。具體包括:1)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合格證明(含裝修工程)。2)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合格證明(含裝修工程)。3)開業7、同意證明(即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明)。4)裝修裝飾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2.消防必備條件責任劃分。1)必須確保物業投入使用(開業、入伙、交付等)前消防設施處于正常工作狀態。2)必須取得消防驗收合格證明;商管負責監督所有商戶取得開業同意證明。3.消防必備條件檢查流程1)物業投入使用(開業、入伙、交付等)前至少30天,必須確保取得消防驗收合格證,消防設施處于正常工作狀態;取得消防驗收合格證當天,工程副總經理應上報工程管理中心申請檢查消防必備條件。2)物業投入使用(開業、入伙、交付等)前至少28天,工程管理中心應對包括消防設施在內的消防工程進行8、檢查,并提交是否具備消防必備條件的檢查報告。3)取得消防驗收合格證后,應實施安全自查,并書面報告工程管理中心。4.整體或局部停業整改(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立即整體停業整改。1)消防設施嚴重損壞,整體喪失防火、滅火功能的。2)消防管道整體無水或水壓不足,導致整體喪失滅火功能的。3)其他法律法規、當地消防部門要求整體停業整改的。(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局部停業整改。1)消防設施損壞,局部喪失防火、滅火功能的。2)消防管道局部無水,局部喪失滅火功能的。3)局部發生火災的。4)其他法律法規、當地消防部門要求局部停業整改的。5.整改要求(1)對日常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建立安全隱患臺賬,明確整改計劃、責任人,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控措施,工程副總經理為整改完成前安全防控第一責任人。(2)應在每季度最后1天向工程管理中心上報本季度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完成情況匯總(隨當月月報一同上報)。(3)對于各地公司不能及時解決的安全隱患,應提出解決方案按照流程規定及時上報。6.質保期內遺留問題整改(1)正式移交前,項目公司負責整改,費用在目標成本及質保金內列支;工程管理中心負責督辦。(2)正式移交6個月后,物業公司負責組織協調整改,費用在質保金內列支。第 8 頁 共 8 頁